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夜班保安人员管理制度学校为有效防止火灾盗案的发生,提高保安人员消防安全和消防意识,明确规定夜班保安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规定:1、夜班要及时到岗按时交接,不迟到,不早退,每日交接必须巡查。2、当班期间任何人不得酗酒、睡觉、娱乐、脱岗,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3、保安人员职责范围:防火、防盗、防水、放破坏,检查并维护学校水电等相关设施。4、当班期间要加强巡查电源、火源、水源,熟知水电阀门的位置,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5、学校放假期间及夜间要杜绝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认真做好交接记录以防责任不清。6、夜班人员要熟知报警及学校领导、总务主任、安保干事电话,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如因职责不到位造成损失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学校雇工按协议条款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