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虞区谢塘镇松谢线亮化路灯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2018( )号招 标 人:上虞区谢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九月说 明一、上虞区谢塘镇松谢线亮化路灯工程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 )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 年版)和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招标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
2、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正文。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是必须遵循的通用条款和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在“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对 “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或约定。三、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技术规范”直接引用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册)的技术规范,其内容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册)。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中对“通用
3、技术规范”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四、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反映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五、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册) 由投标人自备。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图纸第七章 技术规范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承诺函九、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上虞区谢塘镇松谢线
4、亮化路灯工程招标编号:2018( )号上虞区谢塘镇松谢线亮化路灯工程(项目名称)经虞区交发(2018)28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地址位于上虞区谢塘镇。计划于 2018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上虞区谢塘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上虞区谢塘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一、本次招标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为路灯安装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造价约 82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二、投标资格条件
5、、要求:(一)投标人: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6、。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2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2、提交方
7、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2、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 8 号三楼)。六、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 万元;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虚拟子账号: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
8、 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招标人:上虞区谢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虞区谢塘镇 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金城大厦 18 楼联系人:陈嘉豪电话:15215923339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 称:上虞区谢塘镇人民政府地 址:上虞区谢塘镇联系人:赵先生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虞区百官街道金城大厦 18 楼联系人:陈嘉豪电 话:152159233391.1.4 项目名称 上虞区谢塘镇松谢线亮化路灯工程1.1.5
9、 工程地点 上虞区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见招标公告内容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 年 月 日 16 时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18 年 月 日 16 时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2.1构成招标
10、文件的其它材料编号的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 年 月 日 16 时 00 分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0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材料编
11、号的补遗书3.2.1 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人应在 2018 年 月 日 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若产生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截止时间或非基本账户缴纳或缴纳不足额,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且不进入评标
12、基准价的计算。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虚拟子账号: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投诉后,在 7 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投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签字和盖章处:电子的投标文件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向招标人、交易中心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是从交易平台中打
13、印出来,如与电子版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为准)4.1.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5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4.1.4投标文件拒收的情形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的。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5.1.2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到场制度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携带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尚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到开标现场,项目负责人(
14、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其中之一未到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5.2.1 开标程序一、投标人现场验证、解密:先按评标办法,抽取入围企业名单,然后对入围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验证。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的,或者其携带的证件不全的;或验证时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三者出现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入围企业家数不再补增,且投标报价也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入围投标人务必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至现场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开标开始
15、 120 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至现场解密)二、招标人解密。三、投标人确认:商务标唱标,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共_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_/_人,专家 5 人6.5 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地 址:上虞区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6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3.4 投标保证金第 3.4.4(2)目细化为:(2)中标人在收到
16、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7.2 中标通
17、知第 7.2 款补充以下内容: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应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并按 7.3.1 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0.2 评标结果公示 补充 10.2 款:开标结束后,将开标结果在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三日。11 履约保证金金 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 %7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标 段 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等级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 段 业 绩 要 求1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以来(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18、完成过一个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注:1. 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 2013 年 6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 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 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2. 投标人业绩已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公开的,可在“诚信系统信息 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类似项目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打印件。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项目负
19、责人 1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2、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 1 具有交通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注: 1. 在 建合 同工 程的 开始 时 间为合 同工 程中 标通 知书 发出之 日( 不通 过招 标方 式的, 开始 时间为合同签 订之 日,结 束时 间 为该合 同工 程通 过验 收或合 同解 除之 日。2. 拟 委任 项目 负责人是否 有 “在建 合同 工程 ”按 以下 原则认 定:(1) .若
20、合同 协议 书尚 未签 订,则 中标 通知 书中 明确 的项目 负责人和备 选项 目负 责 人 均视 为有“在 建合同工 程“ ”“”(2) .若 合同 协议 书已 签订 的,则 仅合 同协 议书 中明 确的项 目负 责 人 视 为有 “在 建合同 工程 ”。(3) .在 建合 同工 程未 通过 验收或 合同 解除 前, 合同 协议书 中明 确的 项目 负责人已经更 换的 ,则 现任项目 负责人视为 有“ 在建 合同工 程” ,同 时应 在投 标 文件中 附项 目发 包人 的同 意更换 证明 材料 , 否 则更换前 后的 项目 负责人均视 为有“ 在建 合同 工程 ”。3. “在建 合 同 工
21、程 ”范 围 :包括 在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境内所 有建 设工 程, 不受 地域、 行业 和8投 资性质的 限制 。4. 投 标人 主要 管理 人员 中 项目负 责 人 的 职称 证信 息、 建造师 注册 证书 信息 (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安 全生产 考核 合格 证书信息 以及 项目 总工 的职 称证信 息、 安全 生产 考核 合格证 书 信 息 在 浙江 省交 通运输 厅建 设市 场诚 信信息系 统中 已 全 部公 开的 ,可在 诚信 信息 系统 一览 表后提 供含 有该 系统 水印 的主 要人 员信 息一 览 表打 印件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 信誉要求1
22、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的情形;2、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绍兴市交通运输局、上虞区交通运输局、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书面通报限制投标且处在有效期内。9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1、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均需插入 CA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 CA 锁),方可登录使用;2、从安全角度考虑,请投标人务必保管好各自的 CA 锁,若有遗失,请及时通知交易中心,因遗失所引起的安全隐患导致废标等现象发生,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3、投标人应当学习并掌握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4、投标人操作流程:交易平台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上传疑问下载补遗书(答
23、疑纪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文件并设置密码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打印未加密投标文件打开开标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5、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0.2 项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上传交易平台;6、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0.3 项规定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纪要);7、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8、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特别说明1、开标时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生
24、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至现场解密,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分为二次解密,第一次是投标人自行解密,第二次为招标人(代理)统一解密。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10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
25、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
26、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7、;(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
28、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不组织。1.10 投标预备会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不允许。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12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
29、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通过交易平台答复投标人,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己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
30、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己下载,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
31、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承诺函;(9)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包括编号的补遗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表 5.6 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5.7 单价分析表应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内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和要求填报,除 招 标 文 件 另 有 规 定 外 , 投 标 人 不 得 修 改 。13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招标人提供电子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3.2.2
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2 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如有)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 投标人应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浙交2009228 号),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 9.2.5 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 100 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5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6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不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
34、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投诉后,在 7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经
35、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5)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的。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1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3.5.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B 类证书,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B 类证书等扫描件。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
36、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交(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部门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3.5.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3.5.5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
37、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签字或盖章的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
38、.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递交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15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通知后,向投
39、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1.1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1.2 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到场制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2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前附件表。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
40、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 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6.4.1 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6.4.1.1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6.4.1.2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
41、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6.4.1.3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6.4.1.4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6.4.1.5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66.4.1.6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4.1.7 投标人名称或组
42、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4.1.8 报名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前项目负责人有更换的以更换的为准)和投标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6.4.1.9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4.1.10 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4.1.11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6.4.1.12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6.4.1.13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6.4.1.14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6.4.1.15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3、; 6.4.1.16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6.4.1.17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6.4.1.18 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6.4.1.19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4.1.20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6.4.1.21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4.1.22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6.4.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
44、在非正常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IP地址上传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份招标文件源文件制作的(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10)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的。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45、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7.2 中标通知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5 日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 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46、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
47、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4.4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
48、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18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49、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一、开标时间截止后,实行抽签入围,在所有投标企业中抽签入围 20 家,其中在区内企业(含享受区内企业政策待遇的区外企业)中随机抽取 12 家,区外企业中随机抽取 8 家。参加投标的所有企业不足 20(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