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申请表机构名称:机构负责人:申请日期: 年 月 日抚州市财政局印制填表说明一、凡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填写此表。此表由发证机关负责印制。二、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1、机构负责人姓名:指对代理记账业务活动全面负责的领导人的姓名。2、专职人员数:指代理记账机构专门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正式在册人员的数量。3、兼职人员数:指代理记账机构由于业务需要临时聘用的人员数量。包括合同工、临时 工。4、从业人员简历:指代理记账机构专职或兼职人员的简历。5、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实际年限。6、专业技术资格:可以填写“会计员”、 “助理会计师” 、“初级”、
2、“会计师” 、“中 级”、 “高级会计师” ,并附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以填写“有”或“ 无”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应附会 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8、专职或兼职:可以填写“专职”或“ 兼职”。三、申请成立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除认真填写“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申请表”外,还必须按照代理记账 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机构名称 机构负责人姓名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专职人员数联系电话兼职人员数姓 名 性别 年龄 从事会计工作所限 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专职或兼职从 业 人 员 简 历申 请 理 由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发 证 机 关 审 批 意 见发证机关: (盖 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