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防系统要求第 17 部分 监管场所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监管场所(以下简称监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系统设计基本要求、系统管网和配线设备要求、防雷与接地要求、系统验收维护要求,是监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本标准适用新建、改(扩)建的监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其他单位类似的监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标准。GB 12899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技术要求GB 15208 微剂量 x 射
2、线安全检查设备GB 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25287 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7269 电子设备控制台的布局、形式和基本尺寸GB/T 7401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T 50311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 526 监
3、室门GA 576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要求JJ 002 看守所技术建设规范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 424 审讯过程录像规则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4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变速球型摄像机GA/T 670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监管场所(监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违法人员和肇事肇祸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进行警戒看管、劳动教养、特
4、定疾病治疗、心理及行为矫治的羁押场所,统称为监管场所(监所) 。其中,公安监所包含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安康医院等,司法监所包含监狱(含监狱医院、未成年犯管教所) 、劳动教养所等。3.2外围墙监所与外界相隔的围墙。3.3 监区监所内关押在押人员、依法实施隔离和警戒的区域。3.4通道监所内各建筑物之间,以及建筑物内所有通行的走道。3.5 识别定位系统采用电子身份识别方式,对出入监所的人员、物品信息和位置进行实时采集的系统。3.6 信息集成管理系统基于视频监控、应急警报、周界控制、出入口控制、监管信息、识别定位等子系统的操作界面与信息交换的系统。4 系统设计基本要求4.1 总
5、体要求4.1.1 监管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 GB 50348 的规定,并应根据表 1-1、表 1-2 和表 2-1、表 2-2 的要求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表 1-1 公安监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施基本配置表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1 外围墙 强制2 电子围栏 监区围墙(看守所除外) 强制3周界控制系统 高压电网 看守所监区围墙 强制4 外围墙外侧 强制5 外围墙出入口 强制6 外围墙内侧 强制7 监区围墙外侧 强制8 监区出入口 强制9 监区围墙内侧 强制10 室外区域 强制11 制高点 强制12 建筑物出入口 强制13 楼层出入口(含电梯厅) 强制14视频安防
6、监控系统彩色摄像机电梯轿厢 强制15 通道门出入口 强制16 通道(含楼梯) 强制17 收押接待大厅 强制18 信息采集室 强制19 候押室 强制20 接济大厅 强制21 会见室 强制22 安全检查室 强制23 健康检查室 强制24 警械武器库 强制25 警用装备室 强制26 财物保管室 强制27 物品储藏用房 强制28 医务用房 强制29 监室 强制30 禁闭室 强制31 放风场 强制32 罪犯餐厅 强制33 谈话室 强制34 值班室 强制35 心理咨询室 强制36 教育培训室 强制37 图书室 强制38 活动室 强制39 劳动用房 强制40 提讯接待室 强制41 讯问室(询问室) 强制42
7、 辨认室 强制43 小法庭 强制44 电教室 强制45 安防系统总控室 强制46 安防系统分控室 强制47 安防系统总控设备间 强制48 安防系统分控设备间 强制49 信通机房 强制50 档案室 强制51 收押接待大厅 强制52 信息采集室 强制53 候押室 强制54 接济大厅 强制55 会见室(律师会见室除外) 强制56声音复核装置安全检查室 强制57 健康检查室 强制58 监室 强制59 禁闭室 强制60 室内放风场 强制61 罪犯餐厅 强制62 谈话室 强制63 心理咨询室 强制64 教育培训室 强制65 图书室 强制66 活动室 强制67 提讯接待室 强制68 讯问室(询问室) 强制6
8、9 辨认室 强制70 小法庭 强制71 电教室 强制72 安防系统总控室 强制73 安防系统分控室 强制74 记录装置 安防系统总控设备间或分控设备间 强制75 讯问指挥装置 特审室、讯问指挥室 强制76 全程录音录像同步刻录装置 看守所讯问室 强制77 狱内侦查系统 看守所 强制78 安防系统总控室 强制79 控制、显示装置 安防系统分控室 强制80 人脸识别系统 监区出入口 推荐81 监区围墙外侧 强制82 监区围墙内侧 强制83 监区出入口 强制84 监室 强制85 巡视通道 强制86 安防系统分控室 强制87智能视频分析系统放风场等其他监控点 推荐88 监区出入口 强制89 建筑物出入
9、口 强制90门禁装置 通道门出入口 强制91 联动互锁装置 看守所监区出入口 强制92 门开报警装置 看守所监室门 强制93 证件识别装置 看守所收押接待大厅 强制94出入口控制系统控制、记录装置 安防系统总控室、安防系统分控室或中继间 强制95 手持金属探测器 强制96安全检查 安检门监区出入口人行通道、收押接待大厅、劳动用房 强制97 微剂量 x 射线检查仪 推荐98 便携式 x 射线检查仪 推荐99 车底检查系统 监区出入口 强制100系统车辆停车场管理系统 外围墙出入口 推荐101 财物保管室 强制102 信通机房 强制103入侵探测器档案室 强制104 外围墙出入口门卫室 强制105
10、 收押接待大厅 强制106 接济大厅 强制107 家属会见室 强制108 劳动用房 强制109 通道 强制110 谈话室 强制111 安防系统总控室 强制112内部报警按钮安防系统分控室 强制113 110 报警按钮 安防系统总控室 强制114 外围墙出入口门卫室 强制115 收押接待大厅 强制116 接济大厅 强制117 家属会见室 强制118 劳动用房 强制119 通道 强制120 安防系统总控室 强制121报警显示屏、声光报警器安防系统分控室 强制122 报警控制器 安防系统总控室、安防系统分控室或中继间 强制123报警系统报警主机及控制键盘 安防系统总控室或安防系统总控室设备间 强制1
11、24 室外区域 强制125 扬声器 通道 强制126 电教室 强制127 演播设备 安防系统分控室或电教分中心 强制128 电教室 强制129广播系 统音视频装置 监室 强制130 监室 强制131 禁闭室 强制132 室内放风场 强制133 讯问室(询问室) 强制134对讲墙机律师会见室 强制135 安防系统分控室 强制136对讲系统呼叫对讲装 置对讲分机 提讯接待室 强制137 对讲主机 安防系统总控室 强制138 会见管理装置 家属会见室 强制139 巡查钮或读卡器 巡视通道 推荐140电子巡查系统 控制、记录装置 安防系统总控室 推荐141 识别定位系统 监区围墙内 推荐142 安防系
12、统总控室 强制143 信息集成管理系统 安防系统分控室 推荐144 防冲撞地锚装置 监区出入口车行通道 强制145 监室门 看守所的监室、禁闭室、放风场 强制146实体防护 刀刺网 看守所监区围墙 强制表 1-2 公安监所摄像机安装基本要求序号 类型 安装区域 安装方式 观察效果1 外围墙外侧 朝向外墙防护区域 清晰显示人员行为特征2 朝向人员进出区域,双向设置 清晰显示人员面部特征3外围墙出入口朝向车辆进出区域,双向设置 清晰显示车辆牌照号码4 外围墙内侧 朝向内墙防护区域5 监区围墙外侧 朝向外墙警械区域及相邻岗楼正下方清晰显示人员行为特征6 朝向人行通道 A 门,双向设置7 朝向人行通道
13、 B 门,双向设置清晰显示人员面部特征8 朝向车行通道 A 门,双向设置9 朝向车行通道 B 门,双向设置清晰显示车辆牌照号码10 朝向车行通道底部,双向设置 清晰显示车底情况11 朝向车行通道顶部,双向设置 清晰显示车顶情况12监区出入口朝向围墙其他边门 清晰显示人员面部特征13 监区围墙内侧 朝向内墙警械区域及相邻岗楼正下方14 室外区域 合理设置15 建筑物出入口16 楼层出入口(含电梯厅) 朝向应一致向内17 电梯轿厢 安装电梯门一侧上方18 通道门出入口 朝向应一致向内19 通道(含楼梯) 合理设置,图像覆盖连续可查20 收押接待大厅 朝向收押、换证登记区域21 信息采集室 朝向工作
14、区域22彩色固定摄像机候押室 合理设置清晰显示人员行为特征23 接济大厅24 会见室25 安全检查室26 健康检查室朝向工作区域27 警械武器库28 警用装备室29 财物保管室30 物品储藏用房31 医务用房32 监室33 禁闭室34 放风场35 罪犯餐厅合理设置36 谈话室37 值班室38 心理咨询室朝向工作区域39 教育培训室40 图书室41 活动室42 劳动用房合理设置43 提讯接待室 朝向工作区域44 朝向在押人员正面45 讯问室 朝向工作人员正面清晰显示人员面部特征46 辨认室 朝向工作区域47 小法庭 合理设置48 电教室 朝向工作区域49 安防系统总控室50 安防系统分控室 朝向
15、工作人员正面、显示墙区域51 安防系统总控设备间52 安防系统分控设备间53 信通机房54 档案室合理设置清晰显示人员行为特征55 外围墙外侧56 外围墙内侧57 监区围墙外侧58 监区围墙内侧59 室外区域60 制高点61 劳动用房安装在合理位置,设置自动巡航巡航状态清晰显示人员行为特征,变焦后清晰显示人员面部特征62 监室63彩色云台变焦摄像机特审室安装在合理位置,固定在初始预置位变焦后清晰显示在押人员面部特征表 2-1 司法监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施基本配置表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1 电子围栏 外围墙 强制2 高压电网 强制3周界控制系统光纤振动或泄漏电缆 监区围墙 强制
16、4 外围墙外侧 强制5 外围墙内侧 强制6 外围墙出入口 强制7 监区围墙外侧 强制8 监区围墙内侧 强制9 监区出入口 强制10 建筑物出入口 强制11 监区围墙内单体建筑内楼层出入口(含电梯厅) 强制12 室外区域 强制13 电梯轿厢 强制14 监区围墙内单体建筑内通道门出入口 强制15 通道(含楼梯) 强制16 监区围墙岗楼制高点 强制17 监区围墙内制高点 强制18 民警值班室 强制19 指挥中心 强制20 指挥中心设备间 强制21 分控平台 强制22 分控平台设备间 强制23 管控点 强制24 管控点设备间 强制25 民警更衣室入口 强制26 监室(含严管队、禁闭室) 强制27 监区
17、公共盥洗室 强制28 教育谈话室 强制29 亲情电话室 强制30 活动室(图书室、教室、电脑室等) 强制31 生活区域(监室楼顶阳光房、操场、晒衣区等) 强制32 劳动车间内工作区域(含仓库、工具室等) 强制33 劳动车间装卸点 强制3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彩色摄像机劳动车间外来人员休息室 强制35 档案室 强制36 心理指导中心咨询治疗室内 强制37 心理指导中心宣泄室内 强制38 心理指导中心团训室内 强制39 服刑人员演播室内 强制40 炊场内 强制41 提审室(开庭室) 强制42 会见厅 强制43 候见厅 强制44 医务用房(诊疗室、抢救室等) 强制45 财物保管室 强制46 档案室 强制
18、47 监室 强制48 监区围墙外侧 强制49 监区围墙内侧 强制50 外围墙外侧 强制51 外围墙内侧 强制52 楼层出入口 强制53 监区出入口 强制54 外围墙出入口 强制55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其他监控点 推荐56 人脸识别系统 监区出入口 推荐57 记录装置 指挥中心设备间、分控设备间、现场管控点设备间 强制58 控制、显示装置 指挥中心、分控平台、现场管控点 强制59 监室(含禁闭室) 强制60 心理指导中心咨询治疗室内 强制61 心理指导中心宣泄室内 强制62 心理指导中心团训室内 强制63 教育谈话室 强制64 讯问室(询问室) 强制65 图书室 强制66 活动室 强制67 会见室
19、强制68声音复核装置提审室 强制69 监区出入口 强制70 建筑物出入口 强制71 楼层出入口 强制72 通道出入口 强制73 监区围墙内民警办公室出入口 强制74门禁装置外围墙内重点办公室出入口 强制75出入口控制系统 联动互锁装置 监区出入口 强制76 证件识别装置 监区出入口 强制77 门开报警装置 通道门、监室门 强制78 控制、记录装置 指挥中心、分控平台、现场管控点 强制79 手持金属探测器 强制80 安检门 强制81 微剂量 X 射线检查仪 推荐82 便携式 X 射线检查仪监区出入口、劳动用房出入口推荐83 车底检查系统 强制84安全检查系统 生命探测仪 监区出入口 推荐85 入
20、侵探测器 财物保管室、档案室、机要室、信通机房 强制86 外围墙出入口门卫室 强制87 指挥中心、分控平台、现场管控点 强制88 民警办公室 强制89 监室 强制90 通道 强制91 谈话室 强制92 心理指导中心咨询治疗室 强制93 心理指导中心宣泄室 强制94 心理指导中心团训室 强制95 教学楼教室 强制96内部报警按钮在岗民警配备无线报警按钮 强制97 110 报警按钮 指挥中心 强制98 门卫室 强制99 民警办公室 强制100 通道 强制101 劳动车间 强制102 武警值班室 强制103 指挥中心 强制104 分控平台 强制105报警显示屏、声光报警器现场管控点 强制106报警系
21、统报警控制器 指挥中心设备间、分控设备间、现场管控点设备间 强制107 扬声器 监室、禁闭室、通道、生活场所 强制108 演播设备 电教室、监狱指挥中心、分控平台、现场管控点 强制109广播系统 音视频装置 电教室、监室 强制110 监室 强制111 禁闭室 强制112对讲墙机教育谈话室 强制113 对讲分机 分控平台、现场管控点 强制114对讲系统呼叫对讲装置对讲主机 指挥中心 强制115 会见管理装置 家属会见室 强制116 信息集成管理系统(指挥中心管理应用系统) 指挥中心、分控平台、现场管控点 强制117 指挥中心综合显示系统 指挥中心 强制118 识别定位系统 监区围墙内 推荐119
22、 读卡器 巡视通道 推荐120 电子巡查系统 控制、记录装置 指挥中心、分控平台、现场管控点 推荐121 防冲撞地锚装置 监区出入口车行通道 强制122 金属隔离网 监区围墙 强制123 刀刺网 监区围墙 强制124实体防护监室门 监室、禁闭室 强制表 2-2 司法监所摄像机安装基本要求序号 类型 安装区域 安装方式 观察效果1 外围墙外侧 朝向外墙防护区域2 外围墙内侧 朝向内墙防护区域清晰显示人员行为特征3 朝向人员进出区域,双向设置 清晰显示人员面部特征4外围墙出入口朝向车辆进出区域,双向设置 清晰显示车辆牌照号码5 监区围墙外侧 朝向外墙警械区域及相邻岗楼正下方6 监区围墙内侧 朝向内
23、墙警械区域及相邻岗楼正下方清晰显示人员行为特征7 朝向人员进出区域,双向设置 清晰显示人员面部特征8监区出入口朝向车辆进出区域,双向设置 清晰显示车辆牌照号码9 监区围墙内楼层出入口(含电梯厅) 朝向应一致向内10 电梯轿厢 安装电梯门一侧上方11 监区围墙内通道门出入口 朝向应一致向内12 监区围墙内服刑人员通道(含楼梯)13 民警值班室合理设置14 民警更衣室入口 朝向应一致向内15 监室(含严管队、禁闭室) 合理设置16彩色固定摄像机监区公共盥洗室 朝向室内盥洗区域清晰显示人员行为特征17 教育谈话室 朝向室内谈话区域18 亲情电话室19 活动室(图书室、教室、电脑室等)20生活区域(监
24、室楼顶阳光房、操场、晒衣区等)合理设置21 指挥中心22 分控平台、现场管控点 朝向室内工作区域23劳动车间内工作区域(含仓库、工具室等)24 档案室25 劳动车间装卸点26 劳动车间休息室27 心理指导中心咨询治疗室内28 心理指导中心宣泄室内29 心理指导中心团训室内30 服刑人员演播室内31 炊场内32 提审室(开庭室) 清晰显示人员面部特征33 会见厅34 候见厅35 医务用房(诊疗室、抢救室等)合理位置36 财物保管室 朝向室内储物箱37 档案室 合理位置清晰显示人员行为特征38 外围墙外侧39 外围墙内侧40 监区围墙外侧41 监区围墙内侧42 室外区域43 监区围墙岗楼制高点44
25、 监区围墙内制高点45彩色云台变焦摄像机劳动用房安装在合理位置,设置自动巡航巡航状态清晰显示人员行为特征,变焦后清晰显示人员面部特征4.1.2 监管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 GA/T 75 的规定。4.1.3 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均应报送市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审核。4.1.4 监管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应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4.1.5 系统及设备应开放通信协议和接口,并具有良好的兼容性,能实现与相关系统安全互联。4.1.6 视频安防监控、应急报警、出入口控制、周界控制、对讲等系统宜具有按设定程序或定时故障巡检功能。4.1.7
26、系统应具有时间同步功能,各系统内同步时间误差5s 以内,与标准时间误差30s 以内。4.1.8 公安监所的指挥架构为总控室(指挥中心) 、分控室,司法监所的指挥架构为指挥中心(总控室) 、分控平台(监区指挥室)和现场管控点。4.2 周界控制系统4.2.1 报警输出信号宜与监控图像联动,报警区域相关的图像宜自动切换至总控室显示墙。4.2.2 光纤振动传感报警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a) 防区数 32 防区;b) 灵敏度可调。4.2.3 高压电网的选型与安装,应符合 GB 25287 的规定。4.2.4 周界控制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规定。4.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4.3.1 应根据现场环境确
27、定摄像机、声音复核装置安装位置及数量,避免盲区。4.3.2 通道位置摄像机安装的方向宜一致,并尽可能满足图像覆盖连续可查的要求。4.3.3 观察监室内情况的摄像机应确保安装牢固,必要时增加防暴保护。4.3.4 看守所监室内除安装固定摄像机外,还应安装 1 台用于辅助观察的变速球型摄像机。变速球型摄像机在停止云台、变焦操作 2min0.5 min 后,应自动恢复至预置状态,变速球型摄像机应符合 GA/T 645 的技术要求。4.3.5 摄像机安装应尽量避免出现逆光现象。4.3.6 监控范围内的最低照度应50Lx,必要时应设置与摄像机指向一致的辅助照明光源。4.3.7 模拟摄像机水平清晰度540T
28、VL,数字摄像机分辨率 1280*720。4.3.8 摄像机电源应符合以下要求:a) 19 英寸标准机架式电源,多路输出装置并带有独立保险丝和开关。b) 具有防雷浪涌保护、滤波抗干扰和电压数显等功能。c) 其他系统设备低压供电要求参照本条款执行。4.3.9 拾音器声音复核装置,灵敏度应-47dB;4.3.10 光纤声音复核装置,灵敏度应200mv/pa 1kHz。4.3.11 监室内拾音点宜设置在距地面 1.5m 0.1m 范围内,布点应均匀分布且2 处,实时、回放声音应无明显噪声干扰,且清晰可辨。4.3.12 视(音)频记录要求4.3.12.1 视(音)信号与对应的视频信号在监看和回放时均应
29、同步。4.3.12.2 视(音)频记录设备应符合 GB 20815 中类机(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或类机(综合型数字录像设备)的 A 级产品的要求,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4.3.12.3 视频图像应有日期、时间、监视画面位置等的字符叠加显示功能,字符叠加应不影响对图像的监视和记录回放效果。4.3.12.4 每路图像记录和回放帧频数应 25 frame/s,且应不间断记录。视 (音) 频信息的保存时间应30d;其中看守所监区出入口视频信息的保存时间应365d。4.3.12.5 记录方式宜采用集中存储管理模式,宜具有数据记录灾难恢复功能或热备份系统。4.3.13 图像显示要求4.3.13.1 模拟复合
30、视频信号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 实时显示彩色图像水平清晰度350TVL ;b) 回放图像显示水平清晰度 300TVL。4.3.13.2 摄像机在标准照度下,监看和图像回放时,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GB50198-1994 规定的评分等级 4 级的要求。4.3.13.3 分控室显示墙显示终端数量应按摄像机接入路数的 1/8 比例配置,可对其中任意图像进行固定监视或切换监视。4.3.13.4 单路画面(含分割子单元)显示尺寸应(230mm x 230mm) 。4.3.13.5 显示墙时序切换一遍全部图像的时间应90s, 切换过程中图像滞留时间应15s。 4.3.13.6 应设置显示
31、重点部位图像的显示终端,数量2 台。 4.3.13.7 宜设置与其他(门禁、对讲等)系统联动的显示终端,数量2 台。4.3.13.8 看守所、监狱总控室(指挥中心)显示墙应具有画面拼接、分割等功能。4.3.14 智能视频分析系统要求4.3.14.1 功能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 实现视频丢失、遮挡、位移等现象的提示报警;b) 实现对超越警械线的现象提示报警;c) 实现对特定区域、特定时段进出和超时逗留现象的提示报警;d) 实现对特定时段起身、走动现象的提示报警;e) 实现对特定区域发生剧烈动作、人员聚集等群体异常事件的提示报警;f) 实现对值班人员脱岗、类似睡岗等现象的提示报警。4.3.14.
32、2 系统控制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 对各类报警事件分类管理,按优先级别输出不同的报警方式;b) 对每个功能设定自动布防启动时间和撤防时间,并可以设定日、周、月的重复周期;c) 具有智能视频分析特定事件的搜索、分析、回放等功能;d) 与其他系统实现联动控制,实现报警事件分类汇总,自动生成统计数据和报表。4.3.15 人脸识别系统4.3.15.1 功能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 建立识别目标人员数据库;b) 对照片或录像等比对源图像信号进行人脸识别;c) 对不小于显示屏有效画面比例 1/8 的人脸识别;d) 脸部15 (相对于平视)的姿势变化不影响识别的正确性;e) 每个视频通道同时对 2 个(含
33、)以上的人脸图像进行识别,识别速度应4frame/s 。4.3.15.2 系统控制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 实时识别:采集人脸图像与指定布控人员进行实时比对识别;b) 报警处理:识别出目标人员时应声光报警提示,并自动显示目标人员数据库相关信息;c) 联动控制:报警提示与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等系统联动;d) 储存查询:抓拍人脸自动保存,并可供事后查询;e) 事后识别:根据提供特定照片,系统可从目标人员数据库中自动搜寻、比对、锁定;f) 录像索引:建立目标人员数据库人脸索引并可查找指定照片人员的视频片段;g) 布控管理:选择指定目标人员人脸照片建立和修改人员布控信息,并可与在逃人员数据库进行信息比
34、对。4.3.16 特审室和讯问指挥室应配置讯问指挥设备,对讯问过程进行观察和指挥,保障讯问人员与指挥人员之间的信息传递,实现图像、语音和文字的信息传递。4.3.17 看守所讯问室全程视(音) 频信息同步刻录装置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 结构形式应包含核心设备、摄像机、声音复核装置、终端显示终端、电子显示屏等;b) 核心设备具有音视频信号接入、画中画显示输出、双光盘刻录、硬盘录像、单次讯问录像资料自动删除等功能;c) 讯问室内设置显示终端,应实时显示讯问过程的音视频信号;d) 电子显示屏应显示日期、时间、温湿度信息,并与核心设备日期、时间保持一致;e) 讯问室应做隔音吸音处理。4.3.18 驻所
35、检察监控联网要求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 看守所驻所检察控制室(分控室)应配置显示、矩阵、视(音)频记录、UPS 等设备;b) 应按相关规定,分配指定信号至驻所检察控制室;c) 公安专网与检察专网应物理隔离。4.3.19 其他要求4.3.19.1 看守所狱内侦查系统建设,应按相关规定。4.3.19.2 公安监所音视频信号应上传至市级业务指导部门,市级业务指导部门可远程调阅该所任意音视频信号。4.3.19.3 监控视频图像借助公安专网、司法专网或视频专网传输时,应符合安全保密规定。4.3.19.4 监控网络客户端均可调阅权限范围内视频图像,网络传输带宽速率4Mbps。4.3.19.5 控制台的设
36、计应符合 GB 7269 的规定。4.4 出入口控制系统4.4.1 监区出入口人行通道门应实现联动互锁功能,联动互锁的技术要求宜符合 GA 576 的相关规定。4.4.2 总控宜具有对所有门禁、联动互锁的锁闭(开启)状态进行单控、组控以及群控的操作控制。4.4.3 门禁管理软件应具有通道门开关状态实时显示、数据统计等功能。4.4.4 通道门开关状态信号宜与监控系统联动,门开启时对应的监控图像可自动切换至总控室或分控室显示终端。4.4.5 看守所内安装的电动平移监室门和电控监室门应具有门开报警功能。4.4.6 门禁控制应实现断电开锁,断电状态应使用备用环形锁或插锁锁闭。4.4.7 门禁控制器及锁
37、具宜相对集中供电,便于接入 UPS 电源。4.4.8 证件识别装置要求4.4.8.1 适用范围应为身份证、律师证等有效证件的识别。4.4.8.2 功能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 可扫描、自动识别和存储进出人员(包括家属会见、物品接济、律师会见、参观等来访人员)出示的证件;b) 数据库与监管信息系统资源共享,即时自动与在逃人员系统对比,并具有报警提示、定时批量比对功能;c) 会见、接济等信息应与监管信息系统的在押人员信息自动关联,并具有数据检索、统计分析、异常报警功能;d) 设备置于收押接待大厅,记录保存365d 。4.4.9 出入口控制系统及产品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4.5 安全检查系统4.5
38、.1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12899 的规定。4.5.2 安检门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15210 的规定。4.5.3 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15208 的规定。4.6 报警系统4.6.1 报警按钮应安装在较易触摸的位置,具有触发报警自锁、人工复位功能。4.6.2 室外警铃声级100dB ,室内警铃声级60dB。4.6.3 报警信号宜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联动,触发报警时,报警区域相关的图像可自动切换至控制室显示墙。4.6.4 报警系统及产品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4.7 广播系统4.7.1 设总控统一广播和分控单独广播,总控室可在特殊情况下切断分控广播,直接向
39、全所发布语音广播信号。4.7.2 音视频装置(显示终端、电视机)应安装在监室内合理位置,节目选定、音量调节和电源开关等宜由总控或分控统一控制。4.7.3 应设置独立的电教室,配备广播、电视转播、视频编辑等演播设备。4.7.4 广播系统及产品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4.8 对讲系统4.8.1 呼叫对讲装置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 呼叫对讲装置由对讲主机、对讲分机和对讲墙机组成,并具有两级管理功能,当对讲墙机呼叫对讲分机无人应答时,超过设定的时间自动将信号上传至对讲主机;b) 对讲主机和对讲分机应具有的单呼、组呼、群呼功能;c) 监室内对讲墙机应具有防拆、防暴力破坏功能;d) 监室内对讲墙机应安装
40、在靠近监室门的位置;e) 呼叫单一监室或监室主动呼入时,其对应的监控图像宜自动切换至显示终端。4.8.2 会见管理装置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 主机应具有音频记录、三方通话、时间设定、终止通话等控制功能;b) 特殊会见可采用可视对讲方式,前端设备分别安装在独立房间和会见室。4.8.3 呼叫对讲装置其他相关技术应符合 GA/T72 的规定。4.9 电子巡查系统4.9.1 巡查路线、时间应根据需要进行设定和修改。4.9.2 能通过电脑查阅、打印各巡查人员的到位时间,具有对巡查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4.9.3 具有巡查违规记录提示。4.9.4 采集器数量配置数2
41、 台。4.9.5 信息的存储30d。4.9.6 信息标识安装高度离地 1400mm10mm。4.9.7 系统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 GA/T 644 的规定。4.10 识别定位系统4.10.1 应实现定位信号监所全覆盖,采用加密传输且信号连续、稳定。4.10.2 系统最小定位精度3m,且定位显示结果不穿墙、不错层。4.10.3 标签核心组件可重复使用,信号发射时间间隔应2s ,工作时间90d。4.10.4 在押人员佩带标签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 应为腕带式;b) 需使用专用工具方可拆卸;c) 低电量报警功能,电池可更换;d) 防护等级为 IP67,被拆卸后应自动报警。4.10.5 工作人员佩带标
42、签宜为卡状形式。4.10.6 系统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 实现与监控、门禁等系统的联动及数据共享;b) 系统应具备无线传输语音、图像、文字等拓展功能;c) 管理软件应具有区域定位、管理、异常报警等功能。4.10.7 识别定位系统及产品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11 信息集成管理系统4.11.1 统一操控:在统一的用户界面上集成各安防子系统的状态显示以及控制管理。4.11.2 常规模块:视频监控、应急报警、周界控制、证件识别等系统。4.11.3 统计分析:实现日志查询、统计和图表分析功能。4.11.4 系统管理:实现自定义功能设置、查询管理、数据导出备份等功能。4.11.5 信息集成管理系
43、统及产品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4.12 实体防护装置4.12.1 监区出入口应设置车行通道和人行通道(司法监所增设警用通道) ,车行通道和人行通道两端设 AB 互锁门,AB 门之间应为封闭通道。4.12.2 车行通道门两端应设防冲撞地锚装置。4.12.3 看守所监区围墙上端应设置一道 600mm800mm 的蛇腹型刀刺网。4.12.4 监狱监区围墙内侧 5000mm、外侧 10000mm 处均应设一道4000mm 的防攀爬金属隔离网,网顶端加装内径500mm 的蛇腹型刀刺网;4.12.5 监区大门、放风场出入口应安装电动门,并为全部电动门提供1h 的电量备用电源,确保电动门启闭可靠。4.12
44、.6 通道门开启方向应一致向内。4.12.7 监室门选型与安装应符合 GA 526 的规定。4.12.8 其他实体防护装置所用产品和安装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4.13 安防系统总控室(指挥中心)和分控室4.13.1 控制室的面积应符合以下要求:a) 总控室人员监控操作区域室内的长度、宽度均应10m;b) 总控室设备间室内的长度、宽度均应6m;c) 分控室人员监控操作区域室内的长度、宽度均应6m;d) 分控设备间室内的长度、宽度均应4m。4.13.2 应合理设置控制室、设备间和中继间,设备间应与控制室相邻。4.13.3 控制室设备间(含中继间)之间互联的信号应通过光缆传输。4.13.4 控制室
45、应配备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和消防设备。4.13.5 控制室的紧急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出入口控制系统的终端接口及通信协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可与上一级管理系统集成。4.13.6 控制室设备间(含中继间)应采用在线式 UPS 电源供电,可为视频安防监控、出入口控制、紧急报警、应急(语音)广播、对讲系统全部设备提供1h 的电量。4.13.7 控制室内应设置空调设施,且应具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环境,照明应200Lx。 4.13.8 控制室应安装应急照明装置,启用时该区域平均光照度应50Lx 。4.13.9 控制室设备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各设备在机房内的布置应符合“强弱电分排布放、系统设备各自集
46、中、同类型机架集中”的原则;b)机柜(架)设备排列与安放应便于维护和操作,各系统的设计装机容量应留有适当的扩展冗余,机柜(架)排列和间距应符合 GB50348-2004 中 3.13.10、3.13.11 的相关规定,且安装的设备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4.13.10 控制台背面与显示墙正面净距离应2m;机柜正、背面与其他机柜或墙体净距离应0.8m。4.13.11 设备抗电磁干扰应符合 GA/T367-2001 中 9.1 的规定。4.13.12 设备电磁辐射防护应符合 GA/T367-2001 中 9.2 的规定。4.13.13 控制室布线应符合以下要求:a) 便于各类管线的引入;b) 管线
47、宜敷设在吊顶内、地板下或墙内,并应采用金属管、槽防护;c) 设置在地下室时,管线引入时应做防水处理;d) 金属护套电缆引入监控中心前,应先作接地处理后引入;e) 线缆应系统配线整齐,线端应压接线号标识;f) 控制室内宜设置接地汇流环或汇集排,接地汇流环或汇集排应采用铜质线,其截面积应35mm2。4.13.14 门禁控制器、报警控制器等(接线方式为总线制)设备宜集中设置在控制室设备间或中继间。4.13.15 控制室其他要求应符合 GB50348 的规定。4.14 武警驻守技术防范要求4.14.1 监区围墙、监区围墙大门、执勤哨位、通道等重点监控图像应接入武警值班室。4.14.2 武警值班室内应设
48、置监控系统主机、显示墙、报警系统、电网主机等技术设施,并配备无线通信设备。4.14.3 执勤哨位安装哨位应设施集成控制箱。4.14.4 岗楼哨位安装可视对讲门铃,对岗楼大门实施双锁双控。4.14.5 监区围墙哨位应安装麦克风,并在围墙中间部位设置扩音喇叭及照明设施。5 系统管网和配线设备要求5.1 中继间、中继箱应便于维修操作并有防破坏装置或实体防护装置。5.2 应在室外区域合理设置弱电井,方便布线。5.3 室外线缆应敷设于地下,严禁架空。5.4 监区围墙、监室等重点部位布设线缆应采用暗敷方式。5.5 摄像机和声音复核装置应集中供电。5.6 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应符合 GB/T50311 的规定
49、。6 防雷与接地要求6.1 安装于建筑物外的技防设施应按 GB50057 的要求设置避雷保护装置。6.2 安装于建筑物内的技防设施,其防雷应采用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的原则,并应符合 GB50343 和 GA/T670 的要求。6.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电源线、信号线经过不同防雷区的界面处,宜安装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接地端和防雷接地装置应做等电位连接,等电位连接应采用铜质线,其截面积应16mm2。6.4 控制室的接地宜采用联合接地方式,其接地电阻应1;采用单独接地时,其室外接地极应远离本建筑的防雷和电气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应4。7 系统验收和维护要求7.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经过公安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组织竣工验收。7.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由市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7.3 应建立健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档案,包括设备品牌型号、启用时间、点位布线图、操作手册、产品说明书、维修记录等资料。7.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系统(设备)发生故障,应由具备相应安全技术防范资质的专业单位及时修复。 7.5 系统(设备)常规维护保养应由具备相应安全技术防范资质的专业单位承担。维护保养周期应30d,全面维护保养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