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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 城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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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080.10A 10DB 41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B 41/T XXXXXXXXX城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河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41/T XXXXXXXXXI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清洗保洁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南省清洗保洁行业协会、河南圆方集团、河南润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河南天翔新能源专用车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河南高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森鸿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河

2、南鹰城集团平顶山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洛阳洁雅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薛荣、史治国、刘云、杨宇郑、李圆方、李松林、王新爱、张健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张愈铮、李军凯、张顺兴、宋艳娟、王益民DB41/T XXXXXXXXX1城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组织和服务人员、城镇道路等级划分、质量要求、作业要求、作业信息、检查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城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作业和检查。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3、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3372003 城市环卫设施规划规范DB41/T 991 清洗保洁服务通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城镇道路本标准中城镇道路是指,城镇中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有相应设施且符合技术要求的道路,包括广场、步行街、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3.2 清扫保洁为维护城镇道路整洁而进行的环境卫生作业。3.3 人工清扫运用无动力工具清除道路废弃物和尘土的作业。3.4 人工保洁运用无动力工具保持道路干净整洁的作业。3.5 机械清扫运用扫路机清除道路废弃物和尘土的作业。3.6 机械保洁运用扫路机保持道路干净整洁的作业。3.7 机械捡拾DB41/T XX

4、XXXXXXX2采用环卫车辆配合辅助人工方式清除道路废弃物的作业。3.8 机械冲刷运用洒水车车辆,以一定压力水流清洁道路的作业。3.9 机械清洗运用洗扫车辆清洁道路的作业。3.10 机械压尘运用洒水车车辆,采用喷雾方式防止道路扬尘。3.11 小广告清除采用人工或环卫设备,清理道路及道路旁建(构)筑物、公共设施上非法张贴或喷涂类宣传品的作业。3.12 果皮箱清掏收集道路两旁垃圾容器内垃圾的作业。3.13 果皮箱清洗清洁道路两旁垃圾容器内外面的作业。3.14 尘土残存量道路清扫保洁后单位面积留存尘土的质量。3.15 大件废弃物扫路机和洗扫车辆不能清除且体积较大的固体废弃物。3.16 道路环境突发事

5、件突然发生的造成道路环境严重破坏和通行严重障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等事件。4 服务组织和服务人员4.1 从事城镇道路清扫保洁的服务组织,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4.2 服务组织应具有从事城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的相应资质。4.3 服务组织应具备安全生产的设备、技术、制度等条件。4.4 从事城镇道路清扫保洁的服务人员,应经过专业技能培训。4.5 服务组织应为服务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等商业保险。5 城镇道路等级划分5.1 一级5.1.1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DB41/T XXXXXXXXX35.1.2 位于重要党政机关周边的道路;5.1.3 位于重要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

6、育、交通场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周边的道路;5.1.4 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道路。5.2 二级5.2.1 城市次干路、支路;5.2.2 位于一般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交通场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周边的道路;5.2.3 位于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周边的道路。5.3 三级远离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地区的道路。6 质量要求6.1 感官质量要求6.1.1 清扫保洁道路整体感观应清洁,不应有积存垃圾、积水和污物。6.1.2 机械捡拾道路边线、中心平台、路牙、出入口、隔离带等处不应有废弃物,路面不应有大件废弃物。6.1.3 机械冲刷路面应呈本色,不应有泥沙、污物、废弃物,标线应清晰。6.1.4

7、机械清洗路面应呈本色,不应有浮土、泥沙、污物、积水。6.1.5 机械压尘路面应湿润,不应出现水流,路面见潮不见水。6.1.6 小广告清除道路、建(构)筑物、公共设施表面不应有非法张贴或喷涂类宣传品,作业后应与原色相一致,不应损坏表面材质。6.1.7 果皮箱清掏箱体周围应整洁,果皮箱不应满冒。6.1.8 果皮箱清洗箱体应完好整洁呈本色,不应有污渍、异味。6.1.9 地下通道清洗内外立面、通道口应整体干净,基本呈本色;台阶和地面应洁净,顶面不应有塔灰。6.1.10 过街天桥保洁桥体外观应干净整洁,护栏应呈本色,地面和台阶应干净,不应有污渍和积水。6.2 定量质量要求城镇道路清扫保洁定量质量要求见表

8、1。DB41/T XXXXXXXXX4表 1 城镇道路清扫保洁定量质量要求道路等级 路面污染物 路面尘土残存量 非法宣传品一级 10 g/ 每km不超过1处二级 15 g/ 每km不超过2处三级1、烟头、纸屑、瓜果皮核、痰迹等每百不应超过2处。2、砖头、石块等杂物每百不应超过1处- 每km不超过5处注 1:1 处非法宣传品是指一次作业行为能够完成的范围和数量。注 2:城镇道路路面尘土残存量检测方法参照相关标准。7 作业要求7.1 一般要求7.1.1 等级为一级的城镇道路,如无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步道,可不进行人工清扫和人工保洁作业;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城镇道路,如有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步道,应对人行步道

9、和道路路牙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分界线内(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无分界线时,路牙下 2 m 范围内)的路面进行人工清扫和人工保洁。7.1.2 对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城镇道路进行清扫保洁时,因历史文化保护区需要等情况不适合机械清扫保洁的,应根据相关规定执行。7.1.3 各等级的城镇道路应按照相应的作业要求执行,也可按更高等级作业要求执行。7.1.4 有条件的可对人行步道和等级为三级的城镇道路进行机械清扫保洁。7.1.5 服务组织和作业人员应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履行合同。7.1.6 作业过程中,不应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7.2 人工清扫7.2.1 每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每日 6:30 前

10、,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每日 7:30 前完成作业。7.2.2 每日作业不少于 1 次。7.2.3 具体要求如下:应采取压尘措施;不应甩段清扫;应到指定地点倾倒废弃物,不应扫入排水井或绿地内。7.3 人工保洁7.3.1 每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每日 6:30 至 21:00,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每日 7:30 至21:00 作业。7.3.2 一级道路 15 分钟巡回保洁 1 次,二级道路 30 分钟巡回保洁 1 次,三级道路 60 分钟巡回保洁一次。7.3.3 具体要求如下:应采取压尘措施;应到指定地点倾倒废弃物,不应扫入排水

11、井或绿地内。7.4 机械清扫DB41/T XXXXXXXXX57.4.1 每日 6:00 前完成作业。7.4.2 一级、二级道路每日作业不少于 1 次。7.4.3 具体要求如下:车速应8 km/h;扫刷应与地面呈接触状态,并应有喷雾压尘;刷盘倾斜角度、副发动机转速和除尘系统应符合车辆正常清扫作业时的性能要求。7.5 机械保洁7.5.1 一级、二级道路每日 6:30 至 21:00 作业。7.5.2 一级道路每日作业不少于 2 次,二级道路每日作业不少于 1 次。7.5.3 具体要求如下:车速应15 km/h;扫刷应与地面呈接触状态,并应有喷雾压尘;刷盘倾斜角度、副发动机转速和除尘系统应符合车辆

12、正常保洁作业时的性能要求。7.6 机械捡拾7.6.1 一级、二级道路每日 9:00 至 16:00,21:00 至次日 6:00 作业。7.6.2 每日作业不少于 2 次。7.6.3 具体要求如下:应顺车流方向进行作业;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作业,发现废弃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减速或靠边停车。7.7 机械清洗7.7.1 每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每日 7:00 至 9:00 和 17:00 至 19:00 以外的时间段作业。7.7.2 一级道路每日作业不少于 1 次,二级道路每周作业不少于 3 次。7.7.3 具体要求如下:车速应8km/h;应到指定地点倾倒废弃物;副发动机转速应符

13、合车辆正常作业时的性能要求。7.8 机械冲刷7.8.1 每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每日 5:00 前完成作业。7.8.2 一级、二级道路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每日作业不少于 1 次;一级道路步道每周作业不少于2 次,二级道路步道每周作业不少于 1 次。7.8.3 具体要求如下:车速应20 km/h;水压应300 KPa;双喷嘴出撒布宽度6 m;冲刷后废弃物距路牙应50 cm。7.9 小广告清除7.9.1 全天作业。DB41/T XXXXXXXXX67.9.2 繁华商业街区、交通枢纽、旅游景区、污染严重等地区 2 小时巡回清除 1 次;其他路段 12 小时巡回清除 1 次。7.

14、9.3 具体要求如下:应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进行作业;应将清除的小广告纸屑清理至收集车(桶)内,将周边地面清扫干净。7.10 果皮箱清掏7.10.1 一级、二级道路每日 6:00 至 21:00 进行作业;三级道路每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每日6:00 至 21:00,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每日 6:00 至 19:00 进行作业。7.10.2 依据污染量确定清掏次数:一级道路每日清掏不少于 3 次,二级、三级道路每日清掏不少于2 次。7.10.3 具体要求如下:应在废弃物达到2/3容量时及时清;应将清除的小广告纸屑清理至收集车(桶)内,将周边地面清扫

15、干净。7.11 果皮箱清洗7.11.1 每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进行清洗;其他时段进行擦拭。7.11.2 作业频次应符合以下要求:表面清洗一级道路每日不少于1次,二级道路每周不少于2次,三级道路每周不少于1次;内胆清洗每周不少于1次;消毒每周不少于1次。7.11.3 作业后箱体周边地面应清洁、不湿滑。7.12 地下通道保洁和过街天桥保洁7.12.1 作业时间应符合以下要求:省辖市内中心城区域每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每日 6:00 至 22:00;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3 月 31 日每日 6:00 至 21:00。省辖市内其他区域每年 4 月 1 日至

16、 10 月 31 日每日 6:00 至 21:00;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月 31 日每日 6:00 至 19:00。7.12.2 作业频次应符合以下要求:省辖市内中心区城域每20min巡回保洁1次;以外区域每30min巡回保洁1次;台阶、地面、内外立面用专用设备清洗,桥体、通道顶面用专用工具清洁,每周不少于1次;通道口、内外立面及护栏擦拭(洗),每日不少于 1 次。7.12.3 具体要求如下:作业应采取自上而下、从立面到平面、从中间到两边、从里到外的顺序;作业时应保障行人的通行安全。7.13 其他要求7.13.1 机械作业应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7.13.2 重点地区、主要道路、繁华

17、区域等,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作业时间。7.13.3 根据需求开展机械压尘作业。7.13.4 每遇中雨(含)以上天气时,应暂停全部作业。DB41/T XXXXXXXXX77.13.5 每遇五级(含)以上大风天气时,可暂停人工清扫和机械冲刷作业。7.13.6 每遇空气重度污染天气时,应根据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关于空气重度污染城镇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方案进行作业。7.13.7 每遇降雪天气时,应按照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扫雪铲冰应急预案进行作业。7.13.8 当出现道路环境突发事件时,应按照道路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作业。7.13.9 做好二次污染控制工作。7.13.10 清扫保洁作业时宜采用再生水;结冰期清

18、扫保洁作业用水宜添加环保型防冻材料。7.13.11 清洗作业时,应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并达到相应标准要求。7.13.12 清洗材料应妥善存放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库房,应防止酸性和碱性清洗剂溢出污染环境。8 作业信息8.1 业务台账应按照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关于环境卫生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建立环卫作业道路业务台账,做好分级管理。8.2 作业记录8.2.1 作业安排应根据不同作业方式的要求,对所对应的作业道路进行作业顺序和作业人员的编排。8.2.2 运行记录分为机械作业运行记录和人工作业运行记录。记录应包括作业人员、作业时间、作业车辆、作业路段、作业情况、作业里程、行驶里程,以及作业用

19、油及用水等物料消耗情况、道路环境突发事件与处理措施等信息,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8.2.3 作业车辆运行记录承担机械清扫、机械保洁、机械捡拾、机械冲刷和机械清洗任务的作业车辆,其运行过程应有记录,有条件的可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保存电子轨迹记录。9 检查内容9.1 一般要求9.1.1 检查组应由 2 人(含)以上人员组成。9.1.2 被检查道路应为该条道路全路段或 1Km 以上路段;应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留存相关影像资料,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9.2 检查内容9.2.1 作业现场检查包括作业质量和作业要求。作业质量包括感官质量要求和定量质量要求,作业要求包括作业安排落实情况和相关要求。DB41/T XXXXXXXXX89.2.2 作业信息检查包括业务台账和作业记录(作业安排、运行记录和作业车辆轨迹记录),记录为电子或纸质记录。9.3 检查方法9.3.1 核对作业安排、运行记录和作业车辆轨迹记录完整准确性,对作业整体情况进行检查。9.3.2 比对作业安排、作业记录和作业车辆轨迹记录关联性,对作业频次进行检查。9.3.3 跟随作业车辆或作业人员的方式,对作业时间和要求进行检查。9.3.4 随机或选择重点道路的方式,对各级道路总体作业质量进行检查。 A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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