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叉配血工作制度一、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 3 天以内的血标本,标本无溶血、无霉菌和细菌生长。二、 严格执行查对:对姓名、科室、床号、血型。三、 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 ABO 血型(必须正反定型) ,并常规检查患者 RH(D)血型,正确无误时方可进行交叉配血。做到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三者不分离。四、 ABO 血型和 RH 血型的鉴定必须用两种方法鉴定,注意观察抗 A、抗 B 试剂反应时间,严守标本从左到右的顺序排列,作好标记。注意血清、血球比例适度,反定型时配制的 25%红细胞悬液不能溶血。五、 交叉配血时必须严格遵守正规操作程序,认真
2、观察结果、反复确认,如果病人同时输多个血,必须将多个献血员作交叉配血,发现不相合时要查找献血员之间的配合情况。六、 观察合血结果后认真填写报告单,并再次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报告单要求字迹工整、记录完整、准确无误。七、 如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不规则抗体检查:1、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八、 严格核对制度,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登记签字。整个交叉配血试验必须做到 3 项逐项核对,即合血前核对、合血时核对、合好血填单子时再次核对。九、 配血者标本及合
3、血管保留 7 天后才能处理。特殊病例分离血球、血清冰冻保存。输血科工作制度1、 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医疗机械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院输血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2、 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3、 一般输血,医生预先填写输血申请单并逐项填写清楚。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正确无误后,抽取血标本,由专人送输
4、血科。急诊输血亦同时将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一并送血库,否则应立即通知有关医师补齐。4、 血库人员在收到申请单及血样时,与送血人员共同认真核对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并与血样标签核对是否完全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退回重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5、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各项检验单必须详细登记并签全名。如确遇难以的判断的结果,应向科室负责人或有关上级报告,并认真复查,直至结果明确无误,方可发血以确保安全。6、 统一使用本地区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制品,对血站送的血液要认真检查,严格核对,如果发现采供血机构所发血的血型标记有误,或标签内容模糊
5、不清,应做好记录,然后通知采供血机构退回复核。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退回,不得使用。且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报告。7、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姓名、性别、并按号、科别、床号、ABO 及 RH 血型、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血液一经领出,不得退回。8、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 2-6冰箱,至少 7 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9、 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工作需要,大力开展成分输血和临床用血技术的研究。10、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 2000ml 时要履行报批手续。11、 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当
6、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 24 小时监测记录。全血、红细胞冷藏温度应当控制在 2-6,血液应当按保存日期的先后排序,分型存放,先存先用。临床医护人员不应拒领。 (特殊情况需要保存期短的血例外)12、 贮存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储血室每日三氧灭菌消毒一次;储血室及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需达合格。13、 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及报表,仪器设备及维修记录,试剂质量要有保证,有关资料需要保存十年。14、 在血液贮存期出现血袋标签破损及血液质量问题及保存过期时,邮输血科负责人写血液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确认、批准,即可作用报废处理,并做好记录。15、 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遇到疑难及特殊情况,及
7、时向上级技师及主任请示。16、 输血科每月需拟定下月用血计划交医务科;并统计当月临床各科用血情况、输血前检查、输血反应反馈情况等汇总上报。输血工作流程图主治医师填写: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申请单、输血前检查单护士抽取病人血两管并贴好标签,将标本和输血申请单、输血前检查单,一起送到输血科,输血科人员填写标本签收记录本 ,护士签字由输血科人员认真查对血型,并开具取血专用介绍信,经医务科领导签字盖章医护人员带上取血专用介绍信和专用运血箱到成都市血液中心取血,取回后填写输血科的血液入库登记表并签字。输血科工作人员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进行交叉配血后,配好后做好详细登记,填输血报告单,然后通知护士取血,护
8、士核对后在输血记录单和血液发放登记表上签字,取走血液及输血器和输血记录单。输血科人员将病人标本及献血员保留标本,一同入冰箱保存(至一周内,以备输血反应时检查原因)处理。输血完毕后,护士将输血袋和输血器送到输血科,输血科人员填写输血袋(器)回收记录本。主治医师在病人输血后 24 小时内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送至输血科保存。输血记录单、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保存。输血科七天后将科室返回的输血袋及输血器放入特殊垃圾处理。临床输血标本采集流程一、 目的保证临床输血标本的正确采集和临床输血安全。二、 范围临床各输血科室三、职责护理人员必须认真采集输血标本四、 输血标本必须是近三天之内的标本五、 工作流程1、
9、 确定输血后,由采血者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到患者床旁当面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血型、诊断、住院号、特殊患者的腕带。儿科病人应根据父母或监护人识别来采集血样。2、 采集后应立即进行准确地标记和记录。如病人科别、床号、姓名:标本采集人姓名和采集时间,以便采集后的标本上可识别病人的信息与输血申请单上指定病人的唯一信息相同,并保证采集者的身份和采集时间等可以准确地被识别。3、 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贴有标签的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经核对后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4、 输血科对临床所送标本经双方核对无误后进行标本登记,并签时间和全名。5、 血标本不能深血,不能被稀释(不能从输液管中获取) 。使用右旋糖酐、聚乙酰吡咯酮等大份子物质治疗后采集的血标本应作标记说明。脂肪乳可干扰配血实验结果,输用脂肪乳之前应抽取血标本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