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 遥 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工程地点: 使用说明一、甲、乙双方使用本合同文本时,要逐条进行行讨论,如认为尚有不善之处,可以在附件在写补充条文;如认为某条文不能完全体现双方意愿,需要修改的可在附件之中写明条,修改为;如认为某条文完全不适用,可在附件中写明条文不适用。二、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文中,修改条文中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省地有关规定相抵触,否则按无效合同论处。三、填写合同文本时,要求字迹整洁、清楚不得涂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
2、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达到缩短建设周期,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双方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规定的原则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工程预算总额: 万元,工程造价: 元/ 工程承包范围:第二条:工程期限本合同全部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如遇人力无法抗拒的灾害,可顺延工期。第三条:1.承包方式:2.结算依据:第四条:甲方责任1.负责搞好开工前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清理地上地下所有障碍物,并办妥一切准建手续。2
3、.书面提供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坐标高控制点。3.提供全套建筑施工图 份,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事宜。4.负责解决四邻相关以及外界干涉施工的问题。5.选派施工现场代表 同志,负责施工现场的签证、盖章及日常事务工作。第五条:乙方责任1.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场,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2.编制合理施工方案,工程进行计划,确保按期完工。3.把好质量、技术关,确保工程技术资料齐全。4.施工现场要整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5.选派施工现场代表 同志,负责施工现场的签证、盖章及日常事务工作。第六条:工程材料供应1.各类建筑材料,无论甲方或乙方进货,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
4、和试验报告单,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2.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按甲方供应到工地的价格,按规定计取各项费用。3.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及超支部分;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第七条:工程质量及设计变更1.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并根据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因不合格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2.隐蔽工程必须经双方或监理单位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3.施工过程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可使用新材料技术、新工艺,甲方应予以支持,并配合施
5、工。乙方提供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施工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更换,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4.设计变更,必须经双方商定,经设计单位同意,并有设计部门的变更通知书,方可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经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第八条: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1.双方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供完整的决算书。2.从乙方完整的决算书提交后,甲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交审核确定的结算书,由于甲方审核延期,甲方应承担乙方计算应讨价款的利息,利率计算同第 5 条款。3.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工程造价的 %,拨付备料款,开工后以每月进度结算,进度款付至总造价的
6、%后停付,工程竣工后付 %,剩余 5%作为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付清。4.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和增加工程量,应承担乙方赶工措施费和工程量增加的经济支出,乙方按甲方确定价款结算。5.甲方拖欠工程款,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如不能按约定时间支付,从超过之日第十一天起,计算所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利率计算按当地银行代款利率的 80计算。第九条:1.竣工验收: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提前五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办理交工验收手续。由于甲方延期验收所造成工程费用损失由甲方负担。验收合格后其工程保护应由甲方负责。2.未办理交工验收的工程,甲方无权使用。
7、3.工程保修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由乙方进行保修,保修范围及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十天内派人修复。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所需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返修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第十条:其它事项1.停水停电连续超过四小时以上者,双方尽量安排其它工作,如无法安排其它工作,甲方应按乙方施工人数,每 8 小时每人记里工一个,每工日计价 元。2.因甲方原因工程途中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问题造成的返工,甲方应采措施,弥补和减少损失,同时补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3.乙方不能按合同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每延误一天,按工程造价总额的 %支付甲方违约金,同时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作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与本合同有等效律。5.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填好签字盖章报建设主管部门签证批准,然后分送有关部门,工完帐清后作废。发包方(章) 法人代表(章)承包方(章) 法人代表(章)双方订立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机关(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