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与服务指引为全面落实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特编印本手册。本手册收集整理了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和纳税服务举措。一、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1鼓励吸引第三产业的大公司、大集团在我省落户。省重点流通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的大型第三产业企业和商贸连锁企业的行政办公用房,如按规定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免房产税的照顾。对单位和个人为支持“千镇连锁超市 ”工程建设,将房屋出租给“千 镇连锁超市 ”龙头企业及其连锁经营 网点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现行税收管
2、理权限,经地方税务局批准,酌情减免房产税。2省重点流通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的大型第三产业企业和商贸连锁企业,如按规定缴纳确有困难的,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4对符合条件的并确有困难的“千镇连锁超市” 龙头企业,可按现行管理权限,经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适当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照顾。5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其销售毛利率在5(含)以下的,可减免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6新办的连锁经营超市,自新办之日起一至三年内,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7商贸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场地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费用,在确定收取额度和比例时,如不与商品销售量、
3、销售额挂钩的,应从经营收入中剥离出来单独核算缴纳营业税。(二)支持金融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1.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2.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3经国务院批准,对地方商业银行转贷用于清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的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4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免征营业税。5境内
4、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免征营业税。6经国务院批准,免征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7银行业的联行往来业务(即同一银行总分支机构或所属各分支机构之间的资金帐务往来)收入,对其中由于重复计算而虚增的业务收入,可给予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8保险公司免征营业税险种的业务收入,可给予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9对省内新设立或新引进的金融机构总部,经省有关部门确认,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三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照顾。10对在我省设立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经省金融主管部门确认并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对从省外、境外新引
5、入成立的大型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三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照顾。(三)支持物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1试点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仓储等业务分包给其他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可按规定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他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税基数。2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3占地较大的现代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4对交通运输业的联运业务,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计费收入的认定,参照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的认定办法确定。5对
6、省重点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四)支持信息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1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示范城市(浙江目前仅有杭州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在2013年底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对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证书(含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从事许可证列举范围内增值电信业务(如网络游戏
7、、气象信息服务等),按“邮电 通信业 ”税目征收营业税。上述企 业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上述增值电信业务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单位或个人出租境外的属于不动产的电信网络资源(包括境外电路、海缆、卫星转发器等)取得的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通信服务(包括国际间通话服务、移动电话国际漫游服务、移动电话国际互联网服务、国际间短信互通服务、国际间彩信互通服务),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五)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1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
8、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对转制科研机构从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7年,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7年。4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5对从事服务业的高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特殊人才,报经省政府认可后,其发放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6省级农业科技企业从事技术转让、
9、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六)支持商务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1培育、促进会展业发展。单位和个人举办各种展览活动向参展者收取各项价款,按“服务业 代理业” 征收营业税。展览馆、会展中心等专门用作会展活动的房产,按规定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免房产税的照顾。2对纳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取得的担保业务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收入),免征营业税。3广告业、代理业等实行营业额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水利建设专项
10、资金计费收入参照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的认定办法确定。(七)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1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景点类旅游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3景点类旅游企业确有困难的,经地税机关批准,可酌情给予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八)支持文化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1对各类投资主体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青少年宫、少年儿童
11、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文物保护单位举办的文化活动,属于“ 文化体育业” 税目征税范 围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2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2010年底前,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按规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征营业税,期限不超过3年。3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4境内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
12、税。5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至2013年底免征企业所得税。6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7创意文化产业基地、困难文化企业,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照顾。8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符合文件规定的,可减征或免征契税。(九)支持社区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1对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2认真落实国务院国发2009 4号文件,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按财政部
13、、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 84号文件规定在3 年内每人每年4800元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 84号文件 规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3对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4对符合规定安置随军家属、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就业的新办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对符合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自领取税务登
14、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5经批准征用土地兴办幼儿园、养老院等服务场所,符合条件的,可免征耕地占用税。6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十)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其他税费优惠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规定,并经省政府同意,对高尔夫球项目适用10%税率,其他娱乐业征税项目适用5%税率。2对企业在合并、分立、兼并等企业重组过程中发生转让企业产权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企业在改制重 组中所涉及的不动
15、产、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文件规定的,可减征或免征契税。3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服务业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服务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
16、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6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 对 我省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设计
17、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8积极支持传统服务业升级改造。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如上述专用设备投资金额较大的,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
18、税年度结转抵免。 9按省政府浙政发2008 55号文件规定,鼓励制造企 业二、三产分离,对分离后的服务企业其自用的生产经营房产缴纳房产税、占地面积较大的服务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设立初期的三年内给予减征;对分离后新设立的服务企业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减免照顾。10对跨省市设立营业机构的本省企业集团总部,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11对新引进的省外企业集团总部,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三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照顾。12. 对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内鼓
19、励发展的服务业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13年内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优惠。13. 对省服务业重点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2年内对其新增加的房产和用地给予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14服务业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加速折旧。二、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纳税服务(一)浙江地税纳税服务平台1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是地税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集中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纳税服务的机构和场所,是征纳双方沟通的桥梁。其主要职责是:(1)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费)种登记事项;(2)办理纳税申报、认定、税款征收等事项;(3)办理发票发售、
20、代开、审验、缴销等发票管理事项;(4) 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5)开展纳税咨询,提供办税辅导;(6)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7)受理涉税审批申请,办理备案事项;(8)办理其他相关事项。2网税系统网税系统是以纳税人自主化、自助化办税为目标,由纳税人在网上自主办理涉税事项,使纳税人真正实现“足不出户、轻松办税”的纳 税服务互动平台。其服务范围包括:(1)网上办税;(2)网上咨询;(3)政策发布;(4)发票查询;(5)投诉举报;(6)意见收集;(7)办理其他涉税事项。3浙江财税12366语音特服系统浙江财税12366语音特服系统,是通过整合财政、国税、地税服务资源,以语音导航和人工语音为主
21、要服务手段,以政策服务为主要内容,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即时、准确、全面的财税政策咨询解答的服务平台。其服务范围包括:(1)政策咨询;(2)办事指南;(3)投诉举报;(4)其他财税服务。(二)服务机制1“四个日”税收活动为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辅导,解决涉税问题,提高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省地税系统统一确定四个税收服务日,分别是:(1)新办企业办税辅导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2)值班分局长接待日。每月的申报期。(3)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宣讲日。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8号(遇节假日顺延)。(4)重点税源企业座谈日。每半年组织一次。2纳税服务志愿者全省各地成立的地税纳税服
22、务志愿者组织,可以为有需要的纳税人提供志愿纳税服务。(1)服务对象: 离、退休人员; 残疾人员和行动不便的纳税人; 下岗、失业人员; 复转军人和军烈属; 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以及其他需要纳税服务援助的纳税人。(2)服务内容: 账务辅导。为需要纳税服务援助的不具备独立记账能力的服务对象,提供建账辅导服务。 税收、规费政策咨询服务。通过网上交流、电话沟通、上门辅导等方式,解答服务对象在生产、经营及办税过程中提出的税收、规费政策问题,提供纳税申报辅导及有关税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许可等内容的法律咨询、援助服务。 代办服务。通过签订书面授权委托书,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孤老病人等代
23、办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 信息反馈服务。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需要纳税服务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税务机关,为进一步改善纳税服务提供决策依据。 税法宣传服务。通过派发资料、提供咨询等形式,为税法宣传等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其他服务。根据纳税人的需要,志愿者能够提供的其他个性化服务。3纳税人之家“纳 税人之家” 是征纳 双方有效沟通、平等互 动的重要载体,也是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主要有5个活动机制,分别是:(1)纳税人参事机制。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个体工商户定额调整、纳税评估、稽查典型案例公开审理等活动中引入纳税人参事机制,邀请不同层面、热心于税收事
24、业的纳税人代表、企业财务主管和行业组织代表直接参与具体税收管理事项。(2)民主评税机制。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规定作出较大改变、在征管措施推行中预见有较大困难和矛盾、或在作出税收执法决定后发现存在某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时,通过听证、评议、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纳税人代表和社会相关阶层的意见和建议,保护纳税人的建议权。(3)政策服务机制。发生重大事件或重大政策调整时,由税务机关牵头收集情况,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召集相关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以最快速度、最大程度了解相关信息,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4)税法援助机制。在税收征管、稽查等税务行政管理活动中,纳税人对地税机关的意见、结论、决定
25、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有异议时,可以要求纳税人之家中的税法援助组织对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说明、对有关争议予以协调,地税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及时协调纠纷、化解矛盾、解决争议。 (5)监督评议机制。通过邀请纳税人代表、行风监督员、廉政监督员、执法监督员召开行风监督座谈会议,对税务机关的行风建设进行满意度测评,对税务干部的行为规范、纳税服务质量、政策执行、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外部监督,维护纳税人的监督权。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11万 15 千 12 千 1千 1万草测 12 千草测1 2 3 4 5 6 7沉积岩1 对地层划分到组或阶,如范围大应进一步二分或三
26、分,确定其时代,测定其厚度及产状2.对标志层、成矿有利的岩层在图上的宽度大于 1 毫米者应扩大表示,应注明;3研究鉴别各地层的接触关系,岩层的层理机械沉积与化学沉积分异作用,岩石的物质成分、结构、构造等特点;4研究喷出岩的特点,层序、层理、及岩相等特征,岩石的组成及其特点,测定其时代、厚度及产状;5.与矿产关系的研究,含矿层或对成矿有利岩层的空间分布及变化规律,层位与岩性特征,测定其厚度与产状1.在 1万分成的基础上,按岩层、岩性特点进一步详细划分岩层,研究岩石的物质成分、结构、构造特征,胶结物性质,结核体的形态、沉积韵律、测定各层厚度、产状与空间分布关系。2.3.4.5 同左6对含矿层或成矿
27、有利的地层,或成矿的主要围岩、对其岩石作详细的岩石矿物鉴定与岩石化学分析,并应控制它的厚度、产状等有关特点在空间上的变化。一般地段的研究程度可低于 1万或与之相似。含矿层或成矿有利的岩层其研究程度仍与1万相同含矿层或成矿有利地层仍与12 千相同,其他问题研究程度可低于 12 千。一地质观测研究程度侵入岩1.确定侵入岩的时代、种类、规模、形态及产状,研究侵入岩在时间上的变化特征;2.对侵入岩体应详细划分岩相;3.研究岩体的原生构造;对原生构造带的特征分布范围与产状等,在图上应给予标示。4.研究岩体之间及岩体与围岩之间的接触关系,接触变质的范围,内外接触带的变化特点及产状。5.脉岩的分布特点、岩性
28、特征、规模及产状,脉岩与岩体的关系,脉岩之间的关系、脉岩与成矿之间的关系。6.研究侵入体与成矿之间的关系,岩体的形态变化、产状变化与岩相变化对成矿的富集作用。7.岩浆岩型的矿床、对岩体的研究程度与揭露程度,应达到对矿化研究程度的要求。除左列 1-7 各项内容外应进一步做到:1. 详细划分岩相、不仅要从接触带的变化特征出发划分边缘相、过渡相及内部相,研究各自的物质成分、结构、构造特点,而且要从岩浆的结晶与分异作用、熔离作用、同化作用和自变质等特点划分岩相。2. 揭露和控制岩相及接触带的产状变化;3. 详细划分原生流动构造与原生裂隙构造的分布特征产状,研究岩体各部位的付矿物特征,近可能的标出岩体流
29、动前缘;4. 对岩体与脉岩应作详细的岩矿鉴定与成矿有关的岩石化学分析5. 与成矿有关的岩相或脉岩,在图上的宽度大于 1 毫米者应表示,小于 1 毫米者应扩大表示,但应说明。同上 同上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21万 15 千 12 千 1千 1万草测 12 千草测1 2 3 4 5 6 7变质岩1 研究变质作用特点及变质程度,划分变质带2.研究各变质带空间分布规律与产状的变化特点,3划分变质相研究各变质相系的关系4.研究变质作用与成矿作用或矿化富集作用之间的关系5对含矿层或成矿有利的变质带应详细研究并控制空间分布与变化规律,研究其层位与岩相特点,测定其厚度与产状,其厚度能填出时应专
30、门表示、填不出时应扩大表示。1 按变质程度及特点,详细划分各变质带的变质级,按岩性特点与构造特点划分岩层;2.详细研究各变质相的剩余矿物,变化矿物及其特征,矿物组合与常见矿物组合特点。3.详细研究各变质带的接触关系,对各带的片理、线理、香肠状构造及残留构造等变化特点,并精确的测定其产状。4同左 4.55.对各变质基本岩石类型应作详细的岩矿鉴定与岩石化学分析,以便进一步建立变质相系。同上 同上一地质观测研究程度构造地质1 查明矿区的主要构造带与控矿构造的特征,2.查明各种性质构造带的组合、排列方式、分布规律,着重研究压性构造带的分布与变化特征,研究和划分构造型式或体系。3 查明各结构面性质、特点
31、、规模及产状;4区分不同级别、不同序次的结构面空间分布规律与变化特点5.区分成矿前与成矿后的构造带特点与空间分布特征,不同级别构造带对成矿的控制作用。6.研究构造体系的复合与联合对岩浆的活动与成矿作用的控制作用。7.对各种主要断裂带与褶皱轴的实际位置应实测。同 1-6,应进一步岩研究:1 不同级别、不同序次结构面对矿体的控制作用特点。2.对成矿有关的构造带,在一定距离内应有工程控制,揭露其形态,规模、产状、充填物等特征,准确测量其产状。3.对破坏矿体的断裂,地表应有工程控制,查明其性质、规模、产状及断距,其界线与断距应实测。同上 同上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31万 15 千 12
32、 千 1千 1万草测 12 千草测1 2 3 4 5 6 7蚀变围岩1 初步查明蚀变种类,规模、产状、形态,确定蚀变围岩的性质,对蚀变带应有工程控制。2.圈定蚀变体或蚀变带,判断蚀变作用与火成活动变质作用的关系3.研究蚀变围岩的含矿性。1.详细查明各蚀变带种类,蚀变强度,矿物组合、规模、产状、形态,确定蚀变围岩的性质,用工程控制蚀变带的变化。2.详细圈定蚀变体和蚀变带的范围,按蚀变强度与矿物组合进一步细分,确定蚀变体与火成活动、变质作用、矿化作用的关系;3.详细研究蚀变作用与成矿作用的关系。同 1万 1 与成矿关系密切的同 12 千2.与矿关系不密切的精度可降低。一地质观测研究程度 矿化及矿体
33、1. 用槽井探和物化探等手段揭露和控制矿化带或矿层的规模产状及走向的变化;2. 矿化带、含矿层、矿体、详细研究其规模、产状、形态、矿石自然类型等变化特点,分布规律。3. 分析和鉴定金属矿物,脉石矿物的种类及含量4. 对矿床成因类型及成矿条件做出初步判断,指出找矿标志与找矿方向。1 用槽井探和物化探等手段揭露和控制矿化带或矿体;2.矿化带较详细的研究确定矿化类型、规模、产状、矿物种类及金属矿物含量3 矿体,除按 1万要求外,尚需要对矿石自然类型、矿石物质成分等进行研究,对矿床成因类型、工业类型做出判断。4 要用工程控制主矿体,上下盘的小矿体,对露天开采的矿床,要详细的查明矿体的边界5 系统的查明
34、矿体有用组份的含量及其变化同 1万 同 12 千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41万 15 千 12 千 1千 1万草测 12 千草测1 2 3 4 5 6 7必须表示地质体规模m1.矿体宽度大于 52.一般岩石宽度大于 203.蚀变体宽大于 104.各种构造形迹长大于 1001.矿体宽度大于 2.52.一般岩石宽度大于 103.蚀变体宽大于 54.各种构造形迹长大于 501.大于 12.大于 43.大于 24.形迹长大于 201.大于 0.52.大于 23.大于 14.形迹长大于 101.大于 52.大于 403.大于 104.形迹长大于 2001.大于 12.大于 43.大于 24
35、.形迹长大于 40二精度要求地质界线实测允许误差1.矿体 5-102.一般地质体 10-201.矿体 2.552.一般地质体 5101.矿体 1-22.一般地质体 241.矿体 0.512.一般地质体 121.10202.20301.1.242.2.46m1万1千地质测量质量要求表(吉林参考)51万 15 千 12 千 1千 1万草测 12 千草测1 2 3 4 5 6 7简单区30-40 80100 500600 12001400中常区4050 100120 600700 14001600复杂区60 120150 700800 160018002040 250400二精度要求观测密度个K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