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制餐饮公司合作协议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合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第二条:门店中文名称:苏尼特人羊庒或苏尼特牧人羊庒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餐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中式火锅、炖锅、销售牛羊肉.第二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第六条:公司投资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出资人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选
2、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视、执行董事;(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六)、按协议规定转让出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八条 出资人的义务;(一)、承认并遵守公司合作协议规定;(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运营机密;(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第五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第九条 出资核算(一)、资金到位:股东各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_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投资_ _%金额汇至
3、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二)、核算按当月营业额,运营成本最终核算。第六章组织管理第十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好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店。第十一条:董事、监视的权力、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协议规定。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十二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验证:(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表。第十五条:聘请_作为日常经营公里执行董事,对酒店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各出资方
4、每月固定发布经营信息;第十六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第八章 其他第十七条:(一)股东界时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出资;(二)股东可以向股东会以外成员转让股权,应当告知其他股东,经股东会协商比例后举手同意后方可以出让原始股份,管理股份以上双方同时出让,比例1:1。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协商确定各自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购买比例。第十八条:出资股东至本店享有买单原价七折优惠。第十九条:利润分配第二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以下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弥补亏损方案。4、有整体内部管理和机构设置权和招聘解聘权。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