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徽州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徽州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质量,保障城市保洁需求,拟通过市场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公司对徽州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进行日常保洁服务。1、服务范围:徽州区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分类式果皮箱)的垃圾清运、路面护栏清洗、绿化带保洁、公交站台清洗、保洁范围内周边乱倒杂物及保洁范围内路面抛洒。2、质量要求:对徽州区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垃圾清运作业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严格按甲方指定的路线进行垃圾清运,清运途中严禁发生跑、冒、滴、漏等现
2、象,具体详见徽州区道路清扫保洁承包考核办法 、 徽州区道路清扫保洁承包日常考核细则 、徽州区道路清扫保洁承包月汇总考核细则 、 徽州区道路清扫保洁“两个 15”标准考核细则 。2.1 对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清扫区域一直延伸到店面墙体,每个路(巷)口要保持干净并往里延伸 20 米,各片区交接处延伸 10 米、街巷交界处延伸10 米、区县交界处延伸 10 米属于清扫保洁范围,不许额外收费。保洁达到“十无” 、 “十净”标准,即无果皮烟头纸屑、白色垃圾,无杂物堆(散)放,无枯枝落叶,无砖石瓦片,无沙粒泥土积尘,无痰迹污渍,无人畜粪便,雨后无积水,无杂草青苔,无污水污染;“十净”
3、即路面干净,路牙侧石干净,公交台干净,排水口窨井盖沟槽干净,人行道外侧场地干净,台阶踏步干净,墙角干净,绿地树穴干净,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干净,垃圾桶、果皮箱、坐凳底及周边干净。废物箱按位摆放、箱门归位、按班清掏、按时清洗。2.2 在中心城区人流较多的地方,投标人须安排比较多的保洁人员清扫。在条件允许的地方实现机械化程度高的保洁清扫作业,上下午各机械化清扫(洗扫)一次(具体路段见附件 1) 。2.3 分不同等级路段打扫,作业时间内须达到“十无” 、 “十净”保洁效果,具体保洁作业时间见附件 2。清扫作业时应避开交通拥堵时段,作业时应开警示灯,按规定时速行驶,喷水装置必须喷水,控制扬尘;夜间严禁使用
4、警报器,作业机械必须到指定地点卸除垃圾,严禁随意倾倒。中标范围内不具备机械化条件以外的范围以及机械化作业未清扫干净的路段,应组织人工普扫,清扫后垃圾须及时清除,不得倒入窨井、河道、绿化带等处,道路边界处保洁范围向周边延伸 10 米。2.4 须配备统一的保洁车辆以及保洁工具(大小扫帚、铁铲、簸箕、垃圾夹、铲刀、垃圾袋等,其中扫帚大的每月不得少于 4 把,小的不得少于 1 把) ;保洁后的白色垃圾、烟头、树叶、杂物等要装袋密闭清运至指定垃圾转运站,严禁私自焚烧、填埋。2.5 降雪天气,应及时组织铲雪作业。道路融雪后,路面煤渣、灰沙及其他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2.6 中标单位应统一给环卫工人配备质量
5、合格的具有反光标志的环卫工作服,其中每人每年春秋装、夏装、冬装、雨衣分别不少于 2 套,每季度服装发放表报招标方备案。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必须着城区具有反光标志的统一样式、款式的工作服。2.7 环卫工人上岗期间不得闲聊、串岗。2.8 机械化作业车辆要进行编号,整洁明亮、车辆各种配件齐全、使用功能齐备,车辆机扫装置保持完好、有效。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停车须紧靠侧石,严禁在路口、公交站台等不安全或影响交通的地方停放。2.9 垃圾清运日产日清,密闭覆盖运输,运输车辆保持整洁。承包范围内所有已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所产生的垃圾(不含工业垃圾及有毒有害垃圾) ,中标方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免
6、费进行收集清运,垃圾清运点详见附件 3。2.10 城区保洁道路可以采取洗扫作业的路段及天气都应采用湿式洗扫作业,其他采用干式(扫路车或电动扫路车)清扫作业,洗扫、清扫路段详见附件 1;城区道路洒水路段及次数要求详见附件 10。2.11 垃圾桶、果皮箱按位置摆放,不得随意挪动、增减,损坏应及时到招标单位领取新产品维修更换,每天需按时清洗,上下午各清洗一次。2.12 公交站台每天清洗一次,确保公交站台周边环境整洁。路面护栏保持干净整洁,每月清洗不少于一次,公交站台数量及地点详见附件 4。2.13 徽州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严格按照“两个 15”的标准,即垃圾落地不超过15 分钟、机械化清扫道路浮尘
7、每平方米不超过 15 克。其他未尽描述具体详见附件 5:徽州区道路清扫保洁承包考核办法 、 徽州区道路清扫保洁承包日常考核细则 、 徽州区道路清扫保洁承包月汇总考核细则 、 徽州区道路清扫保洁“两个 15”标准考核细则 。3、服务要求3.1 定员定岗、定工作分组,责任管理。投标人必须满足最低人员配置要求,每个路段组,上下午各一个班,需上晚班的一个班,每个包须聘用 2 名及以上大货驾驶员,投标人中标后需自行提供相应作业工具,所有车辆工具的维修、运行费用、保险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提供的工具设备必须满足本项目最低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有专业人员资格,驾驶员必须有符合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驾龄达到三年以上
8、,未发生重特大事故(投标时提供证明) ,身体健康。作业人员年龄 18-65 周岁,身体健康。承包人必须与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及额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额不低于 60 万元人民币) ,每年对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并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业人员工资不低于 1600 元/月,且不低于徽州区最低工资标准的 1.1 倍。3.2 中标方应做好车辆工具各项检验和相关费用的缴纳工作,车辆应设置统一标志,按规定进行车辆保养、维修,及时进行车辆年检、保险的缴纳工作,保持车辆车况良好,外观整洁。3.3 中标方投标时必须向招标单位作出安全承诺,承担保洁人员、车辆管理等全部安全的责任,如发生车辆损毁、被盗、人
9、员伤亡及交通事故等,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赔偿。驾驶员及保洁员中午不得饮酒并严禁酒后作业。3.4 中标方所聘用的清扫保洁人员应遵纪守法、文明作业、统一着装;垃圾清运车辆应设置统一标志,按规定进行车辆保养、维修,及时进行车辆年检、保险,保持清运车辆车况良好,外观整洁。各路段垃圾由垃圾清运收集人员统一收集密闭运输至垃圾站,路段清扫保洁人员不得进入垃圾站倾倒垃圾。3.5 中标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招标单位召开的会议。3.6 中标方需租赁招标方相应数量的电动快速保洁车,并承担车辆保险费用(第三方责任险不低于 80 万元)及安全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电动快速保洁车的相关费用及责任,租金及分配情况
10、见附件 6。3.7 中标方须建成人员 GPS 定位及运行轨迹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方须另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2%)给招标方,若在项目实施时 GPS定位及运行轨迹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则扣除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用履约保证金代为运行数字化管理系统。若招标方需要在中标方车辆上安装 GPS 定位系统的,中标方应无条件配合。中标方须提供 GPS 定位系统账号及密码给招标方,以便招标方管理考核。3.9 保洁标准:详见附件 5徽州区道路清扫保洁承包考核办法 、 徽州区道路清扫保洁承包日常考核细则 、 徽州区道路清扫保洁承包月汇总考核细则 、 徽州区道路清扫保洁“两个 15”标准考核细则 。3.10 各包面积及人员配备表见附件 6、各包主次干道清扫保洁路段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3.11 中标方须在中标公告公示后 5 日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