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告编号: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自检报告使 用 单 位 溧阳市溧浦电梯工程有限公 注 册 代 码:_设 备 名 称: 电 梯 设 备 类 型: 乘 客 电 梯 设 备 型 式:_曳 引 式 _施 工 类 别: 安 装 施 工 单 位: 自 检 日 期:_1说明一、本报告选用于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自检。二、自检人员须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三、检验仪器应经计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内部应统一编号。四、在“检验结果”栏内,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填写实测或经计算处理的后的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填写“符合”或“不符合”;对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分别划“”“”“/”。五、
2、“检验结论”栏内,合格、不合格、无此项分别划“”“”“/”。六、自检报告每台电梯填写不得少于三份,当工程各有关单位有存档要求时,应适当增加份数。七、电梯安装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收集、管理施工过程记录或报告。八、施工自检报告必须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认真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真实准确。施工自检报告必须如实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盖章确认。2电梯安装自检报告报告编号: 设备名称 电梯 规格型号制造单位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制造日期 年 月施工单位 使用单位 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 施工类别 安装安装地点 使用登记编号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年 月维护保养单位 日立电梯(山
3、西)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内部编号额定载荷 Kg 额定速度 m/min设备技术参数 层 /站 /门 / / 控制方式 VVVF自检主要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SG T7001-2009) 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2009 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2009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1)万用表(2)钳型电流表(3)接地电阻测量仪(4)绝缘电阻仪(5)转速表及限速器测试设备(6)钢丝绳探伤仪(7)导轨垂直度测量仪(8)加、减速度测量仪
4、(9)声级计(10)游标卡尺(1 1)钢直尺(12)卷尺(13)塞尺(14)磁力线锤(15)弹簧秤(16)放大镜(17)验电器及常用电工工具(18 )便携式检验灯(19)照相机(20)温湿度计检验结论备注自检日期 (安装单位盖章)年 月 日3自检人员安装负责人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 结果检验 结论(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2)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或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
5、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4)安全装置、主要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及有关资料: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5)机房(机器设备间)和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1A 1.1 制造资料(7)安装使用维护说
6、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1)安装许可证和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齐全、有效; (4)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5)设计变更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2A 1.2 安装资料(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1)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告知书:改造或
7、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2)施工方案: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3)更换的安全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及有关资料: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3A 1.3 改造、重大维修资料(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6)改造质量证明文件: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者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或者证明文件中
8、包括电梯的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合同编号、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资格证编号、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检验 结论(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 1.1、1.2、1.3 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 1.3 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 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
9、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定内容); (3)管理规章制度: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制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4B 1.4 使用 资料(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通道设置: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梯子高度超过 1.50m 时,其与
10、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2)通道照明:通道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5C 2.1 机房 通道 与通 道门(3)通道门: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 0.06m,高度应当不小于 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机房门应为防火门,门窗装配齐全并防风雨 6C 2.2机房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应清洁、无杂物;7C 2.3 安(1)控制屏(柜)前的净空面积: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不
11、小于 0.07m,宽度为 0.05m 或屏、柜的全宽(两者中的大值),高度不小于 2m; 5(2)维修、操作处的净空面积: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以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不小于 0.50m0.60m 的水平净空面积,其净空高度不小于 2m; 全空间(3)楼梯(台阶)、护栏: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差大于 0.50m时,应当设置楼梯或者台阶,并且设置护栏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 结果检验 结论8C 2.4 地面开口 机房地面上的开口应当尽可能小,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必须采用圈框,此圈框应当凸出地面至少 50mm(1)机房照明、照明开关: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人口)
12、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地面照度200Lx; (2)电源插座:机房至少设置一个 2P+PE 型电源插座;9C 2.5照明 与插 座 (3)井道、轿厢照明和插座电源开关:应当在主开关旁设置控制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 10C 2.6断错相保护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1)主开关设置:每台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无机房电梯主开关的设置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如果控制柜不是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安装在控制柜内,如果控制柜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设置在紧急操作屏上; 如果从控制柜处不容易
13、直接操作主开关,该控制柜应当设置能分断主电源的断路器; 在电梯驱动主机附近 1m 内,应当有可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符合要求的停止装置,且能够方便地进行操作;(2)与照明等电路的控制关系: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3)防止误操作装置: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的防止误操作;11B 2.7主开关(4)标志: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当说与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等采用相同的标志 (1)工作状况: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
14、噪声和振动; 12B2.8驱动主机 (2)曳引轮安全色:曳引轮外侧面应当涂成黄色 6(3)轮槽磨损:轮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 结果检验 结论(1)机械部件设置: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当分两组装设; 6C 2.9 制动装置(2)电气装置设置: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京变时,应当防止电梯再运行 (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5、 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2) 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
16、所取代; 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7B 2.10紧急操作(3)应急救援程序: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 (1)限速器铭牌:限速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 (2)电气安全装置: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8B 2.11限速器 (3)动作速度校验:使用周期达到 2 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
17、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 7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 结果检验 结论(1)N 线与 PE 线的设置: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 16 C 2.12 接地 (2)接地连接:所有电气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安全电压 250 0.25500 500 0.5017C 2.13 电气 绝缘500 1000 1.0018B 2.14 轿厢 上行 超速 保护 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
18、应当设有铭牌,标有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应当说在控制屏或者紧急操作屏上标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试验方法;19C 3.1 井道 封闭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当完全封闭;当建筑物中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具有防止火焰蔓延的功能时,允许采用部分封闭井道,但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应当设置无孔的高度足够的围壁,发防止人员遭受电梯运动部件直接危害,或者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的电梯设置20C 3.2 曳引 驱动 电梯 井道 顶部 空间(1)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 轿厢导轨提供不小于 0.1+0.035V(m)的进
19、一步制导行程; 轿顶可以站人的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 1.0+0.035V(m); 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包括导靴、钢丝绳附件等)不小于 0.3+0.035V(m),与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0.1+0.035V(m); 轿顶上方应当有一个不小于 0.5m0.6m0.8m 的空间(任意平面朝下即可); 注:A4:当采用减行程缓冲器并对电梯驱动主机正常减速进行了有效监控时0.035V可以用下值代替: 电梯额定速度不大于 4m/s 时,可以减少到 1/2,但是不小于
20、 0.25m 电梯额定速度大于 4m/s 时,可以减少到 1/3,但是不小于 0.28m m m m 8(2)对重导轨制导行程: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对重导轨有不小于 0.1+0.035V(m)的制导行程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 结果检验 结论(1)顶部行程与导向:轿厢从顶层向上直到撞击上缓冲器时的行程不小于 0.50m,轿厢上行至缓冲器行程的极限位置时一直处于有导向状态;(2)当轿厢完全压在上缓冲器上时,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 轿顶可以站人的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 1.0m; 井道顶部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不
21、小于 0.30m,与导靴或滚轮、钢丝绳附件、垂直滑动门横梁等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 0.10m; 轿厢顶部上方有一个不小于 0.50m0.60m0.80m 的空间(任意平面朝下均可);21C 3.3 强制 驱动 电梯 井道 顶部 空间(3)平衡重导轨制导行程: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平衡重(如果有)导轨的长度能提供不小于 0.30m 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1)门的尺寸: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大于 11m 时,其间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宽度不小于 0.35 的井道安全门(使用轿相安全门时除外);(2)门的开启方向: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3)门锁: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
22、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22C 3.4 井道 安全 门(4)电气安全装置: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1)门的尺寸: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大于 11m 时,其间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宽度不小于 0.35 的井道安全门(使用轿相安全门时除外); (2)门的开启方向: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3)门锁: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23C 3.5 井道 检修 门(4)电气安全装置: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1)支架个数与间距:每根导轨应当至
23、少有 2 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一般不大于 2.50m(如果间距大于 2.50m 应当有计算依据),端部短导轨的支架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m24C 3.6 导轨 (2)支架安装:支架应当安装牢固,焊接支架的焊缝满足设计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固定只能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 9(3)导轨工作面铅垂度:每列导轨工作面每 5m 铅垂线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 T 型对重导轨不大于1.2mm,不设安全钳的 T 型对重导轨不大于 2.0mm;(4)导轨顶在距离偏差:两列导轨顶面的距离偏差,轿厢导轨为0+2mm,对重导轨为 0+3mm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 结果检验 结论25
24、B3.7轿厢与井道壁距离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 0.15m,对于局部高度小于 0.50m 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 0.20m。 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26C3.8层门地坎下端的井道壁每个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形成一个与层门地坎直接连接的连续垂直表面,由光滑而坚硬的材料构成(如金属薄板);其高度不小于开锁区域的一半加上 50mm,宽度不小于门入口的净宽度两边各加 25mm(1)对重(平衡重)运行区域防护:对重(或者平衡重)的运行区域应当采用钢性隔障保护,该隔障从底坑地面上不在于 0.30m 处
25、,向上延伸到离底坑地面至少 2.5m 的高度,宽度应当至少等于对重(或者平衡重)宽度两边各加 0.10m;27C3.9井道内防护(2)多台电梯运动部件之间防护: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应当说设置隔障,隔障应当至少从轿厢、对重(或平衡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 2.50m 高度,并且有足够的宽度以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外一个底坑,如果轿厢顶部边缘和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 0.5m,隔障应当贯穿整个井道,宽度至少等于运动部件或者运动部件的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 0.10m28B3.10极限开关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
26、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强制驱动电梯的极限开关动作后,应当以强制的机械方法直接切断驱动主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 29C 3.11随行电缆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30C 3.12井道照明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在井道最高和最低处 0.5m内各设一灯,全程灯具设置保证井道内照度不得小于50Lx。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31 C 3.13(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10(2)进入底坑通道:如果没其他通
27、道,应当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如梯子),该装置不得凸入电梯的运行空间; (3)停止装置: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底坑设施与装置(4) 电源插座与井道灯开关:底坑内应当设置 2P+EP 型电源插座、以及在进入底坑时能方便操作的井道灯开关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 结果检验 结论底坑空间尺寸: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底坑空间尺寸应当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底坑中有一个不小于 0.50m0.60m1.0m 的空间(任一面朝下即可);(2)底坑底面与轿厢部件距
28、离:底坑底面与轿厢最低部件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 0.50m,当垂直滑动门的部件 、护脚板和相邻井道壁之间,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m 之内时,此垂直距离允许减少到 0.10m;当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 0.15m 但小于 0.5m 时,此垂直距离可按等比例增加至 0.5m;32B 3.14 底坑 空间(3)轿厢最低部件与底坑最高部件距离:不小于 0.30m (1)张紧形式、导向装置:限速器绳应当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者其配重)应当有导向装置; 33B 3.15 限速绳张紧装置(2)电气安全装置: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
29、梯停止动转 (1)缓冲器选型:轿厢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应当设置缓冲器,强制驱动电梯还应当在行程上部极限位置设置缓冲器;蓄能型缓冲器只能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 1m/s 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可以用于任何额定速度的电梯;(2)缓冲器铭牌或者标签:缓冲器上应当有铭牌或者标签,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或者标识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3)缓冲器固定: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 (4)缓冲器液位和电气安全装置: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34B 3.16 缓 冲 器(5)对重越程距离:对重缓冲器附锈蚀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
30、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1135C 3.17 对重下方空间的防护如果对重(平衡重)之下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应当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或者在对重(平衡重)上装设安全钳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 结果检验结论(1)检修装置: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31、 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2)停止装置: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36C 4.1 轿顶 电气 装置(3)电源插座:轿顶应当装设 2P+PE 型电源插座 井道壁离轿顶外侧水平方向自由距离超过 0.3m 时,轿顶应当
32、装设护栏,并且满足以下要求:(1)护栏的组成:由扶手、0.10m 高度的护脚板和位于护栏高度一半处的中间栏杆组成; (2)扶手高度:当自由距离不在于 0.85m 时,扶手高度不小于0.70m,当自由距离大于 0.85m 时,扶手高度不小于 1.10m; m(3)装设位置:护栏装设在距轿顶边缘最大为 0.15m 之内,并且其扶手外缘和井道中的任何时候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 0.10m; m37C 4.2 轿顶 护栏 及反 绳轮(4)警示标志:护栏上有关于俯伏或斜靠护栏危险的警示符号或须知 (1)手动上锁装置:设有手动上锁装置,能够不用钥匙从轿厢外开启,用规定的三角钥匙从轿厢内开启; (2)安全
33、门(窗)开启:轿厢安全窗不能向轿厢内开启,并且开启位置不超出轿厢的边缘,轿厢安全门不能向轿厢外开启,并且出入路径没有对重(平衡重)或者固定障碍物; 38C 4.3 安全 窗(门)(3)电气安全装置: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1239C 4.4 轿厢 和对重间距轿厢及关联部件与对重(平衡重)之间的距离应当不小于 50mm40 C 4.5 对重的固定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 结果检验 结论(1)轿厢有效面积应当符合下述规定:Q S Q S Q S Q S100 180 225 300 375 400 4500.73 0.85 0.70 0.90 1
34、.10 1.17 1.30 525 600 630 675 750 800 8251.45 1.60 1.66 1.75 1.90 2.00 2.05900 975 1000 1050 1125 1200 12502.20 2.35 2.40 2.502.65 2.80 2.901257 1350 1425 1500 1600 2000 2500 2.95 3.10 3.25 3.40 3.56 4.20 5.00注 5:额定载重量,kg;轿厢最大的有效面积,m;一人电梯的最小值;二人电梯的最小值;额定载重量超过2500kg 时,每增加 100kg,面积增加 0.16m。对中间的载重量,其面积
35、由线性插入法确定41C 4.6 轿厢 面积、控制条件及其他(2)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上述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42C4.7轿厢铭牌轿厢内应当设置铭牌,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只标载重量)、制造厂名称或商标;改造后的电梯,铭牌上应当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只标定载重量)、改造单位名称、改造竣工日期等 43B4.8紧急照明和报警装(1)紧急照
36、明: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13置(2)紧急报警装置: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 30m 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结果检验结论44C4.9 地坎护脚板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 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_mm45C 4.10超载 保护 装置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 110%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 75kg)时,能够防止电
37、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1)安全钳铭牌:安全钳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与实物应当相符; 46B 4.11安全钳 (2)电气安全装置:轿厢上应当装设一个在轿厢安全钳动作以前或同时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47C 5.1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 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 4 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
38、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 12 根(对于股数为 6 的钢丝绳)或者大于 16 根(对于股数为 8 的钢丝绳); 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 90%。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1448C 5.2 端部 固定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 对于强制驱动电梯,应当采用带楔块的压紧装置,或者至少用 3个压板将钢丝绳固定在卷筒上。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1)绳(链)端固定: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并加钢丝绳二次保护; (5)电气安全装置:应当使用电气安全
39、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49C 5.3 补偿 装置 (6)补偿绳防跳装置: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 3.5m/s 时,还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 结果检验 结论对于强制驱动电梯,钢丝绳的卷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时,卷筒的绳子槽中应当至少保留两圈钢丝;(2)钢丝绳卷绕层数:卷筒上只能卷绕一层钢丝绳; 50C5.4 钢丝绳的卷绕 (3)应当有措施防止钢丝绳滑脱和跳出51B 5.5 松绳(链) 保护如果强制驱动电梯的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者链条上,则应当设置检查绳(链)松弛的电气安全装
40、置,当其中一根钢丝绳(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电梯应当停止运行52C5.6 旋转 部件 的防 护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链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53C6.1 门地 坎距 离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 35mm _mm(1)门扇间隙: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 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 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 1
41、0mm; 54C 6.2 门间 隙(2)人力施加在最不利点时间隙: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 150N 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 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 45mm 15(1)标记:玻璃门上有供应商名称或者商标、玻璃的型式等永久性标记 (2)固定件: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能够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55C6.3 玻璃 门(3)防拖曳措施: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56B6.4 防止 门夹 人的 保护 装置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
42、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57C6.5 门运 行和 导向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置失效时,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 结果检验 结论58B 6.6 自动关闭层门装置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59B 6.7 紧急开锁装置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1)锁紧
43、型式: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2)锁紧元件啮合长度:轿厢应当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 7mm时才能启动; (3)电气安全装置:门的锁紧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应当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60B 6.8 门的锁紧(4)轿门锁紧装置:如果轿门采用了门锁装置,该装置也应符合以上要求 61B 6.9 门的 闭合(1)电机联锁: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
44、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16(2)电气安全装置: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62C 6.10 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 5mm;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1)结构与尺寸:作业场地的结构与尺寸应当保证工作人员能够安全、方便地进出和进行维修(检查)作业(参见 2.3);63C 7.1 作业场地总 要求(2)照明与插座:作业场地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报照明,在靠近工作场地入口处应当设置照明开关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45、检验 结果检验 结论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轿顶上或轿内时,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1)机械锁定装置:设置防止轿厢移动的机械锁定装置; (2)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设置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该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3)轿厢检修门(窗)设置:若在轿厢壁上设置检修门(窗),则该门(窗)不得向轿厢外打开,并且装有用钥匙开启的锁,不用钥匙能够关闭和锁住,同时设置检查检修门(窗)锁定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64C 7.2 轿顶上或轿厢内的作业场地(4)检修门(窗)开启时从轿厢内移动轿厢的要求:在检修门(窗)开启的情况下需要从轿内移动轿厢时,在检修门(窗)的附近设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能够使检查门(窗)锁定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人员站在轿顶时,不能使用该装置来移动轿厢;如果检修门(窗)的尺寸较小的一个尺寸超过 0.20mm,则井道内安装的设备与该检修门(窗)外边缘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