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隔爆水袋安装标准一、主要隔爆棚的设置: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二、辅助隔爆棚的设置: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及尾巷。2、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3、采区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三、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都要采取集中式布置方式。集中式水棚设置位置及安装标准:1、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2、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 5075m,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 25m。3、在采、掘工作面设置辅助隔爆棚的顺槽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间距不得大于 200m。4、水棚的用水量按巷
2、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水棚不小于400L/m2,辅助水棚不小于 200L/m2。5、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 30m,集中式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 20m,水棚排距 1.23.0m,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以及与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水槽(袋)边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0.1m,水棚距巷道轨道不应小于 1.8m,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 20m 长的巷道断面一致。6、水棚要挂牌管理,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并每半月检查、添加补充一次。第一条主要隔爆设置地点:矿井两翼与井筒联通的主要
3、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第二条主要隔爆水袋应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不得小于 50 米。第三条辅助隔爆棚设置地点:回采工作面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位置应设在距工作面 60-200 米范围内。第四条隔爆水袋必须符合煤矿用隔爆水棚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第五条水棚的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棚不少于400L/m2;辅助隔爆棚不少于 200 L/m2。第六条水棚的排距应为 1.2-3.0 米。主要棚区长度不少于 30米,辅助棚区长度不少于 20 米。第七条水棚挂钩位置要对正,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角度为(60+5 )度,钩尖长度为 25mm。第八条水棚之间的间隙与水棚同支架或巷壁质检的间隙和不得大于 1.5 米,棚边与巷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0.1 米,水棚距巷道轨道面不应小于 1.8 米,棚区内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一致,棚区巷道需挑顶时,其断面和形状与其前后各 20 米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