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具设计合作协议甲方: 乙方: 立马设计工作室本着真诚合作,互惠共赢的态度和宗旨,为了更好的提升雷诺品牌高度及公司产品形象,以及促进终端店面销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研发设计服务,特拟定以下合作内容。一、产品研发内容及时间推进见附表二、工作开展及其他2.1.乙方需前期到甲方企业考察,工艺评估,所出差(高铁或飞机票)或差旅费.统一由甲方实时报销.2.2 研发期间乙方可指导甲方产品设计及技术培服务。三、研发内容及收费标准3.1.产品研发+空间定制设计 +空间生产工艺图3.2.产品研发 5 套风格系列(详细见附表)3.3 空间定制设计:每套系列风格含客厅、餐厅、卧房、书房空间定制亮
2、点设计,数量即 5 套风格系列*4=20套空间方案设计.3.4 定制空间产品生产工艺图、标准模块.3.5 研发费用共 30 万人民币.四、项目合作时间4.1、从 2015 年 月 1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共计 3 个月时间完成设计.4. 2、合作期间不间断完成以上产品系列研发工作,具体时间节点根据进度推进逐步实施完成,如产品图纸交付完成甲方生产转化较慢,或设计需要确认造成时间延迟,即研发时间将酌情延后.4. 3、产品研发交付时间:2015 年 月 日 5 套系列产品空间设计(即前期代表系列定制空间设计),系列风格确认后,即可开展空间定制设计.交付时间 1.5 个月内完成.五、付款方式5.1、
3、付款方式分三次,合同签定之日起首付 15 万人民币启动该项目,根据进度,5 套产品系列空间在设计提案确认完成后付第二次款 10 万人民币,空间打样确认实际系列代表空间到展厅后付清余款 5 万. 六. 双方责任与义务6.1 甲方责任与义务6.1.1 按期支付项目款项,逾期超过 3 天(含 3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如因此导致设计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6.1.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未能施工、项目停止或缓建(超过 4 个月仍未完成)以及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无约定理由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等情况的,乙方已经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对乙方已完成当阶段工作内容的款项予以付清; 6.1.3 甲方有权提出对设计方案的调整意见供乙方设计参考,但确认完成方案,需进行有效签字确认. 6.2 乙方责任与义务6.2.1 按期交付设计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同时积极配合进行设计问题解答,完成设计难题.6.2.4 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或提供甲方的产品图纸、设计、推广计划等技术、经济资料;2、收款人: 收款银行:,账号: 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即产生合作关系和法律效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甲方签字: 日期: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