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违章考核治理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平安操作规程,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平安认识,杜绝违章事件的发生,实现本工程平安治理目的。按照电力建立平安健康与环境治理工作规定、电力建立平安操作规程及本工程工程法人、监理单位和我公司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的详细情况,制定本方法。 1 本方法执行范围为,在本线路工程施工的所有员工、民工、临时工。 2处分方式包括罚款、辞退。罚款应及时交清,对不能及时交清者由财务部门在借款或结算时扣除。 3 施工中适应性违章的部分表现: 3.1平安作业票不合格,遗漏工程; 3.2监护人擅自离岗,不履行监护责任; 3.3对新进人员或变换工种人员不及时上报,安排末通过平安教育考试人员上
2、岗工作; 3.4平安保护设备不完备,作业环境不平安而末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5机电设备末按打算检修,带病运转,或末按规定安装有效接地装置、漏电保护装置; 3.6无视平安人员的提示警告,末及时消除平安隐患,或不改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3.7易燃、易爆物品末按规定保管使用; 3.8工作前不宣读平安施工作业票; 3.9进入现场不戴平安帽,或不系(扣)下颌带; 3.10高空作业不系平安带或错误使用平安带、二道防线; 3.11非电工从事电气工; 3.12无证驾驶车辆或其它大中型机械; 3.13酒后或疲劳驾驶,超速行车或违章强行超车; 3.14起吊过程中,在吊件下方停留、走动; 3.15损坏,挪动现场平安设备和平安标志; 3.16工器具以小代大,以次充好; 3.17乘车时坐护栏,车辆未停稳前上下车,或在乘车时戏嬉,打闹; 4处分 4.1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治理,觉察一起,罚相关责任人100至此2000元,造成事故者重罚500至5000元; 4.2在同一作业点觉察两起以上违章现象,对负责人罚100元; 4.3对屡教不改,或造成事故者予以重罚并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