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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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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TASJ2018-1077-00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日期:二一八年九月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0538-2192219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2.1 总则 42.2 磋商文件 10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 13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8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182

2、.6 唱价、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192.7 纪律和监督 292.8 质疑与投诉 29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323.1 相关要求 323.2 评审过程 32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4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374.1 签订合同 374.2 追加合同金额 374.3 质量与验收 374.4 合同主要条款 38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415.1 服务期限 415.2 服务地点 415.3 服务成果验收 41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2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57.1 报价部分 477.2 商务部分 527.3 技术部分 66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

3、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0538-8263918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望岳西路21号联系方式:0538-6990736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新华城国际广场B1座五楼联系方式:0538-8263918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SDTASJ2018-1077-00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服务名称 数量用途 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1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1见招标文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4、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须具有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5.148622万元三、获取谈判(磋商)文件1.时间:自2018年9月3日起至2018年9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2.地点:新华城国际广场B1座五楼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新 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超越

5、建设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4.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2192219四、公告期限:公告期限:2018年9月3日 至2018年9月7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年9月13日14时00分至2018年9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六、磋商时间及地点1.时间: 2018年9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仁恒 联系方式

6、:0538-8263918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 磋商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 布 人: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年9月3日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8263918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1 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指磋商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

7、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 行磋商,供 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 应商的采购方式。本磋商文件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 、金融保 险服务、运输服 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2.1.1 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采购人 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4 项目内容 为配合创城工作,创建良好城市形象,原历史文化轴工程范围内公益广告牌需进行提升,详见清单。5 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65

8、.148622万元。首轮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6 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 务能力;3.须具有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1 资格审查资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递交,其报价文件一律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营业执照;(2)

9、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可不提供)(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可不提供)(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2192219(5)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6)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投标一律按废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评标办法中涉及到加

10、分项的证明资料:开标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相应加分项不予加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的其他情况:(1)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合格的;(2)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4、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其投 标文件作无效处理,若公示期间认定证明材料为虚假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计入不良行为纪录。5、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或者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复印件附

11、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无效。8 踏勘现场 不 组织,自行踏勘。9 提出磋商文件答疑时间 2018年9月10日11时30分。10磋商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8年9月10日16时30分。11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2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3 磋商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磋商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

12、取账户,否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8263918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开户银行: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6、银行账号:811010101421004596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9月13日14时30分以前提交(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538-8230818 注:保证金缴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14 报价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工、设备、设计、安装、保险、税费、验

13、收及知识产权、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 许。16 响应文件电子 版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等;介质:U盘;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18 响应文件装订1、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分别胶装成一册,每册均包含投 标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2、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否则其投标无效。1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叁份。20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8年9月13日14时00分起至

14、14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8年9月13日14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21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22 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2018年9月13日14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23 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4 唱价顺序 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5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社会 专家2人。26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

15、0538-219221927 报价轮次 本次磋商共二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28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29 成交供应商确定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0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 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31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 招标代理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鲁价发200364号文转发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由成交供应商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3 其他1、如法定

16、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响 应文件格式中可不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如为非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格式中可不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2 当事人2.1.2.1采购人:系指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2.1.2

17、.2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磋商确定的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3 磋商依据及原则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8263918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

18、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2.1.3.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2.1.4 合格的供应商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

19、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 2.1.4.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暂 行 办 法 (财库 2011181号 )文 件 规 定 ,中型、小型和微型企 业投标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和声明函; 2.1.4.5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 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

20、者服务。2.1.4.6以联合体形式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 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参与报价。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2192219(5)联合体各

21、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1.4.7磋商文件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无效。2.1.4.8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9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磋商的资格。2.1.5 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

22、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 踏勘现场2.1.7.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 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

23、 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 人原因外,供 应商应对踏勘 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1.8 答疑2.1.8.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 联系电话:0538-8263918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

24、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统一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2.1.8.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 负。2.1.9 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 数,否 则其报价无效。2.1.10 其他条款2.1.10.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

25、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 现上述情形,采 购人向财 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 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1.10.2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 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1.11 招标代理服务费2.1.11.1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根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约定,由中标人支付。2.1.11.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鲁价费发【2003】64号文转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

26、的有关标准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的有关规定以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服务招标100万元以下 1.5%100-500万元 0.8%2.2 磋商文件2.2.1 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 联系电话:0538-21922192.2.1.1竞争性磋商公告;2.2.1.2供应商须知;(1)总则;(2)磋商文件;(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6)唱价、

27、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7)纪律和监督;(8)质疑与投诉;2.2.1.3评审办法;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提供服务的期限;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2.2.1.7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2.2.1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 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28、代理公司指定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 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2.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五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

29、目管理有限公司 12 联系电话:0538-8263918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或者修改问题的来源。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对磋商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磋商或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

30、,以最后发出并经公告的为准。2.2.2.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2.2.2.5供应商自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从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通过信函、 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 视为同意和接受该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2.2.3 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2.2.3.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

31、足三日的, 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3.2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或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人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发 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以 给予供应商充足的 时间编制响应文件。2.2.4 磋商文件的盖章要求磋商文件必须加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公章。在磋商文件要求盖章处以及骑缝处加盖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 、“财务章

32、”、“业务章 ”等)的印章,否则为不合格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 联系电话:0538-21922192.2.5 磋商文件的编制、装订要求2.2.5.1纸张以及打印要求:A4复印纸双面打印。2.2.5.2页面、字体字号和页码要求:页边距:上2.4厘米、下2.4厘米、左 2.8厘米、右2.6厘米;字体字号:一级标题为黑体小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四号;正文为仿宋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每页30 行。页眉、页脚为宋体小五号字,页眉内容为项目名称,页脚内容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电话;页码从目录编起,使用小五号宋体标

33、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页码不在30行内。2.2.5.3磋商文件装订要求:供应商报多个标段的,须分别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每份磋商文件以A4纸张 制作,并编制目录,胶装成册。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内容按照生成时间的逆顺序装订后,盖章留存,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6 不合格磋商文件2.2.6.1未按照规定要求编制、制作、装订以及盖章的磋商文件为不合格磋商文件。2.2.6.2不合格磋商文件不得发售。已经发售的,采 购代理机构必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予以作废,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负责收回已发售的磋商文件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

3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重新补发合格的磋商文件,重新补发的合格磋商文件不得收费;重新补发的合格磋商文件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五日的,采购人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 必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予以明确,否则予以废标,由采购人重新组织 采购,由此 产生的法律 责任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承担。2.2.6.3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发售磋商文件或者发售不合格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有权依法质疑和投诉,给供应 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承担。2.2.6.4发售的磋商文件(包括答疑、澄清以及修改)与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不一致的,以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为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采

35、购代理机构承担。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联系电话:0538-8263918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2.3.1 报价2.3.1.1报价的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工、设备、保险、税 费、 验收及知识产权、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2.3.1.2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服务进行报价,也可以对某一标段中的服务进行报价,但对每一标段服 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否则报价无效。2.3.1.3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 其报价无效

36、。2.3.1.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报价无效。2.3.1.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部分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报 价无效。2.3.1.6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否则其报价无效。2.3.1.7唱价时,报价部分以正本为准。响 应文件中首轮报价一览表中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中的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 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

37、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其报价无效。2.3.1.8公开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首轮报价进行唱价,若有多个报价或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无效。2.3.1.9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无效。2.3.2 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不得由他人代签,否 则其投标无效。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无效。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38、5 联系电话:0538-21922192.3.3 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单位盖章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 “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 则其报价无效。2.3.4 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2.3.4.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 为北京时间。2.3.4.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可在投

39、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 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3.4.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2.3.5 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2.3.5.1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日

40、期。2.3.5.2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其报价无效。2.3.5.3响应文件装订。纸质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胶装成册;响应文件以A4纸张制作,并 编制目录,目 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供应商同时对多个标段报价的,响应文件应 按所报标段分别编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3.5.4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按标段分别密封。2.3.5.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 请如实在服务响应表或者资信以及商务响应

41、表中注明。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6 联系电话:0538-82639182.3.5.6响应文件数量以及要求。包括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和肆份纸质响应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叁份,每套纸质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 为准。正本和副本按要求装订。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制作、装订和密封的响 应文件,其报价无效。2.3.6 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否则报价无效。2.3.6.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

42、由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 术部分三部分组成:2.3.6.2报价部分(1)首轮报价一览表;(2)首轮报价明细表;(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2.3.6.3商务部分(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2)报价函(见附件4)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6);(5)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7);(6)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8);(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9);(8)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0);(9)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见附件11);(10)财务状况(见附件12)

43、;(1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见附件13);(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附件14);(1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5);(14)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 联系电话:0538-21922192.3.6.4技术部分2.3.6.4.1技术部分的组成(1)服务响应及相关资料;(2)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3)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服务方案;服务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要求或

44、者投标人认为其他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投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和说明;证明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服务响应表或者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以及要求;供应商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 应注意磋商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相关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

45、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2.3.6.5电子版响应文件(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2)电子版介质为U盘,文件格式 须为PDF 、DOC或 XLS等。(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均不退回。(4)电子版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8 联系电话:0538-82639182.3.7 磋商保证金缴纳以及退还2.3.7.1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同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

46、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未按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退还磋商保证金时,应退还所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3.7.3磋商保证金的没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47、人、 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2.3.7.4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没收磋商保证金后十个工作日内上缴同级国库。2.3.7.5在磋商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4.1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制作要求提供相应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否则其投标无效。2.4.2磋商文件中所

48、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并装袋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 交,逾期无效。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 证明资料应附在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否则 ,按未提供 证明资料处理。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历史文化轴建设工程公益广告提升项目(二次)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 联系电话:0538-21922192.4.3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2.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5.1.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含证明材料等)。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证 明材料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1.2供应商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应 保留相关证据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2.5.1.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2.5.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5.2.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包含报价、商务、技 术三部分,按照要求 统一装箱(袋)加以密封;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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