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7 年 10 月 23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已于 15 日以前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了全体股东。应到股东 2 人,实到股东 2 人。股东*、*全部出席,持股比例100%。会议按出资比例进行了表决。代表 100%表决权。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记录。决议如下: 一、同意原股东*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的 400 万元(80%)的股权一次性转让给*,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后,*成为新股东。二、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总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14 年 4 月 16 日(于 2017 年 10 月23 日股权转让) 。* 认缴出资总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14 年 4 月 16 日。三、授权委托*同志办理变更手续。原股东盖章、签名:(名字不签,到工商局现场签,日期打到工商局办理的当天)*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