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水 利利 管管 理理 与与 执执 法法 实实 务务 全全 书书 水利工程组织 管理 (一) 卢炳瑞 主编 中国言实出版社 图 书 在 版 编 目 (CIP)数 据水 利 管 理 与 执 法 实 务 全 书 /卢 炳 瑞 主 编 北京 中国言实出版社 2004.9ISBN 7-80128-320-8水 卢水利管理 法规 中国 汇编 D922.669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字(2004)第 103280 号中国言实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府 右 街 2 号 邮政编码 100017)中铁十六局印刷厂787 1092 32 418.25 印张2004 年 9 月第 1 版 2
2、004 年 9 月第 1 次印刷印数 1 1 000 册定价 1440.00 元 (本 卷 16.00 元 )I目 录 广州市水上治安管理条例 .1关于落实磨刀坑水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9广东省北江大堤管理实施细则 .12广东省水利工程的管理条例 .16印发广东省水利厅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制规定的通知 .27广东省实施水利产业政策方案 .37广州市市区水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53关于加强对学生在校饮水卫生管理的通知 .58广东省海域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规划纲要 .59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 .85关于整顿河道采砂活动的通知 .94汕头市市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97珠江
3、河口管理办法 .101深圳西丽铁岗石岩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 .109广东省乡镇渡口管理办法 .122广东省沿海港口船舶治安管理办法 .127广东省水上交通违章处罚规定 .132广东省水路运输管理实施办法 .137I广东省省属水电厂水库移民经费使用规定 .150广东 广西两省区内河避碰若干规定 .15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159广西壮族自治区扶持红水河电站库区生产的若干规定 .177南宁市邕江防洪大堤管理若干规定 .179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18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水 利管理试行办法 的通知 .189广西壮族
4、自治区航道管理办法 .194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1广州市水上治安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水上治安秩序 保护国家 集体 的 财 产 和 公 民 合 法 财 产 以 及 人 身 安 全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江 河水上的治安管 理适用本条例第 三 条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加 强 对 水 上 治 安 管 理 工 作 的 领 导 各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在 当 地 政 府 的 领 导 下 各司其职 相互配合 共同维护水上治安秩序第 四 条 市 公 安 机 关 主 管 本 市 水 上 治 安 的 管 理 工作 负责本条例的组
5、织和实施 其水上公安部门具 体负责本市的水上治安管理工作 并调各相关公安部 门的水上治安管理 区 县级市水上公安部门负责本 辖区的水上治安管理工作 不设立水上以安部门的 由当地公安部门依照水上公安 部门职责 对水上治 安实施管理第五条 水上作业 水上经营的单位应当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的治安保卫工作人员 其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管治安工作的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治安责任人 治安 责 任 人 应 当 根 据 社 会 治 安 综 合 治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落 实 水上治安防范措施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2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第六条 各级水上公安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 )维 护 水 上 治 安 秩 序 查处水上刑事
6、治安案 件 鼾突发性的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二 )水 上 各 类 船 舶 的 治 安 管 理(三 )水 上 集 市 码头 渡 口 等 以 共 场 所 (以 下 简 称 水上以共场所 )的 治 安 管 理(四 )水 上 集 会 旅游等群体性活动的治安管理 (五 )水 上 从 业 人 员 流动人员的治安管理 (六 )水 上 娱 乐 业 旅 馆 业 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业等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 (七 )检 查 监 督 职 权 范 围 内 的 水 上 消 防 工 作 (八)组织和指导水上各有关部门 单位以及群众性组织开展水上治安防范工作(九 )法 律 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水上公安
7、部门可以 责令有关人员及其船舶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调查(一 )船 舶 或 者 船 民 无 合 法 牌 证 的 (二 )拒 绝 或 者 逃 避 检 查 的 (三 )妨 碍 依 法 执 行 公 务 的 (四 )发 生 水 上 治 安 事 故 造成人员伤亡的 检查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3取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水上公安部门经县 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 可以责令船舶停航 改变航 向或者驶向指定地点 并及时通报港航 渔港监督部 门(一 )处 理 重 大 治 安 事 故 或 者 刑 事 安 件 保 护 犯 罪 分 子现场需要的(二 )侦 查 重 大 刑 事 案 件 或
8、 者 追 捕 违 法 犯 罪 分 子 需 要的(三 )法 律 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港航 渔港监 督部门接到水上公安部门的通报后 应当予以协助和 支持第三章 船舶和从业人员治安管理第 九 条 广 州 港 籍 船 舶 的 所 有 人 应 当 持 船 舶 所 有权证 船舶适航证 从事水上运输经营的还必须持 有关证照到水上公安部门进行船舶户口登记 并分别 领 内河船舶出入停泊申报簿 出海船舶户口簿 或 者 广 州 市 个 体 船 艇 流 动 人 员 户 口 簿 申 报 或 者 登 记 事 项 有 变 动 的 在 报 请 船 舶 管 理 部 门 审 批 的 同 时 应当向当地水上公安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第十
9、条 本市五米以下船舶的所有人 应当向船 舶所有人的户籍所在地水上公安部门申领船舶户牌第 十 一 条 广 州 港 籍 和 在 本 市 申 领 户 牌 的 船 舶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4的船舶离开本市水域的 必须按下更规定申报船舶户 口(一)设立保卫工作机构的船舶单位 由其保卫工 作 机 构 负 责 掌 握 本 单 位 船 舶 以 及 从 业 人 员 进 出 港 情 况 每三个月向原登记的水上公安部门申报(二 )不 设 立 保 卫 机 构 的 船 舶 单 位 以 及 个 体 船 艇 的 使用人的船舶 每一次离港时应当向所在地水上公安 部门申报第 十 二 条 非 广 州 港 籍 船 舶 进 入 本 市
10、水 域 停 泊 的 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到停泊地水上公安部门申报船 舶户口(一 )定 期 或 者 固 定 航 班 航线的客 货船舶 由 其主管单位或者驻穗办事机构统一办理 有效时间为 六个月 在有效期内 从业人员有变更的 应当于船 舶进入本市水域前向原申报的水上公安部门备案(二 )不 定 期 来 往 本 市 水 域 的 船 舶 停 泊 一 日 以 上 的 使用人应当在进入本市水域前向原申报的水上公 安部门备案第 十 三 条 外 地 船 舶 在 本 市 水 域 内 从 事 水 上 经 营的 其使用人应当持船舶登记证照或者其居住地乡 镇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证明 到停泊地的水上公安部 门办理船舶户口申报手
11、续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5第十四条 禁止使用无船名船号 无船舶证书 无船籍港的船舶第 十 五 条 在 本 市 水 域 内 从 事 生 产 运 输 作 业 的 年满十六周岁公民 应当凭居民身份证和船舶户口申 报 证 明 向 当 地 水 上 公 安 部 门 申 领 船 民 证 或 者 临 时船民证 出海作业的 应当申领 出海船民证 持有 海员证 的除外第十六条 船民需要变更从业单位的 原 现雇 主或者单位 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原登记的水上公 安部门办理变更 登记手续第 十 七 条 流 动 人 员 到 船 舶 或 者 水 上 公 共 活 动 场所从事运输 打捞 饮食服务等工作三十日以上的 雇 用 单 位
12、 或 者 雇 主 必 须 持 有 效 证 作 向 所 地 在 水 上 公 安部门申领暂住证第十八条 在本市水域内从事各项活动的船舶 发生刑事 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时 应当立即向 水上公安部门报案 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工作 装卸运载危险品的船舶发生泄漏 物品散失等重大事 故时 在向主管机关报告的同时还应当立即向发生地 的水上公安部门报告 并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事故蔓 延 减少危害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6第四章 水上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第十九条 水上公共场所的治安防范工作 由其 主管单位负责 并接受当地水上公安部门的指导和监 督 没有主管单位的 由当地水上公安部门负责实施 治安管理 水上公共场所必须接受
13、水上公安部门的消 防监督第二十条 社会公用性的客 货运码头 渡口的 治安管理 由所在地水上公安部门负责 企事业单位 的专用码头的治安管理 由其保卫工作机构负责 接 受水上公安部门的指导和检查监督第二十一条 在水上从事旅馆 娱乐业的 必须 经所在地水上公安部门审核同意第 二 十 二 条 在 水 上 开 办 收 购 生 产 性 废 旧 金 属 业的 必须向所在地水上公安部门报请核发 特种行 业 经 营 许 可 证 并 应 当 在 固 定 的 水 上 经 营 场 所 从 事 收购业务 不得利用船舶在水上设置流动收购点 禁 止个人在水上从事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活动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在水上举办的龙舟竞渡
14、 体 育表演 渡江旅泳 水上旅行等群众性活动 举办单 位应当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水上公安部门应当实施检 查监督第二十四条 在水上打捞的枪支弹药 武器 危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7险物品 毒品 带有危害国家安全内容的飘浮物以及 可疑物品 必须交由公安部门处理第二十五条 水域内发现的尸体 水上公安部门 应当及时进行勘验鉴定 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 理 第 二 十 六 条 禁 止 下 列 危 害 水 上 治 安 秩 序 的 行 为(一 )扰 乱 码 头 船舶等公共活动场所秩序 (二 )在 水 上 贸 易 场 所 欺 行 霸 市 强买强卖 (三)利用船舶和水上活动场所吸毒贩毒 赌博嫖娼卖淫或者容留嫖娼卖淫
15、(四 )利 用 船 艇 进 行 偷 越 国 (边 )境 或 者 走 私 活 动 (五 )其 他 危 害 水 上 治 安 秩 序 的 行 为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水上公安部门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一 )违 反 第 九 条 第 十 条 第十二条规定 不申 报船舶户口的 责令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使用人补办 手续 给予警告 并处一百元罚款(三 )违 反 第 十 四 条 规 定 使用无名号 无证书 无港船舶的 予以没收船舶 并可对船主处以船价二 倍以下罚款(四 )违 反 第 十 五 条 第 十 六 条 规 定 不按规定申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8领有关证件或者不办理变更手续
16、的 责令限期补办手 续 逾期不办的 处以二百元罚款(五 )违 反 第 十 七 条 规 定 雇用单位或者雇主不为 所雇佣的流动人员办理暂住证的 责令限期办理 逾 期不办理的 处以五百元罚款(六 )违 反 第 二 十 一 条 规 定 开办旅馆业未经公安 部门审核同意的 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罚款 开 办娱乐业未经公安部门审核同意的 责令限期补办手 续 逾期不办理的 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七 )违 反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未领取 特种行业经 营 许 可 证 擅 自 开 办 收 购 生 产 性 废 旧 金 属 业 或 者 利 用船舶在水上设置废旧金属流动收购点的 没收收购 物 品 和
17、违 法 所 得 并 处 以 五 千 元 以 上 一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个人在水上从事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活动的 给 予警告或者处以五百元以上罚款(八 )违 反 第 二 十 三 条 规 定 举办单位组织水上群 众性活动 未采取相应的治安措施 经公安机关通知 后不加改正的 给予警告 并处二百元罚款 警告 五十元以下罚款 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 处以五十 元 (不 含 本 数 )以 上 罚 款 的 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裁决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依照治安管理处 罚条例应予以处罚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构成犯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9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 二 十 九 条 水 上 公 安 部
18、 门 的 工 作 人 员 在 水 上 治安管理工作中 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徇私枉法的 由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 构成 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条 中国籍航行国际航线船舶 外国籍船 舶 公务船舶 体育运动船艇及从业人员的治安管理 以及交通部设在本市的港航单位 港口 码头 作业 区等水上场所的治安管理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进 入本市水域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 台湾地区的船 舶的治安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 1999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落实磨刀坑水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 郊区人民政府 市水 电局 农工商联合
19、总公司 市政管理局 建材工业总 公司 郊区水电局 三元里区公所 广东南湖 松园 宾馆 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磨 刀 坑 水 库 座 落 我 市 北 郊 白 云 山 西 麓 地 势 较 高 一旦失事将直接危及白云机场 京广铁路以及下 游的数百间工厂 近三万亩农作物 十六万人民生命 财产的安全 为此 该水库已列为我市特别重要的小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10(一 )型 水 库 中央防汛总指挥部已有备案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曾 于 一 九 八 二 年 四 月 八 日 以穗府办 1982 31 号文发出 关于加强磨刀坑水库管 理 的 通 知 对 磨 刀 坑 水 库 的 有 关 管 理 问 题 作 了
20、明 确 规定 同年五月十七日 省委关相生同志召集有关单 位研究 一致同意拆除水库溢洪道上的公路和排污管 道 费用由南湖宾馆负责 但未落实拆除方案磨刀坑水库的管理问题 由于各方一直没有按有 关规定执行 因此 水库的防汛安全问题 始终未能 解决 群 众 意 见 很 大 广 州 日 报 以 人 命 关 天 的 大事为何长期解决不了 为题 将磨刀坑水库的有关 问题见报 此事引起市人民政府的重视 并委托市农 委 市三防总指挥部 市水电局组成调查小组 对磨 刀坑水库存在的问题作了调查 调查认为 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于一九八二年四月八日发出的 通知 是必 要的 当时各方如能共同执行 水库管养问题均可解 决 鉴
21、 于 通 知 中 对 水 库 权 属 未 作 明 确 规 定 水库 管理责任制难以落实 为此 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六 日 由张玉祥副市长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研究 解决 磨刀坑水库的管理权属 水库安全等有关问题 以明 确职责 进一步搞好水库管养 确保水库安全 充分 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11发挥工程效益 通过共同协商已取得一致意见 经市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12人民政府研究 特作如下通知一 为确保磨刀坑水库安全和巩固工程效益 充 分利用库区有利条件 开展综合经营 发展生产 加 强领导 确定磨刀坑水库归属郊区 从一九八五年五 月一日起 磨刀坑水库归由郊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郊 区 人 民 政 府 应 进 一 步
22、 建 立 和 健 全 磨 刀 坑 水 库 管 理 机构 调整 充实水库领导班子及管理队伍 制订水 库管理细则 对水库的防汛安全 运行管理 维修养 护 征收水费以及发展生产等事项 必须加强领导二 水库库区内的有关单位应立即停止挤占水库 库面 调蓄库容的行为 郊区人民政府按市政府办公 厅 一 九 八 二 年 四 月 八 日 的 通 知 对 仍 挤 占 库 面 库容的情况 作一次全面的清理和审定 今后 如确 需占用库面或库容兴建各种设施的 必须报郊区人民 政府审定三 为确保水库安全渡汛 保障水库下游的人民 生命财产和工厂的安全 必须迅速拆除溢洪道上的公 路及排污管道等障碍物 以利行洪安全 所需费用
23、按原决议由南湖宾馆负担四 水库归属郊区后 考虑库内的当地条件 库 面(按八百亩面积计算收费)养殖仍由白云农工商联合 公司租用经营 一九八八年底前 每亩水面渔业水费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13按二十元标准执行 一九八九年一月起 渔业水费由 郊区人民政府与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协商确定 库区 内校核水位以上的山林 土地使用的管理权按原归属 不变 校核水位以下的面积属磨刀坑水库五 为保证安全渡讯 水库防讯任务由郊区人民 政府负责 迅速建立水库防汛指挥机构 组织抢险队 伍 做好水库安全加固工作 备足防汛抢险石料 防 洪限制水位等各项措施特此通知 希遵照执行广东省北江大堤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加强北江大堤管理 维
24、护大堤工程完 整 确保安全渡汛 保障广州市 佛山市及清远县 三水县 南海县 花县等堤内地区的社会主义建设和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根 据 广东省河道堤防管 理条例 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北江大堤管理范围 包括从清远县骑背 岭起沿大燕河左岸 北江左岸至南海县狮山铁路旱闸 止 的 堤 段 (即 原 有 清 远 县 的 石 角 围 七乡围 三水县 的六合围 榕塞围 横岗以下的大棉围 大丰围 沙 关围 南海县狮山围的大燕河左岸至北江左岸的堤段 以 及 河 口 北 基 上 岗 横 基 和 石 角 遥 堤 等 段 ) 以及芦 苞水闸 西南水闸和沿堤涵闸护岸工程附属设施与防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14汛设
25、备等第 三 条 省 水 电 厅 北 江 大 堤 管 理 局 主 管 北 江 大 堤的管理工作 并直接管理芦苞 西南两个分洪水闸 堤线由所在县管理处 区管理所分级分段进行管理 受益明确的跨堤排灌涵闸 在大堤管理单位监督指导 下由受益单位进行管理第四条 护堤地的范围由内 外坡堤脚起每侧为 五十米 堤脚压渗覆盖处理的堤段 其护堤地则由压 渗覆盖边缘起伸延五十米北江大堤加固工程永久征用的土地 其所有权属 于国家 使用权属于北江大提管理局 未经北江大堤 管理局同意 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占用未征用的护堤地 使用权不变 但护堤地的使用 不得违反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第 五 条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需 要
26、 在 北 江 大 堤 及 其 沿线河段 滩地 堤防或护堤地上作业时 必须经北 江大堤管理局同意凡在北江大堤及其沿线河段 滩地上修建工程设 施 不得影响河道行洪 排涝及大堤安全 并要事先 提出设计方案 经北江大堤管理局提出意见报省水电 厅批准后 才能动工 报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设计 方案施工 按期完工 并报请审批单位验收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15第六条 北江大堤堤身应按规定铺种草皮 不准 种植树木或其它作物不得在堤身上放牧猪 羊 牛 三鸟 不得挖掘 护岸护坡石方及割草 铲草皮不准在堤身 护堤地 压渗范围内爆破 取土 挖塘 埋葬 开沟 打井 不准堆放余泥 垃圾 杂 物 或从事其他危及大堤安全的活动不准
27、损坏沿堤涵闸 减压井 排渗沟 测压管 测量基点观测设备及里程碑石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准 在 堤 身 和 护 堤 地 上 任 意 新 建房屋或其他设施对堤身和护堤地上的现有房屋和其他障碍物 应 按 谁设障 谁清障 的原则定期拆迁第七条 北江大堤沿线防汛公路 包括部分在堤 顶上铺筑路面兼作防汛公路的 都是防汛专用公路 除 北 江 大 堤 管 理 局 及 汛 期 参 予 防 汛 交 通 的 车 辆 使 用 防汛公路外 其他部门 单位或个人使用防汛公路时 应经大堤管理部门同意 并向大堤管理部门交纳养护 费或负责道路的维修 防汛公路养护费收费标准 由 北江大堤管理局另行制订 经省水电厅审核后
28、报省人 民政府批准没有专设路面的堤段 一律禁止车辆通行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16第 八 条 北 江 大 堤 防 汛 的 工 程 设 施 设 备 和 仓 站 房屋 通讯 照明 动力线路 防汛砂 石料及 其他防汛物资器材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损坏 挪用第九条 北江大堤管理局及各管理处 所 在汛 期是各级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的组成部分 应在省水 电厅和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 分工 做好防汛工作芦苞水闸 西南水闸和交通旱闸的启闭操作 必 须由各级管理部门指定专人按操作规程运行 属于当 地 水 利 部 门 管 理 的 排 灌 涵 闸 由 当 地 水 利 部 门 负 责 管 养 每年汛期 上述各涵闸设
29、备的启闭操作 必须服 从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的指令 其他部门或个人 不得擅自操作或越权指挥 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省防 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指令的执行第十条 芦苞涌 西南涌是北江主要分洪河道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两涌河床及滩地开荒种植 围 塘养鱼 设置阻水建筑物 影响行洪 两涌河道及堤 防由所在县水电局负责管理第十一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四至第十条者 由 北江大堤管理局按 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 有关 规定 作出责令拆除 清理 修复以及赔偿 罚款等 决定 并限期执行 拒不执行者 由大堤管理部门提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17请当地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情节严重者 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
30、起施行广东省水利工程的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 保障水利工程 的 安 全 与 正 常 运 行 充 分 发 挥 水 利 工 程 的 功 能 和 效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水利工程的管理 保护和利用适用本条例(一 )防 洪 防潮 排涝工程(二 )蓄 水 引水 供水 提水和农业灌溉工程(三 )防 渍 治碱工程 (四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五 )水 土 保 持 工 程(六 )水 文 勘 测 三 防 (防 汛 防风 防 旱 )通 讯
31、 工程(七 )其 他 水 资 源 保 护 利用和防治水害的工程 第 三 条 县 级 以 上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本 行 政区 域 内 水 利 工 程 的 统 一 管 理 工 作 和 本 条 例 的 组 织 实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18施 建设 交通 电力等部门 依照各自职责 管理 有关的水利工程 土地管理 地震 公安等有关部门 协同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第 四 条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加 强 对 水 利 工 程 管 理的领导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 理顺管理体制 明 确责 权 利关系 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及正常运行第二章 水利工程管理第 五 条 兴 建 水 利 工 程 项 目
32、应 当 严 格 按 照 建 设 程序 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 新建 扩建和改建水利工 程 其勘测 设计 施工 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 的单位承担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 接受水行政主管 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将水利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其签 订的承包 发包合同无效 并责令工程发包人限期重 新组织招标和投标水利工程勘测 设计 施工 监理单位的资质按 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认定第 六 条 未 经 验 收 合 格 的 水 利 工 程 不 得 交 付 使用第七条 大 中型和重要的小型水利工程 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管理 跨市 县 (区 ) 乡 (镇 )水利工
33、程组织管理 19的水利工程 由其共同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也可以委托主要受益市 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乡 (镇 )人 民 政 府 管 理 未具体划分规模等级的水利工程 由其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其他小型水利工 程 由 乡 (镇 )人 民 政 府 管 理变更水利工程的管理权 应当按照原隶属关系报 经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 八 条 大 中 型 和 重 要 的 小 型 水 利 工 程 应 当 设 置专门管理单位 未设置专门管理单位的小型水利工 程必须有专人管理 同一水利工程必须设置统一的专 门管理单位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 运行管理 维护和开发利用小 (一 )型 水 库
34、 以 乡 (镇 )水 利 管 理 单 位 管 理 为 主 小 (二 )型 水 库 以 村 委 会 管 理 为 主第九条 防洪排涝 农业灌排 水土保持 水资 源保护等以社会效益为主 公益性较强的水利工程 其 维 护 运 行 管 理 费 的 差 额 部 分 按 财 政 体 制 由 各 级 财 政核实后予以安排 供水 水力发电 水库养殖 水 上旅游及水利综合经营等以经济效益为主 兼有一定 社会效益的水利工程 要实行企业化管理 其维护运 行管理费由其营业收入支付国有水利工程的项目性质分类 由水行政主管部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20门会同有关部门划定第 十 条 水 利 工 程 管 理 单 位 应 当 建 立
35、健 全 管 理 制度 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运行管理 接受水行政 主管部门的监督 服从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洪 抗 旱调度 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当水利工 程的发电 供水与防洪发生矛盾时 应当服从防洪第十一条 通过租赁 拍卖 承包 股份合作等 形式依法取得水利工程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 未经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不 得 改 变 工 程 原 设 计 的 主 要 功 能第十二条 由水利工程提供生产 生活和其他用 水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缴纳 水费 逾期不缴纳水费的 从逾期之日起 按日加收 应缴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供水价格由县级以上物价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36、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按 照 国 家 产 业 政 策的规定制定和调整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对 所 属 水 利 工 程 管 理 单 位 的 水 费可根据国家规定适当调剂余缺 主要用于所属水利 工程的更新改造和水费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未达设计标准的水利工程 应当进行 达标加固 更新改造 虽达设计标准 但运行时间长 设施残旧 存在险情隐患的水利工程 应当限期加固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21除险 更新改造 所需资金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多渠 道筹集第 十 四 条 经 安 全 鉴 定 和 充 分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确 属危险 严重影响原有功能效益 或者因功能改变 确需报废的水利工程 由所辖的水行
37、政主管部门审核 后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其中中型以上的水 利工程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三章 水利工程保护第 十 五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按 照 下 列 标 准划定国家所有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一 )水 库 工程区 挡 水 泄水 引水建筑物及 电话厂房的占地范围及其周边 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库 五十至一百米 主 副坝下游坝脚线外二百至三百米 中型水库三十至五十米 主 副坝下游坝脚线外一百 至二百米 库区 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或土地征 用线以下的土地和水域(二) 堤防 工程区 主 要 建 筑 物 占 地 范 围 及 其 周 边 西江 北江 东江 韩江干流的堤防和捍卫重
38、要 城镇或五万亩以上农田的其他江海堤防 从内 外坡 堤脚算起每侧三十至五十米 捍卫一万亩至五万亩农 田的堤防 从内 外坡堤脚算起每侧二十至三十米(三 )水 闸 工程区 水 闸 工 程 各 组 成 部 分 (包 括 上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22游引水渠 闸室 下游消能防冲工程和两岸联接建筑 物 等 )的 覆 盖 范 围 以 及 水 闸 上 下游 两 侧 的 宽 度 大型水闸上 下游宽度三百至一千米 两则宽度五十 至二百米中型水闸上 下游五十至三百米 两侧宽 度三十至五十米(四 )灌 区 主要建筑物占地范围及周边 大型工 程五十至一百米 中型工程三十至五十米 渠道 左 右外边坡脚线之间用地范围(五 )
39、生 产 生 活 区 (包 括 生 产 及 管 理 用 房 职工住 宅及其他文化 福利设施等)其他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 由县或乡镇人民政府 参照上述标准划定第 十 六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按 照 下 列 标 准 在 水 利 工 程 管 理 范 围 边 界 外 延 划 定 水 利 工 程 保 护 范围 水库 堤防 水闸和灌区的工程区 生产区的 主体建筑物不少于二百米 其他附属建筑物不少于五 十米 库区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或者土地征用线 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之间的土地 大型渠道十五至 二十米 中型渠道十至十五米 小型渠道五至十米其他水利工程的保护范围 由县或乡镇人民政府 参照
40、上述标准划定第 十 七 条 城 市 规 划 区 内 水 利 工 程 管 理 范 围 和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23保护范围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 国土等有关 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第 十 八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对 已 征 用 或 已 划 拨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 应当依法办理确权 发 证 手 续 已 划 定 管 理 范 围 并 已 办 理 确 权 发 证 手 续 的 不再变更 尚未确权发证的 应当按照第十五条 规定的标准依法办理征用或划拨土地手续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占 水 利 工 程 管 理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和 水 域 国 家
41、建 设 需 要 征 用 管 理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应当征得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第十九条 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土地 其权属 不变 但必须按本条例的规定限制使用第 二 十 条 水 利 工 程 管 理 单 位 应 当 在 水 利 工 程 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边界埋设永久界桩 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移动和破坏所设界桩第 二 十 一 条 在 水 利 工 程 管 理 范 围 和 保 护 范 围 内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 其可行性研究 报 告 在 按 照 国 家 和 省 规 定 的 基 本 建 设 程 序 报 请 批 准 前 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同意 在通航水域的
42、 应当征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 意 需要占用土地的 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 施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 建设单位方可依法办理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24用地 开工手续 工程施工应当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 的检查监督 竣工验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第 二 十 二 条 在 水 利 工 程 管 理 范 围 内 禁 止 下 列 行为(一 )兴 建 影 响 水 利 工 程 安 全 与 正 常 运 行 的 建 筑 物 和其他设施(二 )围 库 造 地(三 )爆 破 打井 采石 取土 挖矿 葬坟以及 在输水渠道或管道上决口 阻水 挖洞等危害水利工 程安全的活动(四 )倾 倒 土 石 矿渣 垃圾等废弃物(五 )在 江
43、 河 水 库 水 域 内 炸 鱼 毒鱼 电鱼和排 放污染物(六 )损 毁 破坏水利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七 )在 坝 顶 堤顶 闸坝交通桥行驶履带拖拉机硬轮车及超重车辆 在没有路面的坝顶 堤顶雨后行 驶机动车辆(八 )在 堤 坝 渠 道 上 垦 植 铲草 破坏或砍伐防 护林(九 )其 他 有 碍 水 利 工 程 安 全 运 行 的 行 为 第二十三条 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 不得从事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25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及污染水质的爆破 打井 采石 取土 陡坡开荒 伐木 开矿 堆放或排放污染物等 活动第 二 十 四 条 因 建 设 需 要 迁 移 水 利 设 施 或 造 成 水利设施损坏的
44、 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书面申请 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并采取补救措施 或按重置价赔偿 影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 应当承 担相应的管理维修费用第二十五条 占用国家所有的农业灌溉水源 灌 排工程设施 或者人为造成农业灌溉水量减少和灌排 工程报废或者失去部分功能的 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 门批准 并负责兴建等效替代工程 或者按照兴建等 效替代工程的投资总额缴纳开发补偿费 专项用于农 业 灌 溉 水 源 灌 排 工 程 开 发 项 目 和 灌 排 技 术 设 备 改 造 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六条 已经围库造地的 应当按照水行政 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进行治理 有计划地退地还库第 二 十 七
45、条 在 水 利 工 程 管 理 范 围 内 从 事 生 产 经营活动的 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并与水利 工程管理单位签订协议第 二 十 八 条 在 以 供 水 为 主 的 水 利 工 程 的 管 理 范 围 和 保 护 范 围 内 不 得 建 设 污 染 水 体 的 生 产 经 营 项水利工程组织管理 26目 兴建旅游项目 必须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 报有关部门批准 已经兴建的 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防治水质污染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将水利 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以及不具备相应 资质的单位从事水利工程勘测 设计 施工的 由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第三
46、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不具备相 应资质的单位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 责令其停止 违法行为 没收其违法所得 造成严重后果的 可以 降低或取消其资质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的罚款将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发 包 给 不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单 位的 责令其改正 可处以该项建设工程投资预算千 分之五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的规定 将未经 验收合格的水利工程投入使用的 责令其停止使用 并责令原建设单位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限期验收 对 责任者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因 建 设 工 程 不 合 格 或 有 缺 陷 而 造 成 人 身 或 财 产 损害的 原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