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 新 财 务 会 计 系 列 教 材基 础 会 计 学郝 宇 欣 黄 一 鸣 主 编杨 爱 芬 主 审中 国 铁 道 出 版 社1 9 9 6 年 北 京( 京 ) 新 登 字 063 号内 容 简 介本 书 以 新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会 计 制 度 为 依 据 ; 以 填 制 凭 证 登 记 帐 簿 调 整 帐 项 编 制 报 表 的 会 计 工 作 流 程 为 主 线 , 全 面 、 系 统 地 介 绍 了 基 础 会 计 学 的 主 要 内 容 。 另 外 , 本 书 对 会 计 报 表 的 编 制 与 分 析 及 会 计 电 算 化 也 作 了 比 较 全 面 的 叙
2、述 。本 书 可 作 为 基 础 会 计 学 课 程 的 教 学 用 书 , 亦 可 作 为 会 计 工 作 人 员 的 参 考 用 书 。最 新 财 务 会 计 系 列 教 材基 础 会 计 学郝 宇 欣黄 一 鸣*主 编中 国 铁 道 出 版 社 出 版 发 行( 北 京 市 东 单 三 条 1 4 号 )责 任 编 辑 魏 立 华 封 面 设 计 陈 东 山 河 北 遵 化 市 胶 印 厂 印开 本 : 7 87 1 0 9 2 毫 米 1/ 3 2 印 张 : 1 4 .8 7 5 字 数 : 3 2 8 千1 99 6 年 7 月 第 1 版 第 1 次 印 刷印 数 : 1 - 4
3、 50 0 册ISBN 7-11 3 -0 23 5 6 -8 / F 17 6 定 价 : 17 . 00 元前 言自 1993 年 财 政 部 颁 布 、 实 施 新 的 财 务 会 计 通 则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以 来 , 会 计 理 论 与 会 计 实 物 相 继 都 发 生 了 巨 大 变 化 。 为 了 使 教 学 工 作 和 会 计 实 践 进 一 步 适 应 我 国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的 重 大 变 革 , 我 们 编 写 了 这 本 基 础 会 计 学 。基 础 会 计 学 是 会 计 学 的 入 门 教 材 , 是 学 习 财 务 会 计 、 成 本 会 计
4、 、 管 理 会 计 以 及 其 他 各 门 会 计 课 程 的 基 础 。 本 书 具 有 以 下 特 点 :1. 以 新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会 计 制 度 为 依 据 , 在 会 计 核 算 方 法 上 , 尤 其 注 意 了 与 其 他 专 业 会 计 在 内 容 上 的 衔 接 。2. 本 书 在 内 容 的 取 舍 和 结 构 的 安 排 上 , 特 别 强 调 了 读 者对 会 计 实 务 的 实 践 操 作 能 力 。3. 为 了 便 于 读 者 自 学 和 加 深 理 解 , 我 们 同 时 编 写 了 基 础 会 计 学 复 习 提 要 及 练 习 题 , 完
5、善 了 基 础 会 计 学 的 学 习 体 系 。本 书 由 北 方 交 通 大 学 郝 宇 欣 副 教 授 和 华 东 交 通 大 学 黄 一 鸣 副 教 授 主 编 , 由 北 方 交 通 大 学 杨 爱 芬 教 授 主 审 。 其 中 第 一章 、 第 二 章 和 第 五 章 由 华 东 交 通 大 学 黄 一 鸣 编 写 ; 第 三 章 由 华 东 交 通 大 学 陈 燕 编 写 ; 第 四 章 、 第 十 三 章 由 北 方 交 通 大 学 郭 雪 萌 编 写 ; 第 六 章 、 第 七 章 和 第 八 章 由 北 方 交 通 大 学 郝 宇 欣 编 写 ; 第 九 章 、 第 十
6、章 由 兰 州 铁 道 学 院 冉 美 华 编 写 ; 第 十 一 章 由 上 海 铁 道 大 学 李 阳 放 编 写 ; 第 十 二 章 由 长 沙 铁 道 学 院 曾 晓 玲编 写 。由 于 水 平 有 限 , 书 中 难 免 存 在 缺 点 、 错 误 或 其 他 不 妥 之 处 , 恳 请 广 大 读 者 批 评 指 正 。编 者1996 年 3 月1目 录第 一 章 总 论 1第 一 节 会 计 的 基 本 概 念 1第 二 节 会 计 对 象 和 会 计 要 素 7第 三 节 会 计 准 则 14第 四 节 会 计 核 算 的 方 法 24第 五 节 会 计 学 体 系 29第 二
7、 章 会 计 科 目 与 帐 户 33第 一 节 会 计 恒 等 式 与 经 济 业 务 33第 二 节 会 计 科 目 44第 三 节 帐 户 51第 三 章 复 式 记 帐 55第 一 节 复 式 记 帐 的 意 义 55第 二 节 借 贷 记 帐 法 57第 三 节 借 贷 记 帐 法 举 例 79第 四 章 企 业 基 本 业 务 的 核 算 89第 一 节 资 金 筹 集 的 核 算 89第 二 节 采 购 过 程 核 算 及 成 本 计 算 98第 三 节 生 产 过 程 核 算 及 成 本 计 算 114第 四 节 销 售 过 程 核 算 及 成 本 计 算 144第 五 节 财
8、 务 成 果 的 核 算 152第 六 节 资 金 退 出 企 业 的 核 算 163第 五 章 帐 户 的 分 类 176第 一 节 会 计 帐 簿 的 意 义 和 种 类 228第 二 节 会 计 帐 簿 的 格 式 和 登 记 233第 三 节 对 帐 和 结 帐 256第 四 节 查 错 和 改 错 260第 五 节 帐 簿 的 更 换 和 保 管 269第 一 节 财 产 清 查 的 意 义 339第 二 节 财 产 清 查 的 一 般 方 法 343第 三 节 财 产 清 查 结 果 的 帐 务 处 理 353第 一 节 帐 户 分 类 的 意 义 和 原 则 176第 二 节 帐
9、 户 按 经 济 内 容 的 分 类 178第 三 节 帐 户 按 用 途 和 结 构 分 类 182第 四 节 帐 户 按 提 供 指 标 的 详 细 程 度 分 类 197第 六 章 会 计 凭 证 199第 一 节 会 计 凭 证 的 概 念 和 作 用 199第 二 节 原 始 凭 证 201第 三 节 记 帐 凭 证 211第 四 节 会 计 凭 证 的 简 化 、 传 递 和 保 管 223第 七 章 会 计 帐 簿 228第 八 章 会 计 核 算 组 织 程 序 271第 一 节 会 计 核 算 组 织 程 序 概 述 271第 二 节 各 种 会 计 核 算 组 织 程 序
10、的 记 帐 程 序 273第 三 节 会 计 核 算 组 织 程 序 应 用 举 例 284第 九 章 财 产 清 查 339第 十 章 期 末 帐 项 调 整 359第 一 节 会 计 期 间 359第 二 节 权 责 发 生 制 与 收 付 实 现 制 361第 三 节 期 末 帐 项 调 整 36723第 一 节 会 计 报 表 的 种 类 与 编 制 要 求 381第 二 节 资 产 负 债 表 388第 三 节 损 益 表 400第 四 节 利 润 分 配 表 405第 五 节 财 务 状 况 变 动 表 408第 六 节 现 金 流 量 表 417第 七 节 会 计 报 表 的 报
11、 送 、 汇 总 、 审 批 422第 八 节 会 计 报 表 的 分 析 424第 十 一 章 会 计 报 表 381第 十 二 章 会 计 工 作 组 织 429第 一 节 组 织 会 计 工 作 的 意 义 和 要 求 429第 二 节 会 计 人 员 431第 三 节 会 计 机 构 438第 四 节 会 计 法 规 442第 五 节 会 计 档 案 449第 十 三 章 会 计 电 算 化 概 述 453第 一 节 会 计 电 算 化 的 意 义 及 其 发 展 453第 二 节 会 计 电 算 化 基 础 458第 三 节 会 计 软 件 4638第 一 章 总 论第 一 节 会
12、计 的 基 本 概 念一 、 会 计 的 产 生 与 发 展会 计 是 社 会 生 产 发 展 的 产 物 。 人 类 要 生 存 , 就 要 消 费 一 定 的 生 活 资 料 , 而 生 活 资 料 的 生 产 又 离 不 开 生 产 资 料 的 生 产 。 生 产 活 动 成 为 人 类 社 会 赖 以 存 在 和 发 展 的 基 础 。 人 们 在 生 产 活 动 中 , 总 是 希 望 用 最 少 的 劳 动 耗 费 生 产 出 最 多 的 物 质 财 富 。 为 此 人 们 在 生 产 的 同 时 , 就 需 要 对 生 产 中 的 耗 费 和 生 产 成 果 进行 记 录 和 计
13、 算 , 对 生 产 中 的 所 费 和 所 得 进 行 比 较 。 于 是 , 作 为 管 理 的 一 部 分 的 会 计 就 应 运 而 生 了 。 可 见 , 会 计 是 社 会 生 产 发 展 到 一 定 阶 段 的 产 物 , 也 是 为 满 足 人 们 组 织 和 管 理 生 产 的 需要 而 产 生 并 不 断 发 展 的 。 一 开 始 , 会 计 还 只 是 生 产 职 能 的 附 带 部 分 , 也 就 是 说 在 生 产 活 动 之 外 , 附 带 地 抽 出 一 部 分 时 间 将 生 产 中 的 耗 费 和 成 果 进 行 记 录 。 随 着 生 产 发 展 到 一
14、定 阶 段 , 会 计 才 逐 渐 地 从 生 产 职 能 的 附 带 部 分 中 分 离 出 来 , 成 为 具 有 专 门独 立 职 能 的 工 作 。会 计 在 我 国 具 有 非 常 悠 久 的 历 史 。 人 类 从 原 始 氏 族 社 会 就 开 始 关 心 劳 动 成 果 和 生 活 需 要 , 但 还 只 是 用 脑 记 忆 、 用 心 盘 算 。 到 了 尧 舜 时 代 , 人 们 从 “结 绳 记 事 ”向 数 字 、 符 号 迈 进 , 随 后 出 现 的 “书 契 ”便 是 属 于 记 录 的 性 质 了 。 据 史 料 记 载 , 我 国 早 在 周 朝 就 已 设
15、立 了 “司 会 ”这 一 会 计 官 职 来 掌 管 国 家 和 地 方 的 “百 物 财 用 ”, 对 收 支 定 期 实 行 “日 成 、 月 要 、 岁 会 ”, 可 见 , 当 时2的 会 计 方 法 已 有 相 当 的 成 就 。 到 了 宋 朝 , 把 财 政 收 支 分 为 : 元 管 、 新 收 、 已 支 、 现 在 四 个 部 分 , 来 计 算 财 产 的 增 减 变 化 情 况 。 明 朝 初 期 将 会 计 概 括 为 “四 柱 结 算 法 ”。 “四 柱 结 算 法 ”的 基 本 公 式 是 :旧 管 ( 期 初 余 额 ) + 新 收 ( 本 期 收 入 ) -
16、 开 除 ( 本 期 支 出 ) = 实 在 ( 期 末 余 额 ) , 明 末 清 初 , 在 “四 柱 结 算 法 ”的 影 响 下 , 出 现 了 可 以 核 算 盈 亏 的 “龙 门 帐 ”“天 地 合 帐 ”等 , 这 些 都 显 示 了 我 国 历 史 上 传 统 中 式 簿 记 的 特 色 。在 国 外 , 会 计 也 有 非 常 长 久 的 历 史 。 在 规 模 小 的 印 度 公 社 里 , 已 出 现 了 记 帐 员 , 登 记 农 业 帐 目 ; 古 巴 比 伦 商 人 已 有 所 谓“现 金 记 录 ”; 古 希 腊 、 古 罗 马 也 有 会 计 记 录 的 史 料
17、 记 载 。 但 影 响 最 大 的 当 属 意 大 利 , 1494 年 意 大 利 数 学 家 卢 卡 巴 却 里 所 著算 术 、 几 何 、 比 及 比 例 概 要 一 书 是 世 界 上 最 早 对 复 式 簿 记 的 系 统 描 述 。 这 种 借 贷 复 式 簿 记 被 誉 为 “人 类 智 慧 的 绝 妙 创 造 ”。 它 为 复 式 簿 记 在 全 世 界 流 传 奠 定 了 基 础 。 所 以 人 们 往 往 把 1494 年 以 前 的 会 计 称 之 为 古 代 会 计 , 而 把 1494 年 之 后 的 会计 称 之 为 现 代 会 计 。现 代 意 义 上 的 会
18、 计 是 以 企 业 会 计 为 代 表 的 。 它 对 于 协 调 企 业 的 经 济 关 系 ,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起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 从 19 世 纪 50 年 代 到 20 世 纪 , 由 于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和 企 业 组 织 形 式 的 改变 , 会 计 又 有 了 新 的 发 展 , 成 本 会 计 、 会 计 报 表 分 析 和 审 计 相 继 成 为 会 计 的 重 要 分 支 。 但 是 标 志 着 会 计 的 新 飞 跃 , 则 是 在 本 世 纪 50 年 代 以 后 , 在 发 达 的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 会 计 随 着 企 业 内部
19、 和 外 部 对 会 计 信 息 的 不 同 要 求 而 分 化 为 财 务 会 计 和 管 理 会 计 两 个 分 支 。 使 会 计 从 传 统 的 事 后 记 帐 、 算 帐 、 报 帐 向 事 前 预 测 、 控 制 和 参 与 决 策 转 化 。在 20 世 纪 初 期 , 借 贷 记 帐 法 传 入 我 国 , 随 后 又 引 进 了 美3英 会 计 制 度 , 这 对 于 改 进 中 式 簿 记 , 推 行 现 代 会 计 , 促 进 我 国会 计 事 业 的 发 展 起 到 了 一 定 的 作 用 。 新 中 国 成 立 后 , 国 家 实 行 了 高 度 集 中 的 计 划
20、经 济 体 制 , 与 此 相 适 应 , 采 用 了 苏 联 的 会 计 模 式 。 这 是 由 当 时 的 政 治 经 济 条 件 决 定 的 , 它 对 我 国 的 经 济 发 展 起 到 过 促 进 作 用 。 随 着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的 建 立 , 改 革 、 开 放 的 力 度 加 大 , 必 须 对 适 应 计 划 经 济 体 制 的 苏 联 会 计 模 式 进 行 改 革 。 1993 年 我 国 颁 布 实 施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行 业 会 计 制 度 是 我 国 会 计 史 上 的 一 次 革 命 。 这 次 会 计 制 度 改 革 使
21、 我 国 的 会 计 向 国 际 会 计 惯 例 靠 拢 , 极 大 地 推 动 了 我 国 社 会 主义 市 场 经 济 的 发 展 。 客 观 实 践 证 明 , 经 济 愈 发 展 , 会 计 愈 重 要 ; 生 产 愈 现 代 化 , 规 模 愈 扩 大 , 则 更 需 要 利 用 会 计 。二 、 会 计 的 涵 义通 过 对 会 计 的 产 生 和 发 展 的 研 究 , 我 们 可 以 对 会 计 作 如下 表 述 : 会 计 是 经 济 管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它 是 以 货 币 计 量 为 基 本 形 式 , 对 企 业 、 事 业 单 位 的 经 济 活 动
22、 进 行 核 算 和 监 督 的 一 种 管 理 活 动 。 会 计 的 特 点 是 进 行 价 值 管 理 , 主 要 是 利 用 货 币 度 量 对 经 济 过 程 中 所 占 用 的 财 产 物 资 与 劳 动 耗 费 、 劳 动 成 果 等 进 行 计 量 、 计 算 、 记 录 , 通 过 数 据 储 存 加 工 形 成 会 计 信 息 , 并 利 用 这 些 信 息 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分 析 、 控 制 和 审 核 。 促 进 人 们 增 产 节 约 、 增 收 节 支 、 改 进 经 营 管 理 ,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 会 计 作 为 一 种 管 理 活 动 ,
23、 反 映 了 会 计 的 实 质 。 会 计 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核 算 和 监 督 , 是 会 计 的 基 本 职 能 , 会 计 以 货 币 计 量 为 基 本 形 式 , 是 会 计的 主 要 特 点 。 在 微 观 经 济 中 , 会 计 管 理 是 企 业 管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在 宏 观 经 济 中 , 会 计 管 理 是 国 民 经 济 管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4三 、 会 计 的 职 能会 计 的 职 能 是 指 会 计 在 管 理 经 济 过 程 中 , 客 观 上 所 具 有的 功 能 。 研 究 会 计 的 职 能 , 对 于 深
24、入 地 理 解 会 计 的 定 义 , 准 确 地 揭 示 和 把 握 会 计 所 能 达 到 的 目 标 都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 会 计 的 基 本 职 能 有 两 项 : 即 会 计 核 算 和 会 计 监 督 。( 一 ) 会 计 核 算会 计 核 算 是 会 计 的 首 要 职 能 , 它 贯 穿 于 经 济 活 动 的 全 过程 。 任 何 经 济 实 体 所 进 行 的 经 济 活 动 都 要 求 会 计 提 供 真 实 的 、 正 确 的 、 完 整 的 、 系 统 的 会 计 信 息 。 这 就 需 要 我 们 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记 录 、 计 算 、 分 类
25、 、 汇 总 , 并 将 经 济 活 动 的 内 容 进 行 储 存 、 加 工 形 成 会 计 信 息 。 因 此 , 会 计 核 算 是 通 过 价 值 量 对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确 认 、 计 量 、 记 录 , 并 进 行 公 正 报 告 的 工 作 。会 计 核 算 职 能 具 有 以 下 几 个 特 点 :1. 会 计 核 算 主 要 以 货 币 计 量 作 为 基 本 形 式 , 即 数 据 处 理主 要 以 价 值 指 标 为 主 , 辅 之 以 其 他 指 标 和 文 字 说 明 。由 于 经 济 活 动 的 错 综 复 杂 , 人 们 不 可 能 简 单 地 把 不
26、同 类 别 的 经 济 业 务 加 以 计 量 、 汇 总 , 必 须 通 过 专 门 的 会 计 核 算 方 法 进 行 加 工 处 理 才 能 从 数 量 方 面 反 映 经 济 活 动 的 全 过 程 及 其 结 果 。 要 计 量 必 须 运 用 一 定 的 计 量 尺 度 , 计 量 尺 度 有 三 类 : 一 类 是 实 物 量 度 , 如 件 、 公 斤 、 米 等 ; 一 类 是 劳 动 量 度 , 如 工 时 、 工 日 等 ; 一 类 是 货 币 量 度 , 如 元 、 万 元 等 。 实 物 量 度 可 以 反 映 实 物 数 量 的 增 减 变 化 , 但 不 能 综
27、合 汇 总 , 而 劳 动 量 度 可 反 映 劳 动 耗 费 数 量 , 却 无 法 反 映 价 值 。 所 以 只 有 通 过 货 币 计 量 , 以 价 值 形 式 才 能 综 合 反 映 经 济 活 动 的 全 貌 及 结 果 。 因 此 在 会 计 核 算 中 , 应以 货 币 计 量 为 主 要 形 式 , 以 实 物 量 度 和 劳 动 量 度 为 辅 助 量 度 。2. 会 计 核 算 具 有 完 整 性 、 连 续 性 和 系 统 性 。5会 计 作 为 一 项 管 理 活 动 , 它 贯 穿 于 经 济 活 动 的 全 过 程 。 所 以 对 经 济 活 动 的 反 映 也
28、 应 当 是 连 续 、 完 整 和 系 统 的 。 会 计 核 算 的 连 续 性 就 是 指 在 核 算 时 应 按 经 济 业 务 发 生 的 时 间 的 先 后 顺 序 , 不 间 断 的 进 行 计 量 、 记 录 、 报 告 。 会 计 核 算 的 完 整 性 就 是 指 在 核 算 中 凡 是 会 计 进 行 的 计 量 、 记 录 和 报 告 的 事 项 都 要 进 行 , 不 能 遗 漏 , 也 不 能 任 意 取 舍 。 会 计 核 算 的 系 统 性 是 指 从 开 始 记 录 一 项 经 济 业 务 到 最 后 编 制 会 计 报 表 要 逐 步 把 会 计 资 料 系
29、 统 化 , 即 采 用 科 学 的 会 计 核 算 方 法 以 提 供 高 质 量 的 会 计 信 息 , 并 使 所 提 供 的 会 计 信 息 成 为 一 个 有 序 的 整 体 , 以 揭 示 客 观 的 经济 活 动 的 规 律 。会 计 核 算 不 是 单 纯 的 对 经 济 活 动 的 自 然 属 性 的 描 述 。 核 算 既 有 记 帐 、 算 帐 的 含 义 , 又 有 审 核 、 监 督 的 含 义 。 会 计 核 算 的 职 能 不 仅 仅 对 已 经 发 生 的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事 后 反 映 , 而 且 要 利用 会 计 信 息 的 反 馈 作 用 , 分
30、析 和 预 测 经 济 前 景 , 尽 可 能 提 供 有 关 未 来 经 济 活 动 效 果 的 数 据 资 料 , 参 与 决 策 , 即 进 行 事 前 核 算 。 同 时 会 计 核 算 是 和 会 计 监 督 结 合 在 一 起 进 行 的 , 以 实 现 对 经 济 活 动 的 控 制 , 使 经 济 活 动 按 预 期 目 标 进 行 , 即 会 计 的 事 中 核 算 。 因 此 , 只 有 通 过 会 计 的 事 前 、 事 中 、 事 后 核 算 , 才 能 更 好 地 发 挥 会 计 的 管 理 作 用 。( 二 ) 会 计 监 督 会 计 监 督 是 会 计 的 另 一
31、 项 职 能 。 会 计 监 督 主 要 是 利 用 会计 资 料 对 经 济 活 动 加 以 控 制 和 指 导 。 会 计 监 督 作 为 一 种 专 门 的 经 济 监 督 , 具 有 以 下 两 个 特 点 :1. 会 计 监 督 以 国 家 的 财 经 政 策 、 财 经 制 度 和 财 经 纪 律 为准 绳 , 对 即 将 进 行 的 或 已 经 进 行 的 经 济 活 动 的 合 法 性 和 合 理性 进 行 监 督 。 以 保 证 会 计 目 标 的 顺 利 实 现 。2. 会 计 监 督 包 括 事 前 监 督 、 事 中 监 督 和 事 后 监 督 。 事 前6监 督 就
32、是 在 过 程 之 初 对 原 始 凭 证 、 计 划 、 合 同 等 的 合 法 性 和 合 理 性 所 进 行 的 核 查 ; 事 中 监 督 是 对 正 在 发 生 的 经 济 活 动 及 取得 的 核 算 资 料 进 行 审 查 , 纠 正 其 对 计 划 、 预 算 执 行 过 程 中 的 偏 差 , 即 实 行 控 制 ; 事 后 监 督 就 是 对 已 经 发 生 的 经 济 活 动 以 及 相 应 的 会 计 资 料 所 进 行 的 审 查 、 分 析 。会 计 的 核 算 职 能 和 监 督 职 能 是 相 辅 相 成 的 , 会 计 核 算 是执 行 会 计 监 督 的 前
33、 提 , 没 有 会 计 核 算 提 供 的 数 据 资 料 , 会 计 监 督 就 没 有 客 观 依 据 。 同 时 也 只 有 搞 好 会 计 监 督 , 保 证 经 济 业 务 按 规 定 的 要 求 进 行 并 达 到 预 期 的 目 的 , 才 能 发 挥 会 计 核 算 的作 用 。会 计 核 算 和 会 计 监 督 是 会 计 的 最 基 本 的 职 能 , 它 体 现 了会 计 的 本 质 特 征 。 但 是 , 随 着 生 产 的 发 展 、 经 济 关 系 的 复 杂 化 和 管 理 水 平 的 提 高 , 会 计 职 能 的 内 涵 和 外 延 会 发 生 变 化 。
34、例 如 会 计 界 提 出 的 会 计 多 功 能 论 ( 包 括 预 测 、 决 策 、 计 划 、 核 算 、 控 制 、 分 析 、 考 核 等 ) , 可 以 认 为 是 从 会 计 基 本 职 能 中 派 生 出 来 的 。四 、 会 计 的 目 标会 计 的 目 标 是 会 计 工 作 要 达 到 的 目 的 , 会 计 目 标 是 会 计理 论 研 究 中 的 一 个 重 要 课 题 。 会 计 目 标 的 形 成 和 发 展 是 受 制 于 整 个 社 会 环 境 的 , 并 随 着 社 会 生 产 力 的 不 断 发 展 , 会 计 目 标 的 范 围 也 日 益 广 泛 。
35、在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 经 济 管 理 的 总 目 标 是 提 高经 济 效 益 , 即 以 尽 可 能 少 的 投 入 产 生 尽 可 能 多 的 价 值 。 会 计 作 为 经 济 管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也 必 然 以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为 自 己的 最 终 目 标 。 所 以 我 们 把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作 为 会 计 的 根 本 目 标 。 而 会 计 工 作 的 服 务 对 象 是 会 计 信 息 的 使 用 者 , 他 们 对 会 计 信7息 的 内 容 和 质 量 各 有 侧 重 , 所 以 会 计 要 提 供 适 应
36、各 种 需 求 者的 会 计 信 息 , 这 是 会 计 的 核 算 目 标 。 那 么 会 计 所 要 提 供 的 服 务 对 象 究 竟 有 哪 些 呢 ? 首 先 , 会 计 要 向 国 家 各 行 政 管 理 机 构 ( 如 财 政 、 税 务 、 审 计 及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等 ) 提 供 有 关 会 计 信 息 以 满 足 政 府 宏 观 经 济 管 理 和 调 控 的 需 要 。 另 外 , 会 计 还 必 须 向 投 资 者 及 债 权 人 提 供 有 关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等 会 计 信 息 , 以 满 足 他 们 进 行 决 策 的 需 要
37、 。 会 计 还 要 提 供 为 加 强 企 业 自 身 经 营 管 理 所 需 的 会 计 信 息 , 运 用 这 些 会 计 信 息 进 行 控 制 , 改 善 经 营 管 理 , 优 化 经 营 决 策 , 从 而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第 二 节 会 计 对 象 和 会 计 要 素一 、 会 计 对 象会 计 对 象 是 指 会 计 核 算 和 监 督 的 内 容 和 范 围 。 研 究 会 计 的 对 象 对 于 确 定 会 计 核 算 和 监 督 的 基 本 原 则 以 及 建 立 会 计 方 法 体 系 都 有 重 要 意 义 。从 会 计 的 涵 义 中 我 们 知 道 会
38、 计 是 以 货 币 计 量 为 基 本 形 式 , 对 企 业 、 事 业 单 位 的 经 济 活 动 进 行 核 算 和 监 督 的 一 种 管 理 活 动 。 可 见 , 会 计 核 算 和 监 督 的 内 容 就 是 企 业 、 事 业 单 位 的 经 济 活 动 。 但 是 会 计 并 不 能 核 算 和 监 督 企 业 、 事 业 单 位 的 全 部 经 济 活 动 , 而 只 能 核 算 和 监 督 那 些 可 以 用 货 币 表 现 的 经 济 活 动 。企 业 为 了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必 须 拥 有 和 控 制 一 定 数 量 的 财 产 物 资 作 为 自
39、己 的 物 质 基 础 。 这 些 财 产 物 资 可 由 国 家 、 其 他 单 位 和 个 人 投 资 , 也 可 以 通 过 借 款 等 方 式 取 得 。 企 业 所 拥 有 和 控 制 的 财 产 物 资 可 以 通 过 价 值 形 式 , 即 货 币 计 量 来 确 定 其 占用 数 额 及 发 生 的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 企 业 在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 也 必 然 会 发 生 物 化 劳 动 和 活 劳 动 耗 费 , 这 也 需 要 通 过 货 币 计 量 加8以 综 合 计 算 , 以 反 映 和 控 制 生 产 中 的 耗 费 。 企 业 通 过 产 品
40、 销 售 等 取 得 收 入 , 并 同 生 产 耗 费 进 行 比 较 计 算 盈 亏 , 并 对 盈 利 进 行 分 配 。 这 些 也 需 要 通 过 货 币 计 量 来 反 映 经 营 成 果 和 分 配 情 况 。 因 此 , 我 们 把 可 以 用 货 币 表 现 的 经 济 活 动 称 为 会 计 的 对 象 。把 可 用 货 币 表 现 的 经 济 活 动 作 为 会 计 的 对 象 , 这 是 一 般的 表 述 , 还 比 较 抽 象 。 为 了 便 于 计 量 、 记 录 和 报 告 , 我 们 将 会 计 对 象 分 解 为 各 个 会 计 要 素 。 即 利 用 会 计
41、 要 素 的 形 式 将 会 计 对 象 具 体 化 了 。 以 盈 利 为 目 的 的 经 济 组 织 的 会 计 要 素 通 常 分 为 资 产 、 负 债 、 所 有 者 权 益 、 收 入 、 费 用 、 利 润 六 个 会 计 要 素 。 前 三 个 要 素 是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的 静 态 反 映 。 后 三 个 要 素 是 企 业 业 绩 的 动 态 反 映 。二 、 会 计 要 素会 计 要 素 是 对 会 计 对 象 按 其 经 济 特 征 所 作 的 分 类 , 是 构 成 会 计 报 表 的 基 本 要 素 。 下 面 将 六 个 会 计 要 素 的 主 要 内 容
42、 说 明 如 下 :( 一 ) 资 产资 产 是 企 业 拥 有 和 控 制 的 能 以 货 币 计 量 的 , 并 能 给 企 业提 供 经 济 效 益 的 经 济 资 源 , 包 括 各 种 财 产 、 债 权 和 其 他 权 利 。 资 产 具 有 以 下 三 个 特 征 。1. 资 产 是 一 项 经 济 资 源 。 资 产 通 过 与 其 他 资 产 相 交 换 , 通 过 生 产 有 价 值 的 产 品 , 可 以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上 的 利 益 。 资 产 必 须 具 有 为 企 业 服 务 的 潜 能 或 某 些 特 定 的 权 利 , 只 有 这 种 经济 资 源
43、 才 能 列 为 资 产 。 当 然 , 强 调 资 产 是 一 项 经 济 资 源 , 并 不 意 味 着 所 有 的 经 济 资 源 都 是 企 业 的 资 产 , 如 水 源 、 人 力 资 源 等 就 不 能 列 为 企 业 的 资 产 。2. 资 产 必 须 为 企 业 所 拥 有 或 控 制 。 即 企 业 所 拥 有 或 控 制9的 资 产 产 生 的 利 益 只 能 归 于 本 企 业 。 拥 有 指 企 业 拥 有 所 有 权 , 是 所 有 者 或 债 权 人 投 入 的 , 或 是 企 业 购 入 的 。 控 制 是 指 企 业 虽 没 有 取 得 所 有 权 , 但 在
44、 一 定 时 期 或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以 自 主 支 配使 用 , 如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3. 资 产 必 须 能 以 货 币 计 量 。 如 果 一 项 经 济 资 源 不 能 以 货 币 加 以 计 量 , 则 企 业 就 难 以 确 认 和 计 量 它 的 价 值 , 因 而 也 无 法 进 行 核 算 。 如 人 力 资 源 , 虽 然 是 企 业 的 一 项 重 要 资 源 , 但 因 不 能 用 货 币 计 量 , 所 以 不 能 列 作 企 业 的 一 项 资 产 。综 上 所 述 , 凡 是 有 助 于 企 业 目 前 和 未 来 的 经 营 活 动 ,
45、 能 给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 而 且 企 业 有 权 使 用 , 并 且 能 够 以 货 币 进 行 合 理 计 量 的 经 济 资 源 , 则 应 当 作 为 企 业 的 资 产 予 以 确 认 。在 会 计 实 务 中 , 资 产 通 常 按 其 流 动 性 分 类 , 可 分 为 流 动 资 产 、 长 期 投 资 、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 递 延 资 产 和 其 他 资 产 。1. 流 动 资 产 是 指 可 以 在 一 年 或 超 过 一 年 的 一 个 营 业 周期 内 变 现 或 耗 用 的 资 产 。 包 括 现 金 、 各 种 存 款 、 短
46、 期 投 资 、 应 收 及 预 付 帐 款 、 存 货 等 。现 金 及 各 种 存 款 包 括 库 存 现 金 和 在 银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的 存 款 , 统 称 为 货 币 资 金 。短 期 投 资 是 指 各 种 能 够 随 时 变 现 、 持 有 时 间 不 超 过 一 年 的 有 价 证 券 以 及 不 超 过 一 年 的 其 他 投 资 。应 收 及 预 付 款 项 , 包 括 应 收 帐 款 、 应 收 票 据 、 其 他 应 收 款 、 预 付 帐 款 、 待 摊 费 用 等 。存 货 是 指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为 销 售 或 者 耗 用 而
47、 储 存 的 各 种 资 产 , 包 括 商 品 、 产 成 品 、 在 产 品 以 及 各 种 材 料 、 燃 料 、 低 值 易 耗 品 等 。2. 长 期 投 资 是 指 不 准 备 在 一 年 内 变 现 的 投 资 , 包 括 股 票投 资 、 债 券 投 资 和 其 他 投 资 。10股 票 投 资 是 指 通 过 购 买 股 票 以 取 得 其 他 企 业 所 有 权 的 投 资 ; 债 券 投 资 是 指 为 获 取 利 息 收 入 而 购 买 债 券 的 投 资 ; 其 他 投 资 主 要 是 指 对 合 营 企 业 和 合 作 企 业 的 投 资 。3. 固 定 资 产 是
48、 指 使 用 期 限 超 过 一 年 , 单 位 价 值 在 规 定 的标 准 以 上 , 并 在 使 用 中 保 持 原 来 物 质 形 态 的 资 产 , 包 括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 机 器 设 备 等 。4. 无 形 资 产 是 指 企 业 长 期 使 用 而 没 有 实 物 形 态 的 资 产 ,包 括 专 利 权 、 商 标 权 、 土 地 使 用 权 、 商 誉 等 。5. 递 延 资 产 是 指 不 能 全 部 计 入 当 年 损 益 , 应 当 在 以 后 年度 内 分 期 摊 销 的 各 项 费 用 , 包 括 开 办 费 、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改 良 支
49、出 等 。开 办 费 是 指 企 业 筹 建 期 间 为 准 备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所 发 生 的 各 项 费 用 。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改 良 支 出 是 为 了 提 高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性 能 进 行 改 造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6. 其 他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特 准 储 备 物 资 、 冻 结 物 资 和 冻 结 存款 等 。( 二 ) 负 债负 债 是 指 企 业 所 承 担 的 能 以 货 币 计 量 , 需 以 资 产 或 劳 务偿 付 的 债 务 。 负 债 具 有 以 下 四 个 特 征 。1. 负 债 是 以 法 律 、 有 关 制 度 条 例 或 合 同 契 约 的 承 诺 为 依据 。 负 债 实 质 上 是 企 业 在 一 定 期 间 之 后 必 须 偿 还 的 经 济 债 务 , 其 偿 还 期 限 或 具 体 金 额 在 它 们 发 生 或 成 立 之 时 就 已 由 合 同 、 法 规 所 规 定 与 制 约 , 是 企 业 必 须 履 行 的 一 种 义 务 。2. 负 债 是 可 用 货 币 来 确 切 计 量 或 用 货 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