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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设合同管理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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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前 言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有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同时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守下列原则:1、自愿原则;2、合同的法律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公平原则。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 20 世纪 70 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它将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和

2、实际应用推向新阶段。合同度额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 、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任权利关系。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一般由工程师即专业人士完成。在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合同文本中,对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均有具体规定,如FIDIC 条款。这些具有丰富的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工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比业主更有效、科学地进行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合同全面、正确地履行。对于我们这种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人们的法制一时与合同意识是极为淡漠的,当前研究项目管理,就不得不研究合同,研

3、究如何制定与执行合同。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合同管理的好坏不紧关系到工程项目能否顺利按时完成,而且也是工程投资、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我们应该注重对合同管理体系的研究,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合同管理体系。苏帕河阿鸠田电站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业主和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等签订各类合同近 500 份。公司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保证了工程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工程建设投资和质量控制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目 录摘 要 .1第一章 合同管理概述 .21.1.合同管理的概念 .21.2.合同管理的作用

4、.21.3.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5第二章 工程合同文件体系的构成 .62.1.合同文件的构成 .62.2.合同文件的法规 .72.3.合同文件的管理 .72.3.1 合同的签订过程 .82.3.2 合同的支付与变更 .82.3.3 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 .92.4.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102.4.1 合同的内容 .102.4.2 合同的风险 .122.4.3 违约责任 .122.4.4 索赔与争执的解决 .122.4.5 施工措施 .13第三章 我国建筑市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43.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43.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53.3.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5、 .163.4.阿鸠田水电站工程的经验 .17第四章 对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建议 .174.1.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 .174.2.要让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 .184.3.要明确合同管理的分工 .194.4.要依法解决工程付款问题 .194.5.要行使索赔权利,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204.6.要建立和确认用户变更处理的工作程序 .204.7.要认真对待合同的后评估工作 .204.8.要改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体制 .214.9.要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22总 结 .23参考文献 .241浅析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摘 要以苏帕河阿鸠田电站工程为例,探讨得出了建立以合同

6、管理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是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我们应该注重对合同体系的研究,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强化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提高我们的工程项目 管理水平,对走出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项目管理的道路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本文通过对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领域的现状分析,找出普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明确了项目合同管理的重点,运用研究分析的方法,从完善健康发展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和加强合同双方内部合同管理体系建设两方面入手,制定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提出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贯彻项目合同管理理念,建立法制的、政府监督的、自我约束的管理体系,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中介市场,加大投资中

7、介服务的法律责任,为工程咨询和项目管理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最后指出随着我国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研究工作将有着广阔的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关键词: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 索赔 第一章 合同管理概述1.1.合同管理的概念合同管理(Contract Management),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

8、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1.2.合同管理的作用 十几年来,合同、合同管理和索赔在我国工程管理界,特别是在建筑企业受到普遍重视其原因是,我国建筑业正面临市场经济和与国际接轨的挑战,具体体现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市场经济法规,建立市场经济运行秩序。这表明,今后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秩序将会逐步好转,建筑市场将逐步法制化、规范化。在这个过程中,合同和合同管理是规范市场行为的主要手段之一。随着进一步改革开放和我国加入 WTO,我国建筑业已面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但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国国际承包工程管理中的最薄弱环节之一 。目前国内的外资项目均已按国际惯

9、例进行管理,如采用 FIDIC 合同条件,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当前,我国已全面实行建设监理制,按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就是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不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工程中双方整理管理水平就不平衡,承包商(项目经理部)就会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我国的建筑企业要想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面向国内国际市场竞争,没有高水平的合同管理是不行的。目前建筑市场过于向买方倾斜,竞争更加激烈,工程合同价格中的利润成份逐渐减少,甚至无利可图,合同风险增大,条件苛刻。承包商如果没有有力的合同管理,则很难实现工程盈利,稍有不慎即会造成工程亏损。因此,市场竞争越激烈,越要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前提一重合同,在建设工

10、程中贯彻法治理念,3实施“合同之治,契约之理”,是世界贸易组织平台上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条件的唯一选择。国际工程(项目业主按照国际通行的程序和惯例,通过国际性招标选择、雇佣具有法人地位的国外承包商或国内外承包商联营体实施的工程。凡是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兴建的大型工程都可以是国际工程)推崇建设合同为“建设宪法”,以合同管理为建设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最集中、最有力的例证。对中国建设领域来说,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必须练就精纯的“合同管理” 理念,在“ 重什么样的合同,怎样重合同”这些基本问题上下大功夫。经验一再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项目中推行“项目法人负责

11、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改革,必须坚持按国际通用条款管理项目,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管理项目,以强化合同管理为突破口。以法治理念为基础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灵魂。项目管理要贯彻合同管理理念,以信息管理为手段,协调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有效实现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合同管理的基础优良的合同,法治的首要前提是制定良法;合同之治,契约之理的首要要求是成立优良的合同。良法要全面、严密、适变、通达;优良的合同也应全面、严密、适变、通达。合同内容的反映必须全面、严密、适变、通达。中国已经有了自己的“FIDIC 合同条款”中国水利水电工程“FIDIC 合同条款”,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

12、示范文本。2000 年 2 月 23 日,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合同订立,应严格遵循上述合同条件的内容和条目,这是搞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合同管理的价值提高核心能力,建立“以业主为先导,以设计为基础,以施工为主体,以监理为保证”的合同管理机制,将有力的促进施工企业建立“以适应市场为先导,以项目管理为基础,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资产管理为主体”的资产经营机制,促进施工企业核心能力和相应的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合同管理的主体-监理工程师,法治倚重法治监督。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则倚重第三方(如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合同双方均为平等主体,第三方(监理方)介入,有利于维持其关系的平衡,

13、把监理工程师置于合同管理的主导地位,从而使项目业主有可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商务和社会活动上。监理工程师职责要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基于事实按照合同自行做出决定,不偏袒合同任何一方。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权威主要通过信息管理有关规范予以保证。简单的说,监理工程师对项目合同管理有关信息的合同意义和合同效力起决定性作用。在中国的建设项目中,监理工程师关系建设项目一整套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关系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切身利益。有的项目业主一方面支付监理费,另一方面又不倚重监理工程师,固然有不明智的因素,监理工程师能力不强,满足不了其要求也是重要原因。所以项目的合同管理必须抓住监理,提高监理素质,激励监理单位积极采用

14、先进的项目管理技术和手段实施监理工作。合同管理的的焦点合同索赔,法治的重要内容就是追究法律责任(违法必究)。“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则重视违约索赔。黄委主任李国英指出:“必须正视这样的客观现实,在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中,业主和承包商的经济利益目标是相反的,业主希望为获得工程尽可能少的花费资金,而承包商则希望通过施工,利用一切机会尽可能多的获得业主的报酬。这就决定了合同管理中的一切问题都将和经济利益密切相关。而合同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往往通过索赔和反索赔体现出来。如果能熟练运用违约索赔手段,一定能最大限度的消灭违约行为。实践中,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错综复杂,实际上就是利益博弈。在这种条件

15、下,必须发挥有理、有利、有节的管理艺术,必须理论优先,法治导向,理解合同,活用契约,甲乙维护,监理主导,知可而为,持续改进,不留后患,寻求突破,争取多赢。项目合同管理,应注意几点:建设项目各相关方应理解项目合同,活用项目合同,应严格按照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积极适用有关法律规范和约定,应善于运用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违约救济权),“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应注意具体的引用项目合同条款,不宜知识泛泛地说“根据合同”应该如何,这种原则性的提法缺乏说服力,国

16、际上早就没人可以接受,国内可以接受的人也越来越少;一定要引据具体的项目合同条款,明确指出与问题相关的条款号,并尽量引述条款中原文的说法,有时还需同事引用几个条款,进行相互间的交叉论证(具体的引用项目合同条款,进行严密的论证,以致表面上看显得繁琐,应该是项目合同管理真正出现的标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开始加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3 年 115月 14 日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是最重要的标志。在全国性的行动中,建设项目“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改革必定加速深化,项目合同管理必将更进一步发展。通过对项目管理合同

17、管理的前提、价值、基础、主体、焦点、未来等基本问题的探讨,得出结论:法治时代必然实行“合同之治,契约之理”;通过合同管理提高核心能力;坚持按优良的合同办事,不断完善合同条款;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中主导作用;善于通过合同索赔斗争,争取多赢;进一步推进项目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特别是国内外的实践经验告诉人们:工程建设管理的关键是项目管理,而项目管理的关键又是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举足轻重,作用十分突出。实现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既是实现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投资和进度控制的有效保证,也是依法促进合同各方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保持良好协作关系,减少纠纷,维护签约

18、各方正当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必要手段。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的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手段,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

19、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1.3.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合同的索赔意识。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和索赔尚未引起业主和承包商的高度重视,许多项目经理部对他们还比较陌生。所以,首先应加强对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使大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逐步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专业化。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学习和研究国外国内承包

20、企业的先进经验。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赔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门的人员、专门的机构从事这项工作。不能将合同管理仅作为经营人员、计量人员的一种兼职工作。建议处对工程规模较大、单价较低的项目设合同管理副经理,对较小的工程设专职合同管理员,对待大型工程还可以外聘合同管理专家或咨询工程师。应该认识到,合同管理和索赔水平的提高不仅仅有利于解决合同争执和赔偿问题,更有利于我处项目管理水平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重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更加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章制度,确定合同和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

21、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全面研究国内外先进的合同管理和索赔方法、措施、手段和经验。合同管理有一套国际通行的做法和程序,目前可以从研究 FIDIC 合同条件、研究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方法与程序、研究国际工程合同与索赔案例三方面入手,对国际惯例进行系统剖析。培养合同管理和索赔专家。合同管理和索赔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要提高我们的项目效益,就必须有一批掌握合同管理和索赔技能的专家。当然我们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计量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都应具备一定的合同和合同管理知识,否则将很难胜任自己的工7作。第二章 工程合同文件体系的构成2.

22、1.合同文件的构成 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包含下列内容:1、合同条款,一般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和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技术条款。3、图纸,主要包括:(1)列入合同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3)在上述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和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投标报价书。6、中标通知书。7、合同协议书。8、其他。2.2.合同文件的法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避免无效合同和无效条款的出现。对

23、按规定进行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有关程序进行。业主无力组织招标的打中型项目,委托有资质且经验丰富的中介机构或设计院进行。如苏帕河阿鸠田电站标大坝工程、标沉沙池工程、标大型机电设备采购的招标文件编制、评标等工作均邀请水利部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昆明陆地招标公司及有关专家进行。尽量采用比较规范的、成熟的通用合同范本。 2.3.合同文件的管理合同文件是记录和反映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投资等的重要资料,但在目前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合同文件的管理普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集中表现在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合同文件书面格式不规范,随意性大,以及保管和检索手段落后等方面。大型水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

24、会形成大量的合同文件,对合同文件的管理也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如能在项目建设之初重视合同文件的管理,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如合同文件的书面格式、装订标准以及保管借阅等方面的制度,采取现代化的保管、检索手段,做到合同文件的及时归档,对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方便查阅、永久保存以及项目的竣工审计和验收都有重要意义。苏帕河阿鸠田电站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树立“以业主为中心,以承包商为主体,以设计为基础,以监理为纽带,以合同为管理”的思想,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下“业主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在一个思想的指导下和一个制度建设下使整个工程得以按

25、质、按量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在建设中通过加强合同管理,防范风险,保证了工程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工程建设投资和质量控制方面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2.3.1 合同的签订过程为了使合同文件尽量完善、详实,在文件生产的过程中实行会签制度,既要求合同同涉及的相关部门(如设计、监理、业主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对合同文件草稿进行签阅,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由负责合同签订的操作部门综合上述意见,合理的予以采纳。对由业主负责招标的项目,对招标文件在招标前进行会签,会签后9予以确定。及时总结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是以实现合同目标,获得最大经济效益为根本目的的目标管理活动。因此,建设单位的

26、合同管理要从工程项目的整体利益出发,通过对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组织和协调,使建设项目以合同管理为纽带形成一个连续的整体。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合同拟定工作。在拟定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时,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的内容。工期质量、安全等提出具体要求。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工程内容写详细,维护建设单位利益;对于有工期要求的工程,一定要约定开,竣工日期,并对超过工期的赔偿事宜进行约定,以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对于铁路特殊路段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及事故处理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明;对于合同争议解决等也要在合同中说明。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将合同拟定后,必须与计划

27、财务、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有关人员共同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辨析工程项目存在的合同风险和技术风险,规避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风险的不利因素,确定合同中每一项条款的可操作性,保证工程项目能顺利实施,最大限度的维护建设单位利益。工程承同任何商业的活动一样,风险和利润总是潜在并存的,他们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2.3.2 合同的支付与变更阿鸠田电站在合同支付方面本着实事求是,严格且不失灵活的态度,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率。在资金筹措方面,为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公司决策层从大局出发,和建行龙陵县支行等商业银行建立协作关系,随时进行资金协调,减少了由于资金不到位带来的损失和保证了工程建设的

28、顺利进行。在向承包商支付方面,各种支付在建立审核和业主相关职能部门的复核下进行。针对具体项目而言,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工期、规模和施工特性不同,其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工程进度款支付、保留金的扣留、完工结算等均有所区别。在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大型合同项目中,其各种款项支付都比较有规律,如年初预付、月末中间结算,年度总结等。对于规模较小且工期较短的合同项目,其工程合同款支付较为灵活,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加以明确。阿鸠田电站属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具有工期长、规模大、涉及面广以及地质条件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等特点,这决定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一定的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使工程施工更符合实际,使工程项目

29、建设更加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程变更也是必要的。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要的变更集中表现在工程内容变更和合同调价两方面。加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对加快工程进度和控制投资有着重要意义。2.3.3 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在工程建设中,工程索赔就是在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应归他负责的某种原因造成合同以外费用的支出,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要求补偿的过程。工程建设中,业主与施工单位的矛盾是常有的,业主一般占有先天的有利位置。但如果施工单位的管理能力很强的时候,施工单位常常会因为业主的原因、设计的原因及其它与施工单位无关的原因提出索赔。索赔的出现是工程管理进步的表现,施工单位没有很高

30、的管理水平是不能取得索赔成功的。这就要求我们的业主及监理单位,也必须具备很高的管理水平,才能在索赔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有利、有理、有节。在索赔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有:根据标准的示范文本,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规范的索赔处理程序。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通常先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报告,然后编写索赔报告书,把索赔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如果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基本达成一致,则监理工程师报请业主批准。业主根据事件发生原因、责任范围、合同条款来审核监理工程师的索赔意见和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决定是否批准工程师的建议意见。对于索赔事件原因比较复杂、时间持续较长、影响面大、索赔款较多的情况,索赔的解决也是要

31、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召开专门的会议研究讨论以及和承包商进行多次的磋商才能解决。合理的补偿计算方法。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多种。在苏帕河阿鸠田电站工程索赔管理中,大多采用实际计算法。实际计算法的原则是,以承包商实际增加的支出为依据。每一项工程索赔费用仅限于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超过原计划的额外费用。实际费用依据实际发生的成本记录和其他证明文件,可客观地反映承包商的额外开支或损失,为经济索赔提供精确而合理的依据。11在阿鸠田电站建设过程中,业主提出的反索赔,主要发生在因设备供货商延期供货问题上。阿鸠田电站的主要设备如水轮机、发电机等大型设备的供货,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延期供货问题。因此,施工承包商向

32、业主提出了为数不少的索赔,给业主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根据设备供货合同延期供货罚款条款,部分大型设备的供货商应向业主支付相当一部分延期罚款(合同规定从设备款中抵扣)。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考虑到目前我国市场环境的实际状况以及业主的长远利益,云南保山苏帕河有限公司从大局出发,经过同延期供货的厂商多次谈判,业主暂时保留延期罚款的权利,应罚款金额暂从设备款中扣留不予支付,视供货商以后供货情况,双方再协商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鼓励承包商按时供货,避免双方矛盾激化,为以后未交货部分按时供货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在设备供货完后双方再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业主最终将从设备供货厂商因设备延期供货造成的损失得到一定的补偿

33、。2.4.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我国(建设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于 1991 年颁布,1999 年重新修订。它是在国内广泛使用的施工合同文本。我国各部委根据建设部的范本,根据各行业的建设特点制订了自己的建设施工合同范本,如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有1999 年版,现在采用的是 2003 年版。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2.4.1 合同的内容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适应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如果工程需要适用特殊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则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我国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使用汉语,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一种以上语言时,汉语应为主导语言。施工合同的构成文件及解释的优先次序应为:双方签署的

34、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掌握合同文本内容的先后秩序是非常有作用的,尤其在变更索赔上。根据合同解释的优先顺序,技术规范优先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是指在协议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及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发包人的工作职责是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自己的工作,为承包人施工创造条件。承包人应知晓发包人职责,对其不作为进行索赔,如交地交图是否及时、工程款是否及时支付等。施工单位因保护文物古迹

35、需要的停工损失也要找业主索赔,我处某高速公路项目在施工路基时遇到古墓就成功进行了索赔,业主补偿了经理部帮助挖掘古墓的费用及停工损失费。我国施工合同文本中的“工程师”的身份和职责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师可能是如下两种人:发包人派驻工地履行合同的代表,或者是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也为“工程师”。工程师负责工程现场的管理工作,行使合同规定“工程师”的权利和职责。发包人可以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经过发包人的批准。除合同明确规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36、。承包人的职责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承包人应熟知合同,并坚决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防止遭业主的反索赔。合同价款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承保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的价款。合同价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它通常不是最终的合同结算价格。最终合同结算价格还包括工程过程中发生、经工程师确认后追加的合同价款,以及发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对承包商的扣减工程款。合同工期指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计算的承包天数。经理部应知道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开工后被迫中断,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因此发生的损失,且相应顺延工期。如业主不能按时交出施工用地、业主供

37、应的水泥钢材不能及时送到工地等,经理部应及时办理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手续。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13任。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项目设计进行变更,应不迟于变更前 14 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项目设计进行变更,否则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涉及对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换用的合理化建议,须由工程师批准。若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

38、工期不予顺延。2.4.2 合同的风险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或其它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洪、震等自然灾害。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合同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保险。发包

39、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自己的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的生命财产、以及运至施工现场内的材料和待安装的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发包人也可以将这些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4.3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违约赔偿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在专用条款中有约定。合同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发包人支付了工程结算款,承包人应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即后终止。2.4.4 索赔与争执的解决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40、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违约赔偿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在专用条款中有约定。合同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发包人支付了工程结算款,承包人应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即后终止。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一方向另一方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的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发生错误,或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的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工程款或承包

41、人受到其它损失,承包人可以按照程序向发包人索赔。索赔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出意向通知书后28 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 28 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如果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28 天未予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索赔和变更设计审批时效性非常强,掌握这一点非常重要。我们向业主、监理工程师等报送的文件、索赔变更资料等必须由专人送交,并由签收人在发文本上签名。合同双方因合同发生争执,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

42、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两种方式的一种解决争议;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向有管辖权的人们法院起诉。世行、亚行贷款项目采用国际通用的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合同条款更严密、内容更丰富、逻辑性更强、时效性更具体。2.4.5 施工措施施工的良好环境,有力地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具体措施为: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进行宏观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监理、15承包商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

43、,平安是福”,这是公司始终坚持的安全管理理念。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一是实行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每年,公司与当地政府、公司与工程项目部、项目部与所属施工队、施工队与作业班组、班组与从业个人都签订安全责任状,认真进行安全责任分解;二是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注重强调安全生产条款,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学习提高,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公司从“讲政治,求稳定,谋发展”高度,重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积极展开“质量安全月”活动和安全生产知识专题讲座,认真宣传法律法规,逐步增强全体参建人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促进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建设过程

44、中安全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同时,采取自检自查和邀请上级职能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条例,促进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第三章 我国建筑市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3.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1)风险合同现象严重由于迅速成长的建筑市场存在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的行为,业主常常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和不平等条约,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业主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了承包商身上,而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签订风险合同,在工程承包中增添了非正常风险。(2

45、)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文本存在众多缺陷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少数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缺陷和漏洞多、双方对条款的理解有差异以及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随意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修改合同或违背约定,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 ,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还私下与施工单位签订一份与原合同相悖的“地下合同 ”或增补条款,形成一份违法违规的契约。这种工

46、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 阴阳合同”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4)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经常因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有的承包商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17响。3.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1)合同的履约情况差,索赔难度大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合同违约现象时

47、有发生,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的效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索赔难以进行。(2)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和管理人才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工作,很多项目的管理中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不能从战略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重要意义。大多数建筑项目没有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仅仅将合同管理职能分解为施工技术、计划经营、财务等几大部门分别进行管理,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

48、合同管理和监控。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3)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在工程中相关的合同有几十份、几百份,甚至几千份,它们之间有复杂的关系;合同的文件多,包括合同条件、协议书,投标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等;合同条款越来越复杂;然而一些建没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和网络资源,既增加了成本,也降低了工作效率。3.3.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

49、题,主要表现为:(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不规范;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阴阳合同” 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违法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三)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性强、知识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四)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工作,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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