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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庙天贶殿及炳灵门古建筑彩画.doc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2994120 上传时间:2018-10-01 格式:DOC 页数:74 大小:484.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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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岱庙天贶殿及炳灵门古建筑彩画修缮工程监理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SDTAJQ2016-0073-00招 标 人:泰安市博物馆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五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第四章 合同条款 -28第五章 图纸 -53第六章 技术标准要求 -5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63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博物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博物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

2、标范围2.1 项目编号:SDTAJQ2016-0072-00、 SDTAJQ2016-0073-002.2 项目名称:岱庙天贶殿及炳灵门古建筑彩画保护维修工程施工及监理建设地点:泰安市岱庙;有效工期:180 天;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另行招标的内容除外,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施工为 608.445785 万元;监理为 19.8 万元。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3.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

3、物局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 或取得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3.3、监理投标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资质监理范围中必须有古建筑维修保护,并在人员、设备、 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时间:自 2017 年 6 月 8 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16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4.2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址:);各投标单位

4、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 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4.3 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施工每套 450 元整,监理每套 300 元整,售后不退。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如参与投标,将被拒 绝。注:投标单位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 CA 证书,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企业信息入库及办理 CA 证书原则上需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 :0538

5、-6226991 转 6016。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6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泰安市花园路39 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泰安市博物馆5地 址:泰安市岱庙院内邮 编:271000联 系 人:张爱菊电 话:0538-6265003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地 址: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 510 室邮

6、 编:271000项目经理:张艳艳电 话:0538-8669079传 真:0538-8669079电子邮件: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安分行虎山东路分理处账 号: 3705 0169 6408 0000 0011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称:泰安市博物馆地址:泰安市岱庙院内联系人:张爱菊电话:0538-6265003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地址: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 510 室项目经理:张艳艳电话:0538-8669079电子邮件:1.1.4 项目名称 岱庙天贶殿及炳灵门古建筑彩画修缮工程监理1.1

7、.5 项目详细情况建设地点:泰安市岱庙岱庙位于泰山脚下的泰安市境内,始建于汉代,拓建于唐宋,金、元、明、清多次维修,是泰山历史上延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一处古建筑群。天贶殿位于岱庙中轴线中后部,是整组建筑群的主体建筑,为东岳大帝神宫,采用了“九五”之制的重檐庑殿顶建筑形式,是中国古代礼制建筑的最高规制等级。炳灵门为岱庙东路汉柏院山门。两建筑相对于庙内其它建筑彩画遗存较早,文物价值较高,且彩画已出现非常严重的起甲、剥落、脱色不清等现象,建筑彩画的修复,已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工程内容有:按照国家局批复方案进行斗栱、上架大木的彩画粘结、加固回贴、过色、重做等保 护维修,下架大木及木装修油

8、饰维修等。本项目监理共一个标段。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详见工程量清单1.3.2 有效工期 有效工期:180 日历天。注: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7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验评标准合格等级并满足文物保护相关要求1.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监理投标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资质监理范围中必须有古建筑维修保护,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业绩要求:无信誉要求:无项目监理机构要

9、求:项目总监 1 名,须具有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的经历,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培训证书,同时至少配备 1 名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培训证书的监理员。中标的项目总监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保证 9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本工程的管理,中标企业项目总监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中标项目总监证件押在招标人处,待工程完成后方可退回。1.4.3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1 偏离 不允许2.2.1投 标 人 要 求 澄清 招 标 文 件 的截 止 时 间2017 年 6 月 19 日 11 时 00 分前

10、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修改的时间 2017 年 6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前2.2.3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 48 小时内。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后 60 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仟元人民币。收取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2732923402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联系电话:0538-6226879缴款截止日期: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或其他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人必

11、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3.6.3 签字或盖章要 求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条骑缝处及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6.4 投 标 文 件 份 数1、书面标书制作壹份正本、陆份副本,要求内容必须完整全面,包括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三部分。2、投标人须单独递交一份书面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单独胶装制作)。3.6.5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2 册,分别为:1、投标函、商务标及技术标;2、资格审查申请书;每册

12、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泰安市岱庙院内招标人名称:泰安市博物馆岱庙天贶殿及炳灵门古建筑彩画修缮工程监理投标文件在 2017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6 日 9 时 30 分4.2.2 递 交 投 标 文 件地 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泰安市花园路39 号)4.2.3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否5.1.1 开标时间和地 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地 点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选取投标人代表 3 名共同

13、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开标顺序:依据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依次唱标。6.1.1 评 标 委 员 会 的组 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或以上单数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系统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人。9委员会确定中标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 类似项目 同类项目是指:古建筑修缮工程。10.2.1“暗标 ”评审监理大纲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否10.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10.3.1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地点,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总监参加开标会。依据泰

14、政办发201218 号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须携带身份证和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培训证书按时参加开标会议,以证明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0.4 中标公示10.5.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泰安市政府采 购网”、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10.6 知识产权10.6.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

15、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7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0.7.1在 投 标 人 须 知 正 文 第 8 条 规 定 的 情 形 外 ,除 非 已 经 产 生 中 标 候 选人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同 意 延 长 投 标 有 效 期 的 投 标 人 少 于 三 个 的 ,招 标人 应 当 依 法 重 新 招 标 。10.8 同义词语10.8.1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件” 、“专用合同条件” 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 ”和“监理人”,在招 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 投标人” 进行理解。10.9 监督10.9.1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行政主

16、管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0 解释权10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条。10.10.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 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非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技术标

17、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1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1.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设计特点、实施特点及其他要求提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现场 管理上的重点难点论述并附于技术投标文件后面。10.11.2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 95%,余款质保期(满 5 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以上款项由招标人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支付。10.1

18、1.3本项目投标人项目总监 1 名,须具有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的经历,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培训证书,同时至少配备 1 名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培训证书的监理员。低于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监理班子配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做废标处理。10.11.4其他需补充的内容:无。10.11.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300 元。10.11.6信用记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山东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中的经营异常信息” 查询 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上述情形中任何一种存在不良记录,均做无效报价处理。111.1.3 本标段

19、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条。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条。1.1.5 本标段项目详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条。1.1.6 本招标招标依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条。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条。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2 条。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条。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条。1.3.2

20、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条。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条。1.4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1.4.1 投标人 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 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2)业绩 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4)项目 负责 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

21、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情况,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2(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者项目管理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

22、或项目管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的。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投标标段投标。1.5 投标费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

23、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3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24、时问、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 公告;(2)投标 人须 知;(3)评标办 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 ;(6)监理工作技术标准

25、和要求;(7)投标 文件格式;(8)投标 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14容的不同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

26、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3.1.1.1 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含以下内容:(1)投标 函;(2)监理 费报 价明细单;(3

2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 协议书 (如果有);(5)监理 组织 机构情况A、项 目监理机构设置B、监 理人员进场计 划表C、拟 投入本工程的 监 理设施表3.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人应递交完整的监理大纲,提交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等资料,具体如下:151、有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程度声明。2、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工作方法;工程进度控制计划和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工作方法;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工作方法;合同管理工作方法;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从事同类工程监理服务的经验;对本工程施工、保修的监理工作承诺;安全管

28、理工作方法;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 3、监理大纲思路清晰、有针对性、有 创新、全面系统、切实可行3.1.1.3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1 规定要求的资料;3.1.1.4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1(4)项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依据:根据发改委【2015】299 号文规定本项目监理费报价执行市场调节价,超出范围为废标(监理招标控制价为 19.8 万元)。监理费报价按工程总造价竞标,工程总造价约 6

29、08.445785 万元。监理费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一旦中标监理费费率不再调整,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各个投标单位结合本单位及本合同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情况、招标代理费用和各种风险因素,确定承担本合同监理工作的 监理费用。监理服务费结算采用固定费率法,即按照投标单位所监理工程的投资额计取,监理 费最终结算价为工程造价审计结算值 乘以费率。投标单位通过投标确定的最终费率在合同实施间不因市场变化(或政策性)因素而 变动;最终费率也不因监理任务规模的变化而变动;其他项 目如业主追加委托,参照本16次投标报价的取费系数,双方进行协商,计取监理费用。报价中应包括直接成

30、本(现场监理人员工资及差旅费、补助费等用于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本工程监理期间 与监理工作相关的设备、仪器费用、常 规试验检测费用等)、间接成本(公司管理人 员工资、行政办公费、业务培训费、新技术开发研制费用等)、税金、利润等完成本工程监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应充分考 虑各种因素,一旦中标监理费费率不再调整。3.2.2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3.2.3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取费标准详见后附件。3.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监理费报价明细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

31、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应当从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

32、基本账户转出并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账户。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收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前撤回投标的,招标17人应当于在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后 5 日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 人在 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 人在收到中 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协议书的;(3) 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3.5 资质审查资料3.5.1“投

33、标人基本情况表” 应附投标人投标人 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 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凭证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要求材料的复印件;3.5.2“近三年完成的 类 似项目情况表” 应附中 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前附表;3.5.3“近三年 发生的诉讼 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若无应注明)。3.5.4“拟投入 监理监理机构人 员情况表” 附资 格证书(复印件);3.5.5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3.

34、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进 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技术标部分不得大量摘抄规范内容,只需注明规范号和章节即可。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

35、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3 条要求。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 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 时,以正18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或“副本”字样,封套上 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条要求。4.1.3 未按本章第 4.1.1

36、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

37、书而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6 条、第 4.1 条、第 4.2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 修改” 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9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总监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 标纪 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8、;(3)宣布开 标 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 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 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唱标,公布投 标人名称、投 标报价、 质量目标、工期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级别、专业等其他内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核对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将开标相关内容记录在案;(7)投标 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 。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

39、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条要求。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 人或投 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 标人有 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 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过不良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0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 规定的方法、 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40、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条规定。7.2 中标通知书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签订合同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1、。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 截止 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人;(2)经评标 委 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有效投标人仍少于 3 人或所有投标被否决,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21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

42、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标办 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43、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项 目 分值 说 明监理费报价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监理大纲 40分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 1-3 分;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工作方法

44、1-3 分;工程进度控制计划和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工作方法 1-3 分;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工作方法 1-3 分;合同管理工作方法 1-3 分;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 1-3 分;从事同类工程监理服务的经验 1-3 分;对本工程施工、保修的监理工作承诺 1-3 分;安全管理工作方法 1-3 分;节能环保、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法 1-5 分;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 1-3 分;监理大纲思路清晰、有针对性、有 创新、全面系 统 、切实可行得 1-5分。监理组织评价20分 1、监理班子人员(总监除外)专业(专业名称可以类似)人员配备齐全,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 6-10 分, 较齐全得 3-5 分,不齐全的

45、0-2 分。由评委酌情打分。2、监理组织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得 6-10 分,较明确、较健全得 3-6 分,不明确、不健全得 0-2 分。由 评委酌情打分。投标人业绩10分提供监理过投资额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业绩以 2012 年 1 月 1 日竣工后的监理合同原件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231、评标方法1.1 评标办法应采用综合评估法。1.2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

46、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条。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适用于资格后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条。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条规定;(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条规定;(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条规定;(4)企业社会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条规定。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条规定。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47、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条规定。2.2.4 评分标准(1)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规定;(2)项目监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规定;(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规定;(4)企业社会信誉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4)规定。3、评标程序3.1 评标准备24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 评标委员会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3.1.3 熟悉文件资料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 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 术标 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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