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弓长岭区交通局重大问题议事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增强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 ,制定本制度。一、议事范围(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部署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的安排意见;2、区委要求局党总支讨论决定的问题;(二)交通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等全局性重大问题3、交通系统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以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4、交通局所属企业在改革、改制中应提交局党总支研究的重大问题;5、交通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规划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6、交通系统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三)重大投资项目7、公路建设方面(1)年度公路建设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2(2)列入省市区重点项目的新建、改扩建公路建设工程;(3)公路建设工程追加预算额度超过工程投资总额 10%以上的项目;(4)计划外实施及计划内超前实施、工程投资总额 50 万以上的大中修公路建设项目。8、局属企业每年度汇报一次企业经营盈利亏损情况,说明原因;事业单位每年度汇报一次资金计划使用情况;9、局属企事业单位所有涉及土地使用、固定资产、设备租赁、转让等项目;10、审核交通局及下属部门资金使用、工作计划安排情况;11、上级部门专款使用项目的具体方案及使用情况;(四)交通运输许
3、可和处罚等重要事项12、每年度听取道路客运经营、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货物运输企业经营、危险品运输企业经营、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二级维护企业备案、驾驶员培训机构等许可、撤销、变更,并对专项许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3、每年度听取重大行政处罚以及各类撤销处罚、撤案处理的案件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14、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涉及全局的单项工作进行专题讨论研究;(五)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及奖惩等事项15、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录用、推荐、任免、3调整、奖惩、聘用等问题;16、制定交通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干部交流方案。在履行程序、基层党支部拿出初步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总支考核、研
4、究讨论股级干部人选,通过后进行公示,下发任命文。17、讨论制定交通局系统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18、以局党总支名义命名表彰以及向省市区委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六)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问题19、职工反映强烈且对稳定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处理意见;(七)有关党的组织建设事项20、交通局系统内党组织的建立及调整;21、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22、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八)按有关规定应由党总支集体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23、以局党总支名义上报区委的重要文件;24、交通局系统党员代表大会、局工作会议召开,对应由该会议决定事项、有关文件材料审议
5、及召开时间、议程的决定;25、交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与调整等问题;26、局属部门中层干部任免事宜;27、党总支集体领导廉政建设制度、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完4善;28、交通局系统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意见;29、交通局敏感事项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30、其他须由局党总支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31、涉及全局性及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重大任务。二、程序及要求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讨论干部、人事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一)提出预案。凡需经局党总支或局务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当由主管业务
6、干部会前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初步意见,并经主管领导审阅。对有些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组织相关专家学者或专门委员会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并形成相关材料。凡涉及干部职工分配方案、福利待遇等问题,方案形成前,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二)会前协调。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三)确定议题。议题原则上由党总支书记提出并确定,也可由党总支成员提出,然后由书记决定是否提交会议。(四)准备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准备规范的上会材料。(五)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至少提5前 2 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其中干部、人事问
7、题应在会前与相关领导同志沟通) 。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六)充分讨论。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议题内容,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班子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主要负责人不得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未到会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议上表达。(七)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再议。会议实行逐项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含口头和书面等形式
8、) ,须将每位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在案,以示负责。干部、人事等敏感问题,应进行无记名表决。非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表决。(八)作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形式,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半数为通过。(九)形成纪要。会议要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 ,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会议纪要需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6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重大问题会议纪要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须报市分管领导。三、议事规范1、领导班子根据本规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交通局工作实际,制定重大问题议事规范 ,作为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
9、题的规范。2、 重大问题议事规范须列明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正式与会人员、会议记录部门、会议通知提前达到时限、须到会人数比例、决策形成,以及少数服从多数所需的决策通过比例。3、 重大问题议事规范须具体列出应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所有重大问题。非重大问题不在此列。4、经局党总支会议或局务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执行,并按照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班子成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会议决定在执行中需进行较大调整或改变的,应由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5、党政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经组织同意公
10、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党总支会议的讨论过程、情况和结果。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6、局党总支负责对交通局系统各单位执行本规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把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的情况作为加强对局系7统各部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7、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形成的决定无效,并对主要责任人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四、违规处理1、重大问题不按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范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式决定的,须立即纠正,重新议事。2、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贯彻执行议事规则的第一责任人,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又未自行纠正的,对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违反本规则其他规定的,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批评。领导班子成员对违反本规则的现象可向上级反映,干部群众可投诉。3、局党总支负责检查本规则执行的情况、受理投诉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对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将执行议事规则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五、附 则1、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2、本规则所涉及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