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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ppt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2918653 上传时间:2018-09-30 格式:PPT 页数:11 大小:29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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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务三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35%,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发起人是指依法筹办创立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发起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发起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既可以

2、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1)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2)出资方式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1)发起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缴纳首期出资,公司全体发

3、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 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指记载有关公司组织和行动基本规则的文件。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设立方式;

4、 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公司法定代表人; 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与有限责任公司一样,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法律也有一定限制。另外,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与有限责任公司同样,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有多个经营场所,但登记的住所只能有一个。,二、股

5、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一)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申请设立登记。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予以登记的,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即告成立。,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二)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 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召开创立大会。发起人应当在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4.申请设立登记。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依法核准登记后,发给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即告成立。,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二)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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