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北京林 业大学全二维气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联用 仪采购项 目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项目编号:CEIECZB0309YL078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09 年 11 月2目录目录 2一 采购程序 41. 采购方式 .42. 采购程序 .4二 采购文件 41. 报价人须知 .42. 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5三 报价文件的编制 51. 报价范围及报价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52. 报价文件构成 .53. 报价 .64. 保证金 .65. 有效期 .76.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7四 报价文件的递交 71.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72. 截止期 .83.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8五 报
2、价及对报价文件的评审 91. 报价 .92. 组建评审委员会 .93. 报价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94. 报价文件的澄清 .95. 比较与评价 .106. 谈判记录 .107. 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108. 确定成交 .11六 合同一般条款 131. 定义 .132 技术规范 .133 知识产权 .134 包装要求 .145 装运标志 .146 交货方式 .147 装运通知 .158 付款条件 .159 技术资料 .1610 质量保证 .1611 检验和验收 .1612 索赔 .1713 延迟交货 .1814 违约赔偿 .1815 不可抗力 .1816 税费 .19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9
3、318 违约解除合同 .1919 破产终止合同 .2020 转让和分包 .2021 合同修改 .2022 通知 .2023 计量单位 .2124 适用法律 .2125 履约保证金 .2126 合同生效和其它 21七 采购合同格式 .22八 合同特殊条款 .25九 附件 谈判文件格式 .27附件 1 报价书(格式) 28附件 2 报价一览表 30附件 3 谈判分项报价表 31附件 4 货物说明一览表 .32附件 5. 技术规格偏离表 33附件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34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35附件 7-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6附件 7-2 税务登记证书 复印件 .37附件 7-
4、3 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 格式) .38附件 7-4 制造厂家的资 格声明 .39附件 7-5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格式) .42附件 7-6 制造厂家的授 权书 (格式) 44附件 7-7 供应商的资信证明 45附件 7-8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46附件 7-9 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 资格证明文件 .47附件 7-10 产品样本资料 .48附件 7-11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49附件 8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50附件 9 招标(谈判)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51十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52十一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规格及要求说明 534一 采购程序1. 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
5、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邀请方式确定参加谈判的报价人。2. 采购程序2.1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报价人将报价文件提交给 采购代理机构,由 评审委员会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审。2.2 就技术及价格进行谈判,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商。3. 满足以下条件的报价人是合格的报价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3.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
6、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报价。3.4 报价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人购买采购 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报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报价。二 采购文件1. 报价人须知报价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 报价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52. 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报
7、价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 采购单 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 报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采购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报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单位回函确认。2.3 为使报价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报价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报价截止期。三 报价文件的编制1. 报价范围及报价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1 报价人应对采购文件中“技术需求” 中的整个包 进行报价,不能将整个包的内容拆开就其中一项进行报价。1.2 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 报
8、价文件构成2.1 报价人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报价书2资格证明文件3保证金64产品介绍及技术说明5报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业绩等)2.2 除完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基本方案外,允许报价人根据自身经验提交推荐方案。推荐方案必须与基本方案一样完整,而且只有在报价人提供基本方案的条件下才会被考虑。3. 报价3.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如果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应考虑到进口环节中的各种费用但不包含进口环节税,报价按美元(CIP 北京)以 1:7.2 折算成人民币报价,如果投标产品为国产产品则为现场
9、交货价含增值税,运输费,保险费及相关服务费。 3.2 报价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3.2.1 设备、安装、调试、检验、技 术服务和培训费用; 3.2.2 报价人认为其他将会发生的费用。4. 保证金4.1 报价人应提供不少于报价总额 1的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4.2 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报价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递交报价文件之日后到有效期满前,报价人擅自退出竞争性采购的;(2)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买方签订合同的;4.3 报价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北京地区:支票7外 埠:汇票4.4 凡没有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提
10、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4.5 成交人的保 证金,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退还中标人。5. 有效期5.1 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5.2 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报价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报价人也可以拒绝采购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6.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1 报价人应准备
11、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每份文件 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6.2 报价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报价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 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 (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 报价文件中。如对报价文件进行了修改, 则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报价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6.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 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6.4 报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报价人负责。8四 报价文件
12、的递交1.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 递交报价文件时,报 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 副本 ”字样 。1.2 为方便核查保证金, 报价人应将“ 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保证金”字样,在 报价时单独递交。1.3 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指明的货物名称、项目编号和“ 在 “谈判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报价人公章。1.4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报价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报价被宣布为“ 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5 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
13、写标记,采购单位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 截止期2.1 报价人应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递交至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地址。2.2 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报价人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3 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93.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1 报价文件递交以后,如果报价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地点的,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3.2 报价人对报价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
14、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3.3 在截止期之后,报价人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3.4 从截止期至报价人在报价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报价有效期之间,报价人不得撤回其报价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五 报价及对报价文件的评审1. 报价1.1 报价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价文件按要求递交至规定的地点。1.2 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应在报价人签到表和其他文件(如有)上签字。1.3 报价人应按递交报价文件的顺序依次分别报出价格并就首次报价进行签字确认。2. 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内容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工作。3. 报价文件的初审与澄清3.1 报价文件的初审
15、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1.1 资格性 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 ,以确定供 应商是否具备报 价资格。3.1.2 符合性检查 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10响应。4. 报价文件的澄清4.1 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报价人澄清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 澄清文件
16、将作为报价文件内容的一部分。5. 比较与评价5.1 经初审合格的报价文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5.2 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时将考虑以下因素:1 商务条款有无偏离;2 技术方案有无偏离;3 产品的先进性;4 技术方案的合理性;5 技术服务、保障措施;6 经营信誉、业绩等;7 安装调试的时间进度;8 报价 6. 谈判 记录6.1 评审委员会与报价人之间就5.2条各项因素进行的谈判或澄清均应记录在谈判记录上并且由双方签字确认。谈判记录作为报价人对报价文件和报价文件澄清的进一步修正。谈判记录应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签
17、订的依据。117. 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7.1 报价文件递交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7.2 在评审期间,报价人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评审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 确定成交8.1 确定成交人8.1.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评标排序,或根据招标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8.1.2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 对报价人的财务、技术 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8.2. 接受和拒绝任何
18、或所有报价的权利8.2.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人成交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8.2.2 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招标人保留与其他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8.3 成交通知书8.3.1 在报价有效期内,成交人确定后,招标代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8.3.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8.4. 签订合同8.4.1 成交人应当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8.4.2 谈判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谈判记录等, 均为签订12合同的依据。8.
19、5 采购代理服务费合同签订后 3 日内,成交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费率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投标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服务类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100 以下 1.5%100-500 1.1%500-1000 0.8%1000-5000 0.5%5000-10000 0.25%10000-100000 0.05%1000000 0.01%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 万1.5%=1.5 万
20、(500-100)万元1.1%= 4.4 万(1000-500)万元0.8%= 4 万(5000-1000)万元0.5%= 20 万(6000-5000)万元0.25%= 2.5 万合计收费=1.5+4.4+4+20+2.5= 32.4(万元)8.5.1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支票、汇票、或 汇款的方式支付。8.5.2 成交人如未按上述条款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3六 合同一般条款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 “合同” 系指买卖双方 签署的、合同格式中 载 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 “合同价 ”系指根据合同约定,
21、 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 “货物” 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 训和其他类似的服 务。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或在“合同特殊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6 “卖方” 系指根据合同 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成交人。1.7 “现场” 系指合同约 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 “验 收” 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
22、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 技术规范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 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情况下)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情况下)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 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 知识产权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14专利权、 著作 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 包装要求4.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
23、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 货物安全无损 ,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 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 2 吨或 2 吨以上,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
24、,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 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 小心轻放”、“防潮” 、 “勿倒置” 等字样 和其他适当的标志。156 交货方式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 ”中规定。6.1.1 现场交 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保险和存储,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 工厂交货:系指在中国大陆境内工厂制造的或在中国大陆境内已完税的在卖方仓库、展室或货架存放的进口货物。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 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 买方自提货物:
25、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 办理提货。提 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 天以电报 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 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 6 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 总体积( 立方米) 、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 货物总 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 装运通知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
26、的货物, 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 24 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 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8 付款条件付款条件见第八条“ 合同特殊条款 ”。169 技术资料9.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9.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9.3 如果买方确
27、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0 质量保证10.1 卖方 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0.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 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0.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 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
28、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0.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 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0.5 除“ 合同特殊条款” 规定外,合同 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12 个月。1711 检验和验收11.1 在交货前,中标 人应对货物的质量、 规格、型号、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型号、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2
29、货物运抵 现场后,买方应在 日内组织验 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 。11.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 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11.4 买方有在 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1.5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2 索赔12.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型号、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10.5 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
30、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2.2 在根据合同第 10 条和第 11 条规定的质量保 证期和检验期内,如果 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2.1 在法定的退 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 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 办法办理,或由双方 协商处理。12.2.2 根据 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18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
31、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2.2.3 用符合 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 卖方应按合同第 10 条规定,相 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2.3 如果在 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 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12.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 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
32、足部分的补偿。13 延迟交货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规格及要求说明”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3.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4 违约赔偿14.1 除合同第 15 条规定外,如果 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 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
33、供服务的合同价的 5%。一周按天计算,不足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而 卖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违约金。1915 不可抗力15.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5.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5.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6 税费16.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
34、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7 合同争议的解决17.1 因合同履行中 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 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7.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8 违约解除合同18.1 在卖 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8.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 14.1 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
35、.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8.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8.1.3.1 “腐败行为” 和“ 欺 诈行为”定义如下:18.1.3.1.1“腐败行为” 是指提供 /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 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8.1.3.1.2“欺诈行为” 是指 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8.2 在买 方根据上述第 18.1 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 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
36、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9 破产终止合同19.1 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0 转让和分包20.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0.2 经买 方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37、成。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21 合同修改21.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21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 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2 通知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3 计量单位23.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4 适用法律2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5 履约保证金25.1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26 合同生效和其它26.1 政府采购项目的
38、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上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26.2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代理机构、卖方和买方分别持有。22七 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23合 同 书(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采购单位)以 号采购文件在国内进行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卖方)为成交人。 买、 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
39、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 本合同书 b. 成交通知书c. 协议(或谈判记录)d. 报价文件 (含澄清文件)e. 采购文件 (含文件补充通知)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24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买 方: 卖 方: 名 称:( 印章) 名 称:(印章)年 月 日 年
40、月 日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25八 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1 定义1.5 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北京林业大学。1.7 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北京林业大学。6、交货方式6.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8、 付款方式: (1)国产设备:货物验收合格安装调试运转正常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100%;(2)进口设备:中标人与买方指定的外贸公司签订合
41、同后,外贸公司向中标人开具 100%合同金额的信用证,其中 90%凭装运单据支付;10%在货物到达合同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安装调试运转正常后支付;(3)设备进口免税手续由买方负责办理,外贸公司由买方指定。9、 技术资料:按合同约定10、质量保证: 10.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7 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0.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7 日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0.5 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12 个月(如果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12 索赔:12.3 索赔通知期限: 90 日。2615、不可抗力:15
42、.2 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 14 日内。15.3 不可抗力双方协商时间: 10 日内。25、 履约保证金:25.1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26、 合同生效及其它:26.2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卖方和招标代理分别执有。27九 附件谈判文件格式目 录附件 1报价书(格式)附件 2报价一览表(格式)附件 3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 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 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7-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7-2 税 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43、7-4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7-5 经销 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7-6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7-7 供应 商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8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7-9 招 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10 产 品样本资料(如有)7-11 相关 业绩证明材料(如有)附件 8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28附件1 报价书(格式)致:(采购代理单位)根据贵方为( 项 目名称 )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 目 编 号 ),签字代表( 姓名、 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人( 报 价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
44、份及副本_份:1 技术方案2 商务条款偏离表3 资格证明文件4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采 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5 以 形式出具的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报价人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第 号(项目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本次采购有效期为自谈判日起 个日历日。(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报价人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报价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6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 传真_电话_ 电子函件_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报价人名称(全称)-29报价人开户银行(全称) 报价人银行帐号 报价人公章-日期-30附件2 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设备名称 谈判总价(元)谈判保证金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谈判总价合计(大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