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楚雄州人民政府加快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听证结果的公 告按照州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 楚雄州教育局关于 的听证报告已通 过州人民政府法制局的审查,该听证报告将作为州政府决策的依据之一。现将听证报告中有关听证情况和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一、听证会举行情况听证会于 10 月 21 日下午 3:005:30 在州教育局二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州教育局副局长、州教科所所长刘志杰主持,州教育局副局长、州教科所所长刘志杰、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李清才、州教育局成人与职业教育科科长李应荣作为决策发言人出席听证会。其他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为:听证代表 19 名(全部到
2、会)、旁听人员 11 名(全部到会)、听证监察人代表 3 名,4 家媒体到会。听 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一、听证主持人、州教育局副局长、州教科所所长刘志杰宣布听证会纪律、注意事项,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宣读参加2人的权利义务。二、决策发言人、州教育局副局长、州教科所所长刘志杰做关于召开听证会的说明;三、决策发言人、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李清才同志就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作说明。四、听证代表对实施意见听证稿发表意见和提问;五、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提问进行解答;六、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补充发言;七、听证主持
3、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八、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二、听证代表主要意见和建议听证代表对实施意见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实施意见前期调研及研究工作充分,广泛吸纳了各方意见和建议,可行性较强;实施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明确,具体措施符合我州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实施意见的及时出台,将对我州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就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积极建言献策,经归纳整理,听证代表针对实施意见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有六个方面:3(一)发展民办幼儿教育的目标应根据城市、县镇和农村提出不同的要求,各类地区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也应不尽相同。(二)
4、要重视民办幼儿园的合理布局问题,在强调硬件条件的同时,更要重视民办幼儿园的卫生保健、食品卫生安全等。(三)实施意见对兴办者和引资者的奖励应有一个幅度,而不是规定一个定数,从而有利于各县市更好地落实。(四)政府能否通过给予民办幼儿园一定的公益岗位、对民办幼儿园按相关规定聘请的教师给予购买相关保险等方面的支持,从而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能力。(五)提高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后,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仍然用于公办幼儿园的发展。(六)根据实施意见尽快制定配套的文件,并使实施意见尽快出台,及早实施。三、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决策发言人给予答复的基础上,经决策发言人研究,对多数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采纳,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采纳意见和建议的情况汇总如下:(一)对上述“主要意 见和建议” 中的(一)、 (二)、 (三),一是将对实施意见进行适当修改,二是根据实施意见由州教4育局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进一步加以明确。(二)对“主要意 见和建 议” 中的(四)、 (五),待与相关部 门会商后,并根据会商结果确定。楚雄州教育局二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