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制表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 品 不 良 反 应 / 事 件 报 告 表新的 严重一般 医疗卫生机构 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个人 编码 单位名称: 部门: 电话: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患者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民族 体重(kg)联系方式家族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有无不详 既往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情况: 有 无 不详不良反应/事件名 称:不良反应/事件发生时间: 年 月 日病历号/门诊号(企业填写医院名称)不良反应/事件过程描述(包括症状、体征、临床检验等)及处理情况:商品名称 通用名称(含剂型,监测期内品种用*注明)生产厂家 批号 用法用量 用药起止时间 用药原因怀疑药品并用
2、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结果: 治愈 好转 有后遗症 表现: 死亡 直接死因: 死亡时间: 年 月 日原患疾病:对原患疾病的影响: 不明显 病程延长 病情加重 导致后遗症 表现: 导致死亡国内有无类似不良反应(包括文献报道): 有 无 不详 国外有无类似不良反应(包括文献报道): 有 无 不详关联性评价报告人: 肯定 很可能 可能 可能无关 待评价 无法评价 签名: 报告单位: 肯定 很可能 可能 可能无关 待评价 无法评价 签名: 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肯定 很可能 可能 可能无关 待评价 无法评价 签名: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肯定 很可能 可能 可能无关 待评价 无法评价 签名:报
3、告人职业(医疗机构):医生 药师 护士 其他 报告人职务职称(企业): 报告人签名:不良反应/事件分析1. 用药与不良反应/事件的出现有无合理的时间关系? 有 无2. 反应是否符合该药已知的不良反应类型? 是 否 不明3. 停药或减量后,反应/事件是否消失或减轻? 是 否 不明 未停药或未减量4. 再次使用可疑药品后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事件? 是 否 不明 未再使用5. 反应/事件是否可用并用药的作用、患者病情的进展、其他治疗的影响来解释?是 否 不明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引起死亡 致畸、致癌或出生缺陷 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 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
4、损伤 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编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 县(区) 单位 年代 流水号 注: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 、县(区)编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单位编码第一位如下填写:医疗机构 1、军队医院 2、计生机构 3、生产企业 4、经营企业 5。个人报告单位编码一栏填写 6000 注:通用名称一栏,首次获准进口 5 年内的进口品种用*注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通信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 11 号楼二层 通信地址:邮 编:100061 邮 编: 电 话:(010)67164979 电 话:传 真:(010)67184951 传
5、 真:E mail : E mail: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报告要求1. 填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2.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 药品说明书(进口药品还须报送国外药品说明书) ;4. 产品注册、再注册时间,是否在监测期内(进口药是否为首次获准进口 5 年内) ;5. 产品状态(是否是国家基本药物、国家非处方药、国家医疗保险药品、中药保护品种);6. 国内上年度的销售量和销售范围;7. 境外使用情况(包括注册国家、注册时间);8. 变更情况(药品成分或处方、质量标准、生产工艺、说明书变更情况) ;9. 国内外临床安全性研究及有关文献报道情况;10. 除第 1、2 项以外,其他项目一年之内如无变更,可以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