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GPCGDGG177F.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实验楼楼顶整体防水工程采购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发布日期:2013 年 9 月 18 日2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 )受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对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实验楼楼顶整体防水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GG177F二、采购项
2、目名称: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实验楼楼顶整体防水工程采购三、招标控制价:83.万元,其中暂列金额 33864.93 元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1. 工程名称: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实验楼楼顶整体防水工程采购项目2. 工程地点: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旅游区学海路 1 号)3. 建设单位(招标人):广东财经大学(原广东商学院)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 建设规模(招标范围):约 2800屋面原面层拆除并新做防水、天棚面修补等五、投标人资格: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具有承接本工
3、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5.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 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6. 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员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7.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现场踏勘时间、地点:1. 现场踏勘集合时间:本项目投标人如需勘察
4、现场,统一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10:00 集合。2. 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旅游区学海路 1 号)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科 ,联系电话: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3 年 9 月 18 日起至 2013 年 9 月 29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4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18 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八、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10 月 15 日 9:30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18 号之一 901 室十、开标时间
5、:2013 年 10 月 15 日 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18 号之一 901 室十二、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0.8 万元。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秦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黎老师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 118 号之一 联系地址:广州市邮编: 邮编: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2013 年 9 月 18 日5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情况介绍1、建设单位(招标人):广东财经大学(原广东商学院) ; 2、工程名称: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实验楼楼顶整体防水工程采购;3、工程地点: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旅游区学海路 1 号);4、工程规
6、模:约 2800屋面原面层拆除并新做防水、天棚面修补等;工程招标控制价 83.万元,其中暂列金额 33864.93 元。5、资金来源:学校自筹资金。6、招标范围:按该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的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内容,本工程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包材料和设备检验及试验、包质保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包现场组织和协调、包工程保险等。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1. 图纸(可在上的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中下载)2. 工程量清单(可在上的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中下载)3.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可在上的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中下载)4施工组织计划:编制要求见“第
7、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施工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 80 日历天。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程规范通用条款。3总包及分包规定:3.1 中标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包工包料,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如发现中标人有转包行为,建设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3.2 如确需分包必须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得到建设单位同意,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按中标价的5%向中标人收取违约金。4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均严格按照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及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及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
8、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承包人无偿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按有关部门验收认定为准。65项目质量保修期:5.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5.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6投标报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3.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为33864.93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5839.09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21678.50元。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工程费结算办法: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预算包干费合价
9、包干,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计价办法均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合价包干部分,在合同执行期间内,无论工程量增减或工程项目增减、项目变更及人材机价格涨落均不作任何调整,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即为结算价。8工程款支付方式:8.1 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扣除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0%。8.2 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后,提交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支付申请经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审批后14天内,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扣除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已按合同要求移交竣工资料且工程结算审定后15天内,累计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留
10、工程结算总价的 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满后15天内结清,余款无息退还承包人。7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 投标费用说明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中标服务费是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许可收取的采购代理费。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以到达集中采购机构开户银行帐户为准) ,该收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1036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中标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
11、(如下表)计算:中标金额(百万元) 1 以下 1-5 5-10 10-50 50-100费率 0.8% 0.56% 0.44% 0.28% 0.16%例如:某工程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 400 万元,中标服务费金额计算如下:100 万元0.80.8 万元(400100)万元0.561.68 万元收费0.81.682.48 万元3. 中标服务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收款银行帐号以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交纳中标服务费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二、招标文件4. 适用范围4.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投标邀
12、请书2) 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须知4) 开标、评标、定标5) 合同书格式6) 投标文件格式7)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8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6.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 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招标人或
13、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6.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集中采购机构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6.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集中采购机构回函确认。6.4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
14、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同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分析,集中采购机构可适当延长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6.5 招标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
15、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7.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7.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 投标文件的构成8.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9. 投标文件编制9
16、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 8.编制投标文件。9.2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3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0. 投标报价10.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10.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
17、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第二点“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中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要求进行编制。2)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10.3 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 暂列金额、暂估价11. 1 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2. 备选方案12.1 除招标文件第二
18、部分项目要求另有规定,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3. 联合体投标1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邀请函另有约定除外。13.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还应当符合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联合体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集中采购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19、,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10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中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人应该在评标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5. 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等形式提交。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交纳办法如下:1)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在
2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集中采购机构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广州东风支行银行账号:银行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 300 号金安大厦首层(此账号为保证金专用账号,其他款项请勿转入此账号)投标人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投标单位全称、投标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采购项目编号,并对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且与退保证金说明的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一致。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2) 采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或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
21、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 30 天;3) 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除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15.3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5.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16. 投标有效期
22、1116.1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四 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23、、“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私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7.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17.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8.2 为了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一个“唱标信封”,“唱标信封”
24、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一览表(复印件);(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3)退保证金说明(原件)。18.3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8.4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 18.1 条和第 18.3 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集中采购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9. 投标截止期19.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9.2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 6.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12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
25、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6、五、开标与评标21.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六、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2. 履约担保: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15 日内,中标人应按用户需求书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3. 合同的订立23.1 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3.2
27、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4. 合同的履行24.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招标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4.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2.2条的规定备案。24.3 有关合同
28、的订立和履行的更多细节请见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13七、询问、质疑、投诉25. 询问25.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6. 质疑2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质疑:1) 招标文件在指定的政府
29、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 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6.2 质疑联系人:漆小姐电话:020-;传真:020-地址:广州市越华路 118 号之
30、一 808 室;邮编:27. 投诉27.1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27.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广州市仓边路 26 号 8 楼电 话:020-、邮 编: 传 真:020-八、适用法律28. 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 、 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14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根据政府采购法 、 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一、开标1. 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
31、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 报价一览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3. 集中采购机构做好开标记录。二、评标委员会4.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5.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6. 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
32、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但该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 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这些修正不应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三、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见附件)8. 发布中标结果8.1 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公告中标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8.2 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经招标人确认的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应以书面形
33、式回复,确认收到。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平均值法)1. 本次评标采用平均值法。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现场通过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X 取值范围 0%3%,每区间 0.5%)2.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2 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
34、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2.3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招标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3. 价格评审及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3.1 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 投标报价的缺项、单列项的处理原则:1) 对工程量清单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2) 对工程量清单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及伴随服务,投标人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人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人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价;3) 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及伴随服务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4) 对数量的评审,以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中所明示数量为准;工程量清单及
36、用户需求书中未明示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人的澄清文件决定;5) 本条款中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核实价。163.3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如果出现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评标价。3.4 平均值评标法: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下浮率X 得出评标参考价,当投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 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 3 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 1%,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 中标投标人的确定4.1 推荐中标候选投
37、标人名单: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其排序的先后;报价总得分相同的,根据其投标价由少到多确定其排序的先后;报价总得分相同且投标价相同的,根据其注册资金由多到少确定其排序的先后;报价总得分、投标价相同且注册资金相同的,名次由评审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4.2 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17附表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审查项目 要求(与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致)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
38、资质证书,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 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6.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员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资格性审查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需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39、1.在经营范围内报价,投标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或超过招标控制价而招标人能支付的;若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投标供应商应能作出合理说明。2.对投标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投标供应商没有报价漏项。3.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4.投标方案是唯一确定的。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函。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7.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90 天。8.工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9.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 ,不符合的打“”。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 不通过” ;任
40、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4. 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8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19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2009 年 版工程名称: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实验楼楼顶整体防水工程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旅游区学海路1号发 包 人:广东财经大学承 包 人: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20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广东财经大学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
41、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订立本协议书。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实验楼楼顶整体防水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旅游区学海路1号工程内容:屋面原面层拆除并新做防水、天棚面修补等,具体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为准。工程规模:约2800屋面层。资金来源:学校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所包含的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的方式进行工程量清
42、单综合单价包干及措施项目费、预算包干费合价包干的施工承包,工程量按实结算。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80 天。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均严格按照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及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及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21质量标准。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承包人无偿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按有关部门验收认定为准。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元。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
43、序与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 2.2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 包 人 向 发 包 人 承 诺 已 阅 读 、 理 解并 接 受 本 合 同 所 有 条 款 , 按 照本 合 同 约 定 实 施 ,无论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是否与施工图相符、工程量清单是否漏项,都按照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及发包人的要求,完 成 并 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承 诺 已 阅 读 、 理 解并 接 受 本 合 同 所 有 条 款 , 按 照本 合 同 约 定 的 时限
44、 和 方 法 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订立合同地点:广州市 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2发 包 人:广东财经大学 (公章) 承 包 人: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帐 号: 帐 号:23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按广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制订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 (2009 年版)通用条款执行。24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定义1.53 所采用
45、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2合同文件及解释2.2 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及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 ;(3)中标通知书;(4)专用条款; (5)招标文件(含招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及补充资料) ;(6)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7)通用条款;(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图纸;(10)工程量清单。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
46、范4.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本合同使用汉语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适用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适用标准、规范:国家及广东省所颁发的适用于建设工程的现行标准和规范。 5 施工设计图纸5.1 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3 天。25(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6套。5.2 施工设计图纸由承包人提供:(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6 通讯联络6.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通讯地址:广州市
47、赤沙路 21 号 收件人:承包人通讯地址: 收件人: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以文件签收记录为准。7 工程分包7.5(1) 指定分包工程:。(2) 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转包。承包人需要分包的子项工程和专业工程,必须先得到发包人的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工程项目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13交通运输13.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13.2 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13.4 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支付相关
48、费用。19 发包人19.2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开工前。(2)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进场一周内,地点在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3) 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时间:开工前。(4) 提供施工所需有关资料的时间: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合同规定有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所需有关资料,须由承包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提供。26(5) 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和批准手续的时间:委托承包人在中标后5天内办理完成。(6) 现场交验的时间:施工进场一周内。(7) 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开工前5天内(8)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前5天内完成(9)协调处理施工周围场地关系问题和邻近建筑物等保护工作的约定: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办理本工程所有手续,保证工程通过验收。19.3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开工前。19.4 支付款项:(1)工程款支付期限:按本专用条款第79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