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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修订稿2011.1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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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山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 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激励广大同学形成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良好氛围,促进 同学们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中山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修订)。二、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应当坚持体现程序规范、内容全面、 标准客观、结果公正的要求。学生综合测评的过程应 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三、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和资助工作小组是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领导机构,对评审结果具有最终决定权。综合测评分两级评选,初审小组由各班班委组成,由班级班长任组长。 终评小组由年级辅导员组成,由学院党

2、委副书记任组长。初 审小 组负责审核各班的附加分和综合分计算等事宜,初评结果上报 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和资助工作小组。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和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初评结果并公示,最终确定综合测评加分。班级综合测评结果必须公示不少于 3 天。如同学对公示的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若有异议,应统 一报送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和资助工作小组,由小组讨论并给予回复。 四、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一)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平均分和综合测评附加分两部分构成:学业平均分具体算法为:单科考试成绩乘以该科目的学分求和再除以该学年总学分。计算科目为该学年所修的必修课和全班同学选修率在 90%以上的专业选修课,不含公共选修课。(二)综

3、合测评工作考察时间范围为:上一年 9 月 1 日至当年 8 月 31 日(二年级学生为新生入学始至当年 8 月 31 日)。(三)综合测评附加分设加分上限:9 分。附加分标准见分则,各班严格按照分则加分,除当年新增项目如学科比赛等外可向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和资助工作小组申报加分外,一律不予加分。五、以班级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成绩高低排定名次, 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按名次确定推荐名单。具体奖学金等级评 定细则以该年学校有关部门所发奖学金评定通知为准。六、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本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一)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校规校纪,在校内外制造安全或纪律事故者;对无故欠交学费或住宿费、水电费

4、、违规用电、20102011 学年度有 违纪现象并受处分的学生,原则上不受理其国家奖助项目的申请;(二)受到学校、院系通报批评(含院、系 级)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原则上以书面处分通知为准);(三)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单科学习成绩不及格者,考试作弊或论文剽窃者;(四)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假成绩、假 证明者。(五)其他由本科学生奖励和资助工作小组认定的不能参评情况。七、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和资助工作小组对本细则有最终解释权。23第二章 分则一、思想道德(本项目加分上限为 4 分)国家级 省级 校级 院级先进集体第一负责人 3 2 1 0.5先进集体第二负责人 2.5 1.5 0.8 0.4先进

5、集体正职一般负责人 2 1.2 0.6 0.3先进集体副职一般负责人 1.5 0.8 0.4 0.2先进个人 3 2 1 0.5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受有关部 门表彰者 3 2 1 0.5说明:1思想道德分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两大类。同 类不同等级,分数不累加,按最高 级加分;不同类别,分数可累加。2先进集体项目包括:先进班集体(省级以上)、 优良学风班、先 进团委、十佳学生会、优秀学生团体(仅包括学生信息科技发展中心、职业发展中心、校友事务中心)、 优秀党支部、红 旗团支部舍;先进 个人项目包括:三好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党员、 优秀团干、优秀学干。3第一负责人指:团委副书记、主席、总监、班 长

6、、团支书;第二负责人指:秘书长、副主席、副总监、副班长;正职一般负责人指:部长、其它班委;副职一般负责人指:副部长。其它成员不予加分。4获优良学风标兵班等荣誉,按以下分值加分:1)学校优良学风标兵班在校级基础上加 0.3 分;2)校文明标兵宿舍的宿舍长加 0.3 分;3)校文明宿舍的宿舍长加 0.2 分;4)校优秀团员加 0.5 分;5)军训相关荣誉不予加分。二、社会工作(本项目加分上限为 4 分)校级 校区级 院级 班级第一负责人 2.5 2 1.5 1第二负责人 2 1.6 1.2 0.8一般负责人 1.5 1.2 1 0.5副职一般负责人 1.2 1 0.8 说明:1社会工作仅包括以下学

7、生团体的任职:团委、学生会、信息科技 发展中心、职业发展中心、校友事务中心、党支部、班委、团支部。有多项任职的,仅取最高职级计分(不累加);校区学生会常委为校区级第二负责人,委员为校区级一般负责人。2因失职等原因被解除职务者,不予加分;未能 较好履行工作职责,任 职考核不合格的,由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和 资助工作小组核定酌情减少加分或不予加分;43任职期间主动提出辞职者,不予加分。任职期间 由于客观原因(如挂科,生病等)由老师劝退且任职满一学期者,按应加分数的一半加分;任职不满一个学期的不予以加分。由于客观原因( 如某班委提出辞职),学年中途由老师任命且任职超过一个学期者享受加全分的资格;任职不满

8、一学期者,按应加分数的一半加分。三、学术竞赛和科研成果(本项目加分上限为 7 分)表一:信息科学类学术竞赛、挑战杯及优秀论文奖国际级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院级一等 5 4 3 2 1.5二等 4.5 3.5 2.5 1.5 1三等 4 3 2 1 0.5优胜 3.5 2.5 1.5 0.5 表二:科研项目(已结题答辩)国际级 国家级 省级 校级课题负责人(1 人) 5 4 3 2课题一般负责人(除负责人外前 2 位) 3.5 2.5 1.5 1项目成果奖 2 1.5 1 0.5表三:著作及期刊会议论文国际核心/国内权威期刊、国际顶级会议国内核心期刊、国家顶级/国 际一般会议国家一般期刊、国家一

9、般/省 级高级会议国家核心期刊发表非信息科学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5 2 0.8 1.2第二作者 1.5 1 0.5 0.8第三作者 1 0.6 第四作者 0.5 说明: 1不同学科的学习竞赛可累计加分,但不能超 过 2 项;同一学科的不同级别学习竞赛只记最高分,不累加;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奖,只记最高分,不累加。2不同科研成果获奖或发表论文(文章),可累加,但非学 术性文章不能超过 2(篇)3所有获奖必须提供书面有效证明,所有 发表的文章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3年级学生的用稿通知不可作为加分证明。4信息科学类学术竞赛包括: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信息安全、网络工

10、程、机器人、智能汽车、嵌入式电子设计。由政府相关部门(教育、科技、团 委等)主办的技术类竞赛和创业类竞赛按相关等级加分,由企业主办的学科竞5赛一律不予加分。5科研项目必须是在国家、省或者是学校立 项的项目,所承担的社会上的工程开 发项目不算在内。参评者必须 是项目课题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但主要成员须是实际项目参与名单中所列学生名单的前三名方可计分,且需项目主持人和指导导师出具相关的书面证明(包括实际项目参与名单);学生参与多个项目的,只取最高分值的一项加分,不累加。6参加校级数学建模大赛遴选赛通过后,成功参加国赛但未获得任何奖项者按院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加分;经遴选代表学校参加全国 ACM 大赛、

11、电子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智能汽车大赛等,成功参赛但未获任何奖项者,按校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加分;参加省级大赛成功参赛但未获任何奖项者按院级一等奖加分。7参加院级学科竞赛获奖的项目, 项目第一负责人获奖项的 100%加分,第二、第三负责人获 80%加分;参加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的项目,项目第一负责人按获得对应奖项的 100%加分,第二、三、四 负责人按 90%加分。一般情况下,学科竞赛项目组成员不能超过四人(不含四人),因特殊情况项目组成员超出四人的须经学院同意,其他项目组成员按 90加分。8学院认可的国际核心刊物、国内权威期刊、国内核心刊物见附表 1。9信息学院亚太机器人国内选拔赛奖励机制见附

12、表 2。附:1学院认定的国际核心刊物、国内权威刊物、国内核心刊物目录一览表2学院亚太机器人国内选拔赛奖励机制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二一一年十二月十日6附表 1: 学院认定的国际核心刊物、国内权威刊物、国内核心刊物目录一览表国际核心刊物IEEE 的各类刊物, SCIEI/ACM/IET 索引源期刊国内权威刊物刊物名称 主办单位 刊物名称 主办单位电子学报 计算机学报通信学报 通信学会 软件学报 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 所物理学报 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国家科技部西南信息 中心自动化学报 中国自动化学会国内核心期刊目录红外毫米波学报 电子学会 模式识别与人工智 能 中国自动化学会电波科学学报 电子学会 信号处

13、理 中国电子学会信号处 理分会中国激光 中文信息学报 中科院计算机技术研究所、中国 计算机学会光电子 激光 中国自然科学基金 委员会 模式识别与人工智 能中国图像图形学报 中国图像图形学会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 图形学学报仪器仪表学报 中国科技 计算机科学自动化仪表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小型微型计算机系 统数据通信 计算机学会,电路与系统专业委员会 微电子与计算机电子技术 计算机工程电工技术学报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 电子计算机外部设 备无线电通信技术 河北电子部第 54研究所 微型计算机电子信息学报 中国科学院电子研 究所 计算机应用与软件微波学报 计算机工程与设计测控技术 计算机应用 中国科学院成都

14、计算 机应用研究所电路与系统学报7附表 2: 信息学院亚太机器人国内选拔赛奖励机制、机器人竞赛队伍构成每年 911 月,学院亚太机器人竞赛教练组在学院本科生中,遴选约 20 名(具体人数有教练组确定)优秀学生组建机器人竞赛队伍,队伍原则上按以下架构组建:1建队初期,由教练组确定若干名队员(根据当年竞赛情况确定具体人数)为竞赛队伍核心队员,承担此后的 队伍管理、技 术攻关等任 务。2次年国赛前(一般为 5 月下旬至 6 月中旬),由教练组根据队员的技术能力及为竞赛工作所做技术贡献确定若干名骨干队员,一般情况下骨干队员应为赴京参赛的重要成员。3除核心队员及骨干队员外的队伍成员为技术助理,主要承担协

15、助完成机器人制作及参赛的任务。、亚太机器人国内选拔赛奖励等级设置奖项设置竞赛项目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成功参赛奖机器人大赛 前 4 名(占 9) 58 名(占 9) 916 名(占 18) 1743 名(占 64)、机器人队伍成员保研加分计算办法亚太机器人国内选拔赛定位为“政府或学术机构主办的全国性比赛” ,仅队伍核心队员、骨干 队员可获保研绩点加分,具体加分情况如下:获奖及对应加分情况队员身份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成功参赛奖 备注核心队员 0.6 0.45 0.3 0.15骨干队员 0.48 0.36 0.24 0.12骨干队员加分为核心队员的 80、机器人队伍成员综合测评加分计算办法亚

16、太机器人国内选拔赛定位为“学术类国家级大学生学习竞赛” ,具体加分情况如下:获奖及对应加分情况队员身份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成功参赛奖 备注核心队员 4.0 3.5 3.0 2.5骨干队员 3.2 2.8 2.4 2.0技术助理 2.0 1.75 1.5 1.25骨干队员 、技术助理加分分别为核心队员的80、50。五、机器人队伍成员加分获取办法当年亚太机器人国内选拔赛结束后,队员须完成如下工作并经教练组审核,才可获取相应保研和综合测评加分:1 完成机器人实验设施、器材、财务等交接工作;2 完成机器人竞赛中个人所承担任务的技术文档工作;3 核心成员和骨干成员须签订开展机器人竞赛宣讲、协助培训下一届队员、协助开展机器人实践教学等工作的承诺书。六、特殊情况处理8其它未尽事宜以及机器人竞赛、奖励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院机器人竞赛领导小组和教练组共同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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