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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2572830 上传时间:2018-09-22 格式:DOC 页数:47 大小:418.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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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西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西新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三月目 录前 言 .1第一章 总 则 2第一条 调整完善目的 .2第二条 规划依据 .2第三条 规划期限和范围 4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 .5第四条 镇域概况 .5第五条 土地利用特点 6第六条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7第三章 调整后规划目标 .9第七条 规划主要目标 9第八条 主要调控指标 .10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1第九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1第十条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13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 15第十一条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5第十二条 城镇村用地控制 .15第十三条 土地生态建设与

2、环境保护 .17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19第十四条 “三线”划定情况 .19第十五条 土地用途分区 .19第十六条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2第七章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25第十七条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25第十八条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和监管措施 .25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27第十九条 村土地利用方向 .27第二十条 指标落实情况 .27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0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30第二十二条 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0第二十三条 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对规划调整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 .30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31附 表

3、32附表 1 西新镇主要规划调控指标 .32附表 2 西新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4附表 2-1 西新镇(绿园区部分)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5附表 2-2 西新镇(汽开区部分)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6附表 3 西新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37附表 4 西新镇“三线”范围 .37附表 5 西新镇重点建设项目 .38附表 6 西新镇土地用途分区 .41附表 7-1 西新镇(绿园区部分)各村规划控制指标 .42附表 7-2 西新镇(汽开区部分)各村规划控制指标 .431前 言西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于 2010 年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自实施以来,规划在加强

4、西新镇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规划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主动融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长吉图开发开放、吉林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建设,保障长春绿园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 十三五 ”规划的全面 实施。按照国土 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更好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依据长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

5、20 年)调 整方案下达绿园区各类用地调控指标,结合西新镇实际,编制了西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坚持“总体稳定、局部微 调,应保尽保、量 质并重,节约集约、 优化结 构, 统筹兼 顾、突出重点,加 强协调 、充分衔接” 的基本原则,依据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在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指标的基础上,结合西新镇“十三五” 发展目标,调整了规划调控目标,落实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强化了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了生态用地保护力度,调整了土地用途分区,划定了“ 三线”范 围,进一步强化了村土地利用控制,提出了规划实

6、施保障措施。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调整完善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新要求,适应“十三五” 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主动 融入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依据国家、省、市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工作部署,科学调整规划指标,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保障西新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必要用地需求。第二条 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 年);(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

7、998 年);(6)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2015 年).(二)政策文件(1)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 号);(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土 资厅发201325 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 号);(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 号);3(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土 资厅函20141237 号);(6)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 号);

8、(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8)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明电20156 号);(9)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规发201597 号);(10)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论证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规发 201632 号);(11)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三)技术规程标准(1)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

9、7-2011);(3)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180 号);(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5)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6)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7)吉林省市县乡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吉国土资规发2016147 号)。(四)相关规划4(1)长春市“十三五” 新型城 镇化发展规划 ;(2)长春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绿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10、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5)长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6)绿园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年);(7)西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第三条 规划期限和范围规划基期年为 2005 年,调整年为 2014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20年。规划调 整完善范围为本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为 121.37平方公里。5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第四条 镇域概况(一)基本概况西新镇位于长春市西部,北部与城西、合心镇两镇相连,南部与朝阳区富锋镇毗邻,西部与公主岭市接壤,距市区约 10 公里,属城乡结合部范围,地理位置在北纬 435052-440018,

11、东经 1250220-1250840之 间,全镇幅员总面积 12138.52 公顷 1,下辖 16 个居委会,2 个街道办, 11 个行政村,32 个自然村(屯)。(二)自然条件概况西新镇处松辽平原东南部边缘,阴山东西构造带的北部,地势东高西低,地形基本属于平原类型。属于欧亚大陆东部季风气候区,全年平均气温 3 到 5,最大冻土深度为 1.7 米,年降水量 500 毫米,无霜期为 159 天,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年平均风速为 3.3 到 3.5 米/秒。水资源较丰富,新凯河和长春西湖、同心湖、鸳鸯湖四大水系,另有城市排水流经双丰、西新、开元、双 龙四村,北部和西部的地下水资源也很可观,双 龙村有

12、丰富的优质矿泉水资源。(三)社会经济概况西新镇是全国经济实力 500 强乡镇之一,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镇。 2014 年总人口为 23.58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 3.43 万人,占14.55%;非 农业人口 19.61 万人,占 85.45%。城镇人口 21.3 万人。国内生产总值(GDP)491 亿元,工业总产值 3325.5 亿元, 财政收入 88.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8955 元,一、二、三 产业产值结构比重为1含绿园区和汽开区的部分国有土地,下同。60.03:83.84:16.13。“十三五”时期将以“ 转型升级” 和“打造世界级汽车产业基地、创建汽车人的幸福家园”为目标,以改

13、革创新和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重点,着力壮大产业规模,提升城市功能,将新西镇建设成为产业集聚发展、创新能力领先、城市功能完备、社会和谐发展、生态环境宜居的现代化幸福新城和国际汽车名城。第五条 土地利用特点根据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镇土地总面积为12137.32 公顷。其中, 农用地 3734.6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0.77%;建设用地 8155.4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7.19%;未利用地 247.2 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 2.04%。(一)土地利用程度较高,且以建设用地为主西新镇已开发利用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共 11889.71 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7

14、.96%,土地利用程度极高。已开 发的土地中,建设用地 8155.43 公顷,占 67.19%,呈现以建设 用地为主的土地利用现状。(二)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土地垦殖率高2014 年现状耕地占农用地比重为 77.80%,其余基本 为林地和其他农用地,没有草地地类。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土地垦殖率高。耕地主要分布在镇西北部的裴家村、民丰村、开元村和西新村。(三)农村居民点相对集中,存量建设用地挖潜潜力小2014 年农村居民点主要集中在民丰村、开元村和双龙村,占农村居民点总面积的 53.86%,并且与镇内国有土地交 织在一起,今后较难以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潜力释放等措施挖潜存量建设用地,因此建设用地增量扩张

15、将是西新镇保障与支撑经济发展难以避免的客观路径。7第六条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不平衡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比重达到了 83.91%,占全镇比重的 59.55%,而交通水利用地只占建设 用地比重的 11.65%,占总面积比重 5.83%,交通用地面积相对较小,限制了西新 镇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以及各项服务的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建设用地中, 农村居民点和城镇用地面积较大,占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 98.86%,而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只占 1.14 %,与国家对城市规划各种建设用地应占的比例相差比较大。国家要求居住用地所占城市用地比例应在 20-32%,

16、工业用地 15-25%,道路交通用地 8-15%;西新镇在城市用地结构上与国家要求相差比较大,随着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工矿仓储用地规模将不断扩大,道路交通等公共设施也将随之增加,城市用地结构将趋于合理。(二)城乡结合部用地不规范随着长春市经济实体从中心向外围延伸,西新镇进入快速城市化发展阶段,并已逐步承担起城市工业新区、居住新区与大型城市公共设施所在地的职能,经济实力得到了飞速发展。一批重要产业如汽车产业以及随之发展的物流产业、房地产业、第三产业等已经崛起,西新镇三个产业发展区已初具规模,西新镇 2014 年建设用地面积已经达到 8155.43 公顷,占镇域总面积的 67.19%。但是,在城

17、市郊区化和乡村城镇化的双重影响下,作为城乡结合部的西新镇非农建设用地出现了很多问题。如用地盲目发展,不重视总体的布局与安排,管理混乱,违章违 法占地多,土地占用率高,利用效率低,土地破坏现象严重,治理监管不力等等。(三)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82014 年现状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过于分散,全镇农用地与部分农村建设用地之间相互交错,不利于统一管理,降低了土地使用的效率,阻碍了中心城区的城市化外延拓展,也影响了乡村城市化进程。9第三章 调整后规划目标第七条 规划主要目标依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吉林省、长春市及绿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部署,以及西新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 计划,并结合本镇

18、土地利用与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规划主要目标。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随着城市外延和农村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以及长春西客运站等国家重点工程的建立,结合西新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振兴西新镇经济,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构建和谐社会,西新镇应率先在全镇实施全面实施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为发展第二、第三产业提供用地服务。(2)在保障汽车产业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西部新城的三产服务区、居民住宅发展的前提下,控制规划区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规模,努力盘活土地存量,确保用地需求。发挥剩余农业用地的生态功能和未来发展预留空间的重要作用。(3)积极储备用地,有步骤的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合理布局和调整各类用地, 盘活

19、各类存量用地,充分挖潜,积极寻求新常态下的经济转型升级。(4)保护生态环境,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土地,协调诸多方面的用地矛盾,注重在使用土地上不破坏生态环境,防止土地污染,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以达到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的统一。(5)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城镇用地内涵挖潜工作,要根据各地土地资源利用的状况,积极搞好村庄搬迁,村镇改造,使过于分散的10农村居民点更加集中。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防止水土流失,提高农业用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稳步推进工业企业用地整理。第八条 主要调控指标耕地保有量。2014 年耕地面积 2904.79 公顷,调整后 2020年耕地保有

20、量不低于 1816.8 公顷,比 2014 年耕地面积少 1087.99 公顷。其中,西新镇(绿园区部分)调整后耕地保有量 1202.86 公顷,西新镇(汽开区部分)调整后耕地保有量 613.94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后 2020 年基本农田面积 1400.15公顷。其中,西新镇(绿 园区部分)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018.26公顷,西新 镇(汽开区部分)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81.89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2014 年建设用地面积 8155.43 公顷,调整后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控制在 9818.13 公顷以内,比 2014 年净增加1662.7 公顷。其中,西新 镇

21、(绿园区部分)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3980.97 公顷,西新镇(汽开区部分)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 5837.1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14 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7227.78 公顷,调整后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7614.95 公顷以内,比 2014年净增加 387.17 公顷。其中,西新镇(绿园区部分)调整后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2962.08 公顷,西新镇(汽开区部分)调整后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4652.87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14 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6246.78 公顷, 调整后 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 6755.81 公顷,比 2014 年净增加509.

22、03 公顷。 其中,西新镇(绿园区部分)调整后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290.52 公顷,西新镇(汽开区部分)调整后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4465.2911公顷。12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九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在保持园地数量稳定的基础上,调出不稳定、耕作层遭到破坏的耕地,适当增加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后 2020 年,农用地面积预期为 2271.1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8.71。1耕地调整后 2020 年,耕地面积预期为 1816.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97,调 整后面积较 2014 年减少 1088 公顷。2园地调整后 2020 年,园地预期面积为 19.11

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6,调整后面积较 2014 年减少 13.14 公顷,呈零星分布状态。3林地调整后 2020 年,林地面积预期为 224.0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调整后面积较 2014 年减少 200.16 公顷。4其他农用地调整后 2020 年,其他农用地面积预期为 211.2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74,调整后面积较 2014 年减少 162.19 公顷。(二)建设用地以二次调查连续变更到 2014 年的建设用地规模为基数,在综合分析规划实施以来区镇用地状况和“十三五 ”时期用地需求的基础上,重点落实区镇“ 十三五 ”时期国民经济发展规 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等相关

24、规划以及稳增长重点项目,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后 202013年,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 9818.1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0.89,调整后面积较 2014 年增加 1662.69 公顷。1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调整后 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预期为6755.8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5.66,调整后面积较 2014 年增加509.04 公顷。农村居民点。调整后 2020 年,农村居民点规模预期为859.1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08,调整后面积较 2014 年减少121.85 公顷。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运输用地。调整后 2020 年,交通运输用地面积预期为1774.

25、0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4.62,调整后面积较 2014 年增加1264.48 公顷。水利设施用地。调整后 2020 年,水利设施用地面预期为232.2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91,调整后面积较 2014 年增加33.95 公顷。3其他建设用地调整后 2020 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 196.8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62,调整后面积较 2014 年减少 22.92 公顷。(三)其他土地调整后 2020 年,其他土地面积预期为 48.0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40, 调整后面积较 2014 年减少 199.19 公顷。其中,水域调整后为 33.51 公顷,占土地总面

26、积的 0.28%,调 整后面积较 2014 年减少128.3 公顷;自然保留地调整后为 14.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12%,调整后面积较 2014 年减少 70.87 公顷。14第十条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一)农用地布局调整西新镇农业生产的布局重点向绕城公路以外发展,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发展生态观光农业,以工业化思维经营农业,以科技为先导,以新型农民合作组织为主体,向集约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现代化管理方向发展,以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为主,以现有保护地为主,发展特色无公害蔬菜、花卉、苗木生产。调整后 2020 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816.8 公顷,比 2014 年耕地面积减少 1088

27、 公顷。调整后耕地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裴家村、双龙村、民丰村、开元村和西新村。调整后 2020 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1400.15 公顷,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裴家村、民丰村、开元村和西新村。(二)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依据镇级规划指标,确定各村建设用地控制规模。统筹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业等建设用地。调整后2020 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9818.13 公顷之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7614.95 公顷之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6755.81 公顷之内。调整后西新镇城镇体系空间布局为“三个片区” 区域布局:位于西北部的“片区” 包括双 龙村和裴家村、民丰

28、村及开元村部分范围。以双 龙村为中心,是本镇的工业集中区,也是新镇政府所在地,总面积 39.1 平方公里。位于东北部的“片区” 东 起隆化路、老三 环;西至绕城高速;南至支农大街;北至新四环路。该区包括双丰、兴隆、同心、开元村部分和汽车产业开发区的西新村、日新村、东山村、繁荣村、东岗村的部分土地15约 27.04 平方公里,是长春市规划期重点城市发展区域。位于本镇南部的“片区 ”包括:开元(部分)、西新、日新、东山、东岗和繁荣村,是本镇的“ 汽车产业开发区”,总面积 20.64 平方公里。16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第十一条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一)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西新镇严格落

29、实长春市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816.8 公顷,全部为优质耕地,调整后耕地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裴家村,双龙村,民丰村,开元村和西新村。根据长春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全镇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面积 1400.15 公顷,主要位于西北部的裴家村,民丰村,开元村和西新村。按照“ 落地块、明责任、设标 志、建表册、入图库”原则,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地块,红线范围内实施特殊保护。第十二条 城镇村用地控制此次规划调整中关于城镇村建设用地调整总体思路是:围绕“工业集中区、三产服务区、居民住宅区、汽 车产业 开发区” 的建设,重点突出一个主导产业,完善两个基地,搞好

30、三湖开发,加快城市化进程。(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至 2020 年,全镇建设用地的调控要按照在保证各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坚持减量化、集约化、高效化的原则,着力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必要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切实推进土地向集约型转变。调整后至 2020年,城镇村建 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7614.95 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62.74 %。(二)集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合理调控城镇和工矿用地的规模,调整后至 2020 年,城镇工矿17用地规模控制在 6755.81 公顷以内。规划期内,防止城镇和工矿用地规模增长超越人口、产业集聚进程,合理控制农村居民

31、点用地向城镇用地转变过程,实现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相协调。严格控制独立选址项目的数量和用地规模,新增工矿用地尽量纳入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充分把握西新镇汽车产业发展趋势,以汽车产业为龙头,引导物流业、房地 产开发业等新兴产业向三大园区集聚,积极发展市场前景广阔、 规模 经济效益突出、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环境污染较少的产业,拉长产业 、产品链 条, 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聚集效益,培育独具特色的产业发展区。产业发展区内部要严格项目用地定额控制,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针对西新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过大,城乡建设用地不合理的现象,规划期 间,西新 镇

32、将迁并规模偏小、 经济发 展水平较低的村屯并将农村居民点直接划入城镇用地,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 盘活村内空闲地,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化程度,减少农村居民点面积。 调整后 2020 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 859.15 公顷以内,调整后面积较 2014 年减少 121.85 公顷。(四)统筹安排交通用地针对西新镇交通用地偏小,交通布局不尽合理,限制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问题,规划期间,西新镇将重点完善镇域的交通网络,以建设开放式的现代化交通网路为目标,扩建、改建、连通、新建并举。至 2020 年, 规划交通水利用地规模 1884.4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53%。(五)

33、落实“十三五”项目181.能源项目“十三五”期间,新增能源设施用地 35.1 公顷,预期新增建设用地 33.7 公顷,新增占耕 27.7 公顷。重点完成哈大电气化铁路牵引站配套供电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长春西电铁牵引站)、汽车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及 66 千伏疏通工程、长春市天然气门站储柜项目等新建项目。详见附表 5。2.交通项目“十三五”期间,新增交通用地 485 公顷,预期新增建设用地465.6 公顷,新增占耕 399.4 公顷。重点完成小五环路建设工程、四环路工程、长 深高速等新建项目。3.水利项目“十三五”期间,新增水利设施用地 195 公顷,预期新增建设用地82.5 公顷,新

34、增占耕 69.1 公顷。重点完成新凯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永春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西新河综合治理工程新建项目。4.民生项目“十三五”期间,新增安居工程用地等 89 公顷,预期新增建设用地 89 公顷,新增占耕 85 公顷。重点完成鹏和棚户区地块、四环路、哈大铁路回迁房、热力项目工程等新建项目。5.环保项目“十三五”期间,新增 环保设施用地 167 公顷,预期新增建设用地167 公顷,新增占耕 158 公顷。重点完成污水处理厂、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第十三条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安全用地是城镇生态系统平衡的保障,也是城镇可持续发展19的基础地带。加强生态安全用地的保护,主要包括城市绿

35、化带、绿心、绿地建设等几个方面的工作。综合来说,规划期内,全镇将规划建设 5 个绿化系统,即路网河道绿地系统、西新西湖、同心湖、 鸳鸯湖绿地系 统、公园广场绿地系统、企业单位绿地系统和居民区绿地系统,实现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美化格局,使西新镇成为层次多样,系统完善的生态园林。具体体现如下:规划期内拟安排新增绿地、绿带、绿心面积 530.54 公顷。重点是城市发展区内西部新城新建街区道路、广场、商贸服务区、办公设施周边和农田水利防护绿化、改善环境。其次,对于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总体上形成“ 一带、两楔、两片、多点” 的生态 空间网络 。“一带” 指绕城高速公路两侧生态林带;“ 两楔”指绕城高速

36、公路两侧楔形生态绿地,其中东侧为景观林地生态绿地,西侧为景观耕地生态绿地;“两片” 指两个大型片状生 态用地区,一个是以西湖郊野公园为主体的生态片区,一个是以西部耕地保留区形成的农业生态片区;“多点 ”指以多个公园、街 头绿地为主体的景观休闲生态用地区。总体生态环境建设依托原有的自然环境,规划期重点加大力度,力争城市绿化率达到 30%,绿化覆盖率达到 35%以上,人均绿地 38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达到 24 平方米。工业集中区绿化率按控制在总用地 20%以下搞好生态环境建设。20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第十四条 “三线”划定情况“三线”为永久基本农田保 护红线、城市开 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西

37、新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14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4%,主要包括西北部的裴家村,民丰村,开元村和西新村;划定城市开发面积为 12139 公顷,主要集中在东南部的国有土地;全镇没有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第十五条 土地用途分区土地用途分区是将区域土地资源根据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按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管理目标,划分不同的空间区域,并制定各区域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通过用途变更许可制度,实现对土地用途的管制。以土地适宜性为基础,根据西新镇土地资源特点和“十三五”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的需要,按照区内相似性和区域差异性,将全乡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

38、区、村镇建 设用地区和独立建设用地区共 6 类。(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区域。调整后本区土地面积 1400.15 公顷,主要分布在除中心城区和农村居民点以外的农村区域和绕城高速两侧。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 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1(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 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其他农用地,并仍依照本区管制规则进行保护和管理。(4)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

39、内的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 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5)控制区内的农田转变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区内基本农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并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批用地。(二)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调整后本区土地面积 646.85 公顷。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 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

40、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能扩大面积;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3)鼓励区内的其他用地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鼓励农 民科学种植,改良土壤,不断提高耕地质量水平,进一步搞好粮、油基地建设。(4)区内耕地必须优先发展粮食、油料及蔬菜生产,不得盲目和随意占用或弃耕。22(5)实行农用土地转用许可制度,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占用控制指标, 严格约束农业用地的用途转换,不得超指标转变农业用地的用途。(三)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为保护和发展林业而设立的用地区域,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调整后本区土地面积 224.08 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 1.85%。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

41、主要用于农田防护林建设、公路两侧隔离带、绿化带建设以及直接为防护林建设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四)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调整后本区土地面积为 6715.41 公顷,主要分布在东南部的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市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设规划。(2)挖掘存量

42、土地潜力,区内城市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23(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五)村镇建设用地区村建设用地区主要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 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用于村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调整后本区土地面积 859.15 公顷,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农村居民点集中区。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点(集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村镇建设规划。(2)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区内村庄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六)独立建设用地区独

43、立建设用地区指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调整后本区土地面积 64.08 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 0.53。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2)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第十六条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按照绿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分解方案和2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分解方案下达西新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统筹安排用地总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对西新镇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因地制宜地调整划定建设用地管制区,并制定分

44、区管制规则。西新镇调整后管制分区类型与现行规划一致,包括: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1、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其重点是在保护基本农田的基础上,重点保障全镇建设用地的发展需要,保障全镇经济发展核心区的良性发展。调整后该区面积为 9818.13 公顷,占西新镇总面积的 80.89%,主要包括在东南部的国有土地。管制措施:(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

45、)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2、有条件建设区该区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调整后该区面积为 871.19 公顷,占西新镇土地总面积的 7.18%。管制措施:(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25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 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3、限制建设区根据西新镇实际情况,限制建设区是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

46、。调整后该区面积为 1448 公顷,占西新镇土地总面积的 11.93 %。管制措施:(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也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2)区内限制城、镇、村建设, 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26第七章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第十七条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一)保护区划定原则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必须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紧密结合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划定,优先保护优质耕地和通过土地整治补充的耕地。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需要,将集中连片,大面积,高质量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数

47、量与布局总体稳定。(二)保护区划定结果西新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1400.1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4%。西北部的裴家村、双龙村和开元村是全 镇永久基本农田密集区,面积为 939.64 公顷,占全镇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的 78.6%;其余村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占全镇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 21.4。第十八条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和监管措施(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审查,严禁城市村庄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法定单独选址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必须对选址方案、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论

48、证和听证。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色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永久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27(二)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继续大力开展永久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一是加强以兴修水利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按照整修与新建相结合的原则,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供电、排灌、道路、林网等基础设施进行统 一规划,高标准建设,以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二是不断加大对土地的物化和科技投入,实行集约化种植、集约化经营,切实提高永久基本农田

49、的产出水平。(三)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目 标考核与奖惩措施相结合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把保护责任落到实处;建立有效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益调节机制,做到妥善处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利用中的利益关系,通过加大对种粮农户直接补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优先减免保护镇地方的相关税费、相关投资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镇倾斜等方式,提高地方政府和农民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完善规范的永久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体系,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的监管制度,实 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听证和公告制度,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社会监督;通过政策鼓励,项目引导,形成政府、集体、企业和个人相结合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投入机制,做到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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