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安全防火专项应急预案.doc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2982560 上传时间:2018-10-01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344.8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防火专项应急预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安全防火专项应急预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安全防火专项应急预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安全防火专项应急预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安全防火专项应急预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厦 门 北 站 至 同 安 食 品 工 业 园 市 政 隧 道 工 程( 二 工 区 ) 安 全 防 火 专 项 应 急 预 案编 制 : _审 核 : _审 批 : _中 国 建 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厦 门 北 站 至 同 安 食 品 工 业 园 市 政 隧 道 工 程 土 建 施 工 总 承 包 项 目 部0目 录一 、 安 全 防 火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的 主 要 内 容 .1二 、 二 工 区 组 织 机 构 及 职 责 22.1 应 急 组 织 体 系 22.2 指 挥 机 构 及 职 责 32.3 预 防 与 警 报 62.4 信 息 报 告 程 序 92.5 应 急

2、处 置 .122.6 响 应 程 序 .142.7 应 急 结 束 .162.8 应 急 物 资 与 装 备 保 障 16三 、 现 场 处 置 方 案 的 主 要 内 容 183.1 事 故 特 征 .183.2 现 场 处 理 注 意 事 项 .18四 、 义 务 消 防 队 名 单 .19五 、 应 急 演 练 .19六 、 应 急 物 资 .201一 、 安 全 防 火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的 主 要 内 容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季节及其严重程度进行确定。2、应急处理基本原则(1)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按照先保人身安全,再保护财

3、产的优先顺序进行,具体基本原则如下:救人重于灭火: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威胁,首要任务是把被火围困人员解救出来。先控制、后消灭: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首先控制火势的继续蔓延,具备了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攻势,扑灭火灾。先重点,后一般: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整个火场的情况分清重点。人和物相比,救人是重点。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和没有这些危险的方面相比,处置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物体是重点。易燃、可燃物集中区域和这类物品较少的区域相比,这类物品集中区是重点。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保护和抢救贵重物资是重点。火场的下风方向与上风、侧风方向相比,下风方向是重点;要害部位和其他部位相比,要害部位

4、是火场上的重点。(2)任何员工一旦发现火情,视火情的严重情况进行以下操作: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立即进行扑灭。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组织周围人员参与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并向现场管理汇报。(3)现场最高领导者对火势蔓延扩大,不可能马上扑灭的按以下原则处理:立即进行人员的紧急疏散,指定安全疏散地点,由安全员清点人数,发现有缺少人员的情况时,现场最高领导或消防队员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 ,通报火场信息:单位名称、地址、着火地点、着火物资及火势大小、联系电话,回答“119”询问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发现有人员

5、受伤,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救护电话“120”与医院联系。23、引发火灾危险辨识(1)三平一通中的不明管线。(2)桩基施工中的机油存放不当及无防火器材。(3)防水施工中的施工用火管理不当。(4)电线老化漏电或机械无保护接零措施。(5)变压器长期超负荷运转,线圈绝缘损坏,匝闸短路,绝缘油老化。(6)施工用电中一机多闸,绝缘等级不够,线路损坏,接线柱压接不实,导线连接不好。(7)室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8)架空线未才用绝缘措施,导线规格选择不当。(9)办公区内室内吸烟乱丢烟头。(10)节假日不关电源,电线过热起火。(11)洞内爆破器材运输车未专人护送。(12)现场临时储药量超过当班用量,火工品现场临

6、时存放点未设专人看守。二 、 二 工 区 组 织 机 构 及 职 责2.1 应 急 组 织 体 系(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机构图组 长 : 范 杜 武 (13696897076)副 组 长 : 潘 晨 (13400575423)徐 海 涛 (13705933747)成 员 : 邱 桂 荣 (15005040708) 李 文 超 (13489141364) 蔡 远 芳 (18860183685) 黄 立 书 (13706977177) 农 腾 盛 (15392485991) 陈 少 东 (18250160629)李 勇 强 (18650701429) 王 庆 (18396128377) 林 清 阳

7、 (18559932141) 易 振 茂 (13515000194) 3(2)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图2.2 指 挥 机 构 及 职 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副经理及项目总工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部门成员组成。(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成及具体职责应急救援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应急救援副组长由生产副经理、总工担任;综 合 办各 工 区财 务 部项 目 经 理生 产 副 经 理工 程 部物 资 部 安 质 部总 工 程 师工 区 安 全 员工 区 长班 组 兼 职 安 全 员安 全 总 监 ( 专 职 安 全 员 )4危险源风险评估部由安质部担任;应急培训演练部由

8、安质部兼任;应急工程技术服务部由工程担任;应急物资管理部由办公室、物设部、财务部担任;(2)应急救援指挥部各部门职能及职责1)组长职能及职责: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指挥、协调应急行动;与项目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组织;应急组织的启动;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2)副组长的职能和职责协助应急组长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向应急组

9、长提出应采用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对策和建议;保持于事故现场操作副组长的直接联络;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组织项目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全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准备状态;根据各施工场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3)安质部的职能和职责 对各施工现场的特点以及生产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评估;指导生产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

10、、准确的依据;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共享资源及应急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提供及时的应急支援措施;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便应急时及时启用;制订项目施工场区的应急物质、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储备力量。根据工程项目生产的特点,施工场区人员的构成情况,以及施工场区周围环境状态,按照已确定的各种可能发生事故应急内容,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按照应急预案和公司总部的年度计划规定和各项目经理部的计划安排,按时按计划组织各应急队伍进行各种应急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各应急技能的演练;协助组织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内的各类应急队伍,建立各项应急机制;通过培训和演练,及时修正应急的

11、不足和缺陷,独步完善各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应急实施机制,培训演练和措施;收集和整理在应急技能演练和施工5中所获得的信息,及时反馈反应操作副总指挥,作好应急的人力资源资料和应急能力资料档案的归档。4)应急物资管理部的职能和职责协助各项目经理部制订施工场区应急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场区的应急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档案并归档;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物资资源的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定期检查、监督、落实过期应急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状态;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的数据储备;应急

12、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周边其他项目经理部的应急物资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5)应急人力管理部的职能和职责:协助各项目经理部制订施工场区的应急行动人力配备计划;按已制定的项目施工场区应急行动人力配备计划,协助项目施工场区建立和配备各种应急救援小组;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各应急救援小组的人员变更、数量、到位状态;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施工场区的应急行动人力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行动的启动,做好人力资源的数据储备;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周边其他项目经理部的应急人力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6)应急工程部的职能和职责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

13、施工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准备工作。7)应急后勤供给部的职能和职责:根据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位置,了解落实该项目周边的应急物资供应点分布情况,为及时向应急行动的后勤物资供给做好准备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及时赶赴现场,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及时提供后勤服务。8)应急保卫部的职能和职责:定期检查项目场区的保安人员数量落实情况;协助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建立应急行动保安

14、队伍并登记整理归档,为应急行动的启动,6做好保安资源的数据储备;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即使赶赴现场,协助组织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必要时负责组织场区外的居民疏散工作。2.3 预 防 与 警 报(1)危险源监控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各项目经理部对办公区域和施工场区危险源进行评估,依据施工场区周边的具体世纪情况、影响度,确定对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建立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三级动火,由子(分)公司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经项目部防火责任人审批,并报市消防部门备案,如有疑难问题,还须邀请市劳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审批。临时设施防火制度临

15、时设施应远离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必须使用不燃材料搭建围蔽和骨架(门窗除外)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单独设置,用砖墙围蔽;临时设施必须建立宽度不小于 1.2m 的消防通道,不得修建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并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少于 6m。日常防火教育制度新职工、外来工上岗前必须进行防火知识、防火安全教育,并做好签证登记;每周根据生产特点对职工、外来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火教育;每半年组织一次义务消防队培训、演练;施工现场要设立防火宣传栏和防火标语。防火检查登记制度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每月由现场防火责任人带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公司每季进行抽查;认真做好动火后的安全检查

16、;认证落实整改隐患的跟踪、复查。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7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量不准超过 3 天的使用量;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手续;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仓照明必须使用防火、防爆装置的电气设备;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焊、割作业,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批准;严禁携带火种、手机、对讲机及非防爆装置的照明灯具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一切电气安装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施工现场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有岗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管理,认真做好班前班后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做好每日检

17、查登记;电线残旧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不准使用铜丝和其他不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照明电路保险丝;照明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加强对碘钨丝、卤化物灯的使用管理;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要套防火绝缘线管。值班巡逻制度节假日期间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好有关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执勤,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搞私人事务,不准打磕睡和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敢于履行职责,纠正违章行为,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防火检查员每天班后必须巡察,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汇报。动火作业制度焊、割作业必须由有证焊工操作;

18、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能动火;动火作业必须做到“八不” 、 “四要” 、 “一清理” ;高处动火作业要专人监焊,落实防止焊渣、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8动火作业后要立即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危险源预防措施: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完善逐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

19、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对从事电工、烧焊、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应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并按不同级别审批。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

20、易爆等有害物品妥善管理。任何人发现火险后,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 119) ,并积极投入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2.3.1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的 方 式 、 内 容 和 流 程项 目 部 各 部 门 、 施 工 队 及 人 员 获 得 预 警 信 息 后 , 必 须 按 照 早 发 现 、 早 报 告 、 早 处 理 的 原则 , 缜 密 加 以 应 对 , 立 即 口 头 汇 报 项 目 部 应 急 指 挥 小 组 。 应 急 指 挥 小 组 接 到 预 警 信 息 , 立 即组 织 技 术 专 家 、 各 部 门 和

21、 施 工 队 召 开 紧 急 预 警 会 议 , 通 知 项 目 部 各 相 关 方 做 好 预 防 和 应 急 的各 项 准 备 工 作 。 研 究 部 署 应 对 措 施 , 并 将 预 警 状 况 、 应 对 措 施 书 面 上 报 监 理 、 业 主 代 表 和 监控 管 理 分 中 心 。 发 布 的 预 警 信 息 包 括 可 能 发 生 事 故 的 类 型 、 预 警 等 级 、 影 响 范 围 、 影 响 时 间 、发 生 的 几 率 、 可 能 发 生 的 后 果 。 召 开 紧 急 预 警 会 议 后 , 项 目 部 各 部 门 、 施 工 队 负 责 人 应 及 时将 预

22、 警 信 息 和 应 对 措 施 传 达 和 落 实 到 各 部 门 、 施 工 人 员 。9当 预 警 事 件 不 能 有 效 控 制 , 预 警 级 别 仍 在 进 一 步 提 升 , 致 使 人 员 生 命 受 到 威 胁 , 可 能 造 成安 全 事 故 时 , 不 得 擅 自 或 盲 目 采 取 应 对 行 动 。 对 可 能 演 变 为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的 , 必 须 先 撤 离 危 险区 域 的 所 有 人 员 , 设 置 警 戒 区 域 , 暂 停 该 部 位 施 工 作 业 , 并 立 即 上 报 轨 道 交 通 集 团 公 司 工 程 部 。在 指 挥 部 统 一

23、指 挥 下 , 制 定 科 学 有 效 、 万 无 一 失 的 可 靠 方 案 和 措 施 , 方 可 实 施 应 对 行 动 。 同 时项 目 部 主 管 人 员 和 施 工 队 负 责 人 必 须 做 好 全 体 施 工 人 员 的 思 想 稳 定 工 作 , 以 免 造 成 慌 乱 局 面 ,不 利 事 态 的 控 制 。2.3.2 预 警 级 别 及 措 施( 1) 根 据 厦 门 轨 道 交 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安 全 风 险 技 术 管 理 体 系 ( 厦 门轨 道 2012139 号 ) , 将 预 警 级 别 分 黄 色 、 橙 色 和

24、红 色 三 级 。( 2) 项 目 部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根 据 指 挥 部 有 关 要 求 , 结 合 监 测 信 息 反 馈 , 在 宣 布 进 入 预 警 状态 后 ,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1) 确 定 预 警 级 别 , 发 布 预 警 公 告 。 根 据 事 态 的 发 展 趋 势 和 先 期 处 置 的 效 果 , 预 警 颜 色 可以 升 级 、 降 级 或 解 除 。2) 加 强 信 息 监 测 、 收 集 和 处 理 , 并 掌 握 周 边 交 通 、 建 筑 物 和 管 线 受 影 响 情 况 。3) 实 行 24 小 时 领 导 值 班 和 信 息 畅 通

25、 制 度 , 落 实 专 人 负 责 预 警 信 息 汇 报 及 上 级 指 令 下 达工 作 。4) 转 移 、 撤 离 或 者 疏 散 可 能 受 到 危 害 的 人 员 和 重 要 财 产 , 并 进 行 妥 善 安 置 。5) 项 目 部 各 部 门 、 施 工 队 和 救 援 队 伍 等 进 入 相 应 级 别 的 预 警 应 急 状 态 , 组 织 进 行 应 急 筹备 工 作 , 技 术 专 家 组 成 员 到 位 。6) 全 面 调 集 、 检 查 应 急 设 备 物 资 , 并 安 排 就 位 。 保 持 与 有 关 部 门 、 应 急 设 备 物 资 供 应 商 、兄 弟

26、单 位 的 联 系 。2.4 信 息 报 告 程 序2.4.1 报 告 时 间事 故 发 生 后 , 事 故 现 场 有 关 人 员 应 当 立 即 向 本 工 区 经 理 报 告 报 告 后 应 立 即 组 织 自 救 ; 工 区经 理 接 到 报 告 后 , 应 立 即 向 总 承 包 项 目 部 应 急 指 挥 小 组 报 告 , 总 承 包 项 目 部 应 急 总 指 挥 当 于 1小 时 内 向 事 故 发 生 地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和 负 有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职 责10的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 情 况 紧

27、急 时 , 事 故 现 场 有 关 人 员 可 以 直 接 向 事 故 发 生 工 程 所 在 地 人 民 政 府 安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和 负 有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有 关 部门 报 告 。2.4.2 报 告 流 程一 旦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 按 下 图 2.4.2 流 程 执 行 报 告 程 序 。接 警 警 情 判 断响 应 级 别 信 息 反 馈报 警 应 急 启 动救 援 行 动中 心 人 员 到 位信 息 网 络 开 通应 急 资 源 调 配现 场 指 挥 到 位扩 大 应

28、 急事 态 控 制 申 请 增 援人 员 救 助工 程 抢 险警 戒 与 交 通 管 制医 疗 救 助人 群 疏 散环 境 保 护现 场 监 测专 家 支 持应 急 恢 复应 急 结 束 ( 关 闭 ) 总 结 评 审现 场 清 理解 除 警 戒善 后 处 理事 故 调 查事 故 发 生11图 2.4.2 现 场 报 警 程 序 图任 何 等 级 的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后 ,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 各 工 区 项 目 部 ) 及 总 承 包 项 目 部在 第 一 时 间 报 告 驻 地 监 理 和 业 主 单 位 业 主 代 表 , 由 业 主 单 位 根 据 预

29、警 级 别 、 事 故 等 级 及 时 逐级 上 报 ,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不 得 以 任 何 借 口 对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隐 瞒 不 报 、 谎 报 和 拖 报 。 同 时 立 即 开展 事 故 抢 险 救 援 工 作 。按 以 上 报 告 程 序 , 事 故 发 生 后 二 十 四 小 时 内 写 出 简 要 书 面 报 告 上 报 , 书 面 报 告 内 容 必 须符 合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的 对 外 报 告 和 公 布 , 由 项 目 部 应 急 总 指 挥 联 系 业 主 单 位 ,由 业 主 单 位 信 息 发 布 小 组 统 一

30、 对 外 发 布 事 故 信 息 。2.4.3 事 故 书 面 报 告 内 容( 1) 发 生 事 故 ( 或 警 情 ) 的 单 位 及 事 故 ( 或 警 情 ) 发 生 的 时 间 、 地 点 。( 2) 事 故 ( 或 警 情 ) 单 位 的 行 业 类 别 、 经 济 类 别 、 企 业 规 模 。( 3) 事 故 ( 或 警 情 ) 的 简 要 经 过 、 伤 亡 人 数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初 步 估 计 。( 4) 事 故 ( 或 警 情 ) 原 因 、 性 质 的 初 步 判 断 。( 5) 事 故 ( 或 警 情 ) 抢 救 处 理 的 情 况 和 采 取 的

31、措 施 。( 6) 需 要 有 关 部 门 和 单 位 协 助 事 故 ( 或 警 情 ) 救 援 和 处 理 的 有 关 事 宜 。( 7) 事 故 ( 或 警 情 ) 的 报 告 单 位 、 签 发 人 和 报 告 时 间 。 2.4.4 事 故 报 告 时 限事 故 发 生 后 , 对 发 生 人 员 死 亡 或 重 伤 1 人 及 以 上 级 别 的 安 全 事 故 , 半 小 时 之 内 由 项 目 负 责人 向 业 主 单 位 报 告 。 同 时 , 根 据 事 故 中 伤 亡 人 员 人 数 和 可 能 造 成 的 损 失 , 按 照 当 地 政 府 要 求分 别 向 当 地 县

32、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 当 地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 当 地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部 门 等 将 事 故 发生 时 间 、 地 点 、 类 别 、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情 况 、 事 故 简 要 经 过 和 采 取 控 制 措 施 情 况 做 出 报12告 。自 事 故 发 生 之 日 起 30 日 内 , 事 故 造 成 的 伤 亡 人 数 发 生 变 化 的 , 应 当 及 时 补 报 。2.5 应 急 处 置(1)响应分级根据国家现行火灾统计方法,按照每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产直接损失金额,火灾分为以下三类:特大火灾:死亡人数

33、 10 人以上(含 10,下同) ,重伤 20 人以上或死亡、重伤 20 人以上;受灾 50 户以上;烧毁财务直接损失 50 万元以上。重大火灾:死亡 3 人以上,重伤 10 人以上或死亡、重伤 20 人以上;受灾户 30 户以上;烧毁财务直接损失 5 万元以上;一般火灾: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况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特大、重大火灾由集团公司启动一、二级应急预案,一般火灾由分、子公司启动一、二级应急救援预案。(2)响应程序1)应急指挥响应程序根据基层负责人提供的有关火情,人员情况,应急救援资源配置情况,立即分析确定报警级别,指挥协调督察应急行动,根据现场应急情况,确定升高或降低警报级别,决定请求外部

34、援助和应急撤离。2)应急行动响应程序现场消防队(由施工现场职工、劳务工组成)接到报告,立即到达火灾现场,在消防队长指挥下,首先切断火灾现场电源、煤(燃)气,有条不紊地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扑救,接到应急总指挥下达的撤离命令时,立即撤离现场。3)资源调配响应程序资源调配响应包括人力资源响应和物资资源响应,应急措施启动后,人力管理部、物资管理部根据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组织周边及其他内部人力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4)应急避险响应程序13应急预案启动后或应急救援进行中,按照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消防人员及时撤离重火灾地点,各应急职能部门按照预案的分工,及时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隔离、疏散场区外居民撤出

35、危险地带,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工作,对重伤人员转移至医疗机构就医。5)扩大应急响应程序应急行动中,火势开始蔓延扩大,不可能马上扑灭的,由现场最高领导者下达扩大应急救援级别并上报上级及消防主管部门。(3)处置措施根据物质燃烧原理和总结长期救火实践,由四种方法:1)窒息灭火法施工现场可采用石棉布,浸湿的棉被、帆布、海草席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用水蒸汽,惰性气体或二氧化碳、氮气冲入燃烧区域内;利用建筑物原有的门、窗以及生产储运设备上的部件封闭燃烧区,阻止新鲜空气流入,以降低燃烧区内氧气含量,从而达到窒息燃烧的目的。此外,在万不得已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采用水淹没(灌注)的方法扑灭火灾

36、。2)冷却灭火法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体上,使可燃物质的温度降低至燃点以下,以终止燃烧。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用冷却剂冷却建筑构件、生产装置、设备容器等,防止建筑构件变形造成更大损失。3)隔离灭火法将燃烧区域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质转移到安全地点;关闭阀门,阻止气体、液体流入燃烧区;设法阻拦流散的易燃、可燃气体;拆除与燃烧区相毗邻的可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势蔓延的间距等。4)抑制灭火法使灭火剂参与燃烧反应过程,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从而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离基,便燃烧反应停止,常用的灭火剂有 1211、1202、1301 灭火剂。(4)电器、焊接设备火灾的扑灭扑灭电器火灾时,首

37、先应切断电源,并使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 灭火器等。焊接设备设备(电石桶、氧气、乙炔、电焊机)着火,首先要关闭阀门,可用二氧化碳14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扑救,不能用水、泡沫灭火器和四氯化碳灭火器救火,如临近建筑物或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搬走,放在安全地带,防止受火场高热影响引起爆炸。为 有 效 处 置 施 工 中 的 突 发 事 故 , 根 据 厦 门 市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建 设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依 据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突 发 事 故 可 能 造 成 的 人 员 伤 亡 及 财 产 损 失 等 情 况 , 由 高

38、 到 低 划 分 为 特 别 重 大(I 级 )、 重 大 ( 级 ) 、 较 大 ( 级 )、 一 般 ( 级 )四 个 事 故 级 别 。同 时 为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控 制 和 实 施 抢 险 , 防 止 环 境 事 故 影 响 蔓 延 , 最 大 限 度 降 低 社 会 负 面影 响 和 经 济 损 失 , 人 员 伤 亡 将 一 般 ( 级 )突 发 事 故 进 一 步 细 分 为 A、 B、 C 三 级 , 其 中 :A 级 : 指 由 于 施 工 原 因 导 致 周 边 重 要 建 构 筑 物 严 重 损 坏 、 各 类 市 政 基 础 管 线 发 生 破 裂 、出 现 一

39、 定 人 员 伤 亡 , 致 使 社 会 和 居 民 人 生 安 全 无 保 障 , 社 会 影 响 严 重 , 且 事 态 还 在 进 一 步 发展 中 。B 级 : 指 由 于 施 工 原 因 导 致 周 边 地 上 环 境 出 现 重 大 隐 患 , 地 面 建 构 筑 物 沉 降 超 过 控 制 标准 , 或 对 各 类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安 全 运 行 构 成 重 大 隐 患 , 社 会 影 响 较 严 重 。C 级 : 指 在 施 工 区 域 内 发 生 的 各 类 突 发 工 程 事 故 , 但 并 未 对 社 会 造 成 影 响 , 且 有 能 力 处理 和 控 制 的

40、事 故 。2.6 响 应 程 序2.6.1 应 急 响 应 原 则( 1) 员 工 和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的 安 全 优 先 ;( 2) 防 止 事 故 扩 散 优 先 ;( 3) 保 护 环 境 优 先 。如 果 事 故 仍 在 进 一 步 扩 大 , 相 关 人 员 的 生 命 受 到 威 胁 , 如 救 援 人 员 的 进 入 后 也 存 在 很 大的 生 命 安 全 威 胁 , 则 决 不 允 许 盲 目 采 取 救 援 行 动 , 避 免 二 次 事 故 的 发 生 。 要 采 取 万 无 一 失 的措 施 方 可 实 施 救 援 行 动 。2.6.2 应 急 响 应2.6.2

41、.1 应 急 响 应 基 本 要 求发 生 级 ( 一 般 ) 、 级 ( 较 重 ) 事 故 , 启 动 项 目 部 应 急 预 案 , 并 及 时 上 报 上 一 级 应 急 指挥 机 构 , 如 需 启 动 下 一 级 应 急 预 案 的 , 下 一 级 应 急 预 案 自 动 启 动 ; 分 预 案 启 动 后 , 相 应 专 项15预 案 自 动 启 动 。 发 生 级 、 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立 即 上 报 厦 门 市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 1) 启 动 、 级 应 急 响 应 行 动 时 , 公 司 相 关 人 员 率 领 应 急 人

42、员 参 与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 总承 包 项 目 部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部 的 总 指 挥 率 本 级 应 急 工 作 小 组 及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在 政 府 应 急 指 挥 部领 导 下 进 行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 公 司 及 项 目 部 协 助 和 配 合 事 故 调 查 工 作 。( 2) 启 动 级 应 急 响 应 行 动 时 , 项 目 部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部 的 总 指 挥 或 现 场 总 指 挥 率 本 级 应急 工 作 小 组 及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在 公 司 应 急 指 挥 部 领 导 下 进 行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 并 协

43、 助 和 配 合 事 故调 查 工 作 。( 3) 启 动 IV 级 应 急 响 应 行 动 时 , 项 目 部 事 故 应 急 指 挥 部 的 总 指 挥 或 现 场 总 指 挥 率 本 级( 项 目 ) 应 急 指 挥 部 工 作 组 在 业 主 应 急 指 挥 部 指 导 下 进 行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 事 故 工 区 协 助 和 配合 事 故 调 查 。 项 目 部 进 行 事 故 调 查 工 作 , 并 按 要 求 上 报 处 理 结 果 。2.6.3 应 急 抢 险 过 程 中 应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 1) 安 排 专 人 做 好 伤 员 及 群 众 的 思 想

44、工 作 , 保 证 人 员 思 想 稳 定 、 局 面 可 控 。 伤 员 送 往 医院 后 , 做 好 医 疗 救 治 和 日 常 护 理 。( 2) 了 解 事 故 现 场 附 近 的 交 通 状 况 , 及 时 进 行 交 通 疏 导 , 保 证 在 抢 险 过 程 中 救 援 人 员 、物 资 设 备 的 出 入 畅 通 , 必 要 时 向 交 通 部 门 申 请 协 助 。( 3) 根 据 事 故 类 型 和 影 响 范 围 , 通 知 相 关 管 线 权 属 单 位 到 场 , 提 供 专 业 性 技 术 支 持 。( 4) 在 抢 险 过 程 中 应 根 据 现 场 需 要 及

45、时 切 断 不 需 要 的 电 源 , 防 止 发 生 触 电 事 故 。( 5) 安 排 专 人 在 施 工 现 场 各 出 入 口 接 应 外 部 救 援 单 位 , 确 保 救 援 单 位 快 速 进 入 事 故 现 场 。在 外 部 救 援 单 位 进 入 事 故 现 场 前 , 应 向 该 单 位 负 责 人 简 要 汇 报 事 故 情 况 、 抢 险 方 案 和 当 前 抢险 进 展 , 确 保 救 援 单 位 迅 速 投 入 力 量 进 行 抢 救 工 作 。 项 目 部 应 积 极 配 合 抢 险 , 确 保 在 最 短 时间 内 控 制 和 消 除 险 情 。( 6) 实 施

46、 动 态 安 全 监 控 , 保 证 抢 险 过 程 安 全 , 避 免 在 抢 险 过 程 中 出 现 二 次 人 身 伤 害 等 意外 事 故 。 当 事 态 不 能 控 制 , 并 危 及 抢 救 人 员 安 全 时 , 应 组 织 人 员 撤 离 到 安 全 区 域 内 , 对 事 态的 发 展 进 行 临 时 隔 离 , 防 止 险 情 范 围 扩 大 。( 7) 做 好 事 故 现 场 保 护 及 取 证 工 作 。 在 抢 险 过 程 中 注 意 保 护 现 场 , 因 抢 救 人 员 、 疏 导 交通 等 原 因 , 需 要 移 动 现 场 物 件 时 , 应 当 做 出 标

47、志 , 绘 制 现 场 简 图 并 做 好 书 面 记 录 , 妥 善 保 存现 场 重 要 痕 迹 、 物 证 , 必 要 时 对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拍 照 记 录 , 为 事 故 调 查 提 供 有 效 依 据 。( 8) 应 及 时 将 事 故 现 场 的 危 险 物 品 搬 离 危 险 区 域 。16( 9) 夜 间 抢 险 应 加 强 现 场 照 明 。 长 时 间 抢 险 时 , 为 抢 险 人 员 提 供 食 品 和 防 护 用 品 。2.7 应 急 结 束当 事 态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 危 险 、 隐 患 已 经 消 除 , 由 应 急 指 挥 小 组 召 开 会

48、 议 , 确 定 应 急 结 束 ,并 通 知 相 关 各 方 。2.7.1 事 故 情 况 上 报 事 项应 急 结 束 后 三 天 内 由 项 目 质 安 部 将 事 故 情 况 形 成 报 告 , 报 告 包 含 以 下 内 容 :( 1) 项 目 概 况 ;( 2) 事 故 发 生 简 要 经 过 , 伤 亡 人 数 和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初 步 估 计 ;( 3) 事 故 发 生 的 事 故 发 生 原 因 的 初 步 判 断 ;( 4) 事 故 发 生 后 采 取 的 处 置 措 施 及 控 制 情 况 。 2.7.2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小 组 移 交 的 相 关

49、事 项应 急 结 束 后 一 星 期 内 将 有 关 事 故 的 资 料 移 交 事 故 调 查 小 组 。2.7.3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总 结 报 告 。应 急 结 束 后 , 由 项 目 组 织 召 开 应 急 总 结 报 告 会 议 , 对 事 故 发 生 原 因 进 行 分 析 , 对 后 续 施工 中 类 似 情 况 需 要 采 取 的 措 施 进 行 总 结 , 并 对 下 一 步 的 生 产 工 作 进 行 安 排 。 根 据 应 急 情 况 ,对 项 目 部 应 急 预 案 的 不 足 进 行 完 善 , 并 及 时 进 行 评 审 和 修 订 。2.8 应 急 物 资 与 装 备 保 障料仓:面积在 50m2 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 1 个,每增 50m2 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 1 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相应增加) ;项目部办公室、水泥仓:面积在 100m2 以内,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 1 个,每增加50m2 增配干粉灭火器不少于 1 个;可燃物品堆放场:面积在 50m2 以内,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 2 个;17电机房:配备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专业基础教材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