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武 汉 工 业 学 院 教 务 处 通 知教务通知2011 19 号关于做好 2010-2011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各院(系、部):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程考核安排1全校性公选课、考查课程及第十四周周末以前结束的考试课程的考核安排公选课的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次课随堂进行,其他考查课程和第十四周(5 月 29 日)以前结束的考试课程原则上应于第十六周结束前(6 月 12 日以前)由院(系、部)安排考试。第十七、第十八周有集中实践环节课程的专业、班级,原则上白天不再安- 2 -排理论考试。第十四周以后结束的考试课程应于第十九、第二十
2、周集中安排考试。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两周将考试计划(含考试课程、考试对象、考核方式、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报课程所在院(系、部)。课程所在院(系、部)于计划考试前 10 天将考试的具体安排及试卷报教务处运行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印制试卷。考试周之前的考试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申请考试教室。2第十四周以后结束的考试课程的考核安排第十四周以后结束的考试课程集中在考试周(第 19-20 周),分别由教务处和院(系、部)安排。(1)公共基础课和跨院系的学科(专业)基础课的考试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以下 简称集中考试课程)。(2)专业课程及部分学科(专业)基础课由课程所在院(系)安排考试(以下简称分散考试课程)。
3、(3)大学体育课程的考核由体育课部统一安排。二、考试周安排1本学期期末考试周时间:2011 年 6 月 27 日-7 月 8 日。2为了确保学生放假离校时间基本一致,各院(系)的考试日程应从后往前排;最后一周各班均应安排至少一门课程考试。3各院(系)安排的分散考试课程应尽量做到各班考试时间均衡分布,杜绝一个班一天考两场。为便于其它年级学生参加重修考试,各年级应按以下原则安排考试:- 3 -2010 级周一、三、五上午2009 级周二、四上午2008 级周一、三、五下午4课程考试安排(包括集中考试和分散考试)发布在教务处网站“ 考务 管理” 栏。5各院(系)安排在考试周的分散考试课程的确定考试时
4、间后,到教务处运行科申请考试教室。院(系)安排在考试周的课程考试应于 6 月 24 日前将考试安排表交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在教务网站发布后方可执行。三、重修考试安排1跟班重修考试凡本学期开学初已填报重修选课单,并经运行科办理了选课手续的学生直接参加所跟班级的课程考试,不需另行报名(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 统” 核查个人课表)。2自学重修考试(1)报名对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2)报名时间:5 月 24-26 日申请参加自学重修考试的学生到院(系)报名,逾期不接受补报。5 月 27 日院(系)整理数据,于 5 月 27 日 16:00 前报教务处。(3)重修课程- 4 -原则上本学期开设的,除开班重
5、修班及校选课以外的所有理论课程,学生均可报名。学生选择重修考试的门数不得超过 3门。凡上学年报名参加自学重修无故缺考的学生本次不得参加该课程的重修考试。在选择重修考试课程时,学生应参考教务处集中考试安排时间,注意协调好各课程考试时间。学生报名参加自学重修考试应严肃对待,凡报名后无故缺考的学生,学校将停止该生该课程一年重修考试资格。体育课、实验课与实践性教学环节应按要求重修(重做)后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本次不组织考试。4、重修考试操作程序与工作要求(1)学生报名(2)教务处接受学生所在院(系)集中报名。报名格式如下(Excel 表格):院系 专业 班级 学号 姓名 课程代码 考试课程 跟考班级
6、备注务必按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代码填写务必按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填写是否中职生(3)教务处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院(系)考试计划安排,编排重修考试学生考场。报名人数达 15 人及以上的课程单独编排考场,不足 15 人的插班参加考试。(4)教务处于第十五周后将自学重修学生名单发放到各院(系)。分散考试课程由组织考试院(系)负责该课程自学重修学生的考试组织工作并制作准考证,一般应于考试前三天内将准考证- 5 -发放到学生本人。集中考试课程由教务处负责自学重修学生的考试组织工作,教务处于考试前一周将准考证发放到学生所在院(系)。学生所在院(系)于当天将准考证转发至学生本人。(5)教务处印制考试试卷。
7、(6)监考教师根据试卷袋中重修学生名单,检查学生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参加。(7)任课教师阅卷,并填写教务处发放的“重修成绩单” ,一式三份,交课程所在院(系)、学生所在院(系)和教务处各一份。(8)重修成绩由学生所在院(系)于学期末集中登录。(9)重修试卷应单独存档。存档要求见武汉工业学院试卷批改暂行规定。四、考试命题及试卷印制考试命题及试卷印制要求见武汉工业学院考试命题及试卷印制暂行规定。五、监考安排1集中考试的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监考院(系、部);院(系、部)确定监考教师名单后于 6 月 11 日前报教务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分散考试的监考教师,由课程
8、所在院(系)安排后将监考名单于 6 月 17 日前报教务处。3集中考试课程的试卷,由监考教师于考前 30 分钟到教务处(常青校区在行政楼 215 室,金银湖校区在东八楼 208 室)领取,- 6 -并于考前 15 分钟到达考场;分散考试课程的试卷,由监考教师于考前 30 分钟在本院(系)办公室领取,并于考前 15 分钟到达考场。4监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武汉工业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监考规则。5期末考试期间,请各院(系、部)安排一名值班人员。同时在安排监考时每天预留一人(最好为教学秘书),以备在出现监考人员未按时到位时紧急通知或顶替。六、试卷评阅、复查、分析及存档严格执行武汉工业学院试卷批改
9、暂行规定,加强试卷评阅中的过程管理,做到答案科学、给分合理、有据可查、加分正确。七、考试成绩登录及上报(一)平时成绩记载与报送按武汉工业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记载办法严格执行。(二)成绩登录1期末考试成绩登录:期末考试(含开班重修课程)成绩由各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登录。登录时间:为避免期末考试期间大量教师同时上网登录成绩造成网络拥堵,请各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参加考试学生人数较多的课程在五天内)上网登录。登录密码:教务处将于 6 月 2 日将各任课教师的成绩登录密- 7 -码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任课教师的邮箱。请各位教师于 6月 2 日前进入教务系统/ 信息
10、维护/ 个人简历 ,填写 E-mail 地址。也可以在各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登录密码。登录特别注意:名单中未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成绩一律在“期末成绩 ”栏记为“0”, “备注”栏记为“ 缺考 ”(缓考学生在经院系和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持复印件向任课教师报告,在“备注” 栏记为“缓考”)。考试舞弊学生在 “备注”栏中记为 “违纪”。2期末重修考试成绩登录跟班重修考试成绩由授课教师直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期末自学重修考试成绩由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或其指定的专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登录。登录时间:请各院(系)于 7 月 10 日前登录上网。(三)成绩报送1期末考试成绩报送: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成绩表
11、。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成绩表,按行政班打印,一式三份,全校公选课成绩表,按课堂打印,一式两份。核对后阅卷教师签名,并由课程所在院(系)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后,送课程所在院(系、部)汇总,由教学秘书分送教务处和学生所在院(系)。2期末自学重修考试成绩报送:阅卷教师在教务处发放的武汉工业学院 2010-2011 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成绩报告单上直接填写,经核对后由阅卷教师签名,并经课程所在院(系)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后,一式三份,送课程所在院(系、部)汇总后,由教- 8 -学秘书分送教务处和学生所在院(系)。3考试质量分析:所有课程的成绩分析均应继续使用考试质量分析系统,从教学班中随机抽取一定量的样本数,对各小题得分情况进行分析,了解学生各知识点的掌握情况。4时间要求: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参加考试学生人数较多的课程在五天内),送交相关材料。八、学籍预警7 月 11 日前各院(系)应对每一位学生本学期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对学期所修总学分低于教学计划规定应修学分三分之二者提出警示,并将被警示学生的“学生成绩 家庭通知单” 及时寄给家长。7 月 11 日各院(系)将学籍警示名单交教务处综合科。教务处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