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业有限公司员工手册四川舒创车业有限公司员工手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简介 四川舒创车业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主要经营国内各重型卡车配件、油品等销售业务,于 2001 年 5 月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坚持“人为本,创天下”的核心理念,接纳和培养各类优秀人才,成为员工施展才华的平台。公司本着为股东、为员工、为客户、为社会负责的态度,加强基础管理、拓展经营业务,实现长远发展目标。 第二条 员工准则 热情-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勤勉-在工作中勤勉敬业、恪 ke 尽职守。 诚实-诚信对人、对事,反对文过饰非、虚假和浮夸作风。 服从-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
2、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整洁-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第三条 生效、修订与解释 1、本手册汇编了公司人事、行政、财务等基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员工的权利及义务,是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2、本手册经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并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修订。 3、本手册的解释权归属于公司人力资源部。 4、本手册印制成册发放给公司员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员工招聘 第四条 录用原则 1、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招聘员工。 2、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人才,无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性别等差别。 3、公司招聘员工实行笔试与面
3、试相结合,以面试为主。 第五条 录用条件 1、新聘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新聘员工试用期满时,由所在部门主管和公司人力资源部共同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被正式录用的员工,工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曾经被公司除名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 判处有期徒刑尚在服刑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通缉的; 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身体不适应工作岗位的; 未满 16 周岁的; 征信机构载明有不良记录的; 酗酒、吸毒的; 不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就业手续的; 挪用公款尚未清偿或个人负债金额较大无力清偿的; 与其他
4、企业尚有劳动关系的; 工作能力达不到所应聘岗位要求的。 第六条 录用程序 1、部门主管根据本部门发展需要及职位空缺情况,将招聘需求报人力资源部,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协同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 2、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称证明、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资料,同时填报家庭住址、婚姻状况、生育状况、通讯方式等基本情况。 3、应聘人员应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出示检查报告,符合招聘岗位身体条件的方能参与竞聘。 4、经公司组织的笔试及面试后,符合条件的,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用,确定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 5、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者,被正式录用。 第七条 录
5、用后要求 1、公司员工之间结婚,则人力资源部可以调动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门或工作地点。 2、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从事兼职或专职工作;不得自行经营或与第三方共同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或予以除名。 第八条 报到 新聘员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并出示如下有效证件或资料的原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职称证书、资格证书; 4、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明; 5、近期体检报告原件、免冠一寸近照 3 张; 6、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社会关系转移手续。 第九条 入职指引 新聘员工进入公司后,由使用部门指定一名员工进行入职指引,包括:
6、介绍公司及部门基本情况、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纪律、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员工手册的领取及使用等。同时,公司将及时安排入职培训。 第十条 试用与转正 社会聘用员工的试用与转正 新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 3 个月。试用期内,员工可随时提出辞职;公司也可随时解聘不符合条件的员工。试用期满后,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 ,经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转正成为正式员工。试用期间,如果员工表现突出,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后,可缩短试用期,提前转正。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较差或工作能力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得到有效发挥,需要再行试用的,将延长试用期,推后转正。 应届毕业生的见习与转正 应届
7、本(专)科生进入公司后实习期为 3-6 个月,如实习期内有特殊贡献,则可适当缩短实习期。实习期间享受实习工资,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至毕业时止享受转正后工资,正式毕业后,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 第三章 员工纪律和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 员工守则 1、热爱公司,服务社会; 2、尊重他人,诚实守信; 3、用心做事,追求卓越; 4、不断进步,完善自我; 5、团结协作,坚持原则; 6、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7,遵章守纪,严守机密; 8、环境优美,形象得体。 公司管理人员(部门助理及以上级别) ,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充满理想、富有激情、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开拓创新、勤勉务实、诚实守信;加强学习,专业精通;
8、注重激励,合理授权,沟通良好; 善于培养下属,管理科学,决策果断; 胸怀坦荡,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严于律己,守法廉洁,作员工之表率; 作风踏实,着眼长远,不急功近利。 第十二条 日常行为规范 衣着整洁、举止得体; 礼貌对待客户及来访者; 与客户交谈态度和蔼,礼貌用语,禁止言语粗鲁; 对客户的询问、应耐心解答、使客户满意;不能解决的,及时请示汇报; 主动让路,礼让三先; 着制服进入工作现场,保持制服清洁,熨烫平整; 指甲随时修整、保持清洁,不得浓妆上班; 男员工不得蓄长发,女员工不得佩带耳环等饰物; 上班时佩带工作牌;工作牌丢失,立即向人力资源部报告;离职时,将工作牌交还人力资源部,否则赔偿
9、20 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为上午 8:00-12:00 时,下午 2:30-18:30 时,实行指纹(或考勤簿)考勤。 因公外出或出差不能考勤的,则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未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视为旷工。 不得代他人考勤。发现一次,扣发代人考勤者当月效益奖金的 20%,扣发所在部门当月效益奖金的 10%。 迟到(早退)10 分钟以内,每次按如下原则处罚: 普通员工和主管 10 元; 部长、经理 50 元; 总监、副总 100 元。 迟到(早退)10 分钟以上1 小时以内,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 1 小时以上,按事假一天处理。旷工一日,扣发当日工资及当月全勤奖、效益奖;连续
10、旷工 3 日或全年累计旷工 7 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因工作需要,不能执行公司正常作息时间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安排补休。 因遇特殊情况,员工可申请事假。请假流程如下:填写请假申请表 ,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请假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超过三天的,需分管业务的公司副总经理批准。事假获准后,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前做好工作交接。 病假应于上班后 30 分钟内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在病愈后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并附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加盖公章) 。 事假、病假期间,工资、奖金按当月实际出勤率计算。在一个月之内,事假超过 3 天(不含) 、病假和丧假超过 7 天
11、(不含) ,不能参与当月效益工资的分配;一年之内,事假累积 2 天以上或病假累计40 天以上,不能参与当年年终奖金的分配。凡出勤未达到出勤天数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上班期间如需外出办理公务,应向直接主管请示。 第十四条 工作纪律 公司鼓励员工间积极的沟通交流,但不能因此妨碍工作。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窜岗;确需暂时离开,应知会同事。 保持办公场所整齐、卫生,不得将零食办带入公区域,只能在吸烟室吸烟。 接待来访、业务洽谈应在洽谈室或会议室进行,在邀请人陪同下外来人员方能进入办公室。 第十五条 保密 员工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商业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保密期限自进入公司之日起,至公司的秘密被解密时止。
12、 应妥善保管公司所有文件、档案等资料,包括纸质资料、电子文本、光盘等。 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得擅自对外传播、泄露、利用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商业信息的文件资料、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 对非职权范围内的公司商业秘密、商业信息做到不打听、不猜测。 发现有可能泄密的情形应立即向相关部门、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四章 薪酬福利待遇 为吸引、留住优秀员工,公司提供同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福利待遇。公司建立科学、公正的薪酬及奖励机制,对作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回报。 第十六条 薪金 薪金收入构成: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工龄补贴、全勤奖、月效益奖、年终奖等组成。 员工进入公司后,人力资源部根据所聘职
13、位及工作经验确定薪级,并按所定薪级获得对应的薪金收入。 试用期满转正之日起可以参与月效益奖的分配;在第四季度以前进入公司,可以参与当年终奖的分配。 公司实行工龄补贴制度,在公司工作满一周年的正式员工,自一周年届满的下月起按月发放,标准为:2001 年至 2005 年每年工龄 20 元人民币,2006 年至2008 年每年工龄 30 元人民币,2009 年以后每年工龄 50 元人民币,每月在工资中发放。工龄补贴最高 1000 元封顶。离职后再复职的员工,在离职前的工龄作废,复职后重新计算。 试用员工因不符合岗位条件提前结束约定试用期而离职的,自试用之日起至离职之日止,试用不满 7 天(含)者,公
14、司不承担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 第十七条 工资支付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薪金。 每月工资的发放日为次月十五日前,逢节假日则顺延。 年终奖在农历春节假期之前发放。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从员工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个人所得税,并代员工向税务部门缴纳。 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代扣社会保险费中的个人负担部分,并代员工向社保部门缴纳。 员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薪金收入,亦不得打听其他员工的薪金,违者给予警告处 分,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薪金调整 公司实行按劳分配原则,通过对员工月度、年度考核结果,调整员工的薪酬待遇。 月效益奖、年终奖将根据考核结果及公司业绩确定。 对年度考核结论
15、为优异或极差的员工,进行相应的职位调整,薪级也作相应调整。 第十九条 福利待遇 公司员工,可以享受公司下列福利待遇: 免费午餐(休假日除外) ;法定节假日过节费(其中试用员工减半) ; 传统节日礼品; 社会保险,公司为转正后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意外伤害险,公司为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岗位的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 转正后的员工享受公司组织的旅游待遇。 第二十条 加班、值班 1、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可根据工作、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 2、员工加班事实、加班时间由部门主管在加班审核表上签字确认。3、加班最小时间单位为 1 小时。 4、员工加班,可安排调休,不能安排调休的享受如下加班待遇: 工作日加
16、班的,公司按员工工资的 150%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加班的,公司按员工工资的 200%支付加班工资; 国家法定假日加班的,公司按员工工资的 300%支付加班工资。 5、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计件工时制的员工,不再执行加班制度。 6、下列情形不作为加班: 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公司在非节假日下班后组织的娱乐活动; 出差及出差路途所花费的时间; 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非业务部门员工未经公司安排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 7、因工作需要值班的岗位,每个岗位每晚发给值班费 20 元。第五章 假期规定 第二十一条 假期及天数 员工假期分为:休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假、事假
17、、公休假、哺乳假。 婚假、丧假、产假,公司全额发放月基本工资,但是不享受效益奖金和全勤奖。 1、休假:员工请假休假以公司为起点计算,距家 50 公里内的,休假天数不能合并连休;距家 50 公里以上至100 公里以下的,可以两天连休;距家 100 公里以上至 300 公里以下的,可以三天连休;距家 300 公里以上的,可以四天连休;超出规定的连休天数和离家距离特别远的,报总经理批准可以适当增加连休天数。 2、病假:员工请病假视病情而定,月病假 15 天以内发给基本工资(病假须出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病情证明) 。无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者或病况症状者按事假处理。 3、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年龄
18、结婚享受 3 天婚假,符合晚婚条件的(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享受 7 天婚假,婚假在领取结婚证后半年内有效。结婚时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的,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请产假 90 天(其中产前休假 15 天) ,难产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增加 15 天(以医院证明为准) ,男员工的配偶分娩可请产假 3 天。 5、丧假:员工近亲属(仅限于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 3 天丧假;员工近亲属在外地死亡,需员工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6、工伤假:根据伤情程度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确定。 7、年休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周年可享受 5 天
19、的年休假,此后每增加一周年工龄增加 1 天年休假,但年休假最高不超过 10 天。 8、事假:员工一般情况不得请事假,因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的,扣发事假期间的工资,同时扣发相应的效益奖和当月全勤奖。 9、法定假日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状况由行政部通知休假天数。 10、哺乳假:抚养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上班时间内每天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 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 30 分钟。 第二十二条 请休假程序和审批权限 除法定假和休假由部门根据工作安排休假外,其他各类请(休)假都必须员工本人填写公司统一印制的请假休假申请表 ,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交人
20、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存档备查。 因特殊情况请假人员不能按时返回公司需要续假的,应及时报告分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获得续假。请假的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销假。未获批准的超假和未及时销假的行为视为旷工。 休假在 2 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在 2 天以上至 4 天以内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在 4天以上的及部门副职以上人员休假由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三条 未休假期的处理 确因工作需要,当年尚未休完的假期(休假、婚假、产假、法定假、公休假) ,由部门负责人按月统计后,可以结存到下年度,按照未休天数的 1.2 倍奖励假期。由部门经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员工协商安排休假。 第六章 培训、考核与发
21、展 公司崇尚“以人为本” ,重视员工培训工作;公司建立和完善考核体系,激励和约 束员工。 第二十四条 培训 1、入职培训 新员工报到后,所在部门指派一位入职指引人,帮助员工了解相关情况以便尽快进 入工作状态。人力资源部安排新员工接受短期入职培训,使新员工了解公司经营宗 旨、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 2、部门业务培训 部门经理根据所在部门的业务范围、工作职能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培训方式为在职培训、短期脱产培训。 3、公司培训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或部门申请,不定期地组织以提高员工工作技能为目的的培训。 4、送外培训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安排相应员工外出参加职业经理人培训,帮助员工提
22、高管理技能、管理水平和市场意识。 5、专业证书培训 进入公司满一年后,因工作的需要,员工可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资格证书培训,方式为脱产、半脱产、业余培训,取得技术职称或任职资格证后, 公司给予 50%的培训费用报销。 6、外出考察学习 为了拓展视野,借鉴和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公司将适时组织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到境内外优秀的企业或机构参观和考察。 7、前述各类培训均按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执行,员工应准时参加。培训之前,由员工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相应的培训费用均由公司承担,若员工未履行满培训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应承担未履行服务年限的违约金。
23、8、待岗培训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进入待岗培训: 多次违反本手册或公司、部门其他规章制度,尚不足以辞退的;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部门提出待岗培训的; 绩效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员工待岗培训按下列程序办理: 所在部门办理呈批手续; 由所在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讨论决定。 员工待岗培训期间待遇:发基本工资,停发任何形式的奖金和津贴、补贴。 员工待岗培训考核合格,原则上安排回原部门,若原部门无法接收,公司将另行安排岗位,薪金按新岗位重新确定;若员工不服从分配或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或作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 考核 公司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体系,使员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有效的
24、价值、业绩评价,促进员工改善工作作风,取得进步。 1、月度考核 每月初,由员工本人拟定月度工作计划,经直接主管审核后作为当月工作任务及绩效目标。次月初,由所在的部门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季度考核 公司注重团队建设,通过考核引导团队的价值取向。季度考核系针对部门业绩的考核。每季度初,以总经理为首的公司考核小组根据上季度各部门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每个部门的工作、管理、协作等进行全面的评价。 3、年终考核 每年元月份,公司将对每位员工上年度工作进行公正、公开考核。首先由员工以书面形式进行自评,再由同级员工、上级、下级进行评价,综合作出考核结论。 上述月度、季度、年度的考评分项、分值构成等
25、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作的考核表确定。 4、 考核结果 员工或部门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对一般员工的异议,由分管副总经理裁决;对主管以上员工或部门的异议,由总经理裁决。 公司对员工或部门的考核结果作为分配月奖金、年终奖金及职务晋升的依据。公司对员工年度考核结果按各级别排位,并实行升降制,若在本级别中考核为优异,将有晋升机会,若排名末位,将被降级或被辞退。 第二十六条 晋升与发展 1、晋升 公司为员工提供事业发展平台,坚持任人唯贤、唯能、唯绩的原则,给予员工公平的晋升机会。 公司分设管理和专业职务系列,为员工提供不同的晋升渠道。 公司实行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定期竞聘,根据
26、参聘员工的专业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选。若临时缺岗,及时选定符合条件的人 员。 2、职业发展规划 公司根据员工个人发展意愿及员工的基础条件、实际表现协助员工制定职业发展规划。 公司通过轮岗等方式帮助员工实现个人发展规划。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建立后备人才库,注重人才梯队建设。公司被重点培训候选 后备人才,并将其逐渐培养成为公司的高级经理人或高级专业人士。 第二十七条 调 动 调动是指在公司内部对员工工作地点、工作岗位以及职位级别的调整。 调动分为平行调动、晋升调动、降职调动和临时调动。 员工不得拒绝公司对其职位、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的调动,否则视为员工自愿终止与公司的劳动
27、合同关系。 员工调动后的薪金、福利待遇等按新岗位新职位标准执行。 第七章 人事与劳动关系 第二十八条 人事行政关系 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与公司相应形成人事行政关系。 第二十九条 劳动关系 1、公司正式录用员工后,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2、每年 4 月份,公司根据上年度对员工的考核结果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定是否 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若续签,期限一般为一年。 第三十条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8、。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 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公司因机构调整无适当工作岗位安排的。 (三)劳动合同期内,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按照法律规定提前提出辞职申请的,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
29、权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 3 日或全年累计旷工 7 日的; 3、盗窃公私财产的; 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公司文件、资料的; 5、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影响公司工作经营秩序的; 6、散播谣言或挑拨员工与公司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关系的; 7、兼营公司同类业务或与其他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8、一年中受“降级或降职”处分两次的; 9、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商业信息的; 10、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 2000 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11、挪用公司款项 2000 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12、收受客户或关联单位及个人贿赂的; 13、以公司名义招摇撞
30、骗,使公司名誉受损的;14、受到治安行政处罚或刑事处分的; 15、严重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离职手续办理 员工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如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1、交接工作 ; 2、交还公司所有文件资料、办公用品、员工卡、电话卡及其他公司财物、资料; 3、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 4、报销公司账务,归还公司欠款; 5、若与公司签有相关协议,按协议约定办理; 6、完成上述事宜后,公司向员工结算支付薪金,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协助员工办理社保等关系的转移,若员工不办理相应关系转出,由员工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争议处理 因劳动关系
31、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可向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申诉,公司安排人力资源部或上级主管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 第八章 沟通与交流 公司鼓励员工之间、上下级之间保持平等的沟通。 第三十三条 沟通渠道 公司建立顺畅沟通渠道,员工既可以向直接主管,也可以向人力资源部、公司高管人员进行沟通。 第三十四条 投诉和合理化建议 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侵犯,或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不同意见,或发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有权向相关领导或部门进行投诉。公司将对投诉给予明确的处理意见。 公司鼓励员工对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改进工作、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公司对创造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三十
32、五条 信息管理与沟通平台 1、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无纸化办公,同时作为员工信息交流平台。 2、公司建立工作群和飞信信息群,员工以真实姓名加入,实现工作交流。 第三十六条 员工活动 公司注重员工身心健康,保障员工必要的休息。公司或部门为员工组织旅游或文体活动,增进交流,充实精神生活。 第九章 相关制度规定 第三十七条 宿舍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由公司统一安排,不得任意搬迁或私自调换。 2、员工应当自觉爱护公物,各种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宿舍卫生清洁。 3、员工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发生丢失责任自负;员工宿舍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熨斗、电炒锅、电饭煲、
33、电冰箱等) 。 4、未经批准员工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5、员工应自被批准离职之日起两日内搬出员工宿舍,否则公司不办理财务结算等离职手续。 第三十八条 会议规定 1、干部早会:于每周五上班前半小时在指定地点召开,公司高管人员及主要部门负责人参加,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参会人员迟到或缺席处罚如下: 部门负责人迟到罚款 50 元/人次,无故缺席罚款 100 元/人次;公司高管人员迟到 罚款 100 元/人次,无故缺席罚款 200 元/人次;主持人迟到或无故缺席罚款 200 元/人次。 2、员工早会:于每周一至周五上班前 5 至 10 分钟召开,由部门负责人分别组织,参会人员迟到或缺席处罚如下:
34、 员工迟到罚款 10 元/人次,无故缺席罚款 20 元/人次;主管、组长以上人员迟到 罚款 20 元/人次,无故缺席罚款 50 元/人次。 第三十九条 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1、公司对重要岗位的人员统一配发移动手机卡,手机由员工个人购买,通讯费用个人自行交纳,根据相关岗位工作需要报销一定的通讯费补助。 2、凡享受通讯补助的员工,每日(含休假日、节假日)8:00 时至 22:00 必须开 机,值班期间必须保持每日 24 小时开机,保持手机通讯流畅,不得使用运营秘书 台或转接听业务,禁止人机分离。 3、若享受通讯补助员工手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处于关机状态,或拨通其手机无人 接听、非本人接听,则每发生一次
35、扣发当事人当月通讯补助费的 30%,一月内发 生三次则扣发当月全部通讯补助费。 第四十条 电脑、网络使用管理规定 1、办公电脑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归属管理原则,电脑使用人为该电脑管理的 第一责任人。 2、严禁私自拆卸、调换、处理办公电脑硬件设备,严禁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每台电脑必须设置开机密码或登陆口令。 3、办公电脑只准许业务工作使用,严禁非业务人员使用。如因工作原因需要使用 的,须取得部门主管的同意。 4、办公电脑主机名和 IP 地址等信息由公司统一分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动电脑 的主机名、IP 地址等系统配置信息。 5、严禁使用办公电脑浏览娱乐、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禁在线、非
36、在线听 音乐、玩游戏、看电影、看视频、看光碟、进行炒股等非工作使用电脑,严禁下 载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私自安装网络版和非网络版游戏、电影等程序抢占网 络宽带、挤占电脑硬盘空间。 6、每台办公电脑登录一个用于工作联系,晚上值班人员只准使用进行工作。 7、严禁员工将私人电脑带入公司办公场所;严禁将公司资料、数据存入私人电脑、不得安装公司使用的软件。 8、用于检测车辆的电脑,除检测软件升级外,不得使用公司网络或带出公司以外的地方上网。 9、严禁在电脑硬盘上存储公司重要文件资料,严禁将公司秘级文件资料上网共享;查阅工作相关数据和资料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员工离职交接电脑时,由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人
37、员共同检查工作软件和工作数据的完整性,离职员工应妥善保存电脑内公司的资料、数据、档案,不得故意删除和销毁;凡经领导批准带入公司工作过的员工个人电脑,员工离职时应将电脑交人力资源部检查有无存储公司资料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0、处罚:违反电脑、网络管理规定的,扣发当事人一个月的全部工资,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或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承担管理责任,每发生一次,扣发 500 元,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因管理或使用不当而造成电脑损坏或丢失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第四十一条 车辆及驾驶管理规定 1、公司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因工作需要,将部分车辆划归部门使用,由部门经理或指定人员对
38、本部门使用的车辆进行管理,车辆管理人对所管车辆负完全责任。 2、上班时间工作用车,由车辆管理人填写派车单,指派驾驶人员,向驾驶人员交待安全行车、检查车况后方可出车。车辆返回后,驾驶人员应及时将车辆钥匙交回车辆管理人,并将车况、公里数、燃油状况、是否违章等情况如实告知车辆管理人,车辆管理人员及时对车况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在派车单上进行登记。无派车单使用车辆,出现任何责任或事故均由车辆管理人及车辆使用人承担全部责任。 3、部门使用的车辆,在下班时间停放到指定位置,车辆钥匙门卫或指定人员,公司行政部随时检查。 4、下班时间工作用车,由用车部门负责人请示行政部同意后,由行政部通知门卫或指定人员办理出车手
39、续。 5、公司车辆只能用于工作,不得公车私用,不得作为上下班的交通工具。经批准的非工作用车,用车人须交纳燃油费,交纳标准为 2 元/公里(由门卫登记公里数,用车人签名,行政部审核后,财务部在用车人员工资中扣除并开据收款凭证入账) ,非工作用车或公车私用,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用车人全部承担。 6、凡持有驾驶证的员工,公司将进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合格者,公司行政部发给准驾证方能驾驶公司车辆。公司员工驾驶人员驾驶车型应与其驾照相符,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无证驾驶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不得超速行驶;应严守操作规程,爱护所驾车辆,严防事故发生。 7、车辆保养、保险、年审由车辆管理
40、人按照技术手册及相关规定执行。若管理不善造成的费用支出,由车辆管理人承担。 8、车辆正常维修由行政部审核,车辆管理人根据审核意见送交指定地点维修。 9、驾驶人员违章行车,由其个人承担违章罚款;若车辆管理人不能明确违章责任人,由车辆管理人员承担违章罚款。 10、驾驶人员使用不当造成所驾车辆损坏,或车辆管理人疏于保养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或因此造成第三方损失,所需修理费、赔偿金依情节轻重,由公司、车辆管理人、驾驶人员分别承担: 损失额 5 万元以上的,驾驶人员承担 6%、车辆管理人承担 2%; 损失额 1 至万元的,驾驶人员承担;车辆管理人承担 2%; 损失额万元以下的,驾驶人员承担 500 元;
41、车辆管理人承担 200 元。 11、员工私人车辆由员工自行管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与公司无关。 第十章 安全 第四十二条 安全规则 1、禁止在仓库、维修现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2、禁止在安全门、安全通道上堆放物品。 3、未经允许,不得将非公司人员带入办公场所或仓库。 4、员工有义务对危险操作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向上级举报。 5、员工应熟知本工作区域内灭火装置的位置、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6、员工进行危险性工作或在危险区域工作,须佩带公司提供的防护服、防护工具。 7、员工应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8、禁止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擅自改装设备、设施。 9、出现安全事故,
42、员工应服从统一调度、积极参与事故抢险。 10、出现安全事故,知情员工应及时上报。 第四十三条 火情处理 火警发生时,员工采取如下措施: 保持镇静,不惊慌失措; 立即通知值班人员或安全部门主管,告知发生地点及火势状况; 呼唤附近的员工援助; 使用灭火器装置救险; 勿用水或泡沫灭火机扑灭因漏电而引起的火情;关闭火警现场所有门窗,关闭所有的电器开关; 如火势蔓延,立即拨打 119 报警。 第四十四条 意外紧急事故处置 1、保持镇静,立即通知上级领导或保安部门; 2、救护伤病者,维护现场秩序; 3、保持公司业务正常运行。 第四十五条 安全隐患报告 1、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安全部门汇报。
43、 2、员工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公司,应立即告知保安人员或部门主管, 并协助保安人员处置。 第十一章 奖惩 第四十六条 奖励 公司奖励分部门奖励、个人奖励。公司奖励方式为:奖金、奖状、通报表扬。 一、对部门的奖励。 1、分为年度工作奖励、安全工作奖励、日常管理奖励,奖项为“业绩优秀团队” 、 “管理创新团队” 、 “安全管理无事故团队”等。 2、公司根据平时检查或定期考核,对部门进行半年或年终评比,评定为先进的部门,公司颁发奖状、发给 500 元至 2000 元人民币的奖金或通报表扬。 评选先进部门条件: 部门全体员工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部门完成公司指标突出或管理工作创新、有效; 部门所属员
44、工较少发生违纪行为和未发生较重安全、责任事故; 部门所属员工当年度内受到公司经济处罚总额不超过 500 元人民币。二、对个人的奖励 1、公司对个人的奖项为“杰出员工” 、 “优秀管理者” 、 “先进员工” 、 “十佳风貌员工”等。 公司于工作年度结束后进行评选。 2、被评定的优秀员工,公司颁发荣誉证书、300 元至2000 元人民币的奖金或通报表扬。 3、评选优秀员工条件: (1)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无违纪行为和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工作努力,业绩突出; (4)热心服务,客户给予高度评价; (5)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及时发现或消除
45、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7)对公司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采纳; (8)为公司争得社会荣誉; (9)在抢险救灾、处理突发事件或自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特殊贡献; (10)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 第四十七条 处罚 一、对部门的处罚 部门对员工管理不善、或部门员工团队意识差、或在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中表现落后等情况,导致公司规章制度在该部门落实不到位,进而导致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处罚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员工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与该部门效益工资挂钩,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发所在部门 5%至 20%的效益奖金 二、对员工的处罚 公司对员工的
46、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级或降职、除名。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并扣发所在部门效益工资的 5%: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的; 2、因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的; 3、妨碍生产或工作秩序,情节轻微的; 4、未按规定着装的; 5、工作时间吃零食的; 6、不按规定考勤的; 7、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 8、损坏公物,情节轻微的; 9、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喝酒的; 10、浪费公司水、电、气或公司其他资源,情节轻微的。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记过并扣发所在部门效益奖金的 10%: 1、损坏公司财物,情节较较重的; 2、考核不公正的; 3、一年内累计受警告两次或以上的; 4、行为
47、不规范,影响公司声誉的; 5、由于员工失误导致业务款不能收取的(同时赔偿公司损失) ; 6、违反安全管理办法或操作规程的; 7、夜不归宿或翻墙越门入厂的; 8、服务态度或服务质量遭到投诉的; 9、发现安全隐患不上报、不及时处理或人为原因造成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的; 10、违反薪酬管理制度的; 11、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财物丢失的; 12、违反规定在公司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13、无故不参加公司会议、培训或集体活动的。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降级或降职并扣发所在部门效益奖金的 15%: 1、年度考核列末等的; 2、有较大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一年以内记过两次或以上的; 4
48、、侵占公司利益、坐收坐支、收款后不按时上交或不足额上交的,另按侵占 金额十倍的数额处罚所在部门。 (四)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除名并扣发所在部门效益奖金的20%: 1、连续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日的; 2、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或利用公司商业秘密谋取私利的; 3、营私舞弊、侵占公司利益、坐收坐支、收款后不按时上交或不足额上交等 行为金额在 2000 元人民币以上款项。 4、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的; 5、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6、冒险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 2000 元人民币以上损失的; 7、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 2000 元人民币以上损失的; 8
49、、服务态度恶劣遭到客户投诉并给公司造成 2000 元人民币以上损失的; 9、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影响公司工作经营秩序的;10、一年中受“降级或降职”处分两次或以上的; 11、故意进入异性浴室的; 15、发生重大事故、紧急事件临阵脱逃的; 16、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公司文件、资料的; 17、与客户或第三方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 18、散播谣言或挑拨员工与公司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关系的; 19、部门之间工作不配合、相互拆台经教育不改的; 20、在非吸烟区吸烟经教育不改的; 21、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的。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未尽事宜 本手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四十九条 施行时间 本手册从 2011 年 10月 1 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