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本考勤管理制度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一、考勤管理制度-登记1、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考勤登记,公司领导的考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登记,营销业务人员的考勤由部门负责登记,其他员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过考勤机进行登记。2、 非轮 班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轮班制 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具体排班确定。3、 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没打考勤,
2、必须在特殊情况发生后 3 个工作日内办理补登考勤审批手续,如在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前未办理补登考勤手续,将作为缺勤处理。4、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二、考勤管理制度-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1、员工超 过指定上班时间 5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当月迟到累计超过两次的超过部分每次罚款 30 元。2、 员工未达指定下班 时间离岗在 30 分 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 30 元。3、 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 10 次的 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4、 下列情况考勤管理制度 视为旷工:1) 超过 30 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2) 未经批准擅
3、离工作岗位。5、员工 旷工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 15 天以上(含 15 天)予以开除处理。三、考勤管理制度-加班及补休规定1、员工加班前必 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2、在正常工作 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3、 每月加班累 计不得超过 36 小时。4、 员工加班后各部 门经理应先根据实际 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1)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 150%核算加班费;2)公休
4、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 200%核算加班费;3)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 300%核算加班费。5、 员工申请补休必 须填写补休审批表 ,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加班待休时间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6、 普通 员工申请补休在 3 天以内(含 3 天)由三级部门经理审批、超过 3 天由二级部门经理审批,二、三级部门经理申请补休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申请补休由总经理审批。7、加班时间每季度冲销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记录最多留 3 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规定核发加班费。8、 加班待休 时间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四、考勤管理制度-各类假期规定1、 公假下列情况按公假处理:1)因
5、公负伤;2)公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2、 年休假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2)员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计算:(正式员工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本公司工作年限满 1 年未满 5 年 5 天本公司工作年限满 5 年未满 10 年 7 天本公司工作年限满 10 年未满 20 年 10 天本公司工作年限满 20 年 14 天3)年休假可分多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积。3、 病假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核给病假,但 1 天以上(含 1 天)的病假须有区以上医院证明。2)连续请病假 3 个月以上,病愈申请复工须有市以上医院证明,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复工后给予 1 个月试用期,试用
6、期间旧病复发的,应立即停止试工,前后病假合并计算。3)病假可用加班冲销,但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病假处理。4、 事假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以告请事假。2)事假可用加班冲销,但必须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事假处理。3)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 15 天(含公休日)。5、 婚假1)转正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以申请休婚假。2)婚假假期为 3 天,晚婚(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增加 10 天(再婚除外)。3)请婚假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
7、内有效,须提供结婚证明。4)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6、 丧假1) 已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 3 天以内(含 3 天)丧假。2) 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7、 产假1)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2)正常产假计算方法:a、正常产假 90 天(包括产前检查 15 天);b、 晚育(女方 满 24 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 15 天;c、 难产属剖腹、度会阴破裂的增加 30 天,属吸引产、钳产、臀位产的增加 15 天;d、双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e、产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 增加 3
8、5 天。3)流产假计算方法:(必须领取了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怀孕 2 个月以下(不含 2 个月) 15 天怀孕 2 个月以上 4 个月以下(不含 4 个月) 30 天怀孕 4 个月以上 7 个月以下(不含 7 个月) 42 天怀孕 7 个月以上 75 天3)申请休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4)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8、 护 理假1)女方生育期间核给男方 10 天护理假。2)申请休护理假须提供相关证明。3)护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9、 哺乳假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核给 1 小时哺乳时间。2)哺乳假当天有效,不得累计使用。10、计划
9、生育假1)女员工生育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凭区以上医院证明按下列情况核给计划生育假:宫内放环 3 天输卵管结扎 21 天第一次人流 14 天人流同时放环 17 天2)计划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11、探亲 假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规定享有探亲假,但申请休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员工不能再休探亲假。2) 未婚员工探亲假计算:a、 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 20 天;b、 探望父母,两年一次,假期 45 天。3) 已婚员工探亲假计算:a、 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 20 天;b、 探望配偶,
10、每年一次,假期 30 天。4)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探亲假自双方结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5) 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6)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7)请探亲假须提供相关证明。五、考勤管理制度请假审批程序1、员工 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必须在当天上班后两小时内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 3 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2、员工 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
11、 亲假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获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3、普通员工请假在 3 天以内(含 3 天)由三级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 天由二级部门经理审批,二、三级部门经理请假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4、连续 休年休假在 5 天以上(含 5 天)必须提前 7 天提出申请,休婚假必须提前 10 天提出申请,休产假必须提前 30 天提出申请,休探亲假必须提前 30 天提出申请。六、考勤管理制度-假期与薪酬的关系1、公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按出勤处理。2、病假一年内累 计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按以下比例发放工资:当月病假累计在 15 天以内(
12、不含 15 天),病假期间每天按 80%计发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 15 天,病假期间每天按 60%计发工资。3、病假一年内累 计超过六个月,超出期间停发工资,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改发疾病救济费(电信员工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标准如下:1)本公司工作年限满 1 年不满 3 年,按本人月工资的 40%计发疾病救济费;2)本公司工作年限满 3 年不满 5 年,按本人月工资的 50%计发疾病救济费;3)本公司工作年限满 5 年,按本人月工资的 60%计发疾病救济费。4、事假按天数扣除当月工资。5、探 亲 假按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七、考勤管理制度-附则1、本制度由人力 资源部负责解释。2、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有变更或新 规定的,按国家、地方 规定执行。3、本考勤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