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和解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相关劳动争议事宜达成如下和解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 人民币元整(大写:整)前述款项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承诺不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款项。二、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付清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相关事宜产生的所有纠纷即告终结,各类款项全部结清,无其他任何未了的争议和事宜。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五、乙方承诺,乙方共同与甲方签署本协议时,对本协议之内容已无任何异议,也不存在对甲方任何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任何权利或要求。八、本协议之各条款内容及法律关系、后果,已经为本协议签约各方明知且自愿承受,本协议各方在签署本协议之时,均为自愿,且明了所可能产生或涉及的法律责任或后果。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的,均应无条件向对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九、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均自甲、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