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if 合同的性质篇一:CIF 合同书CIF 合同书合同编号:_买方:_地址:_传真:_电话:_卖方:_地址:_传真:_电话:_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1描述 项目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 1 具体技术细节见附件“a” 2 包装 3 保险和货物重量 港(airport) 到岸价总金额: 2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_。3包装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
2、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4唛头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 , “轻拿轻放” , “此端向上” ,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_。5装船时间_。6装货港_。7目的港_。8保险在 cif 条款下,由卖方办理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保险额为发票金额 110的一切险。9付款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 100)以及在条款 10 中所
3、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 15 日内有效。10文件(1)提单空运单:a在海运条件下:3 份原始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 和 cf) ”、合同号、唛头、空白背书,并写明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通知买方。b在空运条件下:一份原始和一份复印的空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 和 cf) ”、合同号、唛头,指定给买方。(2)5 份正本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在多于一个唛头时,发票篇二:CIF 合同书精选范文:cif 合同书(共 2 篇)合同编号:_买方:_ 地址:_传真:_ 电话:_卖方:_ 地址:_ 传真:_
4、 电话:_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1描述 项目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1 具体技术细节见附件 a 2 包装 3 保险和货物重量 港(airport) 到岸价总金额: 2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 _。3包装 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4唛头 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上箱号
5、、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轻拿轻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_。5装船时间 _。6装货港 _。7目的港 _。8保险 在 cif 条款下,由卖方办理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保险额为发票金额 110的一切险。9付款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 100)以及在条款 10 中所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 15日内有效。10
6、文件 (1)提单空运单:a在海运条件下:3 份原始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 和cf) 、合同号、唛头、空白背书,并写明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通知买方。b在空运条件下:一份原始和一份复印的空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 和 cf) 、合同号、唛头,指定给买方。 (2)5 份正本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在多于一个唛头时,发票应分开打印) ,按照相关合同写出明细。 (3)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 2 份正本和 2份复印的装箱单,注明:重量、装箱件数和相应发票的日期。 (4)2 份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质量、数量说明书。 (5)1 份发给买方通知发货详情的传真的复印件。除此之外,卖方将在发货后 7 天内
7、,将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邮的方式直接寄给买方。 (6)在 cif 条款下,1 份正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以及 2 份复印件,按发票金额的 110保全险(allrisks) 。 (7)如果必要的话,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8)一份正本、两份复印的原产地证明。 (9)文件的数量和内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确的。如果由于卖方没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买方不能及时清关和提货,全部损失由卖方负担。买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打印在提单或空运单上,否则,卖方将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贝件要寄给:_。11装运(在 cfrcif 条款下)(1)卖方负责将货物在装运期限内从装运港运到目的港。不允
8、许转船。一旦发生转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全部由卖方承担。不允许仓面装载。装载货物的船只不允许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国旗。货船船龄不能超过 15 年。 (2)如果货物用空运包裹方式邮递,卖方将于条款 5 所列装船期前 30 天,用传真通知买方条款 12(1)内容。卖方在发运货物以后当即按条款 12(2)规定通知买方,以使买方安排保险和及时办理清关手续。12装船通知 (1)卖方为了以下目的(a、b、c)将于合同条款 5 中列明的装船日期前 40天,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数、毛重、尺寸和在装运港就绪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总量超过 9 公吨、尺寸范围达到或者超过 12 米长
9、,米宽,3 米高,卖方需要在装运前 50 天通知买方这些数据。如果有易燃和危险物品需要标明。a在条款 9 中的 lc 付款条件下,开出一个信用证。b为了使买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时能安排好其国内运输,如果重量和尺寸超过此条款(1)中的规定时,买方将要求采取措施以适合买方进行内陆运输。c如果卖方没有履行上述规定,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2)卖方在完成货物装运后,立即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数量、箱数、发票价值、毛重、船名、开船日期、提单号(海运时)或空运单、航班号以及估计到货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险品,应将其明细一起标明。由于卖方没及时通知造成买方没有及时办理保险和清单事宜,全部损失由卖方负责。
10、13技术文件 _。14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其产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进的技术制造、全新且没有使用过,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质量、性能和规格要求,与技术手册相一致。质保期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算 18 个月,或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的验收合格证明有效后算 12 个月。15检验 (1)在交货以前,制造方将按条款 10(4)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做一准确、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该商品与合同条款相符。这些证明将形成交给付款议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认为是最终结果。制造方试运行的结果和细节必须作为质量证明的附件出现。 (2)当商品到达现场以后,买方将申请苏丹商品检验局对商品的质量、规
11、格、数量重量作一个初步检验,并作出检验报告,如果商检局发现有规格和数量或者两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责任是保险公司或运输公司的,买方将在商品现场检验之后 30天以内有权拒收商品或向卖方索赔。 (3)如果商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条款 14 所列的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任何原因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买方将安排由商检局进行检验,并有权向卖方索赔。16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 90 天内,除非保险公司或船主负有责任,如果发现有质量、规格或数量有与合同条款不符之处,买方将有权进行索赔,更换货物或索赔损失、所有的费用(如商检费、运还和运回替换货物、保险费、仓储和装卸费用等)将由卖
12、方承担。对于质量,卖方将保证:从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 18 个月内,如果由于该设备由内在缺陷、制造材料不合格或做工低劣,买方将立即书面通知卖方。检验证明将作为索赔的基础。卖方对于买方的索赔,有责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商品或根据损坏的程度降价) 。如果有必要,将由卖方承担费用买方自行排除缺陷,如果卖方在收到前述索赔一个月内不能回答买方,索赔将被认为已被卖方接受。17不可抗力 对于在生产过程或装船或转船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由双方认可的事件)引起的延误船期或不能交货,卖方将不负任何责任。卖方将迅速通知买方上述发生的一切,并在从那以后的 14 日之内空邮
13、一份由主管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运输货物。如果事故持续超过 10 周,买方有权取消合同。18迟交货和罚款 如果卖方没有按合同要求及时交货,除非是合同款 17 的不可抗力引起的,买方在卖方同意付罚金(经付款行从货款中扣除)的条件下同意延迟交货,罚款总数不超过交货全部金额的 10,每延迟交货 1 天罚货款的 1。如果超过合同交货期 10 天后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卖方仍要不推迟地交纳前述罚款。19仲裁 与此合同有关的所有争端及其执行将通过谈判友好地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案例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公布
14、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将在北京进行,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性的,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既不能诉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机构要求修改决定,仲裁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20合同的生效 合同从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21售后服务 卖方要提供补口材料和售后服务。22特殊条款 兹证明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双方各保留_份正本。本合同的附件都将被视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买方(盖章):_ 卖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cif 合同书(共 2 篇)篇一:cif 合同书合同书: :买方:地址:传真:电
15、话:卖方:地址:传真:电话: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描述:项目 商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1 具体技术细节见附件“” 2 包装 3 保险和货物重量 港(airport) 到岸价总金额: 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包装: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唛头: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
16、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 , “轻拿轻放” , “此端向上” ,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装船时间:装货港:目的港:保险:在条款下,由卖方办理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保险额为发票金额的一切险。付款: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以及在条款中所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日内有效。文件:()提单空运单:)在海运条件下:份原始海运
17、提单,注明:“运费先付(和) ”、合同号、唛头、空白背书,并写明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通知买方。)在空运条件下:一份原始和一份复印的空运单,注明“运费先付(和) ”、合同号、唛头,指定给买方。()份正本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在多于一个唛头时,发票应分开打印) ,按照相关合同写出明细。()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份正本和份复印的装箱单,注明:重量、装箱件数和相应发票的日期。()份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质量、数量说明书。()份发给买方通知发货详情的传真的复印件。除此之外,卖方将在发货后天内,将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邮的方式直接寄给买方。()在条款下,份正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以及份复印件,按发票金额的保全险( )
18、 。()如果必要的话,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正本、两份复印的原产地证明。()文件的数量和内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确的。如果由于卖方没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买方不能及时清关和提货,全部损失由卖方负担。买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打印在提单或空运单上,否则,卖方将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贝件要寄给:喀土穆和北京办公室。装运:在条款下:卖方负责将货物在装运期限内从装运港运到目的港。不允许转船。一旦发生转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全部由卖方承担。不允许仓面装载。装载货物的船只不允许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国旗。货船船龄不能超过年。如果货物用空运包裹方式邮递,卖方将于条
19、款所列装船期前天,用传真通知买方条款()内容。卖方在发运货物以后当即按条款()规定通知买方,以使买方安排保险和及时办理清关手续。装船通知:()卖方为了以下目的(、)将于合同条款中列明的装船日期前天,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数、毛重、尺寸和在装运港就绪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总量超过公吨、尺寸范围达到或者超过米长,米宽,米高,卖方需要在装运前天通知买方这些数据。如果有易燃和危险物品需要标明。在条款中的付款条件下,开出一个信用证。为了使买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时能安排好其国内运输,如果重量和尺寸超过此条款()中的规定时,买方将要求采取措施以适合买方进行内陆运输。如果卖方没有履行上述规定,
20、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卖方在完成货物装运后,立即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数量、箱数、发票价值、毛重、船名、开船日期、提单号(海运时)或空运单、航班号以及估计到货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险品,应将其明细一起标明。由于卖方没及时通知造成买方没有及时办理保险和清单事宜,全部损失由卖方负责。技术文件:质量保证:卖方保证其产 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进的技术制造、全新且没有使用过,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质量、性能和规格要求,与技术手册相一致。质保期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算个月,或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的验收合格证明有效后算个月。检验:()在交货以前,制造方将按条款()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做一准确
21、、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该商品与合同条款相符。这些证明将形成交给付款议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认为是最终结果。制造方试运行的结果和细节必须作为质量证明的附件出现。cif 合同书(共 2 篇) ()当商品到达现场以后,买方将申请苏丹商品检验局对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作一个初步检验,并作出检验报告,如果商检局发现有规格和数量或者两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责任是保险公司或运输公司的,买方将在商品现场检验之后天以内有权拒收商品或向卖方索赔。()如果商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条款所列的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任何原因被证实有缺陷,包篇三:cif 合同的风险关于 cif 合同的风险的思
22、考一、CIF 进口合同存在的风险和不利因素。以 CIF 方式成交的进口合同容易给进口方带来各种风险和不利,主要有:1以 CIF 方式成交的进口合同,货物有可能不能及时到达国内,容易造成进口商实际损失。由于 CIF 方式是象征性交货,又是境外出口商订船,他们只保证实际的装船日,而不能保证实际到货日。在实际业务中,由于船公司等各方面的原因,进口商实际收到货物常常晚于预期,少则延迟几天,多则延迟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这就容易造成进口方的损失。对我司而言,进口货物都是大宗商品,推迟收货,商品容易受到市场价格的影响而造成销售损失。2以 CIF 方式成交的进口合同,有时也会出现合同欺诈,钱货两空的情况。由于
23、 CIF 是象征性交货,不是实际交货,再加上国外出口商订船,容易造成以下风险:一是 HOUSE 提单,这种提单在实际操作中,出口商未经装船便可以进行议付结汇,使进口方延后收到货物,在采用这种提单的情况下,出口商甚至可以以假单据结汇从而造成进口商钱货两空。二是出口方所装运的货物与进口方所需的货物不一致,也会造成进口方的实际损失。在实际操作中,船公司对出口方所提供的货物及其品质往往有保护性条款,诸如在提单上的货物描述里加上类似“SAID TO CONTAIN()”这样的词语来表明船公司对所装运货物及其品质并不知情以保护船公司自身的利益。3. 以 CIF 方式成交的进口合同, 国外出口商容易转嫁费用
24、,加重进口商的成本。由于是境外出口商订船,出口商拥有许多主动权选择船公司来减少费用支出,将原本属于出口商承担的费用转嫁到国内进口商身上,这些费用主要包括海运部分的装船费用、杂费、空箱遣返费、船公司的中转费用等。以拼箱运输为例,其转嫁的费用甚至超过实际的海运费。二、谨慎订立 CIF 进口合同条款,实现风险防范。1在订立装运条款时,应注重装运港、目的港的选择与直达船的约定。作为进口商,应根据产品的性质来确定装运港口和卸货港口,一般说来,国外装运港口应尽量选择离供货企业最近的,来往船只最多的港口,这样有更多机会订直达船到国内,避免转运。而国内港口则选择沿海大型港口为卸货港口,直达船可以节省海运的时间
25、,尤其是对大宗产品进口的,价格受国际期货市场价格影响较大的,更需要采纳此种方式。如果是信用证条款,必须对装运港、目的港、直达船条款作明确的规定。例如,某美国出口商向江苏省某进口商出售一批优质玉米,所定的目的港口是连云港,海运途中,结果船在上海停泊、卸货和补给 25 天后,才启程将货物转运到连云港口,在这 25 天时间里,由于玉米在国际期货市场的价格连续向下重挫 30%,进而连累国内市场价格大跌造成进口商的重大损失。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发现这个损失可以归咎于目的港口选择不对,如果选择上海为目的港,江苏某进口商可以提前 25 天在上海卸货,再用汽车将货物花 8 个小时左右运到江苏连云港附近市场提前交
26、割出售,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损失。2 在约定海运提单时,应摒弃货代提单 HB/L,而采用船东提单 MB/L。国内进口商应要求国外出口商提供已装船的船东提单MASTERB/L,即实际承运人签发的提单。这提单一般不能预借,也不能倒签,真实反映了货物已经装船所有情况。到目的港提货时,也不用换单。应拒绝 HOUSEB/L,即货代提单,这种提单一般可以预借和倒签,到目的港需要花一定的费用(通常我们国内约需要 200 元人民币每票的换单费)换成船东提单,方能提货,这种提单并不完全真实反映货物已经装船的所有情况,对进口商来说会有风险,有时候极有可能是假提单,在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国外出口商会利用假单据结汇造成
27、进口商钱货两空。在选择船公司(实际承运人)时,要求境外出口商甄选拥有公会船的公司,同时要求船公司出类似公会船(CONFERENCE VESSEL CERTIFICATE)3 在约定商检条款时,要善用装船预检或到货检验的方法来控制风险。对于技术要求高的产品或金额较大的订单的进口,国内进口商应实行装船预检的方法或到货检验的方法来有效防止国外出口商各种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甚至是欺诈的活动。具体做法是:由国内进口商指定一家国际知名的检验机构,将所检的货物品质、包装、数量等一系列的项目委托该机构在国外出口商所在地进行装船预检,货物检验通过后予以装船,并要求该机构的检验封条将已检货物装箱后封箱装船。同时要
28、求该检验机构出示一份正本的检验证明来证明货物已经通过装船预检验,如果是信用证条款,可以在信用证中规定检验证明作为结汇的单据之一。到货检验的方法是: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由一家国际知名的检验机构检、进口商的商务和技术人员、出口商的商务和技术代表联合检验。货物检验通过后,将该机构出示的检验报告作为信用证承兑或付款的单据之一,这样就可以有效保障进出口双方的利益。例如,国内某一进口企业向国外某出口商购买一批精细化工原料价值 15 万美元,要求该精细化工原料达到 99%的纯度的食品和医药、级别,到货结果发现是纯度为 97%的工业级别,在销售市场上价格相差 倍,由于该笔业务为信用证远期付款, 而国外出口商所交
29、的议付单证没有任何不符点, 国内某议付行也相应进行了承兑, 造成了该进口商重大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施有效装船预检或到货检验,就可避免该损失。4规定境外出口商提单的缮制或船公司证明来杜绝费用的转嫁。针对国外出口商转嫁费用,国内进口商要求国外出口商付清所有的装船费、杂费、空箱遣返费、尽量要求订立直达船以避免中转费,同时要求提单上加上“CY-CY” ,“FREIGH PREPAID ALL IN”来证明国外出商已经付清这些费用。如果信用证付款,可以在提单部分作类似的规定或要求船公司出示证明以免日后的争议。5灵活约定支付条款以控制风险。进口合同一般金额较大,多数宜采取信用证远期付款或付款交单
30、D/P 的方式。对于技术要求较高的设备和技术的引进,应采取分批付款的方式来分散风险,部分货款的支付在整个货物的安全到达后进行。6. 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合理、经济的争议解决方式。所有的进口合同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经济的争议解决方式,以防争议发生时因约定不明确而产生更大的损失,CIF 进口合同也不例外。很多情况下选择在什么地点进行仲裁或诉讼将直接影响争议解决的费用与效率。以我方从美国进口货物的合同为例,在争议解决方式上将面临以下几种选择:在中国仲裁在中国诉讼,在美国仲裁,在美国诉讼,在第三国仲裁。这时如选择仲裁,则应明确仲裁的地点,仅规定仲裁而不规定地点,一旦我方在中国提出仲裁,对方便可以
31、此为借口要求撤案。这时我方将别无选择,而只能在美国提出仲裁。但在美国,仲裁反而不如在法院诉讼经济。在美国民事诉讼中,法院仅在立案时收一次费,数额不超过 200 美元。而在仲裁中, 每位仲裁员都按计时收费,每小时可高达 300-400 美元。在标的超过 10 万美元的案件中,以三位仲裁员每小时收 300美元计算,在预审、取证、终审三个阶段中,如每人在听证、阅读文件上花费 50 个小时,整个案件仅仲裁员收费一项就需要四万五千美元。这还没有将仲裁机构收费及律师费算入。况且,如我方在美国提出仲裁,遭到对方拒绝,我方还需要到法院里要求强制仲裁;在仲裁中胜诉后,还需要去法院要求执行,与诉讼相比,所花费的律
32、师费用也更多。个人认为,在这几种选择中,在中国仲裁对我方最有利,在中国法院裁定也十分有利,在第三国仲裁其次,在美国法院诉讼更次之,在美国仲裁最为不利。因此,在订立争议解决条款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慎重地选择最优或次优的方式。总的说来,作为进口商,我司在采用 CIF 方式签订进口合同时,应尽量根据所购货物性质、外部市场对其价格的影响是否敏感,对境外出口商和运输公司资信情况等因素加以综合考虑,在把握“先保证货物质量、安全及时到货,后稳妥付款”的原则下,谨慎签订 CIF 进口合同,以防患于未然,更好地应对各种风险。篇四:CIF 合同书合同编号:_买方:_地址:_传真: _电话:_卖方:_地址:_传真
33、:_电话:_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1描述项目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1 具体技术细节见附件 a 2 包装 3 保险和货物重量 港(airport) 到岸价总金额: 2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_。3包装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4唛头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上箱号、毛重
34、、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轻拿轻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_。5装船时间_。6装货港_。7目的港_。8保险在 cif 条款下,由卖方办理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保险额为发票金额 110的一切险。9付款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 100)以及在条款 10 中所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 15日内有效。10文件(1)提单空
35、运单:a在海运条件下:3 份原始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 和 cf) 、合同号、唛头、空白背书,并写明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通知买方。b在空运条件下:一份原始和一份复印的空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 和 cf) 、合同号、唛头,指定给买方。 (2)5 份正本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在多于一个唛头时,发票应分开打印) ,按照相关合同写出明细。 (3)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 2 份正本和 2 份复印的装箱单,注明:重量、装箱件数和相应发票的日期。 (4)2 份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质量、数量说明书。 (5)1 份发给买方通知发货详情的传真的复印件。除此之外,卖方将在发货后 7 天内,将整套上述文
36、件用空邮的方式直接寄给买方。 (6)在 cif 条款下,1 份正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以及 2 份复印件,按发票金额的 110保全险(all risks) 。 (7)如果必要的话,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8)一份正本、两份复印的原产地证明。 (9)文件的数量和内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确的。如果由于卖方没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买方不能及时清关和提货,全部损失由卖方负担。买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打印在提单或空运单上,否则,卖方将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贝件要寄给:_。11装运(在cfrcif 条款下) (1)卖方负责将货物在装运期限内从装运港运到目的港。不允许转船。一旦发
37、生转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全部由卖方承担。不允许仓面装载。装载货物的船只不允许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国旗。货船船龄不能超过 15 年。 (2)如果货物用空运包裹方式邮递,卖方将于条款 5 所列装船期前 30 天,用传真通知买方条款 12(1)内容。卖方在发运货物以后当即按条款 12(2)规定通知买方,以使买方安排保险和及时办理清关手续。12装船通知(1)卖方为了以下目的(a、b、c)将于合同条款 5 中列明的装船日期前 40天,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数、毛重、尺寸和在装运港就绪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总量超过 9 公吨、尺寸范围达到或者超过 12 米长,米宽,3 米高,卖方需要在装运前 50 天通知买方这些数据。如果有易燃和危险物品需要标明。a在条款 9 中的 lc 付款条件下,开出一个信用证。b为了使买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时能安排好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