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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1期(总第1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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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1 年第 1 期(总第 1 期)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宜昌市勘设施工图咨询服务部目 录2010 年上半年全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状况分析.1技术交流抗震设防六度区建筑抗震设计的新变化4建筑节能建筑外墙外保温的防火7标准规范住建部关于实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有关要求的通知 .9政策文件宜昌市公安局、宜昌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10互动平台一、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实施时应如何把握? 13二、宜昌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宣贯培训问题解答13三、建筑工程如何分类分级? .14协办宜

2、 昌 勘 察 设 计质 量 讲 坛建 筑 节 能标 准 规 范政 策 文 件互 动 平 台技 术 交 流宜昌市勘察设计协会主办行业资料欢迎交流卷 首 语为加强勘察设计单位的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交流,市勘察设计协会联合市住建委、市勘设施工图咨 询服务部编印了宜昌勘察设计,不定期印发,并将电子文档在宜昌建设网勘察设计栏目公布, 纸质文件将寄发给全市勘察设计企业和成为宜昌市土木建筑学会、勘察设计协会临时会员的外来勘察设计企业,便于参与我市勘察设计市场运作的企业及时了解我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接受行业协会的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勘察 设计质量,促进勘察设计行业进步。本简报设以下板块: 质量讲坛通报全市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质量状况,表扬和批评相关设计单位和责任人。并就集中出现的质量 问题进行分析点评,提 请 勘察设计企业注意掌握并改进。技术交流邀约部、省专家和施工图设计质量较高的相关专业设计人员、审图人员撰写文章或转载外地的技术性文章,交流 经验,加 强技 术指导。建筑节能专题刊发建筑节能方面的文章,加强节能技术指导和行业管理。标准规范刊发近期发布实施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执行规范、 标准的要求,解决部分设计企业不主动及时了解新规范,执行规范标准滞后的问题。政策文件刊发住建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委印发的关于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文件,便于勘察设计企业和审图机构及时了解各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行业动态刊

4、发相关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行业改革创新、新技 术、新 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等方面的文章,推 进行业科技进步。互动平台采用问答的形式,由勘察设计企业的技术人员提出问题或意见建议,协会组织相关专家或技术人员解答问题,把点对点的提问,形成点对面的解答,通 过互动,解决一些一点即通、亟待解决,有一定代表性的技术问题。欢迎大家踊跃投稿或推荐相关文章并提出意见建议,来稿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以下邮箱:,联系人:曹虹, 电话:07176445907。来稿请留下联系人、 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邮件地址。12010 年上半年全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状况分析一、基本情况对 2010 年上半年约 300 余项房屋建筑工程

5、在图审中涉及强条及规范的情况进行了统计, 汇总情况见 下表:专业 勘察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电气 暖通涉及标准数 5 19 21 8 13 5涉及条文数 13 114 86 19 31 8强条涉及工程项次 60 536 583 133 120 19涉及标准数 8 26 23 6 25 8涉及条文数 52 75 212 15 149 13规范涉及工程项次 173 261 1128 147 574 18表中数据表明,在违反强条方面,结构专业和建筑专业涉及的标准数和条文数及工程项次数最多,平均每 项工程均分别违反强条约 2 项。在违反规范方面,建筑、电 气、 结 构三专业涉及标准最多;涉及规范条文最

6、多的是结构专业,其次 为电气专业,建筑 专业涉及规 范条文相对较为集中;涉及工程项次最多的仍为结构专业,在全部涉及的工程项 次中约占 50, 电气专业 涉及规范条文十分分散,涉及工程项次也较多, 约占到涉及工程 项次总数的四分之一,比例异常畸高。与 2008 年上半年相比,各专业涉及强条的标准数大体相当,涉及强条的条文数中,建筑专业、勘察专业大体相当, 结构专业、 给排水专业和暖通专业均有所减少,其中结构专业减少幅度较大(128 条减至 86 条),但电气专业有所增加(从 24条增至 31 条)。强条涉及工程项次各专业均变化不大,仅电气专业增加较多(从90 项次增至 120 项次)。与 200

7、8 年上半年涉及规范情况相比较,各专业涉及标准数均无大的增减;涉及规范条文数中,勘察专业略有增加,建筑专业和结构专业大幅减少(分别从 122 条减至 75 条、352 条减至 212 条),给排水专业和暖通专业均略有减少,唯电气专业大幅上升(从 102 条增至 149 条);涉及工程项次中,结构专业仍为最多,较 2008 年上半年亦略有减少(从 1237 项减至 1128 项),建筑专业也有较大幅度减少(从 348 项减至 261 项),暖通专业减少幅度也较大(从 30项减至 18 项),勘察专业、给排水专业和电气专业涉及工程项次均有较大增加(分别从 115 项增至 173 项、69 项增至

8、147 项、 284 项增至 574 项),尤其 电气专业涉及工程项次增加幅度特别大,已接近 2 倍。以上情况表明,除电气专业以外的各专业违反的强条和规范与 08 年相比均有所减少,说明部分违反的 强条和规范己有一定程度的改善,设计人员已经注意且不易再违反。唯 电气专业 是例外,涉及强条和规 范的范围及工程项次均有大质 量 讲 坛2幅上升。可以认为,电气专业的设计水平、施工 图质 量有大幅下降,其它专业的施工图质量大体持平或有所提高。二、设计质量通病问题将 2010 年上半年违反强条和违反规范涉及工程项次 10 次及以上的内容,视为被较多违反,称 为设计质 量通病,则此类质量通病基本情况如下表

9、:专业 勘察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电气 暖通涉及标准数 1 9 6 4 2 0涉及条文数 2 13 15 4 2 0强条涉及工程项次44 266 391 82 29 0涉及标准数 2 5 12 3 5 0涉及条文数 5 5 26 3 17 0规范涉及工程项次67 86 604 114 267 0勘察专业涉及强条及规范的质量通病较为集中,强条为拟建建筑物参数不明及勘探孔数量少;规范为缺地下水腐蚀性评价及岩土工程勘察分级有误。对于岩土工程勘察分级, 应当是先有工程重要性等 级(一、二、三 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一、二、三 级或复杂、中等复杂、 简单场地)、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一、二、三级或复杂、中

10、等复杂、 简单地基)三个类别的划分,在上述三个 类别中有一项及多于一项一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 级则为甲级,三 项均 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则为丙级,除甲、丙级以外均为乙级。大多数错误 均出在工程勘察等 级(甲、乙、丙)这个综合评定与工程重要性等级(一、二、三级)混淆不清。建筑专业涉及强条的质量通病主要集中在环保材料、节能、安全防护、防火分隔及疏散、无障碍设施等五个方面。涉及规范的 质量通病主要是钢结构及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凡 应用有机材料作外墙保温隔热时,均不能满足公安部公通字(2009)46 号文的要求。近年来由此造成的灾难时有发生,设计单位万不可为节能审查过关而对此顾此失彼。在夏

11、热冬冷地区,我 们仍提倡外墙自保温体系,提倡采用无机材料。结构专业违反强条多的集中在为结构设计提供的勘察内容不全,缺变形验算及变形观测的要求;楼面(屋面)荷载取值偏低;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抗震构造配筋要求及梁、柱箍筋加密区达不到规范要求;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 钢构件柱脚混凝土包裹层不足;多层砌体结构构造柱设置不符;建筑物及材料的耐火等级和耐火极限与规范不符;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的连接不明确或不安全。 违反以上七方面强条的涉及工程项目数占了全部项目数的三分之二。结构专业违 反规范的质量通病多表现为:采用软件进行的结构分析计算与工程实际不一致,且有部分 结构构件(多为桩

12、、承台、基 础梁)缺设计计算或验算;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配筋要求,如 锚固长度、负筋间距、弯勾、 钢筋接3头、箍筋加密、配筋规格等,往往与 规范不符;钢结 构的构造措施不到位;考虑投资回报的因素而在高层房屋建筑中不设地下室。给排水专业违反强条最集中的是缺与建筑物相关的室 外消火栓,其次是室内消防水柱不能到位、采用了非节水器具和缺与地下污水管沟间的水封,即涉及消防、节水和环境保护。涉及 规范的内容主要也是消防设施不到位的问题,部分小区缺室外雨水系统。电气专业涉及强条内容有低压配电导体截面偏小、缺残疾人座便器紧急呼叫钮及线路系统。涉及 规范的 问题较为分散,主要是 过载保护、 导线及用电器具的额定电压

13、选用值、接地方式、开关设置、疏散标识 、信息线路及插座设置、照度值设计等方面不满足规范要求。三、与 2008 年同期比较1、勘察:违反强条较多数从 4 条减为 2 条。在本次的 2 条中, 拟建建筑物参数不明条两次均为违反项次最多,勘探孔数量偏少条亦有大幅增加。规范中,地下水腐蚀性评价缺失、工程重要性等 级和场地等级评价有误、岩土参数统计有误等内容有大幅增加,缺委托单位签章等程序性问题持平。2、建筑:易违反强条 13 条中,新增 2 条,即涉及材料的环保性能和分户门节能,疏散门类型及开启方向、阳台栏杆防护等 6 项 有增加,无障碍 设计等 3 项有减少,遮阳系数取值缺乏或有 误则在高位数上持平

14、。易违反规范中,窗的 设置、厕浴间和厨房楼地面的设置等内容有大幅减少;消防电梯前室、机房等不符规范的设置虽然项次较多,但比上次 统计仍有大幅减少;在单朝向住宅的通风、钢结构房屋防火、外墙保温材料防火等方面新增了 违反规范的条文,且违反项次数量较大。3、结构:易违反强条数由 18 条减至 15 条,上次 18 条中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划分、柱下桩基承台的斜截面 验算、承重钢结构的 钢材质量要求、 钢材设计强度等内容均减至零,预制构件的吊 环设计违规亦大幅减少。本次易违反的 15 条强条中,楼面均布荷载、屋面活荷载、板最小配筋率、梁最小配筋率及箍筋 设置、柱箍筋加密、砼保护层、基 础变形验算、多层砌

15、体结 构构造柱 设置、工业建筑耐火等级划分、民用建筑材料耐火极限等内容的项次均有较大幅度上升,仅非结构构件与主体连接、沉降观测 等少量内容的项次有所减少。违反强条的内容和项次较为集中、且普遍数量较大。易 违反的规范由上次的 30 条减为 26 条,其中新增9 条,有 11 条比上次大幅增加工程 项次, 7 条的项次有所减少。新增涉及的 规范内容主要有桩身质量、基 础 梁计算(缺计算)、厂房火灾危险性分类、 钢结构节点加劲处理、构件最低混凝土 强度及保护层和场地描述的设计深度不够;大幅增加项次的规范条文主要是伸缩缝间距、抗震 缝宽度、梁纵筋间距、梁 纵筋的锚固和接头、柱箍加密、 桩基计算、高 层

16、房屋设地下室、 钢结构设 隅撑及屋面板连接和屋面排水坡度、砌体结构构造措施等;箍筋保 护层、受力筋采用规格、 计算模型与实际不符等条文涉及项次略有减少。44、给排水:新增涉及强条的内容有 2 条,涉及 项次较多的是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系统不完善,大多缺室外消火栓;地下污水沟无防止臭气外泄的水封。消防水柱不到位和节水器具应用仍有一些项目存在问题。规范质量通病方面大增有2 条,一是设计深度不够,不能 满足生活和消防需要,多 为 缺少室外排水(雨水)系统,二是室内消火栓设计 及水枪充实水柱可达任何部位的要求不能满足。新增一条内容与强条相关,也是高 层建筑无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5、电气:较多违反的强条均为

17、新增内容, 仅两条,一为低压配电导体(电线、电缆)截面不足,二为缺残疾人座便器 处的紧急呼叫钮及线路系统。涉及项次较多的规范与 08 年的 4 个持平,其中 民用电气设计规范从推荐性行业标准升格为强制性行业标准,内容及条文 编排有较大调整,已不具备可比性,但易 违反条文数从 08 年的零条增至本次的 8 条,反映出 执行此新的强制性行业标准的问题较为严重。易 违反的规范主要涉及内容有:断路器、开关、插座等器具的 选用、保护接地系统设置、系 统保护 、疏散 标识、导线截面选择 、电缆 走向等方面,且多为新增及项次数大增的条文。 总的情况表明,电气专业 的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较 08年没有进步而有大

18、的退步。6、暖通专业违反强条及规范的项次一般较少, 虽与有暖通专业的房屋建筑项目总数亦较少有关,但暖通 专业的总体设计水平仍与 08 年持平。(宜昌市勘设施工图咨询服务部 肖汉光)抗震设防六度区建筑抗震设计的新变化(GB50011-2010)(以下简称 10 抗规)于 2010 年 12月 1 日实施了。 10 抗规共 14 章、 12 个附录、613 条,其中正文 468 条、附录 145条,强制性条文 56 条;10 抗规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大地震的经验教训,吸纳地震工程的新科研成果,考虑了我国的 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经反复征求意见、修改、试设计,最后 经审查定稿; 对位于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

19、地区的建筑,相对于(GB50011-2001)( 以下简称 01 抗规)呈现出很多新的变化。一、建筑形体的规则性“建筑形体”替代 01 抗规中的 “建筑方案”,进一步明确抗震概念设计的针对性,建筑的规则性不能从 单一的平面或者立面或者竖向剖面的变化控制,应综合考虑三者对抗震性能及经济合理性的影响, 优先选用规则的形体,抗侧力构件的平面布置应规则对称、 侧 向刚度沿竖向应均匀变化、竖向抗侧力构件的截面尺寸和材料强度自下而上逐渐减小、避免 侧向刚度和承载力突变;当存在多项不规则或某项不规则超过规定的参考指标较多时,应当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比技 术 交 流5本规范要求更加有效的措施,或者进行超限

20、工程专项审查。二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1不规则建筑及建造于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截面抗震验算。由于六度区大多数建筑的地震作用在结构中基本上不起控制作用,地震作用计算和抗震验算,往往被很多 设计人员忽视,但是, 对于高度超 过 40m 的钢筋砼框架、高于 60m 的其它 钢筋砼房屋,以及高 层钢结构房屋,其基本周期会出现大于类场地的特征周期,也就是地震作用相当于同一建筑在七度类场地下的取值,再加上建筑形体的不 规则性,地震作用和局部效应会增大,所以, 应进行抗震验算。2结构任一楼层的剪重比控制。由于规范采用的振型分解反应谱法不能计算出长周期结构在地震动态作用中的地面运动速度

21、和位移对结构的破坏影响, 规范提出了对结构总水平地震剪力及各楼层水平地震剪力最小值的控制要求, 规定了不同烈度下的剪力系数,满足最小地震剪力是正确计算结构地震倾覆力矩、构件内力、位移等抗震设计的前提,当底部总剪力不满足 时,需改 变结构布置或者 调整结构总剪力和各楼层的水平地震剪力使之满足要求;10 抗规规定了六度设防区结构的最小剪力系数,为设计人员正确进行结构布置、合理 设置抗侧力构件、有效判断结构的竖向规则性提供了数量上依据。三抗震措施1砌体结构10 抗规仍采取高度和层数的“双控” 指标,但 对于普通砖砌体结构,高度在01 抗规上减少了 3m、层数降低了一 层;现浇或装配整体式 钢筋砼楼、

22、屋盖房屋抗震横墙间距由 18m 减少为 15m,装配式 钢筋砼楼、屋盖房屋抗震横墙间距由15m 减少为 11m,木屋盖房屋抗震横 墙间距由 11m 减少为 9m;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抗震横墙间距由 21m 减少为 18m;取消内框架房屋 结构;设置钢筋砼构造柱的要求更加严格, 01 抗规的墙与柱之间锚拉钢筋改成了锚拉钢筋和 4分布短筋平面内点焊组成的拉结网片或 4点焊钢筋网片,当 层数超过六层时,构造柱的竖向钢筋直径宜采用 14mm,房屋四角的构造柱 还应 加强,楼梯间的砌体应特别加强;钢筋砼结构中的砌体填充墙,应有砂浆和块体强度要求,对于楼梯间和人流通道的填充墙, 应 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

23、加强。2钢筋砼结构10 抗规仍采取“ 抗震等级 ”对钢筋砼房屋进行抗震措施 设计,但确定框架结构抗震等级的高度界限由 30m 降为 24m,明确了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和板柱抗震墙结构抗震等级的高度界限,放 宽板柱抗震墙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将“ 大跨度公共建筑” 改为“ 大跨度框架 ”,并明确其跨度按 18m 划分;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范围更严格、更明确,起算部位为地下室顶板,当 计算嵌固端位于地面以下6时,还需向下延伸,但加强部位的高度仍从地下室顶板算起;提高了框架结构柱轴压比限值的要求,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柱 轴压比数值分别降低0.05,增加四级框架柱轴压比 0.9 的控制条件;抗震墙

24、设置边缘构件应以最大轴压比为依据,对轴压比很小(二、三级不大于 0.3)的抗震墙,按构造 边缘构件方可设置,但当轴压比超过限值时, 则应设约束边缘构件,相比 01 规范,设置约束边缘构件的范围有所扩大,配筋要求有所加强。3钢筋砼房屋柱组合内力调整为了使框架柱具有较大的弹塑性变形能力,实现大震(即使柱端出现塑性铰)不倒塌的目标,完善 “强柱弱梁”设计理念,10 抗规提高了各抗震等 级框架结构柱组合内力增大系数,增加了抗震等级为四级的框架柱组合内力调整内容,单项工程设计时, 对于特殊部位的框架柱,如:角柱、框支柱、需提高变形能力的柱等应进行单独定义。4 钢结构增加钢结构抗震等级,不同结构类型均统一

25、按高度划分。四其它方面1 地下建筑10 抗规增加地下建筑抗震设计规定,丙类钢筋砼地下室结构的抗震等级不应低于四级,乙 类钢筋砼地下室 结构的抗震等级不低于三级;位于岩石中的地下建筑,应 重视入口通道两侧 的边坡和洞口仰坡的结构选型,选择抗震稳定性强的结构;地下钢筋砼框架结构构件的最小尺寸不应低于同类地面以上结构构件的规定,中柱竖向钢筋最小总配筋率 应增加 0.2%;顶板、地板和楼板应采用梁板结构。2性能设计的原则和参考指标针对结构构件重要性和所处部位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抗震承载力、变形能力和构造以适应抗震性能要求, 10 抗规提出了实现抗震性能设计目标的参考方法,对于重要建筑、特别不规则建筑

26、、超限高层 建筑以及要求在遭受地震 袭击时基本保持预定的使用功能、 对生命的危害和社会经济的影响程度最低的工程,可以进行相应性能目标设计 。3结构材料不再推荐使用 HPB235 级钢筋,提倡采用延性、韧性和 焊接性较好的高强度钢筋。总之,10 抗规继承 01 抗规二阶段三水准设计思想,以增强结构延性、抗震性能、抗倒塌能力为目标提高 结构抗震安全性,充分运用国内科研成果,极力推广新材料运用,为砼结构 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砼结 构设计规程等系列新规范的全面实施指明了方向,执 行新的系列规范,建筑工程 设计将更加科学、完善、安全。(宜昌市勘设施工图咨询服务部 肖汉光 官同心)建 筑 节 能7建筑外墙

27、外保温的防火对我国现行防火规范的解读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顾同曾作为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体系,实质是两种。一种是单一墙体(如加气混凝土墙等);另一种是复合墙体,将保温材料与外 墙复合,复合在外称外保温,复合在内叫内保温,由于保温材料很大一部分为泡沫聚苯板,虽然对其材性有要求,但是由于工地进料不够规范以及管理失当等原因,在施工时,时有火灾发生。保温材料着火,甚至有的工程已将保温板粘贴在墙上被烧毁。这就自然引起人们的担心,甚至认为对外保温是否 还得另行制订标准。其实工地保温材料失火与建筑防火设计是两码事,属施工管理 问题。与防火设计不是同一概念, 实际上只要把我国现行有关建筑外墙防火规范作一浏览,就

28、不难看出,我国现行规范对外墙的耐火等级、耐火极限。根据不同建筑类型,不同建筑高度都有明确的 规定,这些内容也是每个建筑师必须遵循的法则。为让其它专业的人士对这些基本知识有所了解,以免误导和少走弯路。特将有关内容简介如下:有关墙体防火规范摘引说明:1.本表引用了两本防火规范和一本有关墙体防火内容的住宅规范。2.规范对外墙的防火要求并未因表面附加复合保温层或装饰层而另有特殊要求,因可视这类复合墙体同 样要符合上述规范要求。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仅引用“民用建筑”部分。4.承重与非承重外墙应视结构体系而定,如框架结构外墙均应视为非承重外墙。对建筑外墙防火性能的要求1. 在建筑

29、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 5.1.1 条文说明中指出“非承重外墙的耐火极限对建筑物之间火势的蔓延起一定作用,但不是主要的” 。由此可见,对 建筑外墙的防火主要是防止火 势蔓延。因为 建筑防火的重点是解决“ 耐火等级、防火 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 给水、火灾扑救、防烟排烟等” 方面的问题。2. 外墙火势蔓延的部位及防范重点。一般而言,整个外墙外表面起火燃烧机率很低。首先要弄清楚,能够燃烧外墙表面起火的火源在哪里?外墙中主要防止局部引发的火源向外蔓延。主要火源发生在建筑物内部,其蔓延形式对外墙而言,主要是室内的火焰通过 外墙门窗洞开口部位往上蔓延到上层洞口进入室内,引起上层

30、着火,所以上下窗洞口之 间的槛墙(包括幕墙两层间的空隙应十分慎重地处理好, 这也是防范的重点,因为防火设计的主要目的一是便于人员转移; 二是便于消防。因此,外墙防火的重点是窗口火向上蔓延在一定时间内使上层居民8能够转移,所以消防部门应设定一时间,以便在建筑设计中采取措施, 满足防火要求。当然也不排斥其它外墙洞口火源的封堵,但不能由此防止对外墙局部火源的蔓延而提出“ 外墙外保温的防火 问题” ,从而提高整个外墙外保温的防火要求。这不仅在概念上引起混乱,也会在建筑上提高成本,给构造带来困难。防止外墙开口部位火势蔓延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在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 9.4 防火构造章节

31、中规定:“设置高度不低于 0.8m 的窗槛墙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不燃实体挑檐,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 0.5m,长 度不应小于开口宽度”。在对防火要求相当 严格的汽车库、修车库 、停 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中指出,其外墙防火的主要问题也是防止或延缓外墙洞口由内向外的火势经外部窗槛向上蔓延的规定和措施。与住宅建筑类似“ 外墙门窗口上方应设置不燃体的防火挑檐,外 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不应小于 1.2m”,“防火挑檐不应小于 1m,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0h”。归纳起来对外墙窗槛墙的防火措施采取两条措施,一是规定窗槛墙的高度;二是设置挑檐。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部分

32、,对非承重墙的耐火极限要求不高,甚至对四级耐火等级的非承重外墙允许使用燃烧材料,其它等级外墙也仅为1.000.50h,如某些部位墙 体外贴易燃材料,为防止火 势蔓延宜采取一定构造措施,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2006 第 2.0.3 条和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第 2.0.4 条对“难燃材料” 的说明“ 用燃 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 换言之,即燃 烧材料与难燃材料复合后就可 视该部位为难燃材料(当然外墙的综合防火性能还应符合规范要求),外墙主要是窗槛墙如用燃烧材料, 则宜复合不燃和 难燃材料,如复合 饰面砖或厚层抹灰等保护层,以达到规范

33、对火势蔓延的防止和延 缓作用不仅仅用提高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和限制建筑高度来解决。当然还可采取其它措施,如 规定窗槛墙的合理高度以及如上所述可设置挑檐或在该部分采用难燃或不燃的保温材料(包括复合材料)或采用难燃或不燃材料的保温“过梁” ,采用材料和尺寸可 经研究后决定,这是我们要研究的重点。关于工地着火工地失火主要是由于材料堆放不当和违规操作所致,它与建筑防火设计不是同一概念。这一问题在现行规范中均有明确规定,如住宅装饰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中第 4 节“防火安全” 第 4.2.2、第 4.3.1、第 4.3.2、第 4.3.4 条和第4.3.6 条都有明文规定,防止工地 发生易

34、燃物引起火灾的详细规定,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第 4.5 条对工地可燃物的堆放和防火间距均有详细的条文规范,属工地管理问题 。结 论1. 外墙防火其燃烧性能;耐火极限;防火等级现有国家规范均有明确规定,9有章可循。不管其外表复合何种材料都应遵循这一规定,不因复合不同材料而有其它不同的规定。2. 外墙的防火问题正如规范中所指出的要防止局部有火源的洞口火势蔓延。具体部位是外墙开口部位,内部着火, 经窗口往上开口部分蔓延,所以整个外墙防火,主要解决的是这 一局部问题包括外保温在内都应根据规范提出的原则及其它措施解决。3. 工地易燃材料着火有的是施工管理问题,有的是意外失火(如燃

35、放烟火炮竹等),不属建筑防火设计 范畴。在施工和管理中 严格按现行规范“ 防火安全”中有关条文的要求执行即可。4. 规范保温材料的质量很有必要,但应根据外墙实际情况而定,外墙外保温的“防火”设计应是“ 规范材料、局部防范” 。住 建 部 关 于 实 施 建 筑 抗 震 设 计 规 范 GB500112010 有 关 要 求 的 通 知建办标函201112 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 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总后基建营房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以下简称新版 规范)已经我部批准发布,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

36、 实施。原 建筑抗震设计规 范GB50011 2001(以下简称旧版规范)同时废止。 为做好新版规范与旧版规范实施的衔接,保障建筑抗震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在新版规范实施日之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工程项目, 应按新版规范执行。二、在新版规范实施日之前,已经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工程项目,鼓励按新版规范执行。三、执行新版规范的同时,可提前 执行已批准发布但尚未正式实施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 构技术规程JGJ3 2010等新标准,确保抗震措施和要求全面落实;并应执行其他相关现行标准。四、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上述原则, 结合当地实际,做

37、好新版规范的实施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二一一年一月十日标 准 规 范政 策 文 件10宜昌市公安局、宜昌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建设局:现将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迅速组织本地建设、设计、施工、 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学习贯彻, 严格建筑外保温系 统及外墙装饰材料的选型和防火工艺措施的落实。二 00 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946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住房

38、和城乡建设厅、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建设局:为有效防止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事故,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 真贯彻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制修订后,按发 布的标 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 安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11第二条 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 A 级 ,且不 应低于 B2 级。第三条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

39、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除执行本暂行规定外, 还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第二章 墙体第四条非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度大于等于 100m 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 级。2、高度大于等于 60m 小于 100m 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2 级。当采用 B2 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 带。3、高度大于等于 24m 小于 60m 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 级。当采用 B2 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 带。4、高度小于 24m 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2 级。其中

40、,当采用 B2 级 保温材料时,每三 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 带 。(二)其他民用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度大于等于 50m 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 级。2、高度大于等于 24m 小于 50m 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 级或 B1 级。其中,当采用 B1 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 置水平防火隔离 带。3、高度小于 24m 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2 级。其中,当采用 B2 级 保温材料时,每 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 带。(三)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 应小于 6mm,其他 层 不应小于 3mm

41、。(四)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第五条 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建筑高度大于等于 24m 时,保温材料的燃 烧性能 应为 A 级。(二)建筑高度小于 24m 时,保温材料的燃 烧性能应为 A 级或 B1 级。其中,当采用 B1 级保温材料时,每 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 带。(三)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3mm。(四)采用金属、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的建筑, 应设置基层墙体,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外墙耐火极限的有关规定;玻璃幕墙的窗间墙、窗槛墙、裙 墙的耐火极限和防火构造 应符

42、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建筑幕墙的有关规定。(五)基层墙体内部空腔及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 应在每层楼板处 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第六条 按本规定需要设置防火隔离带时,应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12300mm 的 A 级保温材料。防火隔离 带与墙面应进行全面 积粘贴。第七条 建筑外墙的装饰层,除采用涂料外,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建筑外墙采用可燃保温材料时,不宜采用着火后易脱落的瓷砖等材料。第三章 屋 顶第八条 对于屋顶基层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 1.00h 的不燃烧体的建筑,其屋顶的保温材料不应低于 B2 级;其他情况,保温材料的燃烧 性能不应低于 B1 级。第九条 屋顶与外墙

43、交界处、屋 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 500mm 的 A 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第十条 屋顶防水层或可燃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覆盖。第四章 金属夹芯复合板材第十一条 用于临时性居住建筑的金属夹芯复合板材,其芯材应采用不燃或难燃保温材料。 第五章 施工及使用的防火规定第十二条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 保温材料进场后, 应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盖。(二)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材料,其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步进行。(三)可燃、难燃保温材料的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 边涂抹防

44、护层。未涂抹防护层的外保温材料高度不应超过 3 层。(四)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确需在保温材料 铺设后进行的, 应 在电焊部位的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五)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粘结法施工。(六)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七)聚氨酯等保温材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应避开高温环境。施工工艺、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九)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第十三条 建筑

45、外保温系统的日常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与外墙和屋顶相贴邻的竖井、凹槽、平台等,不应堆放可燃物。(二)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与外墙、屋 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13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三)不宜在采用外保温材料的墙面和屋顶上进行焊接、钻孔等施工作业。确需施工作业的, 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 护措施,并应 在施工完成后,及 时将裸露的外保温材料进行防护处理。(四)电气线路不应穿过可燃外保温材料。确需穿过时,应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一、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已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正式实施了,但与之配套的结构计算 软件还没有相应升级, 设计单位实施时应

46、如何把握?答:市建委已于去年 11 月 23 日下文,要求从该规范规定实施之日 2010 年12 月 1 日起,全市各设计单 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目前除抗震计(验)算涉及软件尚未升级,审图时暂不作要求外,其他均应严格按新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执行,待相关配套 结构计算软件按新规范升级到位后再全面执行。考 虑到我市为 6 度设防区, 设计时主要涉及概念设计和构造要求,结构计算软件滞后对执行新规范影响不大。由于新 规范实施后,老规范已明确废止,故图 面设计依据只需标 注新规范,不 应再标注老 规范。(宜昌市勘设施工图咨询服务部 肖汉光)二、宜昌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47、GB50011-2010)宣贯培训问题解答1、在新的 PKPM 软件出来之前,结构计算如何按照 GB50011-2010 执行,新抗规中计算参数的变化如何实现?如框架柱端弯矩增大系数,剪重比等?答:建议向软件编制单位咨询如何处理。在没有按新抗规更新软件版本之前,可以采用手工补充计算, 调整配筋。2、高层建筑是否必须设置地下室?(如岩石地基上)还是只要满足抗倾覆验算即可?答: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宜设置地下室,不要把“宜设 ”理解为可设可不设,一般情况下应设置。当确因技 术上的原因不易设置时,应确保地基、基 础的稳定,确保竖向及水平荷载的传递,确保基 础满足抗滑移、 稳定等要求,确保建筑不 发生整体倾

48、斜、 倾覆,当采用桩基时,应确保桩基的竖 向及水平向承 载能力均能满足要求。如在山区地区,基础设置于稳定的基岩之上,在 满 足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等要求,满足倾斜、 倾覆和滑移等要求的情况下,按 规 范要求有效控制基础底面零应力区并能够有效地传递水平和竖向荷载时,方可不设地下室。基础的埋置深度,除了满足承载力、 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外,对于减少建筑互 动 平 台14物的整体倾斜,防止倾覆和滑移,都将发挥一定的作用,尤其对结构的动力特性关系密切。考虑地基及基础的影响后,的建筑物 结构自振周期增大,顶点位移增加,随基础埋置深度的增加,阻尼增大,底部剪力减小,而且土质越软,埋置深度越大,底部剪力减小得越

49、多。据日本一些单位的测试结果,12 层的框剪结构,考虑其与土体协同工作,有地下室的建筑上部结构,其地震反 应要比无地下室的低 20%-30%;当采用桩基时,地下室周边土的标准锤击贯 入度为 4 时,每增加一 层地下室, 桩承受的水平力减少约 25%;当周边土标准锤击贯入度为 20 时,一层地下室 桩基承受的水平力可减少 70%;东京新宿区, 经多次小震的实测表明,地面的地震加速度为地面下 81.6m 处的地震加速度的 6-7 倍。结构抗震计算,一般情况下可不计入地基与结构相互作用的影响;8 度和 9度时建造于、 类场地,采用箱基、 刚性较好的筏基和 桩 箱联合基础的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当结构基本自振周期 处于特征周期的 1.2 倍至 5 倍范围时,若计入地基与结构动力相互作用的影响, 对刚性地基假定计算的水平地震剪力可按5.2.7 条的规定折减,其层间变 形可按折减后的楼层剪力计算。因此,高层建筑一般应设地下室,当层数较高且地基非基岩时, 设地下室应为首选。3、如何理解 6.4.5 条“抗震墙设置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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