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水利厅安全问题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 8 月 10 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问题排查及整改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水利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吉林省安全生产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委2018 15 号)文件要求,省水利厅制订水利厅安全问题整治工作方案。一、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增强全面安全意识,树立“ 大安全 ”格局,统筹传统安全和非 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聚焦安全问题整治,推进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企事业单位责任有效落实,集中力量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问
2、题隐患。二、整治重点内容各处室和单位结合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主要围绕省水利厅安全工作履职、安全生产领域、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社会领域风险、水产品质量安全、网络信息安全、防汛安全等方面问题进行整治。(1)安全工作履职(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各处室、各单位围绕本单位工作任务和责任,重点排查省水 2 利厅在落实安全发展负总责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把水利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水利安全工作是如何决策部署、监督检查、推动落实的;部门领导作出多少次水利安全监管工作批示、召开过多少次会议研究、到水利企事业单位进行过多少次检查、解决多少实际问题;对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事权
3、是否进行了划分,是否进行了决策论证,是否进行了实施效果评价;是否定期评估和分析水利行业安全状况,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在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监管部门是否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日常监管和监督抽验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建立了监管检查人员队伍,是否进行了专题研究;是否建立安全考核评价体系,是否组织对下级部门进行年度考评;部门安全应急机制是否建立,是否组织过应急演练;是否建立了水利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与下属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状;是否支持安全监管机构依法履职,是否有干扰安全监管机构正常执法的情形等问题。(二)水利安全生产领域(责任单位:厅安全监督
4、管理处) 。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消防重点排查整治办公场所、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隐患;建筑施工重点排查整治脚手架、起重机械等隐患;其他领域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及时化解风险、消除隐患情况。(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责任单位:厅建设与管理管、 3 厅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省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局、省地方水电局) 。1.水库大坝工程、金属结构等隐患排查检测(厅建设与管理处);2.农村饮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等隐患排查(厅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省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局);3.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排查(省地方水电局)。(四)社会领域风险(责任单位:厅办公室、厅计划规划财务处、
5、厅建设与管理处、厅审计与稽察处) 。1.做好信访积案化解,把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厅办公室);2.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厅建设与管理处);3.部门债务风险排查,健全合法举债机制(厅规划计划财务处、厅审计与稽察处)。(五)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省渔业局) 。以水产养殖“三项记录 ”为抓手,以渔药 残留整治为重点,组织开展“绿 盾护农” 农资 打假专项整治、中秋和国 庆“两节”期间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及全省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专项 行动,重点整治 “三项记录”不规范、投入品管控不严格等问题。(六)网络信息安全(厅科技处牵头,省水利信息中心配合)。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打击力度
6、;保护好涉密信息,构筑全流 4 程隔离保护措施,严格保密责任。(七)防汛安全(责任单位: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排查重点河段、险工险段、防洪工程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险情。三、时间安排即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一)第一阶段:全面部署阶段(8 月底前)1.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问题排查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2.各单位按照问题排查整治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本处室、单位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3.水利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做到领
7、导责任落实,安全、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对每个环节 、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于 9 月 1 日前将省水利厅在各领域安全工作履职情况问题清单、安全生产问题清单、经济安全风险问题清单、社会领域风险问题清单、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清单、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清单、防汛安全问题清单分别报送省政府督查室(联系人: 5 李云,88904418)、省安委办(联系人:刘野,85096317)、省金融办(联系人:宋春立,88905145)、省综合治理办(联系人:韦晓宇,88902038)、省食安办(联系人:于耀钧,81763
8、053)、省网讯办(联系人:郭亮,88904120)、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满一宏,84994342)。(二)第二阶段:整治整改阶段(9 月 1 日至 9 月 20 日)1.组织本领域的问题整治,既要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也要检查水利企事业单位问题排查整改情况。2.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 ”和“五个一批”等执法措施。3.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各责任处室、单位于 10 月 1 日前将排查整
9、治情况书面报告分别报送省政府督查室、省安委办、省金融办、省综治办、省食安办、省网信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三)第三阶段:督查抽查阶段(9 月 21 日至 9 月 30 日)厅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对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工作履职情况和安全生产领域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厅建设与管理处、厅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省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局、省地方水电局负责对水利工程运行、农村小水电站安全方面工作 6 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厅办公室、厅计划规划财务处、厅建设与管理处、厅审计与稽察处负责对社会领域风险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省渔业局负责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厅科技处负责对网络信息安全方
10、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防汛安全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处室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领域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责任,及时收集、对口报送有关信息材料,确保安全问题整治工作收到实效。(二)对表检查,切实确保检查质量。结合本领域实际制定检查表,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逐项梳理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专家参与,提高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三)严肃问责,全面督促问题整改。各责任处室和单位要加大对问题整改的督查督办力度,从严查处拒不整改、
11、弄虚作假和欺上瞒下等行为,严肃追究水利企事业单位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规范行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责任处室和单位要自觉遵守中央及省委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规定,严格检查标 7 准,做到从严从实、不走过场,切实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确保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联系人及电话:沈津海 厅办公室副主任 84994030常 影 厅规划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84994051冯文光 厅建设与管理处副处长 84994073张永新 厅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副处长 84994086鞠秋立 厅科技处调研员 84994093齐科翀 省渔业局副局长 84994103任 萍 厅审计与稽察处副处长 84994128汪 洋 厅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84994132满一宏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科长 84994342赵春城 省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87899303毕铭轩 省地方水电局副局长 85310779 8 抄送: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