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保服务招标书(建议稿)招标人: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日 期: 2014 年 5 月 8 日2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合同条款3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招标须知前附表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 号 内容 内容规定1 合同名称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保服务2 实施地点 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3 质量标准 准确判断设备故障,高质、高量地处理故障,让设备处于健康、正常的状态4 招标范围 计算机及相关辅助设备软硬件、网络设备、相关设备5 工作时间 工作日 8:0016:30,夜间、法定假日、休息日电话待备。6 资金来源 省财政支出7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公司注册资金达到
2、: 万元;二甲以上医院或者监狱单位合作案例达到 个以上;公司团队 人以上。8 报价方式9 投标有效期 天10 投标保证金 万元整11 公布招标文件及踏勘、 答疑公布标书: 年 月 日地 点:省采购中心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踏勘答 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电话、会面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 截止时间 地 点:省采购中心时 间: 年 月 日13 评标方法及标准 省采购中心政策14 付款方式4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 总则1. 合同内容1.1 本次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 定义2.1 “招标人 ”系指浙江省
3、监狱中心医院。2.2 “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厂商和公司。2.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省采购中心。2.4 “服务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设备维护、保养和其他类似义务。3. 资金来源3.1 本次招标资金来源于省财务预算,招标人计划将合同资金在合同履行结束后完全支付。4. 合格的投标人4.1 招标人必须符合投标邀请函中投标人资格、资质的要求。5. 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共六章。具体内容
4、如下: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 招标要求第四章 评分方法及标准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省采购中心联系解决。6.2 除 6.1 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3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6.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
5、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下同)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日历天,下同)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以召开答疑会或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书面答复不说明问题的来源。7.2 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召开答疑会,将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并已登记的投标人参加答疑会。8. 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
6、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 修改后的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订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能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9. 通知59.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或在本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电子邮箱地址和传真号码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同等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邮箱服务器、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
7、责任。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中文翻译本,在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0.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构成11.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如实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供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供有关材料的权利,拒绝补充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被视为自动
8、放弃投标资格。11.2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主要包括:11.2.1 投标函及价格标部分1) 投标函2) 开标一览表3) 分项报价一览表11.2.2 商务部分1) 投标人概况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4) 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及证明材料5) 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投标人对商务条款中所有不清楚或不赞同之处,均须列入商务偏离表 。此表如果空白,则表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述的全部内容6) 其它11.2.3 技术部分1) 技术力量和设备2) 技术方案书3) 服务计划4) 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服务技术规格、参数及技术要求,按顺序逐条说明所
9、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需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 “满足”或简单复制招标文件要求,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5) 其它11.2.4 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12. 投标报价12.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2.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投标人的风险。12.3 每项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收。12.4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10、更。12.5 投标总价应包含全部服务项目的报价、维修材料的报价、配件材料的报价、运输、保险、检测、验收、税金等各项直接或者间接费用。13. 投标文件格式和签署13.1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本投标须知规定和要求的内容进行编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6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同样格式扩展) 。13.2 投标文件一律采用 A4 规格纸张打印和填写,填写部分字迹要工整清楚。13.3 投标人应准备招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投标人如参加两个以上包段的投标,每个包段均应单独编制招标文件) ,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 “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
11、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13.4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的适当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印章、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全名。13.5 投标文件如有涂改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14. 投标保证金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4.2 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电汇、银行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14.3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4.6 条的规定没收投
12、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4.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 14.1 和 14.2 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4.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29 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五(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还。14.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4.6.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4.6.2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14.6.3 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14.6.4 中标人未能根据本须知第 30 条规定签订合同14.6.5 中标
13、人未按规定向省采购中心支付中标服务费14.6.6 不遵守招投标纪律无理扰乱政府采购招投标秩序的15. 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 为方便唱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为方便检查,投标人需单独提交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6.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 、 “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外层信封中。16.3 外层信
14、封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 “于 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的字样。16.4 内层信封应封口,其封口处可加盖投标人印章;外层信封的封口及骑缝处应加盖投标人密封章(或者公章) 。16.5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7. 投标截止期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不迟于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至开标地点。17.2 如果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
15、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8. 迟交的投标文件718.1 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必标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9.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本须知第 16 条规定密封、标记和发送。19.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4.6条的规定被没收。19.4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6、。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0. 开标20.1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需派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无有效身份证件或人证不符者其投标将被拒绝。20.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验到会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宣读的折扣和申明内容在评标时才会考虑。除了按本须知第 18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外,开标时不得拒
17、绝任何投标。20.3 未开启和未唱标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开启唱标后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4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开标记录。开标记录要求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1.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委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一名和从省政府采购办公室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四名组成。21.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和评价。21.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具体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2. 投标文件的初审22.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18、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2.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其他计算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2.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2.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
19、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3. 投标文件的澄清23.1 在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将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3.2 对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与公开唱出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开唱出的为准。23.3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代理机构,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23.4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
20、组成部分。24. 投标文件的评价824.1 评标委员会将会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24.2 评价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评审打分,以确定推荐中标人排序。24.3 中标的基本条件:24.3.1 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4.3.2 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和服务承诺24.3.3 综合评标得分最高者25. 定标25.1 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 23 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招标人根据推荐排序依
21、法依序确定中标人。25.2 中标候选人因特殊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才可依评标排名次序靠后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为中标人。26.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26.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评标委员会及有关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26.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而获得评标信息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3 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六、授予合同27. 中标通知27.1 招标代理机构在省采购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 。并以书面形式向中
22、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27.2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投标保证金。27.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 签订合同28.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3)天内按照指定的地点,派遣其授权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该代表需有中标人正式授权证明)进行商务谈判,并在三十(30 )天内签订合同。28.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3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规定提交
23、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将该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28.4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一旦中标,通过商务谈判签订合同后,不得私自转包,否则将视为违约并自动中止合同。29. 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29.1 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存入其账户,作为签定合同的先决条件。29.2 如有违约,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额度的
24、,应按法律规定予以赔偿。9第三章 合同条款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保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 方: 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 54 号邮政编码: 310020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地 址::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传 真: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保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一、定义1、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 “合同价款”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
25、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03、 “备件”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维修维护服务的更换备品(包括计算机、相关辅设、其功能部件、转换部件、升级部件、元件或配件、或其任何组合) 。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有关设计、交货、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验收、项目管理、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其它使系统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等。5、 “软件”指的是使得系统可以按照特定的方式进行运行或执行特定的操作的指令。6、 “资料”指乙方在合同项下,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电子版、印刷版或打印版的文件,通过任何方式(包括声像或文本)和任何媒介向甲方提供的各种指令性和信息性的帮助,但
26、不包括口头指导。7、 “知识产权”指本合同涉及的任何及所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和专有的权利和利益。8、 “甲方技术部门”是指代表甲方行使或履行合同中约定甲方技术部分权利义务的甲方内部职能部门。 9、除有特别说明外, “天” 、 “日”均指日历日。二、合同的组成以下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果不同文件的条款之间有冲突,文件之间的优先效力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附件;2、本项目招标文件;3、本项目投标文件。 三、合同的标的和金额1、合同金额序号 名 称 品牌及规格数 量(台)金 额(人民币元)合 计合同总价款大写:(¥元)2、 设备维保报价明细表及维保设备分配清单详见附
27、件一。维保服务费包括维修维护服务的人工费用、备件费用、更换备件的费用、相关技术支持及培训在内的一切费用。3、维保服务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此日期签订合同时确定,双方盖章有效)4、乙方承诺:服务期满后,如甲方继续使用乙方维护服务,年维护费用不超过本次采购的年11维护费用。四、维保服务内容和要求1、保修服务期内,乙方应在充分了解甲方现有环境基础上,提供规范化、高质量的服务,具体保修服务内容与要求在附件二设备维保服务工作说明书中列明。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外包其服务。五、维保服务说明1、在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前,如甲方因内部资源调整等原因,有权拒绝与乙方签订计算机设备维护服务合同,并无须支付额外费
28、用。2、当甲方的系统不再运行,甲方可提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终止对其系统继续提供维护服务,并无须支付额外费用。双方按照相关设备的实际维保期限履行合同。六、维保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作为与甲方的接口,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附件三项目人员名单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
29、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维保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 电话: 乙方代表: 电话: 七、维保服务考核甲方每季度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以甲方用户满意度考核乙方服务质量,乙方每次的维保服务必须填制设备维保工单 (见附件八) ,甲方相关部门和各科室每季度填制季度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 (见附件五) ,每半年填制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见附件六) ,其中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的分数和成绩是相应的两季度季度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分数和成绩的算术平均值,根据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的成绩,甲方对相关部门和各科室
30、报送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加权)并填制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汇总表(见附件七) ,以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汇总表的总分成绩作为对乙方的单次最终考核成绩,甲方将以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汇总表的总分成绩作为对乙方的付款依据。八、合同价款的支付12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提供本合同全额正式发票,发票受票人按甲方最终服务用户名称分别开具。2) 合同价款的支付按附件四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计算机设备维保服务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方案中“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的规定进行支付。3、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1、: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 号:九、违约责任1、维保期内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含提供服务达不到合同要求) ,甲方可按次向乙方扣减本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请其它专业服务公司进行维修服务,由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因乙方服务问题造成事故,使得甲方设备遭受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3、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费用的增加和损失,甲方有权从剩余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如待支付的合同剩余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上述费用和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足部分款项。4、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周,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部分 的违约金,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 。5、双方均可由
32、于对方没有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按照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解除合同而导致本合同终止,不受上述通知期限的限制。十、知识产权及保密1、乙方保证,其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产品或服务主张权利,由乙方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律师费、仲裁费和与仲裁相关的费用。2、甲方尊重乙方软件产品的著作权,不在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做非法复制和扩散。3、双方同
33、意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除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十一、不可抗力131、由于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照本合同项下之约定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 30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书面证明,该项证明文件应当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2、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应当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34、,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_ 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的转让及更改1、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委托第三方代理。维保服务期内,乙方如发生债权债务变动或关联公司战略重组需经甲方认可。2、对本合同作任何更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双方代表协商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十四、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
35、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本合同附件:附件一、 设备维保报价明细表及维保设备分配清单附件二、 设备维保服务工作说明书附件三、 项目人员名单附件四、 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计算机设备维保服务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方案附件五、 季度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14附件六、 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附件七、 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汇总表附件八、设备维保工单15附件一:设备维保报价明细表及维保设备分配清单设备维保报价明细表序号 设备类型 型号 数量 维保等级 合计 服务地区1 724 浙监医2 724 浙监医3 724 浙
36、监医4 724 浙监医5 724 浙监医6 724 浙监医7 724 浙监医8 724 浙监医9 724 浙监医10 724 浙监医11 724 浙监医12 724 浙监医13 724 浙监医14 724 浙监医15 724 浙监医16 724 浙监医17 724 浙监医18 724 浙监医19 724 浙监医20 724 浙监医21 724 浙监医22 724 浙监医23 724 浙监医24 724 浙监医25 724 浙监医26 724 浙监医16维保设备分配清单机构名称 维保设备清单 金额(元)院领导信息中心办公室政治处纪监审办财务科局防疫站公司检验科放射科一病区二病区三病区四病区五病区
37、药剂科管教支队总务科医教科护理部院感科法制办安全办退管办防保科采购办合计 17附件二:设备维保服务工作说明书1. 信息中心 台设备,7*24 服务,原厂商配件+人力;接到报修电话后, 10 分钟内响应,半小时内判定问题,需要现场服务的,2 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 3 小时内解决故障。2. 各科室 台设备,7*24 服务,原厂商配件+人力;接到报修电话后, 10 分钟内响应,半小时内判定问题,需要现场服务的,2 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 3 小时内解决故障。3. 设 7*24 小时电话支持专线, 一旦合同所列产品发生故障;接到报修电话后,在 10分钟内进行电话响应,半小时内判定问题,需要现
38、场服务的,2 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 3 小时内解决故障,节假日提供值班手机。4. 提供 4 次巡检服务, 根据客户对设备的保障要求,对客户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服务。巡检服务对客户设备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预警,并提出解决建议,使客户能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最大限度的降低客户设备的运行风险。5. 每次 CASE 处理完毕后,向客户提交一份或多份设备维保工单,该工单详细记录分析的故障原因,及分析过程。该报告由乙方工程师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保存一份。故障报告存入医院信息中心的故障管理库。6. 每次服务将登记在客户服务记录中,并同时抄送客户信息中心主管领导7. 提供系统及相关软件升
39、级服务8. 准时参加甲方招集的定期服务例会9. 免费提供专业网络培训课程。10.不定期联合厂家举办新产品新技术交流研讨与培训11.为此项目提供智能巡检系统和设备配置合规管理平台12.免费提供一次(具体时间和人数由客户确定)设备操作课程培训和一次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培训;并提供一次智能巡检系统和设备配置合规管理平台管理维护培训;并且每次处理故障结束后现场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讲解。18附件三:项目人员名单序号 姓名 职称或岗位 联系电话 备注123456719附件四: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计算机设备维保服务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方案为规范我院计算机设备维保服务,防范操作风险,保障我院信息中心和各科室计算机设
40、备维保服务(以下简称“计算机维保服务” )权益,根据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采购项目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特制定本监督考核评价方案,请计算机维保服务供应商及其相关科室遵照执行。本监督考核评价方案所指维保服务供应商,是指为我院提供信息中心和各科室计算机设备维保服务的公司,采用原厂配件+服务方式提供服务的,包括原厂商和承接我院计算机维保服务的公司。一、 考核评价组织计算机维保服务监督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由医院分管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总务科主任、纪监审办主任、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以及信息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本次计算机维保服务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工作的全面管理,负责对最终考核评价分数的汇总、评定和解
41、释。其中,总务科和医院信息中心共同考核评价的日常工作,信息中心负责全院计算机维保服务的供应商考核评价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计算机维保服务的供应商考核评价工作,并汇总(加权)形成该科室考核评价结果,报送总务科、医院信息中心。二、 考核评价实施流程计算机维保服务监督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制定计算机维保服务供应商考核评价标准,医院信息中心、各科室按考核评价标准收集考核评价数据,医院信息中心汇总(加权)形成医院计算机维保服务的考核评价结果,各科室汇总(加权)形成该科室计算机维保服务的考核评价结果,并报送总务科、医院信息中心,总务科、医院信息中心共同整理相关汇总(加权)考核评价数据形成总体考核评价结果,
42、报考核评价领导小组负责人审定并作为付款依据提交采购管理部门。具体分工与职责:(一)、计算机维保服务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组织开展计算机维保服务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和管理工作;2、负责审定总体考核评价结果;3、负责审批日常考核评价付款依据文档;4、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供应商准入和退出意见;5、负责考核评价人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二)、总务科、医院信息中心职责201、负责收集整理考核评价数据并形成总体汇总(加权)考核评价结果(总务科、医院信息中心共同负责) ;2、负责相关考核评价付款文档填报工作(医院信息中心负责) ;3、根据考核评价情况提出供应商准入和退出意见(总务科、医院信息中心共
43、同负责) ;4、负责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应支付的合同款项,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总务科负责) ;5、负责设备维保服务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工作资料的档案管理(医院信息中心负责) ;(三)各科室职责1、负责按要求及时填报考核评价的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2、负责对计算机维保服务供应商进行日常的跟踪监管,及时报告供应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3、负责提出并监督计算机维保服务供应商落实整改问题;三、 考核评价内容、标准及方法(一)考核评价内容对计算机维保服务供应商的考核分为巡检及服务指标(定量指标)和综合评价指标(定性指标)两种。其中,巡检及服务指标包括巡检内容及次数指标、备机和备件的完备情况指标、服务响应时效
44、指标和排障服务的时效指标,分值为 60 分;综合评价指标包括履约能力指标、服务质量指标和重大问题处理指标,分值为 40 分,两项指标共计 100 分。(二)考核评价标准考核评价标准分为以下三个级别:1、A 级供应商(90 分评价分值100 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或基本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履约能力强。2、B 级供应商(80 分评价分值90 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部分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但经过整改能够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履约能力一般。3、C 级供应商(评价分值80 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给予整改机会也难以达到合同的约定标准,履约能力差。(三)特殊事件考核评价1、重大事故造成
45、我院重大损失的,一票否决,并提请列入供应商黑名单。212、重大事故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影响恶劣的,一票否决,列入禁用供应商名单(留用查看)。3、5 次投诉中 3 次被认定未得妥善解决的,一票否决,列入禁用供应商名单(留用查看)。4、每 3 次有效投诉(经甲乙方核实存在履约不到位情况的),综合指标评价扣 10 分。5、对于考核评价成绩低于 40 分的,列入禁用供应商名单(留用查看)。(四)考核评价方法1、巡检及服务指标巡检及服务指标的考核由医院信息中心、各科室负责执行。其中:巡检内容及次数指标、备机和备件的完备情况指标、服务响应时效指标和排障服务的时效指标各占 15 分。(1)巡检内容及次数指
46、标本指标指在维保服务期内,维保服务供应商进行巡检的工作内容和完成巡检的次数是否达标。(2)备机和备件的完备情况指标本指标指在维保服务期内,维保服务供应商准备的备机和备件是否充分,以及备机和备件是否是原厂的。(3)服务响应时效指标本指标指在维保服务期内,维保服务供应商对报修电话响应是否及时、积极。(4)排障服务的时效指标本指标指在维保服务期内,维保服务供应商对发生的故障处理是否准确及时,以及故障处理后是否存在短期内再次故障。2、综合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的考核由医院信息中心、各科室共同执行。其中履约能力指标 10 分,服务质量指标 20 分,重大问题处理指标 10 分。(1)履约能力指标该项指标指
47、在维保服务期内,维保服务供应商是否做到合同约定或投标时的各项承诺。(2)服务质量指标该项指标指在维保服务期内,维保服务供应商能否高质量的完成每次维保服务。(3)重大问题处理指标22该项指标指在维保服务期内,维保服务供应商对重大问题和争议问题的应对态度是否积极,处理效果是否令人满意等。3、考核权重医院信息中心、各科室权 重 分 别 为 、 4、计算方法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两季度季度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见附件五)的分数和成绩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见附件六)的分数和成绩,根据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的分数,汇总(加权)后得到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汇总表 (见附件
48、七) ,其中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汇总表的总分成绩 = 医院信息中心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的考核分数 % + (各科室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的分数之和/科室数) %,此总分成绩将作为每半年进行一次付款的依据。四、 考核评价时段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第一个半年结束后 30 日内,甲方完成第一次考核,填制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和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汇总表 ,并以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汇总表的总分成绩作为第一次付款的依据;第二个半年结束后 30 日内,甲方完成第二次考核,填制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表和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汇总表 ,并以半年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打分
49、汇总表的总分成绩作为第二次付款的依据;两次考核总分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维保服务期内供应商的年度考核成绩,作为提出供应商的准入和退出意见的依据。五、 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一)依据第一次半年考核总分成绩于 20 日内支付首次合同款项,依据第二次半年考核总分成绩于 20 日内支付第二次合同款项,两次合同款项的支付均按以下标准进行:1、A 级供应商:按合同约定金额支付或有条件支付。有条件支付是指供应商对存在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和完善,通过改进和完善完全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全额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如果整改后仍不能完全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单次应支付合同款=合同总价款50% (考核评价得分/100) ,2、B 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