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一征信平台利好小微企业 2012 年 04 月 20 日 00:22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郑旺统一征信平台的建立近日又有了新动向。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杜金富在日前撰文中指出,将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在原有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逐步将保险、证券等机构的信用信息纳入到平台中来。在我国社会信用环境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建立统一征信平台,整合各个金融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对于改善融资环境、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意义重大目前,我国的个人征信还只是局限于在银行业系统,还没有涉及养老、社保等更宽的范围。此次提出将其他层面的信息也纳入征信的范畴,代表着整个社会信用体
2、系即将建立。近年来,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央行数据显示,截至 2011 年底,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约 8 亿人,企业征信系统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共计 1800 万户,全国共为 1.4 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信用记录应该是个很宽泛的概念,应该囊括税收、诚信、投资、缴纳公共事业费用等各行各业,而不仅仅局限于银行信贷信息。他特别强调,个人及企业在民间借贷领域的记录也应纳入到征信平台中,当前民间资本活跃,部分地区高利贷、资金链断裂、老板跑路等现象层出不穷,甚至演变出暴力讨债的恶性事件。“应该由政府出面牵头,记录个人和企业的民间借贷情况,温州地区已经
3、试点民间借贷备案制,对借贷双方都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应尽快推广并纳入征信平台。”赵锡军如此建议道。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何敏华对记者讲到,“征信平台的建立对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也有一定的帮助,主要源于目前个人信贷消费还不是太发达,要扩大内需就必须发展个人信贷消费,发展信贷消费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个人信用信息的完善”。业内人士分析,要想实现完全统一的征信平台还有一段路要走。目前我国尚无国家层面的信用法律法规,征信体系建设缺乏必要的法律基础,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机制也还不完善。“我国对信用评级业的监管涉及到央行、证监会、发改委、保监会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对评级业务资格的认可不够特别透明
4、公开,标准也不统一,这不利于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改善小企业融资环境自去年下半年开始,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声音可谓不绝于耳,如今已经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统一征信平台的建立对于中小企业融资将是一大利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相当于金融业的“高速公路”,“比如说,要发展小微信贷,没有征信体系,银行就无法判断小企业的授信状况”。目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最大的瓶颈是“信息不对称”,银行难以全面了解企业,不敢冒险放贷。兴业银行(601166,股吧)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建立一个统一完整的征信系统,在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时将信息方便地提取出来,对于改善小微企
5、业融资难具有重要意义。谁来主导征信平台目前,在征信系统和信用体系建设由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的问题上还一直存在争议。杜金富则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具体而言,政府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健全信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推进信用信息公开与互联互通,发挥政府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信用产品与服务,培育和发展征信市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部门,既可以是政府部门,主要提供政务信用信息服务,也可以是事业单位和市场机构,主要提供商业信用信息和已公开的政务信用信息服务,结合形成征信市场。两者之间互为补充,并形成完整的信用信息服务体
6、系。建立健全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主要由实施社会管理的政府部门负责,目的是体现全社会诚信价值取向。此外,也尊重市场自主形成的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共同构成诚信社会的制度安排。”杜金富指出。需先改变金融制度民企老板频繁的跑路潮,已经引发民间信用坍塌,而且因为上市公司恶性欺诈至今无法根治之时,巨额地方债务又陷入到无奈展期的隐性违约之中,均已说明再不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我国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必将会进一步弱化。在行政过度主导金融资源配置的结构性阻碍之下,重塑我国金融信用亦必将任重道远。当下央行的货币政策调控,仍以数量型为主、价格型为次,而这种脱离货币价格的非市场化调控方式,必然会造成货币供应的陡增陡
7、降,商业银行受此支配,往往会对中小民企未到期贷款提前收回,此种状况不仅可能让诸多运营良好的企业,短期遭受无法预料的灭顶之灾,而且由此导致的相关企业失信记录,而这也直接导致企业在贷款时遭遇重重阻碍。观察人士指出,在建立征信平台的前提条件下,还需对金融结构理性地进行重新审视,避免因为制度上的障碍把信用好的对象变为征信平台中的不良对象,那样便失去了建立统一征信平台的初衷。央行:率先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 纳入保险证券已有 47 条评论 2012 年 04 月 12 日 00:46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张莫 孙韶华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杜金富 11 日撰文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从基础性工作做起,从
8、关键环节入手,分步推进,第一阶段可率先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在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础上,逐步纳入保险、证券等机构的相关信用信息,依法向客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金融业征信服务。央行数据显示,截至 2011 年底,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约 8 亿人,企业征信系统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共计 1800 万户,全国共为 1.4 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据悉,央行此前草拟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仍在征求意见的阶段,央行制订的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规划也已经上报国务院办公厅。征信系统在全国部分地区采集了涉及 16 个部门的 17 类非银行信息,包括企业养老保险缴存、企业住房公积金
9、缴存、企业欠税等有关信息。“2012 年将尽快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及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暂行规定等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研究制订政务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杜金富表示。目前,在征信系统和信用体系建设由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的问题上还一直存在争议。杜金富则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具体而言,政府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健全信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推进信用信息公开与互联互通,发挥政府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信用产品与服务,培育和发展征信市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部门,既可以是政府部门,主要提供政务信用信息服务,注重公平;也可以是事业
10、单位和市场机构,主要提供商业信用信息和已公开的政务信用信息服务,形成征信市场,注重效率。两者之间互为补充,并形成完整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主要由实施社会管理的政府部门负责,目的是强化正向激励机制,体现全社会诚信价值取向。此外,也尊重市场自主形成的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共同构成诚信社会的制度安排。”杜金富指出。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级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交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修订,规划名称也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改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去年规划草案出来后曾在业内征求意见,今年改为由发改委和人民银行共同牵头,涉及十几个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表,规划年内将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