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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doc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2989556 上传时间:2018-10-01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4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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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内江市东兴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东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19日- 2 -内江市东兴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进一步增强东兴区应对和防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 四川省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内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内江市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1.3 适用范围适用于东兴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生产和经营中发生的非煤矿山事故。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分为四级响应。1.3.1级特别重大事故(红色):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 30 人(含 30 人)以上死亡,或100 人以上重伤(中毒) ,或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3 -1.3.2级重大事故(橙色):事故后果已经或即将导致 10 人(含 10 人)29 人死亡,或50100 人重伤(中毒) ,或直接经济损失为 500010000 万元,或重大社会影响社会的事故。1.3.3级较大事故(黄):事故后果已经或即将导致 3

3、人(含 3 人)9 人死亡,或1050 人重伤(中毒) ,或直接经济损失为 10005000 万元,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1.3.4级一般事故(蓝色):事故后果已经或即将导致 3 人以下死亡,或 10 以下重伤(中毒) ,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 1000 万元的事故。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4.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东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安监局)在东兴区人民政府及东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的统一领

4、导下,负责指导、协调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4 -1.4.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当地政府为主。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企业自救与地方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同时当地政府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1.4.4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1.4.5 预防为主,

5、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等,加强培训和训练、演练工作,做到常备不懈、有备无患。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成立东兴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以上简称区矿山应急指挥部) ,负责协调指挥全区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区应急办主任、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应急办、区经科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区文体广新局、国网- 5 -东

6、兴供电公司、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和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下设办公室于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局长担任。2.2 工作职责2.2.1 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职责:(1)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全面工作;(2)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3)根据事故发生状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4)根据预案实施过程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5)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土地

7、,事故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6)根据事故灾难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生畜和物资疏散;(7)开展或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8)指导、协调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9)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 6 -于众;(10)安排办公室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搞好事故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2.2.2 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具体承办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组织和管理工作;(2)负责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的调度值班工作;(3)负责联系协调市矿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协调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4)负责及时向市安

8、监局、市政府应急办上报事故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机构) 、单位、事故发生地政府通报情况;(5)提供指挥平台,跟踪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做好事故续报工作,传达事故抢险工作意见;(6)接受区委、区政府领导和省、市安监局的重要批示、指示,并负责督办落实;(7)组织专家咨询,协调有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救援工作,组派工作组前往现场协调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2.2.3 成员单位职责:区安监局:负责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处协调指挥事发地乡(镇)和非煤矿山企业现场施救。区公安分局:负责警戒保卫和交通紧急疏散工作。区住建局:负责组织挖掘、推土和搬运等抢险救援工作。- 7 -区国土分局:负责

9、提供事故矿山地质信息,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紧急疏通,负责调集运输车辆运送、撤离人员和救灾物资。区卫计局:负责卫生救护医疗和检测检疫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对事故现场和周边的环保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联系商务、供销、交运、民政等相关部门,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运输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按照指挥部的指令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通告等工作。区监察局: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实施监察工作。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等部门负责协助事发地政府和事故单位搞好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力量编成与任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

10、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小组:3.1 抢险救援组(70 人) 。负责事故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事故危险源,并根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防护用品、专用工具、专用器材、专用车辆等。该组委托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支队、区消防大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和区住建局工程抢险队组成。人员由专业救护队伍和企业兼职抢险救护队伍组- 8 -成。该组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支队负责。3.2 医疗救护组(40 人) 。负责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区卫计局急救中心和指定的具备相应医疗救治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程度和特点制

11、定抢救预案。该组由区卫计局负责。 3.3 交通安全警戒疏散组(60 人) 。负责布置交通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疏散和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区公安分局、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区公安分局负责。 3.4 物资供应组(50 人) 。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区发改局、商务、供销、交运、民政、等部门组成。由区发改局负责。3.5 生活保障组(20 人) 。负责抢险救援人员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包括吃住行等一应后勤工作。由事故单位和当地政府共同组成。由当地政府组织事故单位具体负责。3.6 专家咨询组

12、(10 人) 。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区安监局、区住建局和区国土局及相关专家组成。由区安监局负责。3.7 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区安监局、区- 9 -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监察局等单位组成。由区安监局负责。3.8 善后处理组(20 人) 。负责对事故死亡人员丧后处理工作及受伤人员的善后工作。由当地政府、社会保险部门和事故单位共同组成。主要由事故单位负责。3.9 事故信息组(20 人) 。负责对事故现场各种信息的收集、传递、汇总,并向社会发布,该组由区委宣传部和区安监局负责。4 事故应急处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13、后应急预案启动程序:4.1 凡是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红色、橙色、黄色) ,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及区应急办值班室,发生一般事故(蓝色)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重大以上事故由区政府应急委统一报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事故报告的内容: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伤害损失情况;事故的现状和发展预测,要求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领导到现场的情况;单位联系电话。 4.2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在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有效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并按上述规定要求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4.3 事

14、故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后未能有效控制事故时,应当及- 10 -时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本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该应急预案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逐级启动。发生四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时,启动本应急预案由副指挥长批准后实施,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全部或部分应急预案。发生一、二、三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时,启动本应急预案,由指挥长批准后实施,并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全部或部分应急预案。4.4 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的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配合,实施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5 应急保障非煤矿山安

15、全生产事故应急保障体系的编成和任务:建立应急救援保障队,队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队长由区安监局局长担任。下设八个分队:信息保障分队、通信保障分队、医疗保障分队、交通保障分队、治安保障分队、物资保障分队、经费保障分队、宣传保障分队。5.1 信息保障分队:分队长由区信息办主任担任。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信息办、区应急中心,组织建立事故信息综合管理体系;开发和建立全区交通运输、物质储备、重大危险源、重点目标、应急力量、指挥系统等内容的信息数据库;组织全区事故信息的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准确、及时、全面地为指挥部应急处置指- 11 -挥决策、咨询,提供基础材料、数据、情况等工作。5.2 通信保障分队

16、:分队长由区经科局局长担任。负责对本区承担应急通信保障任务的移动、联通、长线局等部门进行业务协调,并负责应急通信的组织实施等工作。5.3 医疗保障分队:分队长由区卫计局局长担任。由区卫计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医疗救护保障的组织实施。区医疗机构负责院前救护转运和院内急救等工作。5.4 交通保障分队:分队长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保障的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地政府协助做好交通保障工作。应急交通保障必须保证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应急运输,满足应急处置工作的及时需要等工作。5.5 治安保障分队:分队长由区公安分局局长担任。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事故发生地区政府协

17、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各相关乡(镇)政府和街道、社区组织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和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等工作。5.6 物资保障分队:分队长由区发改局局长担任。由区发改局负责抢险物资保障,水利、交运、经科、商务、通信、住建、卫生、医药、电业等部门负责筹集、储备;救助物资由民政、食品、粮食、供销等部门负责筹集、储备;应急处置工作中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意见,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等工作。- 12 -5.7 经费保障分队:分队长由区财政局长担任。区政府负责本级应急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统筹安排事故应急所需经费。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积极调剂资金并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社会资金专

18、项用于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处置。全区要加快非煤矿山从业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金制度建设,确保应急处置资金的落实。5.8 宣传保障分队:分队长由区委宣传部分管新闻宣传的副部长担任。由区委宣传部负责,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强化民众安全意识、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应对能力等工作。区安监局为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发言人,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口径进行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6 附则本应急预案管理单位为区安监局,每三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时,本预案与内江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7 附件

19、7.1 东兴区非煤矿山企业基本情况 7.2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程序7.3 东兴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13 -附件 1东兴区非煤矿山企业基本情况 一、非煤矿山(不包括含瓦斯的煤系非煤矿山企业)全区现有非煤矿山企业 14 个,分布在 14 个乡镇、街道。现有的 14 个非煤矿山企业均与内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支队签订了救护协议。按地下和地面开采来分,只有露天开采企业,没有地下开采企业。按矿种来分只有页岩、粘土、没有石英砂、河道砂石等。非煤矿山企业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主要灾害有:大面积垮塌、水害、滑坡等。二、非煤矿山重大灾害事故具有三大特点:第一是突发性,事故瞬间突然发生,矿区生

20、产建设系统全部或局部发生变化。第二是灾难性,有多人伤亡或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矿区局部或全部停产,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14 -第三是继发性,即在较短时间内可能重复发生同类事故或诱发其它事故。附件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程序一、基本程序(一)进入事故现场,撤离人员,在保证救护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力抢救伤员,设置警戒区域,做好现场保护。(二)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蔓延。(三)及时处置危险因素,消除事故隐患。二、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的处置措施非煤矿山事故主要的抢险救援人员是矿山救护中队、消防大队的人员和企业通过培训的业余救护队员。矿山救护中队、消防大队的人员是主力,业余救护队员只能做一些辅助性救

21、护工作。矿山救护队员进入事故单位之后,首先由企业提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讲解矿图和有关资料与实际生产事故现场情况。当救护队员对事故和现场情况了解后,- 15 -方可进行侦察和抢救工作。附件 3东兴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成 员 通 讯 录 职 务 姓 名 单 位 及 职 务 联系电话指挥长 黄国华 副区长 13730785533副指挥长 刘茂春 区政府办副主任 13158598999谭远志 区应急办主任 15828744555林 峰 区安监局局长 13890586166 成员单位郭启文 区监察局局长 13541533633康 兵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13659

22、079395何盛平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13980206555邓安德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18990556333王 文 区发改局局长 13508055211张朝良 区住建局局长 13990537471 谢贻政 交警直属二大队大队长 13990537986冯成金 区环保局局长 13608259849徐 松 区财政局局长 18783238333- 16 -杨忠华 区民政局局长 13990538672张杰仕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13990539764 吴大有 区卫计局局长 13981443111泽 关 区经科局局长 13890566140刘 平 区国土分局局长 13551538599蔡华均 区总工会副主席 13890586020报警电话:市应急救援支队 5243160 区安监局 2251388市应急办接警电话为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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