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文件成信院发 2006129 号关于印发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等六个教学管理文件的通知各教学单位:为了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学院在深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课程设计管理规定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校外实习基地管理规定 、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制度 、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六个文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 1: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附件 2: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课程设计管理规定附件 3: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校外实习基地
2、管理规定附件 4: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附件 5: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制度附件 6: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主题词:实验教学 管理文件 通知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6 年 9 月 25 日印发附件 1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实验教学是高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教学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实验教学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实验教学是与理论教学相互关联而又相对独立的教学过程。实验教学管理是实验室管理的中心工作。实验教学以实验教
3、师为主导,实验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共同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共同担负教书育人的责任。 第三条 实验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增强其获取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特别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科学方法探索新知识的能力。第四条 实验教学的水平和质量,取决于教师的教学水平、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实验物质条件的保障。涉及实验教学条件保障的资产、财务、人事、基建、后勤、保卫等部门,都要各尽其责,为实验教学共同创造良好的条件。第五条 对实验设施投入资金,既要把教学效果放在首位,又要讲求经济效益,做到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避免浪费。第六条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实验教学管理,资产管理处负责实验设备管理等其他工作。第七
4、条 在实验教学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和实验教学的优秀成果,纳入学院对该项工作的整体表彰奖励之中。第二章 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第八条 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1. 培养学生正确选用实验器材和操作常用仪器设备的能力;采集和处理实验数据的能力;观察、分析、判断实验现象,对实验结果作出科学结论的能力;正确书写实验报告的能力;综合归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 培养学生掌握科学实验的基本原理和主要过程,掌握科学实验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并逐渐养成科学的思维方法,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素养,掌握学科的基本研究方法。同时,启迪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3. 培养学生养成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
5、出发的严谨作风,形成辨证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第三章 实验教学管理的内容第九条 实验教学的管理主要包括目标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第十条 实验教学的目标管理是指将专业培养目标对实验能力的要求分解到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项目及实验教材等教学文件中去。1. 教学计划:(1)在专业教学计划中,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实验能力的要求,系统设置实验课程,优化实验教学体系;(2)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要列入课程目录,明确开课学期、实验学时及学分,未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要规定实验学时数;(3)在修订教学计划时,教务处对公共基础实验课程的开课学期和学时数统筹安排,便于开课系统一教学进度。2.
6、实验教学大纲:(1)所有具有实验学时的课程都必须有实验教学大纲。(2)在实验教学大纲中,应明确实验课程在培养学生实验能力方面的具体任务;确定实验项目及类型、项目学时数,规定每个实验项目应达到的具体要求;确定实验教学的考核方式及评分标准等。(3)积极吸收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及时修订实验教学大纲,更新实验教学内容,优化实验项目。(4)公共基础实验课程针对不同专业方向,提供可供学生自主选择的实验内容。3. 实验项目:(1)选择实验项目的一般原则是:服从专业培养目标的总要求,既注重基本技能的训练,又着眼于能力的培养;题目类型力求全面,又应具有典型性;合理选取经典性项目与反映现代科技水平的项目
7、;注意前后课程的相互配合,贯彻因材施教,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实验兴趣;应兼顾条件的可能性和投资的可行性。(2)实验项目的开出率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要求。4. 实验指导书:实验指导书尽可能选用最新的国家统编实验教材,暂无统编实验教材或目前实验设备和统编实验教材差别较大的,应组织编写实验指导书。其内容应包括实验基本原理、方法、步骤,主要设备的结构原理及使用方法,重要的提示及参考文献资料等,力求有新意有特色。实验指导书的编写列入学校教材建设范围,按照教材建设有关规定统一管理。第十一条 常规的实验教学过程管理主要包括实验教学前的准备、实验教学及实验报告的批改等三方面。1. 实验教学前的准备(1)实验教学的安
8、排:各系、中心安排符合教学条件的教师承担实验教学任务,下达实验教学任务书,明确实验课程学时数、学生数、实验教师等, 联系落实其他系为本系学生开设的实验课程;实验室根据实验教学任务书编制实验课程安排表。(2)实验物质条件准备:检查、整理、调试仪器设备,准备材料、试剂、元器件等,并保证供电、供水线路畅通,确保实验课程按时开出,确保实验设备套数达到规定的要求。(3)实验教学备课:实验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明确该次实验的目的、要求,熟悉实验原理、方法、步骤及装置。2. 实验教学的基本要求 (1)实验教师上第一次实验课时,均应结合本实验室的具体要求宣讲有关规章制度、安全事项等。(2)实验教师应针对学生实验过
9、程中的具体情况,因材施教,耐心指导,尽量让学生独立操作,启发、引导学生自己解决问题,注重素质教育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实验教师不得要求实验室将多个教学班合并同时上课,不得中途离开实验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3)实验结束后,实验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实验运行记录 。3. 实验报告的批改实验课后,学生应按规定要求,认真撰写实验报告。实验教师应认真评阅实验报告,并按有关规定评定成绩,及时将实验报告的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第十二条 实验教学的质量管理1. 学生实验考核(1)加强实验教学,必须严格实验教学考核。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除安排必要的基本实验理论考试外,必须安排操作考试,重点考查学生的独立操作能力、综合实
10、验能力。未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提倡进行操作考试。(2)实验成绩由实验教师登记入册,按照学院成绩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包括学生预习成绩、实验过程能力评价成绩和实验报告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包括必要的基本实验理论考试成绩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实验部分的成绩(包括实验过程能力评价成绩、实验报告成绩、实验理论与操作考试成绩)按照学院成绩有关规定计入课程总成绩。实验部分和理论部分任课教师不一致者,实验成绩经教学秘书转交理论教师计算总成绩。实验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考核。2. 实验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价。各系、部必须开展
11、经常性的、定期的实验教学质量检查、实验教学听课,组织学生评价实验教学效果。第十三条 实验教学的信息管理,以侧重建立实验教学档案为主,其主要内容为收存课程实验教学的文件、典型教案及标准实验报告、实验教学方法的经验总结以及实验项目、实验开出率及成绩统计资料等。还要注意收集有关国内外本学科科技发展信息、趋势及实验教学改革的经验和动向的资料。第四章 实验教学管理各级职责第十四条 教务处职责1. 组织修订专业教学计划,优化实验教学体系。2. 组织修订实验教学大纲,更新实验教学内容。3. 检查、督促各系、部完成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规范实验教学管理。4. 检查实验教学质量。5. 推进实验教学改革。6. 保
12、障实验教学所需的物质条件和技术环境条件,使设备套数满足教学要求,满足新开实验项目所需条件。7. 组织实验室工作评估和整体效益检查。第十五条 各系(部、中心)职责1. 修订专业教学计划,优化实验课程体系;修订实验课程大纲,更新实验教学内容。2. 安排本系(部、中心)所属实验室能够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确定实验课主讲教师,下达实验教学任务书,通知实验教师提前备课。联系落实其他系为本系学生开设的实验课。3. 安排实验教学开学初检查、实验教师日常上课纪律检查、实验教学质量检查,组织学生对实验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及时解决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4. 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实验考核实施办法,确定实验成绩中各部分的具
13、体比例。整体安排本系所开设实验课程的期末考试工作,加大对实验课程考试工作的督查力度。5. 总结交流实验教学经验,更新实验教学观念、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及手段。 6. 制定实验室开放制度,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7. 重视实验室的条件建设,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十六条 实验室主任职责1. 组织实验室编制实验课程安排表,检查实验室设备准备情况。2. 组织完成实验室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检查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遵守教学纪律的情况。3. 组织实验课程考试。4. 管理实验室开放工作。5. 负责实验教学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七条 实验教师职责1. 实验教师应认真研究实验教学,积极改进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
14、,并预先进行实验,充分了解和掌握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写出实验教学教案,对实验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做到心中有数。2. 认真选定实验项目,项目开出率达到实验教学大纲规定要求,编制实验教学进度表。3. 实验教师在实验教学过程的管理方面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1)简要讲解实验的原理、方法、注意的问题及重点仪器设备的使用;(2)检查、指导学生的操作,启发、引导学生独立解决问题,注重因材施教;(3)根据学生实验过程中的能力表现等对学生进行评定;(4)检查学生的实验结果;(5)督促学生进行安全实验和文明实验。4. 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5精心组织实验考试,客观评定每个学生的实验成绩。第十八条 实验技
15、术人员的职责1. 为实验教学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仪器设备的检修、调试,器材、药品的准备,各种技术条件的保障等,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2. 实验技术人员应及时解决学生实验中仪器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3. 实验结束后,实验技术人员要指导学生整理实验现场,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以保持实验室的文明、整洁,并及时收交借出工具、器材等。4. 负责实验操作考试中所需一切实验设备的准备工作,组织实验考试秩序等。5. 做好实验室开放过程中的值班、条件准备、仪器维修等工作,为学生提供良好服务。附件 2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课程设计管理规定课程设计是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应用所学知识进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
16、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课程设计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毕业设计奠定良好基础。学校为规范课程设计的管理,提高课程设计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一、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1、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生产实践经验,分析和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3、通过课程设计实践,训练并提高学生在理论计算、结构设计、工程绘图、查阅设计资料、运用标准与规范和应用计算机等方面的能力,使学生逐步树立起设计观点。二、课程设计的教学要求1、学生要认真复习教材,阅
17、读有关规范、设计手册及资料,独立按时完成任务。2、加强基本功训练,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与教师因材施教、严格要求相结合。3、课程设计的说明书要求简洁、通顺、表达准确,图纸表达内容完整、清洁、规范。三、课程设计选题1、课程设计的题目和内容应紧密结合课程的性质和课程的基本内容。尽量覆盖本课程教学主要内容,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2、课程设计题目应当满足该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其深度和广度应根据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决定。3、课程设计的题目和内容应该有理论根据,符合生产实际情况,有必要的技术资料可供参考。4、课程设计的份量应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
18、数和学生已掌握知识的程度来确定。5、课程设计的题目尽可能有实用背景,对模拟性质的“题目”不得年年重复使用。四、课程设计任务书及指导书1、课程设计任务书及指导书由指导教师编写,教研室主任审定,在布置课程设计任务之前印发给学生。2、课程设计任务书应包括设计任务、原始资料、所需相关资料及设计成果等要求。3、指导书包括设计步骤、设计要点、设计进度安排及主要技术关键的分析、解决思路、方案比较等内容。4、课程设计任务书的格式因课程设计类型不同、课程不同而不同,具体格式由指导各门课程设计的教研室负责制定。五、课程设计的成绩评定1、课程设计成绩由设计说明书、独立工作能力及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等情况综合评定。2、
19、课程设计成绩中获优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 20%,成绩评定参照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的评分标准执行。六、指导教师职责1、课程设计进行前,指导教师应当认真指导选题,所选课题覆盖面宽,典型性强,能够起到训练作用。2、指导教师应当编写任务书、指导书,使学生能够合理利用时间,圆满完成任务。3、指导教师应当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辅导,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七、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应当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进行课程设计。2、鼓励学生在自己感兴趣领域选题。3、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课程设计任务,严禁抄袭、找人代做等现象出现,否则以不及格记成绩。4、课程设计期间无故缺勤者,按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
20、款处理。八、课程设计教学资料的保存课程设计的各类教学资料、学生课程设计成果、课程设计成绩等应由教研室妥善保存,保存期至少在学生毕业后一年以上。附件 3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校外实习基地管理规定校外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能够提供学生参加校外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教学的质量,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一、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途径1、各系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的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教学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习基地。 2
21、、在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过程中,如果出现各系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可由学院相关部门或领导出面协商解决。 二、建立教学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1、能满足完成教学实习任务的要求;2、基地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责任与义务分担;3、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实习经费开支;4、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要求;5、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三、学校与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1、学院在人才培养、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2、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毕业生。3、教学实
22、习共建单位对实习学生有关收费应给予优惠。4、教学实习基地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教学实习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在成都市区以外的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妥善安排实习师生的食宿、交通等条件。四、教学实习基地协议书的签订1、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教学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可由系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合作协议书(一式三份) ,由教务处、教学实习基地、相关系各执一份。2、教学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 5 年。3、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合作的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3)双方权利和义务;(4)实习师生的
23、食宿、学习、交通等安排;(5)协议签定日期;(6)其它。五、教学实习基地的检查与评估为促进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教务处应会同有关系不定期地到基地检查、评估教学实习情况。对协议到期的教学实习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共建 专业实习基地的协议书(参考样本) 甲方: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乙方: 根据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劳动和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7 号文件精神,甲乙双方就建立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实习基地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
24、双方共同遵守。 一、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平等协作的原则,在乙方所在单位共同建立甲方教学实习需要的、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实习场所,有关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 1、实习专业: 2、实习人数范围: 3、实习时间安排: 4、实习条件: 5、实习管理:在学生实习期间,由甲方和乙方有关领导、教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组成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对实习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政治表现、实习情况等进行考评。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制定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及管理制度,负责学生实习管理; (2)优先优惠安排乙方的
25、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进行培训; (3)为乙方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优先向乙方转让科技成果,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帮助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4)优先满足乙方对毕业生的需求; (5)对于乙方政治思想好、业务水平高、长期从事实习指导工作、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授予其与本人技术职务相当的兼职教师称号。(6)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满足甲方实习需要; (2)乙方应选派有一定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实习带队工作,对学生进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3)乙方对实习学生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并在实习结束后及时作出实习学生的鉴定意见; (4) 四、实
26、习师生的食宿,学习和交通安全。 甲乙双方应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确实措施,确保实习师生食宿、学习和交通安全。 五、协议合作期限 双方同意,由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在 (地点)建立实习基地,并挂“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专业教学实习基地”铜牌,合作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共识,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七、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成都信息工
27、程学院 乙 方:单位地址: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 单位地址: 学府路一段 24 号代 表: 代 表: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028 电 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 4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实验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手段。为了充分地利用实验资源,促进实验课程改革,规范有序地作好实验室开放工作,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意义1、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2、实验室开放是指各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教学、科研任务
28、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设施条件等资源,向校内外学生、教师、科研人员开放,向社会开放。3、实验室开放工作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指导原则,重点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4、各单位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逐步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的组织形式。二、实验室开放的条件和形式(一)实验室开放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2、具备开放的指导力量和相关条件的保证(材料、仪器设备、开放项目) 。3、有组织地进行基本操作技能强化或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二)实验室开放的内容1 、参观实验室。为了各年级各专业学生了解学校实验室建设情况
29、,仪器设备状况及其功能,欢迎学生进入实验室参观; 2 、选修课、必修课教学计划内实验。学生为了更好地掌握课内实验操作技能,于课外时间可进入实验室操作,继续完成课内实验要求(课内实验不认真者,拒绝于课外时间进入实验室) ; 3 、课内实验和课外实验相结合的实验内容。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做好课内实验之后,对于一些内容涉及面较广的问题,学生有积极性作为自选项目,可进入实验室做实验; 4 、学生自己设计的创新性实验。此类实验由学生自己提出实验目的、实验方案和步骤,经指导教师同意后进入实验室; 5 、对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科技竞赛或兴趣小组的学生开放实验室; 6 、教师提出实验研究课题,鼓励学生参与教师课题研
30、究。 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和实施(一)组织实施1、实验室开放工作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和协调,各单位分管实验教学的系主任直接领导实验室开放工作,实验教学中心(室)主任负责本中心(室)开放的具体实施。2、各实验室都应根据自身情况设计一定数量的、切实可行的、有自己特色的、具有创新意义的命题实验,向系或实验中心提出开放实验项目申请,并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表 ,由主管实验教学的主任审核同意后公布供学生选择。3、开放实验必须实行预约。各实验室应于每学期开学初和寒暑假前将所要开放的实验项目的名称、开放时间、地点、指导教师、实验原理、实验目的及要求、教材及参考书等具体内容公布,供学生
31、预约和事先预习。4、为了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学院鼓励有特长的学生自带实验课题来参加开放实验。自带实验课题的学生可向实验室直接提出申请,设计好具体的实验方案,经实验室同意可进入实验室进行。5、鼓励实验室把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作为开放实验题目。6、开放实验室应做好师生及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7、开放实验室应做好开放情况的总结存档工作。每年九月份将上一学年内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按规定格式写出书面总结交系(部、中心)存档并报教务处。(二)实验室开放的管理:要制定实验室开放的管理制度,包括学生的管理、实验技术人员职责、实验指导教师职责、开放实验的收费等。做好实验室开放前的组织等工作,
32、如学生报名、实验指导书、开放题目、开放时间、所需材料及仪器等。做好实验室开放的记录。四、实验指导教师及职责1、开放实验室,在实验指导教师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理论课教师兼职到实验室承担实验教学工作。(2)高级实验技术人员或经考核优秀的中级实验技术人员可担当实验指导工作。(3)可以聘请考核优秀的研究生或本科生帮助指导实验、管理实验室。2、指导教师职责:(1)实验时指导教师应巡视、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学生实验中出现的“意外现象” ,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激发学生兴趣,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治学态度的培
33、养。为保证实验的准确性,教师要检查学生的实验数据并签字。凡未按要求记录实验数据或有严重错误的,或抄袭他人数据的应重做;情节严重的按作弊论处。(2)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必须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同时检查仪器、设备等,如发现有损坏等,应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处理。在实验项目完成以后,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开放记录;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验结果和实验态度等及时考核,评出成绩,在学期结束前报学生所在系。(4)对于学生自拟或设计的实验,指导教师要积极支持,同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事故。五、开放实验室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要预约,以便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提前做准备。2、
34、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实验准备工作。3、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实行签字制度,同时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需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4、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对达不到要求的应退回重写,必要时应重做实验。六、鼓励与奖励办法1、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实行实验项目学分制(除开放的教学实验项目外) ,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实验项目学分,该类实验最高学分为 6 学分。2、鼓励和支持产生创新性成果的开放实验。通过学生开放实验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可以申报教
35、学改革成果奖等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对参赛获奖实验项目和论文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学分。3、对在开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实验室,学院将在实验室建设方面给予政策和经费上的倾斜,进行重点建设。附件 5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制度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是实验室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制定相关政策、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院对实验室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一、 基本信息的收集范围及内容1、实验室基本情况实验室建制文件,实验室名称,实验室面积,院级实验教学中心下
36、属二级实验室设置情况,实验室沿革和主要特色。2、实验教学基本情况实验室任务、实验教学大纲、实验项目基本信息、实验室运行记录、实验教学计划和执行情况,编写实验教材情况及实验教学的改革发展情况,其他相关的实验教学的文件资料。3、仪器设备基本信息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帐、低值耐用品帐、工具帐,仪器设备购置、调拨、报损、报废相关清单或帐簿,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仪器设备维修记录,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完好状况、更新情况。4、实验用房基本信息实验用房面积统计表,实验用房分布平面图,实验用房增减变动情况,实验室维修改造基本信息。5、人员基本信息实验室专职、兼职人员的组成、结构及变动情况,实验室人员的培养、培训、进修
37、情况,实验室人员的考核、奖惩情况。6、其他基本信息实验室管理的各类文件、制度,实验室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实验室建设的相关资料,实验室使用情况,实验室开放情况,实验室开展科研活动情况,实验教学、科研成果、论文及获奖情况,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院、系布置的临时性任务完成情况,实验室检查记录,实验室事故发生及处理材料等。二、 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1、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是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实验室工作的专职人员、教师、研究人员都有义务、有责任向信息管理人员提供有关信息资料。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准确、及时填写有关各类记录,表格、帐簿、日志,为基本信息的收集提供更为全面
38、的原始资料。3、信息管理人员定期认真整理、统计、归档、上报各类信息。三、基本信息的上报及管理1、实验室基本信息实行二级管理,学院由教务处实践科负责,各实验室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并落实专人管理。2、实验室必须每学期定期对实验室基本信息进行整理统计,按规定及时向教务处上报。3、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后,要分类汇总,及时归档,妥善保存。附件 6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保证,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第一条 各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9、,根据各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并应悬挂公示。第二条 对首次做实验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掌握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基本知识,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后,方可开始实验。第三条 在实验室中应积极宣传、普及一般急救知识和技能,如:烧伤、创伤、中毒、触电等急救处理办法。实验室应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制度,积极表彰先进,严肃查处事故。第四条 发生不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事实真相。第五条 在承揽院外教学、科研、实验任务时,应明确安全责任。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第六条 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
40、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各实验室应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不堆放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要有安全通道,严格做到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第七条 实验室防火工作应以防为主,严格杜绝火灾隐患,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知识及消防知识。实验室防火工作的具体细则参见学院有关规定。第八条 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器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使用高压动力电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手套,或用安全杆操作;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第
41、九条 实验室在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及细菌疫苗等危险品时,要严格按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和保管,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作好详细记录。第十条 实验室在涉及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实验时,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第十一条 实验室对于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要有充分认识,对废气、废物、废液的处理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环境。新建和改扩建实验室时须将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的处理方案列入工程施工计划。第三章 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根据的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装使用仪器设备的场所,
42、做好水、电供应,并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落实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防辐射等技术措施。第十三条 各单位必须制定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十四条 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校验和标定。第十五条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组织修复,并做好维修记录。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拆卸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不具备维修专业知识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主要依靠生产厂家及专门维修公司,一般不准自行拆卸,确有必要时,须经实验室和设备管理部门审批。第十六条 要注意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停水停电保护,防止因电压波动或突然停电、停水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与器材,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第十八条 仪器设备安全工作要责任到人,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就是该仪器设备的安全负责人。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向领导与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解决。第十九条 个人领用或借用并由个人保管的仪器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等) ,领用人或借用人要妥善保管,避免损坏或丢失。第二十条 对于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单位或个人要实行赔偿,详见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