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家界绕城公路 A 合同段二工区 工程劳务合作协议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共 6 页 第 1 页劳务承包合同书甲 方: 张家界绕城公路 A 合同段二工区 代表人: 劳务协作方(乙方): 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劳务协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第一条 劳务项目1、 作业名称: 桥桩基开挖、成孔 2、 作业地点: 张家界绕城公路 A 合同段项目部二工区 3、 作业内容: 完成 桥桩基开挖、桩基终孔的所有内容,即:桥梁的桩基础开挖、砼护壁等该分项工程的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其中空压机、钻机、砼搅拌机等所有桩基础开挖、桩基砼护壁设备的租赁
2、、使用费用)和本合同一切明示或暗示的的工作。4、所有设备由乙方提供,并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第二条 工作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完成 桥 桩基础开挖施工中的所有工作数量,并且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第三条 协议结算单价包干综合单价结算:单价为 元/ m3 (大 写 : /m3 ), (工程内容包括开辟工作面、安设开挖设备、挖土、爆破(含火工材料)、清孔、同桩基标号砼护壁(含护壁材料)等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结算单价中的数量以桩径为断面面积计算出的实际方量为准。第四条 质量要求1、乙方必须按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J041-2000 )和施工图纸及相关单位制定的“施工技术要求”组织施工
3、,达到甲方与第三方(业主)签定的合同中质量要求或第三方(业主)要求的质量,确保工程优良。2、乙方无条件地接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同时甲方派现场技术质量总负责人 和现场施工人员 ,在乙方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抽查,对于乙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及时改正,并对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第五条 劳务协作方式1、 按照甲方安排的作业内容实行分项工作劳务综和单价承包,价款包括承包劳务费和完成本工作所需的一切费(乙方人工费,设备的租赁和使用费,雷管、炸药、导火索等火张家界绕城公路 A 合同段二工区 工程劳务合作协议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共 6 页 第 2 页工材料费,电费及电力
4、设施费 ,管理费,施工场地建设费,混凝土拌和费,护壁砼的碎石、砂,水泥,钢筋等费用。加班和雨天停工等不另外计算)。2、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劳务单价清单所列各细目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工作,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3、本合同确定的劳务综合单价中包含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负责。第六条 技术资料、施工图纸提供办法乙方进场后,由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资料、设计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并对乙方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第七条 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协助监理工程师、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验收单位按相关规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验收。第八条 结算方法结算原则:以乙方
5、现场实际发生且验收合格有单价的工程数量为准。1. 所有劳务费、材料价拨费、所有的模板及小型材料的购置费、设备租赁和使用费、施工场地建设费、管理费、五金五杂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劳务综合单价中,不再另予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数量计算。2.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技术交底中所列的工程及材料数量,其费用视为已全部包含在各分项工作的劳务综合承包单价中,不再另予结算。3. 乙方为完成桩基挖孔而设置的支撑、护壁、清孔、通风、排水、挖孔桩废渣的处理等作为乙方完成桩基的附属工作,其费用视为已包含在相应桩基的劳务综合单价之内,不再另予计量,但不免除乙方完成该项工作一切责任和义务。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使用
6、甲方的机械设备,按甲方机务科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执行,所发生的机械台班费用乙方必须签字认可,甲方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总价中扣回。5. 如遇政策性的调整,乙方不享受其分配比例,只能按甲乙双方签定的协作协议价款进行结算。6. 乙方单项工作完工后,甲方进行一次性结算。结算单须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测量人员签字,工区负责人审批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视为无效凭据。第九条 价款支付1. 桩基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 70 %的价款,剩余部分等桩基验收合格并计量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张家界绕城公路 A 合同段二工区 工程劳务合作协议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共 6 页 第 3 页2. 乙方人员进场后必
7、须向甲方提供全部人员的详细花名册,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查验)及复印件(甲方存档) 。3. 乙方必须保证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代发民工工资,所发工资在乙方工程劳务承包总价款中扣回。第十条 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负责提供合同范围内乙方所需的图纸和其它相关资料。2、负责配合乙方的机械设备进场。3、负责提供水泥、钢材等原材料到乙方的施工现场,原材料的堆放、整理由乙方负责。乙方所用材料按进度计划和施工需要(总量不超过设计数量)领用,原材料进入乙方施工场地就视为甲方向乙方完成了交付,原材料处于乙方的监管之下,发生毁损、灭失或者在装卸车过程中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4、负责工程测量和试验。5、
8、负责提供工地用电。生活用电及其他电力设施费由乙方自理。6、负责及时组织办理对已完成工程进行验收及有关签证手续。对挖桩质量进行严格的检查控制,达到质量要求的进行验收、计量、签证,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否决权,并通知乙方停工整顿、返工并赔偿全部损失,直到合格为止。7、甲方只负责对乙方合格的工程数量进行结算,其他所有返工部分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超过设计深度,劳务单价按如下原则办理:超深 5 米以内,超出部分按协议单价上浮 10%。超深 5-10 米,此超出部分按协议单价上浮 20%。8、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服从甲方现场施工人员指挥,甲方现场施工人员可视具体情况现场开具 5001000
9、 元的罚款单无需乙方认可直接交往甲方财务室,在乙方当月的工程支款中扣除且计入乙方的工程总价款中。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造成甲方收到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指令,甲方根据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指令情况按 500 元 1 /次对乙方进行处罚,在乙方当月的工程借支款中扣除且计入乙方的工程总价款中。10、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协助乙方处理好与当地的关系。乙方责任:1. 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偷工减料或浪费工程材料,超出设计部分由乙方承担。2. 乙方负责搞好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若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人身伤张家界绕城公路
10、A 合同段二工区 工程劳务合作协议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共 6 页 第 4 页害赔偿,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安全事故、环境损害等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3. 绝对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指挥,按甲方计划组织施工,不得将工作转包、分包,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 负责协助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搞好测量、试验以及各项验收工作。5. 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并符合业主,监理书面或口头提出的质量要求,如业主、监理或其他检测机构要求返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不能按业主和甲方的要求保证桩基挖孔质量和进度,不能保证
11、施工的正常进行,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的工程施工任务或为乙方增加班组、人员和设备直到清退乙方。所造成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乙方的总价款中作相应扣除。7. 乙方负责管理和教育内部员工遵纪守法、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出现违法乱纪的人员予以清退,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8. 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施工程序,凡隐蔽工作上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甲方质检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9. 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指导,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10. 按甲方要求做好桩基开挖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和相关资料并整理合格后及时上交。11.
12、 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和所有往来文件视为本协议之有效组成部分,乙方应该严格遵守及认真执行。12. 甲方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管理文件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各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视为本协议之有效组成部分,乙方应该严格遵守及认真执行。13. 提供完成本合同工作任务的人员、设备清单,并派 同志常驻工地,处理一切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若改换人员,须经甲方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代表若有特殊情况需离岗,必须向甲方领导请假,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处以 200 元/天的罚款。14.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被业主或者甲方清退,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以甲方现场验收合格的工作数量为准。第十一条
13、 奖罚措施1、安全奖罚:若乙方在施工期间,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且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劝告和相关整改指令,则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进行元以上的罚款。如施工期张家界绕城公路 A 合同段二工区 工程劳务合作协议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共 6 页 第 5 页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则给予适当奖励。2、对甲方所下达的书面或口头进度、质量及其它合理要求,乙方不能落实和满足的,现场施工人员可按甲方处罚条例予以处罚。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乙方承包的工作数量不得转包。在施工过程中若队伍管理混乱,不能确保质量、工期,连续二周不能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和不服从甲方管理和安排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必
14、须无条件服从,因此而造成返工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3、由于业主建设资金不到位导致甲方无法履行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乙方没有履行本项目关于人员、设备的强制性要求,又不接受甲方管理要求。(2)乙 方 因 连 续 2 周 不 能 完 成 甲 方 的 计 划 任 务 或 达 不 到 业 主 的 总 体 进 度 要 求 时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4)乙方若不服从业主,监理或甲方相关人员的指挥,对施工现场和项目
15、部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5)乙 方 技 术 力 量 薄 弱 , 施 工 质 量 达 不 到 规 定 指 标 。( 6) 乙 方 已 不 具 备 继 续 施 工 的 能 力 。(7)乙 方 将 本 协 议 工 程 转 包 或 再 分 包 。(8)乙 方 利 用 甲 方 合 同 在 社 会 上 进 行 诈 骗 及 其 它 不 法 行 为 的 。 5. 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终止,甲方应及时确定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时如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以甲方单方面确定的工作数量为准。第十三条 设备租赁和人员要求: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工程进度的要求配备足够的设备和施工人员,否则视乙方违约
16、。当甲方认为乙方设备不足以适应现场施工的需要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调所缺或更换设备,乙方在接到增调设备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甲方的指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租赁设备提供给乙方使用,所须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且在乙方的工程总价款中扣回,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所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在本协议工程未完工和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认可前严禁离开甲方所属施工区域,否则视乙方违约。张家界绕城公路 A 合同段二工区 工程劳务合作协议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共 6 页 第 6 页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在履约过程中甲、乙方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第十五条 其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系合同的构成部分,经甲方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工程完工、工程款付清终止。第十六条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协商,并写出书面协议,妥善解决。甲 方 (盖 章 ): 乙 方 (盖 章 ): 代 表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常 住 详 细 地 址 :电 话 号 码 :日 期 : 年 月 日 日 期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