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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制度.doc

上传人:dzzj200808 文档编号:2792603 上传时间:2018-09-27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16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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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论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制度内容简介:我和大家分享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制度,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查询。 一、公司股票回购制度的概况 股票回购的概念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 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我和大家分享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制度,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查询。 一、公司股票回购制度的概况 股票回购的概念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用作库藏股保留。股票回购是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一种行为,是调整公司资本结构以及调整市场上股票流通量的

2、一种方式,对股东、公司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股票回购立法规制的必要性 从各国公司股票回购立法的历史轨迹来看,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普遍经历了从法无明文规定到例外允许,法律规范也由判例或简单的概括性规定到详细的规定。在我国,股票回购是一新的发展事物,因此相关方面的立法规制还不够完善,针对我国股票回购的立法现状所存在的问题,我国需要加大力度对股票回购的立法加以完善。 在我国,股票回购是在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下,为了解决国有股比例过大和内部人控制等股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于 20 世纪 90 年代而引入的。201X年 5月证监会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股票回购的办法,试图以此来解决股权分置陷入的困境。201X年 6月

3、 16 日,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给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提供了相应的行为准则。公司法对此也进行了修订,为股票回购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股票回购作为一种调整公司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的资本运作方式,对我国上市公司有着特殊的意义。完善股票回购的立法规制,能够为中国上市公司和股票市场所特有的问题提供法律保障。同时,上市公司在股票回购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问题,如上市公司股票回购使得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股份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会产生关联交易,中小股东利益会受到损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完善股票回购的立法规制成为必需,以此来解决现实中所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公司股票回购的发展

4、及现行的立法评析 股票回购在我国发展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计划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企业的形式几乎是国有企业,较少存在股份制公司这一主体形式,因此也不会存在股票回购这一现象。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制度的实施,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得到提升。为了顺应经济发展的趋势,我国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与此相伴随的证券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针对证券市场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新事物,我国的法律也作了相关的规定,特别针对股票回购的问题。 我国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最早始于1992年,即大豫园通过协议回购小豫园所有股票的事件、1994 年陆家嘴协议回购国有股后增发 B股、1996年厦门国贸回购减资案、1999

5、年云天化与申能股份部分国有股的成功回购这在当年成为证券市场的一个亮点。之后,由于公司法的限定、长期的市场熊市、现金的匮乏,股票回购又开始没落。201X年,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的驱动下,加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公司法相应内容的修改,使得股票回购又得到了发展,邯钢股份成为流通股回购第一家,继而又多了很多股票回购的案例,这一资本运作方式在我国越来越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得到了发展。 对我国公司股票回购立法缺陷之检视 从上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行有关股票回购的规定都只是一般原则性的条款规定,比较笼统、概括,可操作性不强。相关配套的法规、实施细则或具体的操作办法并未出台,面对

6、当前已经出现的股票回购个案,法规建设显得有些滞后。对于股票回购的适用范围限制得过于严格,有悖于国际立法的发展趋势,并且也限制了上市公司的发展空间,对于其中的一些定义也规定得较为含糊,这样会助长规避法律的行为产生,使规定形同虚设。如果不对该制度进行系统的规范,其制度本身的弊端也会逐渐显现,反而可能成为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障碍。因此,为适应我国资本市场的现实需要,扫除股票回购的法律障碍,为公司的迅速发展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这一目的的顺利实现,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股票回购法律制度。 三、完善我国公司股票回购立法的若干建议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现代企业的基本特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投资者享有

7、所有权,而经营者享有经营权,因此经营者对经营信息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优势,经营者若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就有可能歪曲披露或者不披露相关的信息,如果公司治理不完善,就有可能在股票回购中出现内幕交易,因此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加强对利益相关者的保护 由于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中小股东对信息的掌握处于劣势,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又居于少数,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信息和利益的不对称,中小股东只能被动的接受股票回购方案。因此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来确保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一是完善股份回购信息披露制度,各利益主体相对公平掌握信息资源;二是异议股东请求权的利益补偿措施;三是对股票回购方案的表

8、决权进行重新设计,既要在一股一权的原则下达到法定通过数,又要中小股东的多数的同意,至少三分之二,并且上市公司的关联股东应遵守回避制度,由非关联股东对股票回购事项进行独立表决。此外,上市公司在回购股票时最好采用要约方式进行,因为这样更能突出平等性,不会偏袒于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对于回购的价格,应该根据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市价和业绩状况来进行确定,通过确定合理的价格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至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应规定在进行回购前公司需先征求债权人的意见,公司可以用为债权人提供担保或提高利息率的方式以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让债权人全程参与回购计划的制定及其一票否决权。 明确适用条件 首先,从实施股本回购

9、的外部环境看,必须是公司股价比较低时才可以进行回购,如果资本市场比较活跃,公司股票的定位比较合理甚至高估,上市公司就丧失了回购自身股票的热情。其次,上市公司必须有足够的现金或现金流良好,拥有大量闲置的现金或现金流,使得公司回购股票不至于影响到公司自身的正常运营。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还可以明确如下条件:中小股东如果反对股票回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反对该事项;股东可表明请求收买其股票的意思;股东大会决议时对该议案投票反对。同时,对于不同回购目的的回购行为,也应该对其规定不同的条件。在实际运用中,就应该制定实施细则,从公司的财务报表来观察公司是否具备股票回购的条件。 完善公司法关于股票回购的相

10、关规定 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完善措施外,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还可以从股票回购的方式、价格、资金来源以及适用对象加以完善,具体如下:1.股票回购的方式: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列举的股份回购方式应进一步具体明确,如协议回购方式对非流通股的回购是非常适合的。 股票回购的价格:由于我国存在国有股和流通股,且实行双轨制,因此二者的回购价格确定应该区别开来。对于国有股,股份回购的价格的基准应是每股的内在价值,国有股的内在值等于国有股每股净资产值加上溢价;对于流通股而言,回购价格的确定一般以一定倍数的市盈率市盈率指在一个考察期内,股票的价格和每股收益的比例为标准或以市价、一定时期内的平均价或最高价为标准。 3.股票回购

11、的适用对象:我国当前的股票回购并未将子公司纳入管理,因此我国公司法应规定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时,也应该同样适用股票回购的限制条件。 四、结语 股票回购制度产生于成熟的资本市场,为公司调整资金结构以及完善公司运营方式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方向,随着我国证券金融市场欣欣向荣的发展,股票回购越来越受到中国公司的追捧,其对防止公司内幕交易、防止恶意收购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基于此方面的考虑,再纵观中国现今法律对股票回购的相关规定,可以发现对于股票回购的法律保障还不是很健全,难以发挥该项制度应有的潜力。因此对于该项制度还应该更具体地予以完善细化价格确定的方法,完善回购的程序,加强信息披露,从

12、而消除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发生,对于购回的股票应该以库存股的形式存在还是以其他形式存在,这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起码要在完善传统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尽管要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会与相关的原则相矛盾,比如资本三原则、禁止抽逃资金规则,但是一套完善的制度应该是从整体上去考量的,应该能够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基础的不断发展来完善法律这一上层建筑,使中国的证券市场能够更健康、稳健地发展。 就是由为您提供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制度,希望供您参考。201X 年定西市扶贫开发办和财政局下发文件指出,201X 年项目贷款贴息、互助资金项目计划 1920 万元,其中下达非直管县310 万元,省直管县1610万

13、元,从数据了解到中央财政已经在逐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扶持力度。 2 构造完善的农业担保保险机制一是出台针对农户和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扶持牵涉到农业的担保公司的发展;大力鼓励银行与涉农担保公司相互合作,调整担保放大倍数,降低贷款利率水平。二是政府通过直接发放资金扶持农业保险机构的发展,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甚至可以适当引入保险中的再保险机制用以分散原保险业务的风险;同时可以给开办农业保险的保险机构政策扶持,进行税收优惠和减免;开发更多的新险种支持农业发展。定西市农业方面主要发展马铃薯、中药材种植,各方面不可控因素的影响较大,受损可能性较高,所以急需在定西市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加大对农村务

14、农者的保障。 3 降低农户贷款成本,增加农村信贷针对农户,可以制定出科学的利率定价体系,确定合理的浮动范围,农业的风险较大,所以农村地区的贷款成本一直较高,为减轻贫困地区农民负担,政府可以考虑通过给金融机构额外的资金支持,由政府和农户共同分担贷款利息。这样金融机构就可以增加对农村的贷款总额,满足贫困地区农户对资金的需求。 4 丰富互助资金来源,改善互助社经营机制 首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户的入社水平。其次,加强互助资金与扶贫资金的连接,上级财政应按照财政收入的固定比例对下级互助资金加大投入,逐渐增加互助资金在扶贫过程中的效用。第三,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明确各级政府的监管责任,

15、尽快建立以乡镇为重心的监管体系,提高互助资金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定西市北部4 县属于国家三西建设重点县,南部3 县属于国家重点扶持困难县,是全国特殊困难地区。要尽快改变目前贫困落后的面貌,关键是依靠外部资源注入打破区域发展的恶性循环。借鉴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投向原则,将扶贫支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发展有区域特色的马铃薯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脱毒种薯、商品薯生产基地及精深加工基地,延伸产业链,带动薯农脱贫致富;与此同时,发挥定西药材资源富饶、品质优良的各类优势,建设全国优质中药材基地、饮片加工基地和交易市场,使互助资金成为定西市特色农业建设的推动力量。而且可以把互助资金协会与整村推进项目的后续管

16、理相结合,在已经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村中推广,不断扩大村级积累,实施区域连片开发,最终实现整流域、整乡推进,使互助资金成为整村推进建设的平台。 5 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做出的金融生态补偿扶贫 生态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甘肃省各地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所以,如果要解决甘肃的贫困问题,首先就要提出合理的金融生态补偿方案。生态补偿与扶贫开发在实践中是相互联系的,但两者的内涵不同,所以并不能等同起来。扶贫的目标、手段和方式与生态补偿并不完全相同,其涵盖的范围远远超出生态补偿的内涵,生态补偿只是扶贫的途径之一。但是,这一途径可以直接缓解甘肃目前严酷的生态环境,甘肃省很多农民现在依旧处于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阶段,所

17、以说无论是直接对他们的生态环境做出改善还是给予他们金融生态补偿,都可以减轻他们的贫困程度。 同时,以生态补偿这一理念来作为扶贫开发的途径,不仅可以带动所有金融机构资金流动,而且依据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还可以带动很多非金融企业的资金流动融通,这无疑大大增加了政府可以调拨的资金。我省目前的生态补偿是一种单纯的中央政府纵向转移支付主导型模式,但是中央政府对甘肃省生态保护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由于这种投入不足,使得生态环境处于局部恶化,整体恶化的状态。所以,目前需要更多的金融生态补偿措施来缓解甘肃省严酷的生态条件。首先,政府实施横向转移支付。财政资源可以在特定区域内由经济发达地区向贫困地区横向转移,使生

18、态受益者和提供者分别在成本的分担和收益的享受上趋于合理,从而不仅改善了贫困地区的贫困情况,而且也激励了贫困地区的对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但是单纯依靠中央财政的纵向转移支付来平衡地区间的财政差额,实现生态补偿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纵向转移支付的资金缺口证明生态服务付费具有横向转移支付的要求。因此,需要通过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转移支付作为补充,既可均衡地区的财力,又可减轻中央财政的负担。我国东中西部各省市地方财政收入差异性较大,201X年前11个月上海市地方财政总收入3939亿元,甘肃省财政总收入为535.0 亿元,上海财政收入是甘肃的7.4 倍。这表明,我国各地区财力差距大,所涉及范围较广,具有横向转移

19、支付的条件,富裕地区有可能也有能力向贫困地区转移财力。 其次,逐渐开放市场主导的金融生态补偿,扩大其资金来源。从目前的状况来看,甘肃省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单一,缺乏有效的投融资机制。政府可以引导其按照谁受益,谁付费原则,使得当地的相关企业为改善生态环境定期提供资金;同时也可以将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的利益业绩相挂钩,使得企业之间竞相自愿拿出补偿资金而维护企业收益和形象,这样就可以让生态补偿融资问题逐渐从政府单方面指导变为政府、市场共同作用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资金来源的渠道不再是单一的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量会大大增加。 根据上述分析的生态补偿金融路径,定西市政府可以鼓励当地各个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进行

20、未来的扶贫开发工作:一是合规安排贷款支持,由于中药材产业是定西市的特色产业,所以重点扶持外向型中药材企业的发展。在提供优惠贷款扶持的同时,银行可以要求企业划拨一部分利润作为扶贫专项资金。二是金融机构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夯实经济发展的基础。政府联合金融机构,发挥金融机构贷款期间可以拥有企业信息资源的优势,协助定西市各个县区广泛开展网络招商、上门招商和节会招商等活动。 而对于定西市政府自身,首先应该保证农户的最低生活保障,定期了解定西市各个区县的基本情况,相应的也及时的对基本保障做出一定的调整。其次,中药材产业的发展与定西市的生态环境息息相关,在金融机构大力鼓励该产业的发展的同时,政府应该建立专

21、门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同时要求定西市所有消耗自然生态资源的企业定期拨出生态补偿资金对岷县生态环境做出一定的补偿,这样不仅可以增加贫困务农户的可支配的资金,而且因为这一扶持政策,会有更多的农户加入这一产业,加大中药材产量,快速壮大定西市的特色产业,同时由于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善,这一产业也可以持续发展,不会因为生态问题受到辖制。最后,科技的发展可以带动一个区域快速的发展,所以政府应找准科技扶贫的着力点,对依靠科技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改造升级的企业,在资金支持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在通过一系列金融手段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后,可以将补偿资金直接用于改善甘肃省严酷的生态条件,或者用于补偿处于生态环境恶劣并

22、且贫困地区的农户,无论资金的去向如何,最终都可以从根本上缓解甘肃省的贫困现状,加大甘肃省内部的生产资料占有量。 就是由为您提供的经济学理论:甘肃省农村金融扶贫,希望供您参考。内容简介:我和大家分享了当前社会认同的困境与管理,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查询。 摘 要:我国经济建设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在社会领域也出现了多方面的认同困境。社会认同的流失会导致社会管理难度加大、社会运转成本增加。只有 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我和大家分享了当前社会认同的困境与管理,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查询。 摘 要:我国经济建设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在社会领域也出现了多方面的认同困境。社会认同的流失会导致社会管理难度加大、社会

23、运转成本增加。只有及时介入管理,才能提升和促进社会认同。 关键词:社会认同; 意识形态;论文代写 作为描述自身群体特性和群体意识的社会概念,社会认同通过社会地位、成员资格、阶层意识、个人交往等向度来描述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如果个人的行为思想与社会规范或社会期待趋于一致、个人对周围社会具有信任和归属感、承认有关权威和权力的合法性,对上述自我特性具备一致性认可,那么,这个社会就具备了基本的社会认同,反之,则认为是社会认同的流失。作为一个总体性的指标,社会认同是社会安全和稳定及有效运转的润滑剂。我国 30 多年的改革开放使传统的社会认同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单位人向社会人迅速转变,生活方式、就业方式、

24、分配方式、思想方式的多样化在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开始滋生出诸如偏见、歧视、社会排斥、群体冲突等社会问题,进而演变成多方面的认同困境。 一、社会认同困境的表现 当前,我国社会认同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社会整合复杂化 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的意识形态和政党的意识形态是高度重合的,政党的思想理论基本就是社会的意识形态,其他思想意识很难有成长的空间,因此执政党不需要刻意进行社会整合,群众就已经自觉地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了。其实这并不难理解,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上追求一大二公、纯而又纯,不允许其它任何经济形式存在,思想上任何有关私的理念一萌芽就会受到打击,自然也就无法产生其它意识形态,依靠党的

25、权威和社会影响就能够较快地实现社会整合。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深化以及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加上外来文化的强势介入,非主流意识形态迅速成长。经济结构的改变催生了利益的多样化,利益多样化又导致阶层分化,而阶层分化必然产生多样化的阶层意识,体现在意识形态上就是意识形态多样化。现在,执政党的意识形态是社会意识的主要方面,但无法对社会领域实现全覆盖,这就使得部分社会成员尤其是新社会阶层成员无法在现有主流意识形态中找到归属感,对执政党履行改革和治理形成功能障碍。这就要求突破、发展并创新经典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实现意识形态的转型。 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使我

26、国出现了大量的新兴阶层。这些新出现的社会阶层都在寻找着属于自己的位置,阶层结构之间的矛盾已经开始出现。阶层的分化打破了传统的利益格局,新的利益格局还处在形成的过程中,有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利益冲突,这使得执政党整合社会的难度加大了。这就要求必须把握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纯洁性和包容性问题。如果我们的意识形态不纯洁,就会使核心成员对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丧失忠诚; 如果我们的意识形态包容性不足,新社会阶层成员对意识形态的支持率就必然下降。只有灵活地调整意识形态的表达方式,才能争取更多的受众。新社会阶层对主流意识形态具有很高的敏感性,它们非常在意主流意识形态对自己是否认同,这是观察一个阶层政治上是否有地位

27、的标志。社会整合是否顺利,主要看执政党所提出的意识形态是否能得到全体社会阶层的广泛认同。我们所进行的社会整合,当然不是把全体社会群体整合进同一所有制以及同一分配方式当中,而是在保持各利益群体的相对独立性、承认差异的前提下,实现多元化的社会整合,创造出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普适性的社会利益关系,再通过意识形态来引领和反映这种关系。经厉这个过程,不可能向改革开放前那样通过强制手段和行政力量来实现,只能通过规制的办法依赖制度建设来塑造权威,这个要求使执政党的社会整合变得异常复杂。 司法权威虚弱化 虽然我们已经建成了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司法实践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司法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号召式立法、应

28、付式普法、运动式执法、选择式司法现象,立法为部门争利,普法走过场,执法有弹性、司法看对象,这种状况大大削弱了司法的权威,违背了依法治国的基本精神。 运动式执法已是多年难治的顽疾,老百姓对集中整治、赶鸭子等运动式执法反映强烈,花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不说,运动过后就反弹,法律法规就像一块橡皮,刚性不足,弹性有余。城管执法即是各方反映最集中的问题之一,尤其是在食品安全、拆除违法建筑、非法营运、乱摆卖等领域,在某个特定的敏感时期,经常要加大执法力度。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干扰,一些执法部门却一直未真正形成有效的经常性管理,凡不投诉的即不处理,或仅仅在整治周、整顿月开展突击执法。由于缺乏日常的监管,所以影响

29、了执法的效果和权威性,使违法者产生了不应有的侥幸心理、学会了打游击。一些执法部门为完成隐性执法指标而选择了执法难度低、不易引发矛盾的案子进行办理或处罚。 对于各种禁令,民众有选择地失明或者失聪,这和选择性执法有关。法律既然颁布,任何人都应该严格遵守,法不在严而在必行。当法律白纸黑字必然发生实际效力时,人们才会尊重法律,并且养成守法习惯,法治的社会基础才能因此形成。以打运动战的方式来实施法律,意味着法律不能常态地发挥作用,这种偶尔发作一下的法律,会导致法律逐渐失去社会规范的作用。当法律经常被闲置,违法行为不能及时被制止或者处罚,人们就不会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尽管国家下大力气进行普法教育、提

30、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但是仍然有许多人不愿与侵权人对簿公堂,惧怕与司法机构发生联系。他们所顾虑的是诉讼成本高、效率低、举证难的问题,因为当事人往往被这种事情弄得精疲力尽、劳民伤财。实践中,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并不少见,合法权利的真正实现往往遥遥无期,以至于官了民未了、案结事不结成了常态。这种消极放任行为也反映出司法公信力的逐渐流失。 社会关系紧张化 社会诚信资源匮乏,人与人之间信任感缺失,以邻为壑,这是当前社会关系紧张的突出表现。互不信任是最具传染性的社会心态,患者置疑医生的仁心,消费者怀疑经营者的商德,群众不把干部的承诺当真,官员往往疑虑百姓的理智,穷人只信为富不仁,富人担忧穷必生乱,施援者时刻

31、提防讹诈,受助者也怕误入陷阱。互不信任,使得社会可以共同分享的价值屈指可数。互信不存,必生冷漠。如果说工业化过程破坏了自然的植被,那么,市场化的过程则破坏了社会的植被。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程度可谓触目惊心。其实,这种代价不一定是市场化过程必然要经历的,倘若我们在市场化过程中能够完善制度,建立规则,则情况不会象现在这么糟糕。由于罔顾规则、藐视制度,不仅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正,妨碍社会进步。社会领域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等现象屡禁不止,人们对假鞋、假药、假唱、假文物等现象深恶痛绝。这些现象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关系紧张化,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劣币驱逐良币,使诚实的人放弃诚实; 今天是

32、受害者,明天是加害者; 为了少承受风险,自己就要成为第一个出手的人; 道德逸出到社会现实之外,社会关系沦为丛林法则弱肉强食。 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尤以干群关系、警民关系、医患关系的互信破裂为甚。三公领域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如果不能公正的履行职责,就是对社会信任的摧残。以干群关系为例,基层群众对干部的形式主义作风深恶痛绝,群众对干部的认同度越来越低,干群关系出现裂痕,干部不是真心维护群众利益,群众不认可干部的工作作风。农民对基层干部特别是组织的不信任,直接的后果就是国家的社会控制和动员能力下降。长此下去,会伤及社会认同的基础,进一步损害干群关系,危及执政党的执政安全。今天的群众工作,与以往最大的不同,

33、就是群众权利意识逐渐增强、权利诉求不断增加。能否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取决于干部是否能调整自己的立场,真心实意地对人民负责。 城市化的窄空间、信息化的快节奏为社会关系的紧张化提供了外部环境。当今,世界所有地区都正在一步步地走向城市化,中国不也例外。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列茨认为,新世纪对中国来讲有三大挑战,居于首位的是中国的城市化。21 世纪,中国城市化不仅仅决定着 6. 6 亿城市居民的安居乐业,更是一个决定着中国几亿农民最终命运的重大问题。因为城市化是减少农民的过程,也是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据预测,到 2050 年,中国城市人口总量将达到 10 - 11 亿,也就是说,从现在

34、起,中国每年将有 1200 万农民转化为城市人口。城市化的过程就是新移入城市居民和原城市居民共享城市资源的过程,这个过程不可避免地存在社会关系紧张的问题。工作压力加大致使家庭关系紧张,融入过程的生存竞争致使就业关系紧张,强资本弱劳动致使劳资关系紧张,富裕阶层的社会责任感缺失致使贫富关系紧张,市场规则不彰、特权阶层嚣张则共同促成人际关系的全面紧张化,当前的仇富、仇官、仇垄断现象即是社会关系紧张化的直接反映。社会关系紧张,就容易激化社会矛盾,使简单社会问题复杂化,会提高社会交易成本,最终将人人受损。 社会焦虑普遍化 我国社会正在步入焦虑状态:富人焦虑,穷人也焦虑; 城镇居民焦虑,农民工也焦虑; 失

35、业的焦虑,已经就业的也焦虑; 民众焦虑,大学生焦虑,官员更焦虑。焦虑迅速蔓延到各个社会阶层,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每个人的抗压能力和情绪自我控制能力不同,任何社会都会有焦虑的个体。焦虑作为一个个体状态,本来并不值得恐慌,但是如果作为一个社会整体的焦虑,则不可忽视。因为,焦虑的背后,其实是不安。社会的不安全感和生存压力持续地考验着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焦虑情绪不断积累加深,最终酿成为全社会性的问题,导致社会冷漠无情,抑郁症频发。 国人的经济生活在得到改善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弊端。例如,人们工作和生存压力加大,生活消费水平无止境上升,许多家庭的最基本需求都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幸福感并没有随着腰包的

36、鼓起而相应地提升。引发全民焦虑的,不仅仅在于收入赶不上 GDP,更在于收入不均、分配不公、腐败盛行、道德滑坡、社会无序。按规矩出牌的人赶不上不按规矩出牌的人,好人赶不上坏人,循规蹈矩的人赶不上投机倒把的人,遵纪守法的人赶不上违法犯罪的人。于是,一些人置法律和道德于不顾进行投机倒把、坑蒙拐骗的违法行为。社会进入了一种可怕的怪圈:即大家都在埋怨社会无规则,而一有机会自己则又去破坏规则; 大家都在埋怨道德滑坡,而一有机会自己则成为道德滑坡的推手; 这些人既是焦虑的受害者,又是焦虑的制造者。 叔本华曾经说过:生命是一团欲望,欲望不满足便痛苦,满足便无聊。传统社会是自然经济、自我调节,社会个体的欲望在各

37、种道德、宗教与制度的调节下,人们只能压抑。进入工业化过程后,经济迅速增长,物质极大丰富,人们的各种欲望也比较容易满足。殊不知,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欲望最容易膨胀,而经济发展则不可能永远是直线上升的,当经济进入下降趋势或者遇到金融危机、经济萧条时,原本很容易满足的欲望就可能无法满足了。这时候,人的心理就会产生巨大的挫折感,出现焦虑情绪。焦虑与内心欲望得不到满足和心理挫折是密切相关的。马尔库塞所描述的工业文明社会单向度的人在中国主要表现为焦虑的个体,焦虑伴随着不安,成为工业化过程中的主色调。在急功近利的社会心态下,多少人梦想着一夜成名或者一夜暴富,希望用极少的付出换取最大的回报,这种急功近利的社会

38、心态下面,其实掩藏了人们对自身处境的不安以及对现实的不满。 以四个城市数千户居民为样本,有学者对我国社会转型期城市人群心理压力情况进行了心理测试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社会转型的变化与竞争、不确定性等压力源是形成焦虑的主要原因。此外,民生保障不健全及社会不公现象,加剧了中低层民众的焦虑感。入园难、看病难、就业难、买房难等问题,大多数人必须面对。人们面临着太多的不确定性。例如,是持有股票、还是持有现金、抑或持有黄金,哪个更能保值,谁也说不清楚。这种不确定性尤其体现在国家经济政策上的变化。宏观调控政策多变,预期方向不明确,造成人们对未来经济走势的预期难以研判,这无谓地增加了很多社会焦虑情绪。 我国需

39、要建立宏观经济调控的法律体系,依法进行宏观调控。如果我们都能按照法律法规来做,知道政府会如何出牌,那么政府就是可预期的政府。由于未来的高度不确定性,人们在心理上最容易产生紧张和不适。现在很多富人移民国外,不是对自己没有把握,而是对社会走势没有把握,不知道哪一天政府会出什么对他们不利的政策,焦虑由此产生。一些年纪大的人为社会保障和养老问题而焦虑,身体有病的人为看病焦虑,物价上涨让所有老百姓焦虑。就是做了大官,也有焦虑。官员怕说错了话,或者得罪了哪个领导,为个人前途而焦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通过明确的制度来调整,而是通过政策进行调整。由于政策缺乏连贯性,今天制定一个政策,明天再制定另一个政策,这

40、样就增加了社会运转的不确定性,人们就容易对未来形成焦虑。 社会冲突群体化 伴随着社会生活的细微变化,极易促使敏感的人们产生相应的社会态度和信念,这些态度支撑着一些约定俗成的行为。例如,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就符合这样的逻辑模式:即想要解决什么问题,先把问题搞大; 一个人的问题没人管,一千个人的问题就有人管; 把问题摆到大街上去,威胁到社会稳定了,问题就会得到更好的解决。社会冲突的群体化发展,加剧了社会矛盾的内在张力。 每个国家处于不同的阶段都将面临不同的社会冲突并呈现出不同的时代特点,当前我国群体性冲突事件的主要特点表现为以下几点:1. 矛盾主体的两端是私对公。在社会全面转型的背景下,公众与地方政

41、府、村民与村基层组织、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群体性矛盾明显增多,矛盾基本表现为公权与私权的对抗。纠纷主体也由过去的公民与公民之间变为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之间。 民意诉求表达方式呈现多元化。除了直接对抗的传统方式之外,目前出现了多种表达利益诉求的方式。因为,面对冲突,民众和政府都在极力避免直接对抗方式,努力探索更文明、更有效的表达方式,如集体散步、集体喝茶、集体旅游等。 3. 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燃点降低。有些群体性事件往往是由小摩擦或者小纠纷引起的,这些微小摩擦在执政当局眼中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只要有一个导火索,就能酿成大火,谁也不知道它的边界在哪里、发展到什么程度是终点。客观上看,人

42、们对改革发展的预期普遍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公众的诉求长期得不到有效地处理,以致心态失衡,加上潜在的社会矛盾的影响,一起很小的事情,就可能导致社会成员借机宣泄不满情绪,成为社会矛盾冲突的导火索。 4. 非直接利益相关者因宣泄不满而参与到群体性事件中来。群体性事件的反抗对象可能不仅仅是施加生存压力的强势者,他们的生存压力和无法释放的不满可能会将整个社会作为宣泄对象,甚至指向无辜的普通民众。特别是非直接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群体性事件,由于事发突然、动机多样、升级较快,所以导致难预防、难排查、难处置、难善后。发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一部分公众认为改革发展成果没有得到共享,不认同现有的分配格局,一旦遇到

43、事端,他们便借机表达不满,使事态不断扩大。 201X 年中国公共安全方面的财政支出增加了 16% ,总金额高达 5140 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医疗卫生财政支出的 6 倍,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财政支出相接近。政府花这么多钱,不是解决影响稳定的社会问题,而是用来阻止老百姓到北京上访。控制上访是中央对地方官员政绩考核的一项指标,截访居然成了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些基层政府每年因截访发生的开支惊人。公权滥用,维权制度不完善,沟通渠道不畅达,公民维权无门,前景迷失,信仰沦丧,在此背景下,群体性事件难以避免的升级与高发。 精英流失加速化 201X 年 6 月,中国颁布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

44、2020 年中国人才发展要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而另一方面,却是以新富阶层、知识精英为代表的群体正在集中移民出走他国。201X 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显示,我国海侨胞的数量超过 4500 万,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移民输出国。 纵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三轮移民潮,上世纪 80 年代的移民带有一定的盲目性,90 年代的移民带有一定的理性,本世纪初开始的移民带有综合性特点。考虑到国外的环境、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综合因素,相比较于国内大城市户籍制度藩篱、高房价、竞争激烈的就业等因素,移民自然就成为不少人的选择。近年来,我国的移民潮不仅数量大幅上升,还呈现出高学历、高技术、高成本等特点。

45、加拿大移民局的数据称:201X 年,加拿大投资移民全球目标人数为 2055 人,中国大陆的名额就占了一半。以投资起步价 40 万加元重建社会信任 市场经济本身不是产生利他占主导地位的运转机制。等价交换和平等互利原则是在交易双方力量对比和利益争夺的较量中得到贯彻的。虽然市场契约能够抑制过度的利己行为,但不可能杜绝产生这种行为的可能性。何况,人类的许多活动不是靠市场契约,而是靠信任去连接运转的。社会信任是社会安全感的主要来源,你爱,就不冷漠; 你信任,才能收获信任。安全感有赖于稳定的基础秩序,这种社会秩序通过人与人、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合作和彼此信任而存在。每一个人都是社会分工体系中的一员,各司

46、其职,各安其位,通过交换,分享由分工所带来的福利。一旦职守错位,秩序就会受到伤害,每个人都能切实感受到这种无秩序所带来的不良后果。从苏丹红到三聚氰胺,从硫磺到敌敌畏,我们的化学知识都普及了一遍,但我们的饮食却变得更加不安全。由此可见,如果没有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与合作,社会大厦顷刻之间就会倒塌。 重建社会信任,需要做的工作很多,首先是信任。以诚感人者,人亦诚应之。一句信任的话语,可以成为化干戈为玉帛的信使,一个信任的眼神,可以激发无穷的潜力。与欺骗一样,不信任其实也是一种无言的伤害,尤其一个原本应该给予信任的事物遭到怀疑时,这样的伤害对于双方都具有破坏力。平等是信任的沃土,平等的社会才能产生

47、普遍的信任。如果贫富差距过大,富人警惕穷人,那么,穷人也不会相信富人。只有当人们相互能够平视时,人们才易于相处,也便于形成共同的价值准则。政府的诚信是社会诚信之本,因此政府要高度重视自身的诚信建设问题,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建设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欺骗失信者受到惩戒。只有通过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才能不断提升公信力,使政府部门在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维护司法权威 亚里士多德指出,法治应该包含两重含义: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法律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制度,是保障社会公正的基本武器。司

48、法权威弱化的直接后果就是法律不能为社会兜底,规则不存,社会大厦的基础就会动摇。近年来,在涉诉信访问题方面,出现了一股信访司法化、司法信访化的倾向。即当事人因诉求未满足就怀疑司法公正,乃至以身抗法,这是无政府主义行为模式在司法领域的体现。这种舍弃司法途径、寻求权力干预的行为,正是人治方式的怪胎。例如,当事人对司法机关做出的不利裁决,不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诉求,而是在心理上渴望见到大官,所以出现了越级访、进京访等告御状的现象。这种人比法大的意识,日积月累成了信访人告御状的原动力。当他们的告状意识形成一种情结时,也就愈加坚定了不放弃的决心。有的甚至拿着法院的终审判决去上访,把上访理解为法律终审裁决之后

49、的一个程序,使得社会问题的裁决变得没完没了。当事人对司法裁决固然有要求改变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与其他权利一样,也应该依法行使,而不能自行其是,更不能以违背公众利益的方式实现。如果人人都以激烈的手段去达到目的,而司法机关惟恐发生矛盾不利于维稳而不敢坚持合法裁决,就会导致司法活动低效,甚至无效,从而损害所有社会成员的权益。当然,对司法权力的行使必须严格监督,失去监督的司法权力与其他公权力一样,也会膨胀和腐败。对司法权的监督,应尊重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应符合宪法原则,有利于司法者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要求行政权力对司法尊重、服从和支持,没有这种尊重、服从和支持,司法裁决就不能执行,司法权威自然也无从谈起。行政权力要达到保障民生、维护人权的目标,离开权威的司法制约和支持也不会实现。只有司法者与社会各界共同信法、守法和护法,才能维护司法权威,确保司法体制的运转功能,实现建设法治国家的理想才能成为现实。 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管 造成社会认同困境的各种问题几乎都与官员失职及政府失察有关。资本追逐利润,个人追求利益,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如果缺乏必要的规则制约,导致拜金主义泛滥、物欲横流、世风日下、社会环境恶化,应该说,官德的败坏则是首因。地方政府失去民心,民怨沸腾,这对社会认同的冲击很大。官员的行为对社会具有示范效应,但是如果官员以权谋私、侵害百姓权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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