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申请书申请人:河南省光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长垣县向阳路 法定代表人:李劲松申请事项:请求依法保全证据,对申请人建筑工程 21 层框架工程量、建筑设备(塔吊一部、施工电梯一部、搅拌机一部、砂浆搅拌机一部等申请人所有的建筑设施及设备予以保全。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平顶山市天赐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现已受理,在诉讼期间,被告擅自将申请人强行赶出工地,又另找其他施工队进入工地、利用申请人的上述建筑设备及建筑材料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施工,企图混淆申请人已建筑的工程量和占有申请人的施工材料,造成案件难以查清事实和以上施工设备和建筑材料的灭失,为了防止以上情况的出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特申请法院对上述证据予以保全,请予批准。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河南省光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2012 年 3 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