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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销售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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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ng 销售合同范本篇一:LNG 销售合同范本篇一:lng 采购与销售合同液化天然气(lng)采购与销售合同甲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乙方:目录1.定义及解释 .- 3 -2天然气出售和购买 .- 4 -3. 合同期.- 4 -4. 液化天然气质量 .- 4 -5. 供气价格及调整 .- 5 -6.供气及安排 .- 5 -7.交付和计量 .- 5 -8.付款和结算 .- 6 -9.设备检修.- 7 -10.责任.- 7 -11.不可抗力 .- 7 -12.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 8 -13.保密.- 8 -14.争议的解决 .- 9 -15.其它规定 .- 9 -本合同(“合同

2、” )于XX 年 月 日由下列双方在北京签署: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设立的公司, 其注册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甲 67 号(“甲方” ) 。xx 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设立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为:(“乙方” ) 。甲方、乙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鉴于甲方与延长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有液化天然气(lng)采购与销售合同,双方将通过合作,在保证延长石油集团 lng 工厂和其它 lng 供应工厂安全供应、稳定运行前提下,乙方从延长石油集团和其它 lng 工厂采购液化天然气。因此,双方在此合意如下:1.定义及解释公历月,指格列高里历法的任何月份

3、,例如一月份,自该月的第一天开始,至该月的最后一天结束。工作日,指在中国除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国有关中央政府机构指定的全国性假日之外的任何一日。合理努力,指诚信采取在普遍情况下合理可能的该等行动,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导致该方发生任何重大费用、遭受任何干扰或不利因素的行动。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指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同义务的人士,在履行其义务时,以特定程度之技巧和勤勉而行为,该等技巧和勤勉,乃是作为一个熟练的、有经验之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之情形与条件下、从事同样之活动时,根据所有适用之法律、规定及国际标准和惯例,在合理情况下通常所具备的。lng 工厂,指位于延安市临镇镇 128 液化站(南泥湾lng

4、 工厂)和延安市甘谷驿延 2 气井区液化站工厂设施(甘谷驿 lng 工厂)或其它指定的 lng 工厂,包括液化天然气生产设施,液化天然气储罐和装货、计量设施。交付点,指双方商定的 lng 工厂装车鹤管与乙方车辆装车法兰片的连接点。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lng” ,指处于或者低于沸点,且处于或者接近大气压力下的液态天然气,该合同下销售的液化天然气温度约为-162 摄氏度。标准状态,指温度为20() ,绝对压力为(一个标准大气压) 。标准立方米,指在标准状态下,充满一(1)立方米体积的天然气数量。本合同简称“立方米” 。气化率,以 lng 工厂实际生产化验报告为准。lng 价格,指甲方在交付地点向

5、乙方交付的天然气的价格。2天然气出售和购买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在交付点交付液化天然气,且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向甲方支付液化天然气气款。3. 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满以后,双方可协商确定签订新的合同。但双方应在合同期满的 90 日前协商签署合同事宜,明确合同签订期间、对本合同相应条款的修改或调整等。4. 液化天然气质量在合同期内,lng 工厂交付给乙方的天然气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78201999天然气中所规定的 ii 类天然气。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天然气检测报告 ,该报告由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出具。lng 工厂提供给乙方的天然气应符合甲方

6、所提供的气质报告中所标明的气质组分。甲方交付的天然气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时,如果未对乙方及其用户的设施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可经双方协商,视天然气不合格的程度,甲方对该部分天然气价格予以一定折让;如对乙方及其用户的设施造成损失,则甲方应承担由该部分天然气造成的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5. 供气价格及调整甲方在每月 25 日前通知乙方液化天然气价格如甲方期间对价格进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6.供气及安排双方应在每月 25 日前确定下月供气量和提气量及提气地点,每周一 10:00 前确定后七天的供气量、提气量和提气地点(“周计划” ) 。双方应尽合理努力按计划均衡供应和提取液化天然气。指定气量及提取乙方应在每

7、日 10:00 时之前,以上填报或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下一个约定供气日在每个交付点的指定的天然气数量(“日通知” )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日通知后于当日 17:00时前以络或传真方式下达所有交付点日指定量,任一供气日内所有交付点日指定量的总和即为该供气日内乙方可以提取的全部天然气数量,也就是该日的“日指定量” 。甲方应合理的保持 lng 工厂的库存、合理的安排 lng的对外销售和 lng 工厂的检修,如因 lng 工厂的库存不足或 lng 工厂的非计划性检修,甲方未能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车辆的滞留,甲方应补偿乙方相关的费用。因乙方受下游冬夏季需求变化影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供应量,甲方应尽合理努力

8、满足乙方要求。供气时间定于年月日开始。7.交付和计量本合同约定:lng 交接点为甲方 lng 工厂装车法兰片,双方交接后所有权和风险随之转移。篇二:lng 供应合同(模板)合同编号:液化天然气供用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XX 年 9 月 1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就有关液化天然气供用事宜在 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1 定义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lng” ,指呈液态的天然气,在常压下的温度约为162。“标准状态” ,指温度为 20() ,绝对压力为(一个标准大气压) 。“标准立方米” ,指在标准状态下,充满一(1)立方米体积的天然气数量。本合同简称

9、“立方米” 。“交付地点” ,指甲乙双方进行交付和提取天然气的液化天然气工厂。“lng 价格” ,指甲方在交付地点向乙方交付的天然气的价格。“吨”指液化天然气的重量,按本合同条条规定确定。2 合同有效期自 XX 年 9 月 1 日起至 XX 年 8 月 31 日止。3 液化天然气质量在合同期内,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204XX 液化天然气的一般特性,gb17820XX天然气中所规定的 ii 类天然气的要求。供气方应在首次供用气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用气方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所交付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确保提供合格的lng 产品,并约定产品密度、温度等区

10、间。供应方提供给用气方的天然气应符合供气方所提供的气质报告中所标明的气质组分。当供气方交付的天然气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时,如果未对用气方及其用户的设施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可经双方协商,视天然气不合格的程度,供气方对该部分天然气价格予以一定折让。 4 供气价格及调整双方约定,液化天然气的出厂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由双方每月协商,以书面函件形式进行确认。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变更, 或国家天然气价格调整,由价格调整提出方向对方提供有关调价文件之后做相应调整。 5 供用气量及时间甲方向乙方供应的液化天然气的数量为 5 车/天,具体执行以双方月度确认函件为准。双方约定,在甲方工厂正常生产的情

11、况下,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正常供气;供气时间定于甲方工厂正式出液后,双方以函件形式确定;6 交付和计量本合同约定:lng 交接点为甲方 lng 工厂装车法兰片,双方交接后所有权和风险随之转移。lng 交接须由双方配合完成,甲方操作人员负责甲方所有工厂设备操作,乙方操作人员负责 lng 槽车所属设备操作。lng 运输由乙方自行组织,甲方须提供装气场所并协调指挥乙方槽车加气,以便乙方顺利、快速完成加气作业,并保障交接现场乙方车辆及人员安全。按照本合同交付的天然气采用汽车衡称重式计量,计量结果以甲方的计量结果为准,乙方对计量结果有权复核。如计量差在一定范围内(lng 计量差在正负 200 公斤/

12、车之内,属于正常误差) ,甲方、乙方互不追究。如果计量差在本条第 5 款约定范围之外,则双方配合共同查找原因并协商解决办法。 7 付款和结算本合同项下任何供气月的液化天然气气费均采用先款后货方式支付,即乙方保证在每次提气之前在甲方账户上有气款余额,同时乙方应按时以银行电汇方式将气款支付至下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同时将银行回执单以传真形式发至甲方,甲方收到银行回执单后根据汇款金额安排供气:甲方地址为: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电话/传真:本合同项下的液化天然气气费每月结算一次,于每供气月 25 号为结算日当日北京时间 8 时为结算截止点,8 时之前提气数量为本月供应数量,8 时之后提气数量记入下月供

13、应数量。甲、乙双方须密切配合,在每月分两次(10 日和结算日)进行结算数据核对,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前述核对结果和适用价格在结算日进行结算,并将结算结果书面通知乙方。结算日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开具该结算日所在供气月液化天然气气费结算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价格等原因影响造成 2 个月内双方无供用业务往来,各项款项结算完毕,如乙方在甲方账户仍有余额,甲方应将结余款项退还乙方。合同履行期满,各项款项结算完毕,如乙方在甲方账户仍有余额,在不继续签约合作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核对账目,并在核对账目清楚,双方盖章确认后 5 日内,甲方将结余款项退还乙方。8 设备检修本合同约定甲乙双

14、方在合同年度内可以安排累计不超过十五(15)天的设备检修时间,如设备检修时间超出规定时间及每次检修前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在设备检修时间内,甲乙双方应尽合理努力按照约定的数量供用液化天然气。 9 责任任何一方如未能按照合同所约定内容履行自身承担的义务,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对该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的间接损失或由于另一方自身过错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营业损失、业务中断或合同损失。10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超出当事一方控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事件或情况,该事件或情况是上述当事一方所不能预见、不能

15、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当事方应在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程度内,和在受不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期间内,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义务。 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或停止,则受影响一方应重新开始履行其合同义务。天然气市场、以天然气为原料或燃料的后续产品市场的波动,以及其他任何商业风险在本合同中不视为不可抗力。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调整,并且该种改变确实对本合同产生重大影响,经双方同意,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或社

16、会公共利益;本合同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已持续 60 日或发生严重影响乙方或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如双方终止合同,则在合同终止后,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款通知书,甲方在收到乙方退款通知书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结算同时退回天然气剩余预付款。本合同的任何变更、终止或期满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在该变更、终止或期满之前所发生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双方约定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对本合同条款未向对方提出异议则本合同继续顺延生效。12 保密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期满后的 3 年内,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相关信息均篇二:LNG 采购与销售合同液化天然气(LNG)采购与销售合同 甲

17、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乙方:目录1.定义及解释 .- 3 - 2天然气出售和购买 .- 4 -3. 合同期.- 4 -4. 液化天然气质量 .- 4 -5. 供气价格及调整 .- 5 -6.供气及安排 .- 5 -7.交付和计量 .- 5 -8.付款和结算 .- 6 -9.设备检修.- 7 -10.责任.- 7 -11.不可抗力 .- 7 -12.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 8 -13.保密.- 8 -14.争议的解决 .- 9 -15.其它规定 .- 9 -本合同(“合同” )于XX 年 月 日由下列双方在北京签署: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设

18、立的公司, 其注册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甲 67 号(“甲方” ) 。xx 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设立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为:(“乙方” ) 。甲方、乙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鉴于 甲方与延长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有液化天然气(LNG)采购与销售合同,双方将通过合作,在保证延长石油集团 LNG 工厂和其它 LNG 供应工厂安全供应、稳定运行前提下,乙方从延长石油集团和其它 LNG 工厂采购液化天然气。因此,双方在此合意如下:1.定义及解释 公历月,指格列高里历法的任何月份,例如一月份,自该月的第一天开始,至该月的最后一天结束。工作日,指在中国除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国有关中

19、央政府机构指定的全国性假日之外的任何一日。 合理努力,指诚信采取在普遍情况下合理可能的该等行动,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导致该方发生任何重大费用、遭受任何干扰或不利因素的行动。 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指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同义务的人士,在履行其义务时,以特定程度之技巧和勤勉而行为,该等技巧和勤勉,乃是作为一个熟练的、有经验之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之情形与条件下、从事同样之活动时,根据所有适用之法律、规定及国际标准和惯例,在合理情况下通常所具备的。LNG 工厂,指位于延安市临镇镇 128 液化站(南泥湾LNG 工厂)和延安市甘谷驿延 2 气井区液化站工厂设施(甘谷驿 LNG 工厂)或其它指定的 LNG

20、工厂,包括液化天然气生产设施,液化天然气储罐和装货、计量设施。 交付点,指双方商定的 LNG 工厂装车鹤管与乙方车辆装车法兰片的连接点。 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LNG” ,指处于或者低于沸点,且处于或者接近大气压力下的液态天然气,该合同下销售的液化天然气温度约为-162 摄氏度。标准状态,指温度为 20() ,绝对压力为(一个标准大气压) 。标准立方米,指在标准状态下,充满一(1)立方米体积的天然气数量。本合同简称“立方米” 。 气化率,以 LNG 工厂实际生产化验报告为准。 LNG 价格,指甲方在交付地点向乙方交付的天然气的价格。 2天然气出售和购买 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在交付点交付液化天然气

21、,且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向甲方支付液化天然气气款。 3. 合同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满以后,双方可协商确定签订新的合同。但双方应在合同期满的 90 日前协商签署合同事宜,明确合同签订期间、对本合同相应条款的修改或调整等。 4. 液化天然气质量 在合同期内,LNG 工厂交付给乙方的天然气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78201999天然气中所规定的 II 类天然气。 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天然气检测报告 ,该报告由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出具。 LNG 工厂提供给乙方的天然气应符合甲方所提供的气质报告中所标明的气质组分。甲方交付的天然气未达到约定质量标

22、准时,如果未对乙方及其用户的设施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可经双方协商,视天然气不合格的程度,甲方对该部分天然 气价格予以一定折让;如对乙方及其用户的设施造成损失,则甲方应承担由该部分天然气造成的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5. 供气价格及调整 甲方在每月 25 日前通知乙方液化天然气价格如甲方期间对价格进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6.供气及安排双方应在每月 25 日前确定下月供气量和提气量及提气地点,每周一 10:00 前确定后七天的供气量、提气量和提气地点(“周计划” ) 。双方应尽合理努力按计划均衡供应和提取液化天然气。 指定气量及提取 乙方应在每日 10:00 时之前,以上填报或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下一个约

23、定供气日在每个交付点的指定的天然气数量(“日通知” )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日通知后于当日17:00 时前以络或传真方式下达所有交付点日指定量,任一供气日内所有交付点日指定量的总和即为该供气日内乙方可以提取的全部天然气数量,也就是该日的“日指定量” 。 甲方应合理的保持 LNG 工厂的库存、合理的安排LNG 的对外销售和 LNG 工厂的检修,如因 LNG 工厂的库存不足或 LNG 工厂的非计划性检修,甲方未能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车辆的滞留,甲方应补偿乙方相关的费用。 因乙方受下游冬夏季需求变化影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供应量,甲方应尽合理努力满足乙方要求。 供气时间定于年月日开始。 7.交付和计量

24、 本合同约定:LNG 交接点为甲方 LNG 工厂装车法兰片,双方交接后所有权和风险随之转移。 篇三:液化天然气(LNG)买卖合同合同编号:陕西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液化天然气(LNG)买卖合同甲 方:陕西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乙 方: 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年日 液化天然气(LNG)买卖合同 甲方: 陕西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地 陕西西安市南二环东段 62 号伟业都市远景29 楼 B 法定代表人:冯娟委托代理人: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计燃(1987)XX号天然气商品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目前双方产、供、用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液化天然气买卖合同,条

25、款如下: 第一条 供气时间供气时间:从 XX 年 7 月 10 日至 20 13 年 7 月 9 日止。第二条 供气量1、乙方计划月用气量: 6000 吨。2、双方约定,在甲方工厂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正常供气,如存在乙方车辆出现故障或堵车等相关未能及时到达装车地点,经双方协商予以补装。第三条 气量交接1LNG 的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乙方为自提或委托第三方运输。2、LNG 交接须由双方配合完成,甲方操作人员负责甲方所有工厂设备操作,乙方或委托第三方运输操作人员负责 LNG 槽车设备操作。3、甲乙双方交接完毕后,已装车的 LNG 的所有权和风险随之转移到乙方。4、双方各自

26、承担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风险,并承担相应损失。5、气量以甲方出具的并由双方签认的过磅单为依据,有异议的,按本合同第五条第 4 款的约定处理。 过磅单的签收时间为接收装载有液化天然气槽车的时间。交付后液化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即转移给乙方。第四条 供气质量1、天然气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中所规定的类天然气。2、液化天然气组份由安塞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委托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气质报告确定。第五条 天然气计量1、液化天然气按重量计量。计量结果以甲方的磅单为准,以乙方计量结果为复核。2,计量器具按国家技术监督局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计量检定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法定

27、检测部门在对计量器具检定时通知甲乙双方派人现场确认。计量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省、部级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颁发的操作证书。 3、如乙方对甲方的天然气计量有异议时,乙方应先在过磅单上签字,并注明异议内容,乙方先按甲方的计量值进行结算、付款。甲方从乙方专门提出书面计量异议之日起三天内,双方同时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如检定不合格,从乙方提出异议之日起,甲方修正计量值并对乙方提出异议之日起的计量进行调整,根据双方确定的调整计量的增减情况每月底进行多退少补;如检验合格,乙方应承担计量器具及其它仪表的检定及陪检人员、机具的总费用。第八条 天然气价格甲方供给乙方的天然气价格为离岸含税价格,具体价格以当月供

28、需确认函为准,双方约定由安塞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九条 天然气款结算1、甲方收到款后发货。2、合同款项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方式等形式结算。3,合同履行期满,各项款项结算完毕,如乙方在甲方账户仍有余额,在不继续签约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核对账目,并在核对账目清楚,双方盖章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结余款项退还乙方。第十条 双方的义务及责任1、甲方的义务及责任: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质、按量的向乙方供应LNG。 2)甲方除需要生产设备年度检修外,还应进行供电线路及设备的定期检修,借以保证正常的气源供应;如果因该项定期检修的需要,需停止一定期限的气源供应,甲方应提前 10 天采用书面方

29、式通知乙方。给乙方预留一定时间,做好停气前的储气准备工作,待工厂恢复生产后给予乙方补装停产期间未能提取气量。3)因突发性线路、设备和其他故障造成供气停止的(非不可抗力原因),应及时通知乙方。2、乙方的义务及责任1)乙方应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过磅单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与甲方进行结算;2)年度计划设备同步检修,应在检修前 10 天书面通知甲方,检修结束,乙方在用气前书面通知甲方。3)突发性装置及设备故障和运行中发生的紧急停接气(非不可抗力原因) ,应采用书面方式及时通知甲方。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至期满后 5 年内,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相关信息均应依照本款的约定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

30、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该期限内将本合同的条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给第三方。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篇四:液化天然气供应合同车用液化天然气(LNG)供应合同 甲方(购气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华东燃气运输分公司 乙方(供气方):签订日期:年 月 日签订地点:车用液化天然气(LNG)供应合同甲方(购气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华东燃气运输分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如东县长沙镇滨海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苗树嘉电话:0513-81961076 传真:0513-81961076乙方(供气方): 河南银景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与经三路交叉口西南角出租车

31、加气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宇飞电话:0374-3267299 传真: 0374-3267299根据国家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车用液化天然气(以下简称 LNG)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气质与计量1、气质:、在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车辆供应的 LNG 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1999类天然气气质标准。若甲方认为乙方的 LNG 的气质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气质标准,甲方有权对 LNG 的气质提出异议,双方共同协商选择具有天然气气质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有异议的LNG 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属乙方过错的,检验

32、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无过错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2、计量:、双方约定以乙方所管辖 LNG 加气站加气机流量计读数为计量工具。、LNG 加气站计量器应达到计量监测部门规定的要求,若甲方对乙方计量值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进行计量鉴定。鉴定认定符合标准,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鉴定认定不符合标准,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要补偿甲方气量差量。气量差量计算办法:从甲方提出质疑的日期到计量器得到校正的日期,甲方所加天然气总量乘以校验认定的差欠率。二、供气价格及结算办法1、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以元/公斤的价格(含税)向甲方车辆供气。如遇 LNG 市场发生变化导致乙方调整 LNG销售价格,则双方协

33、商执行新的供气价格,原则上乙方应在市场价的基础上按乙方大客户优惠比率折算后的价格向甲方供应 LNG,具体执行价格以甲方价格确认函为准。2、气费结算方式,甲方车辆加气前需按照当月用气总量的费用作为预付款提前支付给乙方。甲方预付款金额不足时,乙方应提前 2 个工作日提醒甲方付款,若甲方未按时补足气款,乙方有权单方停止供气直到预付款补足,期间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负。3、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加气车辆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车辆的车牌号为其进行加气服务,加气后本车驾驶员及加气工应在四联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气量依据。4、每月 21 日(如遇双休日及其它法定节假

34、日则提前一个工作日) ,甲方指定负责人与乙方所派人员核对当月(上月 21 日至本月 20 日)气量和气款总额等内容,核对无误后甲、乙双方结算气款。5、乙方每月 25 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上月 21 日至本月 20 日)气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标准执行)及对账单。三、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加气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价格结算加气款。、甲方司乘人员及车辆进入加气站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加气站安全管理规定(1、严禁接打手机。2、严禁吸烟、使用明火。3、乘客必须下车,在场外等候。4、加气时车辆必须熄火,司机拉手刹,取下钥匙在车

35、外等候,夜间应关闭车灯。5、加气站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擦车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6、保证车载瓶回气装臵及车载瓶压力表的完好。 ) 。因甲方司乘人员及车辆违反本条规定,给乙方及本合同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方负责对己方的加气车辆日常检漏调试,并对驾驶员在加气站的行为规范进行安全培训。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支付气款时,乙方有权停止供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的 LNG 质量及 LNG 加气机计量工具,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如因不符合相关标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除不可抗力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应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泥石流、水灾、飓风、战争动乱、暴雪导致的公路中断等) ,乙方应当保证甲方 LNG 车辆用气。若确因特殊原因乙方不能给甲方供气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避免甲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乙方气站员工不得与甲方驾驶员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利益。、乙方承诺在协议期内对甲方的优惠比率不低于其他同等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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