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WJG203-2006武汉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Planning, design and management mechanical regulationsfor At-grade Intersections on Urban Street in Wuhan(试 行)2006-4-21 发布 2006-7-1 实施武 汉 市 建 设 委 员 会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合发布武建 2006157 号市建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发布武汉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市有关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指导和规范我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的建设,提高城市道路平面交
2、叉口的规划、设计和管理水平,市建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组织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 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科研所、武汉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武汉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 术规定 (试行), 现予发布,自 2006 年 7 月 1 日起在我市施行。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市建委科技处反馈。武汉市建设委员会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 六 年 四 月 二 十 一 日主题词:城乡建设 技术规定 通知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6 年 4 月 21 日印发前 言根据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武建200594 号文件下
3、达的研究和编制任务要求, 武汉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参考国内外先进成果,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修改和完善,通过了市建委、市科技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本规定的内容有 10 章,包括:总则、一般规定、规划设计、平面设计、竖向设计、照明及安全工程设计、绿化与环境设计、交通控制与管理设计、交通监控设施布设、交通信号配时、服务水平评价与交通防真。本规定由武汉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华中科技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函寄武汉市建设委员会科技处(汉口云林街 38 号,邮编:4300
4、15,电话:85734014) ,以供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参编单位: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科研所武汉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赵宪尧 王 进 叶 青 蒋 乐刘根香 何继斌 张本涌 邹志云黄又清 罗雷松 张海兰 陈东光赵 逵 张文钢 黄 澍目 录1 总 则 12 一般规定 33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 .134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平面设计 .195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竖向设计 .386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照明及安全工程设计 .437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绿化与环境设计 .478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交通控制
5、与管理设计 .499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交通监控设施布设 .6210 城市道路灯控平面交叉口交通信号配时、服务水平评价与交通仿真 66附录 A 主要道路车流可供次要道路穿越车辆数计算76附录 B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设计及交通仿真评价 78附: 条文说明 87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11 总 则1.1 为科学地规划、设计、管理和控制武汉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使其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特制定本标准。1.2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是若干条城市道路相交的部位,是城市中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交通流分离、交汇的转换点,是城市市政工程管线的集散处,是城市街道景观的结点。1.3 城市道
6、路平面交叉口在充分满足其交通功能要求的同时,要为城市各类市政管线的铺设创造有利条件,要为保护环境和创造街道景观服务,也要注意节省建设、维护和管理费用,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包括环境保护和环境艺术) 、经济效益三结合原则。1.4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的规划设计、工程设计、管理控制设计是互为关联的三个设计阶段,应统筹安排,互为关照,做到规划、设计、管理控制三结合。1.5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在解决好机动车交通组织的同时,要解决好非机动车交通的组织和行人交通的组织,且要创造盲人、聋人、坐轮椅人过街的良好条件。1.6 要为“公交优先”在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范围内的实施创造条件,合理布设公交停靠站,必要时设
7、计公交专用车道、配置公交专用信号。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21.7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依据相交城市道路的性质、等级、型式以及现状和规划用地要求进行合理规划、设计和管理控制,同时要充分满足近期和远期交通流向流量的要求,还要注意选择适宜环境需要与经济能力的服务水平。1.8 武汉市新建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必须按照本标准规划、设计和管理控制;治理、改建平面交叉口时也应按照本标准执行。在条件困难时,经过经济技术论证,可适当降低本标准中的非黑体印刷条文标准。1.9 鼓励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和管理控制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和创立,并将在本技术规定下一版本中对其成熟的内容加以补充
8、与修改。对于本规定之外的新型平面交叉口设计方案则需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市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并批准。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32 一般规定2.1 相交于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的城市道路按其特点划分等级、类别和型式。2.1.1 城市道路按其自身及沿线建筑物的功能特点划分为交通性、生活性、景观性和综合性四种性质类别。2.1.2 城市道路按其在城市路网中的地位及交通特点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四个等级,其中支路可分为 I 级支路、II 级支路。2.1.3 城市道路按其横断面型式划分为一幅路型式、二幅路型式、三幅路型式、四幅路型式和非对称型式等五种型式。2.2 根据相交城市道路
9、的等级将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依照表 2.2.1 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共六个等级。平面交叉口等级 表 2.2.1支路 相交路主要道路快速路 主干道 次干道I 级支路 II 级支路快速路 / 特 特 / /主干道 特 特、一 一、二 三 /次干道 特 一、二 二、三 三、四 四支 I 级 / 三 三、四 五 五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4路 II 级 / / 四 五 五2.3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按其交通管理控制方式划分为如下八种类别:I 类 无控制平面交叉口;II 类采取相交次要道路让行(包括停车让行和减速让行)管理措施的次路让行平面交叉口;III 类 采取相交主
10、要道路优先放行的主路优先灯控平面交叉口;IV 类 采取色灯周期变化控制放行管理的普通灯控平面交叉口;V 类设置中心环岛,由进入交叉口的车辆自行控制进出和绕环岛逆时针行驶管理的自控式环形交叉口(简称环交路口) ;VI 类 设置交通岛(包括蝶式交通岛、中心环岛、剖环式交通岛等) ,增加进口车道数,实行渠化展宽,并由色灯周期变化控制放行管理的渠化展宽灯控平面交叉口;VII 类上跨式立交桥下(或下穿式立交桥上)的平面交叉口(简称立交桥下平面交叉口或立交桥上平面交叉口) ;VIII 类实施组织相交次要道路直行与左转车远引迂回行驶管理措施的远引平面交叉口。注:允许同一个平面交叉口在不同的交通时段采取不同的
11、管理类型。2.4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按其平面图形划分为如下六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5种型式:A 型简单平面交叉口;(图 2.4.1)B 型 画线式渠化展宽平面交叉口;(图2.4.2) C 型 蝶形交通岛式渠化展宽平面交叉口;(简称岛式渠化平面交叉口) (图 2.4.3)D 型环形交通岛式渠化平面交叉口(简称环形平面交叉口) ;(图 2.4.4)E 型主路设中央分隔带的远引式平面交叉口;(图 2.4.5)F 型主路上跨式立交桥下(或主路下穿式立交桥上)的渠化平面交叉口。 (图 2.4.6)注:环形平面交叉口包括各种不同半径大小、不同形状(圆形、卵形、长圆形等)的全圆或剖圆(双
12、瓣、四瓣)平面交叉口。图 2.4.1 简单平面交叉口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6图 2.4.2 画线式渠化展宽平面交叉口图 2.4.3 岛形渠化平面交叉口图 2.4.4 环形平面交叉口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7图 2.4.5 远引式平面交叉口图2.4.6 上跨式(或下穿式)立交桥下(或上)的渠化平面交叉口2.5 平面交叉口各相交路段的计算行车速度可取该相交道路路段计算行车速度的 0.500.80 倍,直行车速取高值,绕环车速和转弯车速取低值,各类城市道路计算行车速度列于表 2.5.1。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8城市道路计算行车速度 (km/h
13、) 表 2.5.1 支路道路等级类别 快速路 主干道 次干道 I 级支路 II 级支路计算行车速度 6080 4060 3040 30 202.6 机动车在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的加速度可取为1.5 米/秒 2,其减速度可取为 3.0 米/秒 2。2.7 在城市道路交叉口行驶的设计车辆外廓尺寸见表2.7.1。设计车辆外廓外尺寸(m) 表 2.7.1项目车辆类型总长 总宽 总高小型汽车 5 1.8 1.6普通汽车 12 2.5 4.0机动车铰接车 18 2.5 4.0自行车 1.93 0.60 2.252.8 计算道路平面交叉口设计交通量时选用的设计年限为 15 年20 年,三级及三级以上级别的平交
14、路口取高值,四级及四级以下级别的平交路口取低值。平面交叉口的远期最大交通量等于相交于该交叉口的各进入路段设计通行能力的总和,按公式 2.8 计算。(2.8)iNQmax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9式中: 进入路段设计通行能力iN2.8.1 进入路段设计通行能力为各该路段进入车道设计通行能力之和,按公式 2.8.1 计算。(2.8.1)jinN式中: 进入路段的 进入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jnij2.8.2 不受道路路线上平面交叉口影响的路段车道设计通行能力按式 2.8.2 计算。(2.8.2)pcjn式中: c机动车道设计通行能力道路分类等级折减系数,按表 2.8.2.1 取值c机
15、动车道设计通行能力车道位置折减系数,按自中线向外依次取值 1.0、0.8、0.65、0.5一条机动车道的可能通行能力,按表 2.8.2.2pn取值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10机动车道设计通行能力道路分类等级折减系数 表 2.8.2.1道路分类等级 快速路 主干道 次干道 支路c0.75 0.80 0.85 0.90一条机动车道的可能通行能力 表 2.8.2.2计算行车速度( km/h) 20 30 40 50 60 70 80可能通行能力(pcu/h) 1400 1550 1650 1650 1600 1550 15002.8.3 当进入交叉口的路段沿途受到平面交叉口影响时,
16、其设计通行能力要按受上游沿途平面交叉口的影响程度加以折减,按式 2.8.3 计算。(2.8.3)ciiN式中: 进入路段的通行能力受上游沿途平面交叉c口影响的折减系数,取值 0.400.60,进入路段为主要道路时取高值,为次要道路时取低值;沿途上游路段上的平面交叉口间距大时取高值,间距小时取低值。2.9 非机动车通过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可采取下列四种方式:一、在机动车右侧与机动车同步放行通过交叉口;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11二、单独为非机动车设置色灯放行相位通过交叉口;三、非机动车与过街行人同步放行通过交叉口;四、设过街天桥(或地道)组织非机动车通过交叉口。当路段机动车高峰小
17、时双向流量超过2000Pcu/h,自行车过街流量超过每小时 5000 辆次时,应设置过街天桥(或地道) 。2.10 过街行人通过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可采取下列四种方式:一、采取相位重叠法,与直行车流同步放行通过交叉口;二、为过街行人专设色灯相位放行通过交叉口;三、设置安全岛,组织行人通过两次绿灯放行通过交叉口;四、设置天桥(或地道)组织行人通过交叉口。当路段机动车高峰小时双向流量超过 2000Pcu/h,行人过街流量超过 10000 人次时,应设置过街天桥(或地道) ;当同时考虑自行车过街时,可按每辆次自行车相当于 2 人次行人折算。2.11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排水设计重现期应取相交道路中最高类
18、别等级道路排水设计重现期。各类别等级城市道路排水设计重现期列于表 2.11.1。城市道路排水设计重现期 表 2.11.1城市道路类别等级 快速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排水设计重现期(年) 5 3 2 1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122.12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照明标准应不低于相交道路中最高类别等级道路照明标准。各类别等级城市道路照明标准列于表 2.12.1。城市道路照明标准 表 2.12.1城市道路类别等级 快速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平均照度Ea(lx) 20 15 8 5照明均匀度Emin/Ea 0.40 0.35 0.35 0.30眩光限制严禁采用非截光型灯具严禁采用非截
19、光型灯具不得采用非截光型灯具不宜采用非截光型灯具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133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3.1 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阶段,应根据相交道路的类别等级依照第 2.2 条和表 2.2.1 进行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等级的规划。各等级平面交叉口可依照表 3.1.1选择相应的道路平面交叉口类别和形式。各等级道路平面交叉口类别与形式选择 表 3.1.1交叉口等级 特 一 二 三 四 五类别 、 、 、 、 、 、 、 、 、 、 、 、 、 形式 F B、 C、 D、 F B、 C、 D A、 B、 E A、 B A、 B3.2 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以及在城市交通专
20、项规划中,可按照相交道路的类别等级,参考相交道路红线宽度和横断面型式依照表 3.2.1 进行平面交叉口交通管理控制方式类别规划。平面交叉口管理控制方式类别规划 表 3.2.1支路 相交 道路主要道路快速路 主干路 次干路 I 级支路II 级支路快速路 / VII VII / /主干路 VII VI、VII VI 、 VII、 IV VIII、III VIII、III次干路 VII 、 VII、IV VI、 V、IV III、 II III、II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14I 级支路 / VIII、III IV、 III、II II、 I II、I支路 II 级支路 / VII
21、I、III III、II II、 I I注:平面交叉口管理控制方式类别划分见第 2.3 条。3.3 在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以及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中,可按相交道路的类别等级,参考规划交通量的大小,依照表 3.3.1 进行平面交叉口的平面型式规划。平面交叉口平面型式规划 表 3.3.1支路相交道路主要道路快速路 主干路次干路 I 级支路 II 级支路快速路 / F F / /主干路 F F、D、CC、B E、 B E、B次干路 F C、B B、 D B、A B、 AI 级支路 / E、B B、 A A、B A支路 II 级支路 / E、B B、 A A A注:平面交叉口平面型式划分见第 2.
22、4 条。3.4 城市道路各级平面交叉口应保持合理的距离,不应过大,亦不宜过小,可按表 3.4.1 所列数值拟定。各级道路平面交叉口合理间距(m) 表 3.4.1交叉口交叉 等级口等级特 一 二 三 四 五特 2000 8001200400600 / / /一 80012008001200400600200300 /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15二 400600 400600 400600200300100150 /三 / 200300 20030020030010015075100四 / / 100150100150 75100 75100五 / / / 75100 751
23、00 751003.5 相交于平面交叉口的路段数量不宜超过 5 条(包括 5 条) 。在新城区规划平面交叉口时,不应出现五路以上(包括五路)交叉。5 条及 5 条以上路段相交的平面交叉口宜采取环形交叉口形式按 4.6 条进行设计,其交通管理类型可选择第 8.1.6 条所列的第类环形平面交叉口或第 8.1.7 条列的第类渠化展宽灯控平面交叉口。3.6 相 交 于 平 面 交 叉 口 的 路 段 之 间 的 夹 角 以 接近 90、形成十字交叉或 T 字交叉为好,3 条或 5 条以及更多条路段斜交时,各路段之间的夹角大小宜相近,且应尽量避免小于 45的锐角交叉出现。T 字形平面交叉口与十字形平面交
24、叉口的设计、管理原则、方法相似,Y 字形平面交叉口与 X 字形平面交叉口在设计时要注意锐角进入交叉口的左转交通的组织和渠化(见 3.6.1与 8.2.3),必要时可限制这类左转车流。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16图 3.6.1 Y 字形平面交叉口渠化图3.7 道路两边对向相邻的 T 字形平面交叉口距离过短(一般情况下小于 75-100 米)时,形成“错位交叉” 。此时,宜将二个 T 字形平面交叉口统一协调渠化与联动控制管理。 (见图 3.7.1) 75-10米33122图 3.7.1 错位平面交叉口联动交通管制示意图3.8 平面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妨碍驾驶人员视线的
25、障碍物,道路交叉口转角处的道路红线要在视距三角形斜边以外至少 1.0 米。交叉口视距三角形的绘制方法见图 3.7.1 和图 3.7.2。图中 Si 为停车视距(m) ,Si 的大小可按表 3.7.1 依交叉口计算行车速度取值。S12S21图 3.8.1 十字形交叉口视距三角形 图 3.8.2 X 形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停车视距 表 3.8.1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17计算行车速度( Km/h) 60 50 45 40 35 30 25 20 15 10停车视距(m ) 70 60 45 40 35 30 25 20 15 103.9 属于 IV 类和 VI 类灯控平面交叉口的进
26、口道都应考虑增加车道数,VI 类灯控平面交叉口进口停车候驶车道数应达到路段进入车道数的 23 倍,出口车道数不小于同一相位时最大流入车道数之和减 1。车道数的增加可采取下列四种措施设置:1 取消或压缩分隔带;2 车道中线偏移;3 拓宽道路红线宽度。4 适当压缩候驶机动车道宽度一般情况下,不宜压缩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宽度。3.10 相交于 IV 类和 VI 类灯控平面交叉口的主干路和次干路在无分隔带可供压缩或采取压缩分隔带、中线偏移等措施后仍不能达到增加进出口车道数的要求时要适当后退进出口道的红线,以展宽进出口车行道。主干路和次干路进出口道规划红线宽度的增加值、展宽段长度和展宽渐变段长度在设计时可
27、参考表 3.9.1 和图 3.9.1。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18进 口 道 展 宽 段 规 划 红 线 长 度出 口 道 展 宽 规 划 红 线 长 度 出 口 道 展 宽 渐 变 段 长 度转 角 缘 石 曲 线 的 端 点转 角 缘 石 曲 线 的 端 点 1/2-01/54进 口 道 展 宽 渐 变 段 长 度 进 口 道 宽 度 增 加 值出 口 道 宽 度 增 加 值图 3.9.1 灯控路口进出口展宽图示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19进出口道规划红线宽度增加值及展宽长度 表 3.9.1进口道展宽 出口道展宽项目相交道路宽度增加值(m)展宽段长(m)
28、展宽渐变段长(m)渐变段斜率宽度增加值(m)展宽段长(m)展宽渐变段长(m)渐变段斜率主干路 6-12 80-120 30-60 1/5 3-4 70-80 40-50 1/12次干路 3-9 50-80 20-40 1/4 3-4 60-70 30-40 1/103.11 邻近灯控平面交叉口的建筑物或街坊的机动车出入口应设在进出口车道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之外;相交于平面交叉口的路段上的建筑物或街坊的机动车出入口中线距离路缘石曲线终点的长度不应小于表 3.10.1 所列数值。建 筑 物 、 街 坊 机 动 车 出 入 口 中 线 至 缘 石 曲 线 终 点 的 最 小 距 离(m)表3.10.1
29、 道路类别 快速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距离(m) 100 80 50 303.12 平面交叉口转角处路缘石转弯半径应满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行驶要求。机动车道缘石转弯半径值按 4.3.3 条选用,无机动车行驶的缘石转弯半径值也不宜小于 5 米。3.13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用地应按交叉口远景规划的平面设计范围(见 4.1 条)充分预留。近期建设中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43的非交通用地可先行绿化。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214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平面设计4.1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平面设计的范围为从车行道展宽渐变段末端 5 米以外或道路规划红线展宽渐变段末端 5
30、 米以外开始的道路规划红线所围合的平面区域(见图 4.1.1) ,当无车行道展宽或道路规划红线展宽时则为自转角缘石曲线终点外 10 米开始道路规划红线所围合的平面图形(见图 4.1.2)图 4.1.1 平面交叉口范围之一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224.1.2 平面交叉口范围之二4.2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平面设计的内容包括转角处缘石曲线设计、车行道和规划红线加宽设计、交叉口范围内的分隔带、交通岛以及车道线和人行过街横道线设计等。上跨式立交桥下的平面交叉口的平面设计还需要增加限定立交桥墩台位置和形状尺寸设计等内容。4.3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转角处缘石曲线的线型与曲率半径大小应满足
31、右转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行驶要求,宜采用单圆曲线、双圆曲线或三圆曲线,必要时也可采用插入缓和曲线的圆曲线等线型。4.3.1 交叉口转角处缘石半径参照图 4.3.1,按公式 4.3.1.1、4.3.1.2 计算,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23(m) (4.3.1.1))2(1WbR(m) (4.3.1.2))(7iV式中:R 1缘石曲线半径(m)b弯道车道加宽后的机动车道宽度(m)W非机动车道宽度( m)V交叉口右转车道计算行车速度(km/h)横向力系数可取值 0.100.12i路面横坡度,向圆心内倾斜时取“+”值,向圆心外倾斜时取“”值()oR1b/2W图 4.3.1 缘石半径4
32、.3.2 为适应右转弯机动车进出交叉口减速和加速的行驶要求,可将转角处路缘石作成二圆心复曲线(图 4.3.2.1)或三圆心复曲线(图 4.3.2.2) ,当右转弯机动车要求更高的行驶条件时,也可在圆曲线两端插入缓和曲线(图 4.3.2.3) 。采用多圆复曲线时,入口处的曲线半径应小于出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24口处的曲线半径。相邻曲线半径相差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三圆心复曲线的曲线半径之比可为R1:R2:R3=1.5:2.5:4.0。R21进 口 出口 进 口 出口图 4.3.2.1 图 4.3.2.2缓 和 曲 线 缓 和 曲 线进 口 出口图 4.3.2.34.3.3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转角处缘石曲线最小半径可根据右转车道计算行车速度和机动车道右侧非机动车道的宽度,按表 4.3.3 所列数值用内插法求得。交叉口转角处缘石曲线最小半径 表 4.3.3右转车道计算行车 30 25 20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