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一 目的意义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关心他人,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同时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学校助学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二 组织领导 1.成立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确立贫困生名单;组织申报工作。 2.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和发放形式。 3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设政教处。三 经费来源社会爱心企业资助专项经费作为奖学金、助学金基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使
2、用,以保障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四 奖学金类别:(一)学生个人方面奖励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件:1.优秀学生奖学金: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各年级 20 名。(1) 、七、八、九年级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上学期期末成绩,综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通过考核确定 20名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各年级分设一等奖学金 4 名,二等奖学金 6 名,三等奖学金 10 名。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500 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 元,三等奖学金奖
3、励金额为 200 元。2.进步生奖学金: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在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参加期末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段考(期中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 200 元。每班推荐 2 名学生参评。(二)颁奖时间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在每学期的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发给证书和奖学金。四 助学金类别:(一)资助对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助学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助学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
4、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先资助:(1) 残疾且家庭困难学生; (2) 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3)低保户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4)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享受贫困生资助的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政教处处领取申请表) ,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或证件,班主任出具体证明,报学校助学工作小组审批。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3.根据学校审核结果,通知受助学生领取减免的相关费用,并由学生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四)发放办法: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一学期中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好,家庭贫困的学生,经班级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得优秀特困生助学金,奖励金额为 200 元。每个年级推荐 5 名学生参评。五 账户与资金管理 1.奖学金、助学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2.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由奖学金、助学金工作小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学校党支部和总务处的审核,并定期在校园内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扶贫助学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