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海关监管货物提离监管场所申请单编号: 年_号以下栏目由申请单位填写海关报关单证编号:进出口标志: 口 进口 出口 进出境运输方式: 海运 口其他_ 进出境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提运单号 : 集装箱号: 申请提离监管场所情况说明:由于我司有关封货物需要退关提离港区,现向船舶监管科申请加封业务后至海关卡口处办理过卡口验封。望海关予以批准。启始地点: 运抵地点: 运输企业名称: 申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本公司承诺:1.上述货物在规定时间内运抵指定地点;2.未经海关同意,不得擅自开拆或挪作它用;3.对运输过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单位(印章)日期: 2015 年 06 月 09 日以下栏目由
2、海关填写海关监管要求:解除监管:口 是;口 否监管性质:口 跨港区拖运; 口 监管退运回申报地海关; 口其他_监管方式:口 加封管理; 口 非加封管理口 GPS 管理;口 非 GPS 管理口 专用通道; 口 非专用通道备注:启始地海关审核意见栏经办人:_主管科长:_( 签 章 )_年_月_日启始地海关作业情况栏 运抵地海关作业情况栏作业情况:经办人:_年_月_日作业情况:经办人:_年_月_日注意事项:1、本申请单由申请单位出具(按此格式自行制作打印件,手写无效)2、本申请单无法完全反映的信息,可另加附页,每张附页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3、 “解除监管”一栏选“是”的,无需勾选“监管性质”和“监管方式” ,申请单位提交一式三份;“解除监管”一栏“否”的,需勾选“监管性质”和“监管方式” ,申请单位提交一式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