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目标管理及奖罚制度为使全矿职工牢固树立以“安全第一”为宗旨的思想、真正把安全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特制定如下奖罚制度:1、能严格按照本矿各工种的有关规程和规定作业的或在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以及对此做出重大贡献的干部或职工,根据本矿实际给予 50 一 100 元的奖金和相应的荣誉奖励。2、能主动及时制止和揭发他人违章、违纪行为的人员,矿领导除给予及时表扬外,还要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同时对被揭发者和被制止者,视其违章程度和情节大小处以大于相应奖金两倍以上的经济制裁。3、经检查发现或被他人揭发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除处以 50100 元的经济罚款外,严寒要追究有关人员和肇事者的责任
2、。(1)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2)玩忽职守,擅自离岗或不安全隐患处理不及时解决不彻底而造成事故的;(3)遇到违章作业现象不制止,不举报甚至包庇的;(4)发现险情或事故隐患不处理不汇报或虚报或有意拖延时间的;(5)对批评、制止或举报违章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6)故意损坏集体财产,破坏安全设施或故意制造汇报的;(7)遇他人或已知他人身陷险境既不抢险急救也不汇报的;(8)在事故调查和处理中不积极配合而弄虚作假或故意阻挠调查和处理工作的。4、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打架斗殴、寻畔滋事、扰乱驻地居民生活,干扰正常生产秩序的民工,除按情节进行一定的数额的经济处
3、罚外,还要视其认错态度能留用的继续留用。对于屡教不改者或不接受批评教育者,立即开除,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5、对有犯罪行为的职工,要积极主动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密切配合追捕查办。6、对工作不负责任,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彻底且犯有严重官司傣主义的领导人员,更要严加处罚(扣发当月工资、年终奖金),直至罢免。7、以上制度在具体执行中,若有不完善之处,须经公司有关领导研究作出适当方案后再作处理,决不可轻描淡写姑息迁就。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一、安全技术编制的依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法规、政策、指示等;安全检查中所现而尚未解决的隐患;生产建设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职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方面的合理化
4、建议;本单位人力、物力、所允许要采用的先进技术,推广的先进经验。二、安全技术编制的程序: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测量、安全监察、矿山救护队,在全面安全检查,调查研究,找出潜心洞,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计划具体编制,并组织各科室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基层干部和技术工人,对计划遭杂进行讨论,补充修改后交县安人监督管理局批准,并经县安全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技术部门审批,对责任重大的措施况地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审批后方可施行。三、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下列安全技术措施最终必须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1)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确定巷道不设支护时,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首先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5、(2)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3)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总工程师批准;(4)新建立瓦斯排放系统的矿井,必须编制设计和安全措施,除报县安全监督管理局批准后,还要报地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备巡案;(5)开采水淹区域下的防水隔离煤柱时,必须在积水完全排除以后进行,并制订安全措施;(6)编制探查水压大于 2MPa 的导水构造的探放水设计。2、下列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矿部工程师批准:(1)探查和穿透老空的措施;(2)采煤工作面如果迂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原有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都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改变支架方式并制订安全措施;(3)从报
6、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必须制订安全措施;(4)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5)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井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改变通风机转数或风叶角度时;(6)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订停风措施;(7)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等局部通风设计,应列入掘进巷道的作业规程;(8)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安排除去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的工作应制订安全措施;(9)对重大的通风、瓦斯等问题,通风部门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制订措施;(10)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的掘进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都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与防尘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等
7、安全措施;(11)在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过程中,如有被水所封住的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订安全措施;(1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机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必须带电搬迁设备时,应制订安全措施;(13)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订措施如何处理;(14)每掘进或回采工作面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人员会审、矿长和矿总工签字后方可施行。(15)每一电气设备下井,必须经过机电部门的验收,并报主管机电矿长审批。(16)井下每一通风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必要必须经矿通风科长批准后方可。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
8、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预防消除矿井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一、隐患排查职责分工:矿 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付矿长: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班组长: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二、矿井事故隐患:矿井事故隐患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以导致事故的隐患。1、顶板: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特别是上下出口顶板管理,掘进工作面迎头空顶,掘进主巷道与贯眼的交叉口顶板,回风顺槽及回风大巷顶板;风桥前后 5m 范围内顶板都是可能导致顶板冒落的地方,一定要严加观察,发现隐患及时处理。2、
9、通风:矿井主扇不正常通风即随意开停;局部扇风机未安设风电闭锁且随意开停而又在开启时不检查瓦斯,恢复停工区的通风工作措施不力,巷道贯通通风工作及串联通风等都是导致形成瓦斯及有害气体积聚而形成通风隐患的原因。3、瓦斯:矿井瓦斯检查不到位,一班三检及一炮三检不到位,积聚瓦斯不及时处理。空班漏检或瓦斯检查员缺乏责任心;停工区及停电,停产,停风,瓦斯管理检查不到位,不严密都是可能导致瓦斯事故发生的隐患。4、煤尘:采掘工作面放炮未采用黄土封口,矿井巷道积尘未及时定期处理,巷道未进行定期冲涮清洗等都可能导致煤尘事故发生的隐患。5、机电:矿井采用非煤矿准许的机电产品,井下机电设备失爆,完好率、失修率严重超标;
10、机电管理混乱,不检修、不维护;设备线路布局不规范,接地不良好,保护不良好;带电搬迁设备都是导致机电事故发生的隐患。6、运输:机械运输设备不检修、不维护;信号不畅通;钢丝绳断股现象严重,人力运输过快,抢占道,弯道不放警号都是可能导致运输事故发生的隐患。7、放炮:采用非煤矿准许的雷管和炸药;煤渣装炮;放炮躲避距离不够。不用放炮器起爆;不采用三人联锁放炮;火工品领用、运输、保管制度不严密,互相没有制约都可能导致放炮及火工品事故发生。8、水害:不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越层越界开采。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1、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原则是:分级负责、责任落实、要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
11、实、责任落实。2、难度大,投资大的 A 级隐患矿长主持矿务会解决;难度较大班组长也解决不了的 B 级隐患分管付矿长指挥解决,一般现场的 C 级隐患班组长解决。3、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安全不生产。4、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要严肃处理事故隐患排查责任者的责任。总之,实现隐患排查制度,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有很大的约束力,避免了推委扯皮,拖拖拉拉和责任不到位的不良倾向,促进了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保证了人员、资金、设备、措施的落实,达到以预防为主,超前控制的目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
12、险和隐患,监督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设施制止违章作业,做好隐患防范整改工作。一、基本要求1、除地县组织的煤矿安全检查外,本矿每十天对全矿进行一次细致的安全检查。2、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要建立由领导负责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组织,以便枷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和群众结合的原则,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中心,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4、检查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报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及提出有关资料,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提出整改的要求。二、组织形式与检查内容:1、组织形式:由矿长或副矿长组织安全小组全体成员每
13、十天检查一次。2、检查内容:输变压电设备、消防器材,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各专业班组的安全用具,班组及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现场工作人员的场地安全状况及执行各种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等。3、除此及部门和本矿组织的安全检查外,各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所属人员的执行安全规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有关领导汇报。4、检查组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负责人,区队能解决的不交矿部处理。5、对查出的所有隐患问题,都必须全部整改,不得拖延,有限于人力、物力、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定计划,按斯解决,做到条条有落,件件有交待。6、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实行隐
14、患整改通知书制度。三、其它规定1、工人在上班前不得饮酒,并保证足够的睡眠与休息,工作中不得开玩笑、打闹、睡觉、脱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2、一切安全装置使用应妥善管理,加强维护保养不得随意拆除或挪做它用。3、生产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有关人员应逐级上报。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矿成立安全领导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任副组长,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办公会议。2、安全办公会议或主要解决落实矿每旬安全大检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主管部门安全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及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3、安全办公会议解决问题要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4、安全办公会议应以会议纪要形式将会议
15、召开的内容,解决处理的问题及防范措施下发各班组,遵照执行或弓 f 起重视。5、安全办公会议负组织审定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6、大力推广安全系统工程,搞好安全生产。入井检身及出入井清点制度1、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 接受检身员的检身。2、检身人员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上、下人员。3、所有入井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否则不得入井。饮酒嫌疑者及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不准下井,严禁携带无批准措施的喷灯,氧焊机入井。4、检修期间要严格按检修措施执行。5、发现出井人员盗窃国家财产和炸药、雷管者,要立即汇报公司保卫科进行处理。6、外单位入井参观学习
16、人员必须由公司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本规定。7、严格进行出、入井人数清点,并记入相应表格,同时报调度值班室。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一、下井守则1、新来的工人,经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准下井工作。2、新工人必须经过入矿培训不超于 7 天,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下井工作。3、新工人必须同专人熟悉有关巷道和安全出口。4、新工人必须同有经验的工人共同工作不得少于一个月。5、下井前绝对不许饮酒,禁止往井下携带烟草和一切发火物品。6、下井前穿好工作服、鞋子、戴好安全帽、领好矿灯,并准将携带尖刀工具保护好。7、凡下井人员的矿灯必须随身携带,不许摔、拆和乱扔乱放。8、乘坐罐笼必须排队按次序上下,听从把钩人员的指挥,行车时身体任
17、何部位不准伸出罐笼。9、下井人员必须走人行道,在遇弯道、横穿交叉道口、风门及狭窄巷道时,应注意来往车辆。10、通过风门后,要立即关好风门,过两道风门时不得同时打开。11、凡失修,通风不好,封闭等危险巷道一律禁止通行。12、携带长工具在巷道行走时,必须注意前后行人。13、在井下不许打闹和睡觉,并禁止用热力丝和灯泡取暖。14、分配在孤立危险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指派有经验的工人,并不得少于两人。15、通风设施如风门、风桥、局扇等未经矿技术负责人许可,不准拆除和移动。16、发现电器设备损坏时,要立即汇报,非机电人员不得修理,不得向电器设备上撒尿、挂衣服,以防触电。17、在井下发现危险予兆时,要立即汇报,必要时可先处理妥善后再报告。如遇其他人有危险及可能发生危险时,要发扬互相友爱的精神,应设法抢救,及时制止。18、外来下井人员,必须遵守本矿制定的外来人员下井守则。二、外来人员下井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