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近期有部分缴费单位提到社保缴费工资的问题,现摘取相关的政策规定转发给你们。对现行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主要为:缴费人当月工资或缴费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参保单位员工工资低于社保下限基数,按下限基数缴纳。如高于下限,按实际去年全年平均月工资缴纳。新招员工的缴费基数为第一个月工资基数;老员工社保基数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如工资低于或高于当地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以最低或最高社保基数为缴费基数。政策依据: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
3、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二、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条 被保险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由省人民政府根据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和个人账户积累的情况决定。单位按所属被保险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具体比例由社会保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测定,经上级社会保险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被保险人月工资收入超过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低于所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计征。三、 广东省
4、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第五条 单位应在每年 6 月底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工资。职工的缴费工资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申报,单位的缴费工资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申报。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工资收入。四、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湛人社201381 号)第二点 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病补充保险统筹金的征集 (一)参保人员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其基数低于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80%的,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80%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5、 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湛江市社会保险费宣传资料:二、社会保险费的计费依据缴费工资是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缴费单位要按所属单位缴费个人当月应税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征;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计征。注意事项:社会保险年度为公历年的 7 月 1 日至翌年 6 月 30 日。每年 7 月起,我市将对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工资范围进行调整,请各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留意相关部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