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播学院 2011 年专业实习要求及安排根据学校布置及学院要求,现将今年传播学院学生专业实习要求及具体安排公布如下:一、专业实习要求及时间的规定:2011 年传播学院专业实习起止时间为 7 月 10 日始至 10 月 28 日止,共计 16 周。凡参加大运会志愿者活动的学生(以大运会志愿者证书为核准资格) ,可以以所参加的大运会志愿者活动作为专业实习来认定,志愿者活动结束后未到实习结束期,是否需要再找单位实习,学院不做具体规定,由学生自行决定,参加的大运会志愿者活动代替专业实习的学生须提交所有专业实习规定必须提交的材料。凡不参加大运会志愿者活动的学生,须全程参与(7 月 10 日始至 10 月
2、 28 日止)专业实习并按规定提交专业实习所有的材料。二、专业实习相关材料的提交要求:实习前: 1、6 月 15 日前:学生将自行联系确定的实习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需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报所在系。2、6 月 17 日前:各系将审核确定的实习情况汇总表(含指导老师情况)向学生公布并及时报学院教务室。实习后:1、11 月 10 日前:学生将:1、实习日志(电子版) ;2、实习总结(电子版) ;3、实习照片(电子版) ;4、深圳大学专业实习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单位盖章) ;5、实习单位反馈意见表(纸质版,单位盖章) ;6、参加志愿者同学需提交大运会志愿者证书复印件 提交给所在系(具体提交要求地点由
3、专业系主任另行通知) 。 (1-5 项的电子版模版在院网-本科教育-实践教学环节-专业实习-2011 年专业实习要求 自行下载)未按时提交上述材料者,不能申报并获得专业实习学分;不能参加优秀实习生评优;不能进行实习交通补贴费报账。2、11 月 25 日前:各系完成实习总结、实习学分认定工作。2、11 月 30 日前:各系将上述 1-6 项材料收齐移交学院教务室建档保存。三、下学期初开学报到注册:学校要求,所有老生必须在 9 月 69 日返校注册手续,实习学生也不例外。特殊因需延期实习时间,学生需事先向系主任提交书面申请,经系主任及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审核批准后方能延期,审批件交学院教务室备案。根
4、据专业培养方案,下学期 2008 级学生无开课计划。个别同学因课程学分不足在下学期仍需补选课,如希望继续进行专业实习并兼顾上课,必须先行向任课教师提出请假申请。如任课教师准假,可以继续进行专业实习,如果任课教师不予准假,应及时向系主任提出暂停专业实习申请,剩余专业实习时间可在下学期结束后的寒假继续补足。四、关于 2012 年预毕业申报:根据学校日程安排,每年 10 月份为下一年毕业学生进行毕业预申报时间。我院学生因专业实习原因,将提前至 9 月 69 日注册报到进行。准备在 2012 年申报毕业的同学,必须在 9 月 69 日进行注册报到时,在学院教务室填报预计毕业信息采集表。 五、关于实习交通补贴及其他说明:参加并有效完成今年本院专业实习学生,补贴 200 元/人交通费(非本院主修专业学生不包括在内) 。由各系办理好前期报账手续,由学院教务室统一到财务处办理。专业实习由学院统一安排,由系主任负责组织各专业实习动员及具体落实。广告系:何建平(主任) 、阎评(副主任) ,办公地址:文科楼 2313 室,电话 26536040传播系:潘晓慧(主任) 、孙海峰(副主任) ,办公地址:文科楼 2311 室,电话 26536236学院教务室:办公地点:文科楼 2322 室,陈碧霞:26534402 余宗蔚:26534913传播学院 2011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